吃过晚饭后,妈妈提议:“我们逛逛吧!”“还是别去了吧!都已经7点30分了。”姑姑不怎么想去逛。但是最后,却还是被我们拖去了。
我们漫步来到了润丰步行街。还能干啥呀!还就是逛街嘛。
我们来到了一家被妹妹授名为“花花店”的店,因为店里东西很多,也挺漂亮的,所以妹妹称它为“花花店”。我们买了自己中意的物品后,刚要踏出门坎,可姑姑却停住了。她又看上什么东西了?回头一看,原来是指甲油。我们只好收回脚陪她挑,挑了好一阵子才挑出来。这下姑姑她应该满意了吧!咦,她们怎么还不出来呀!这次我们已经走在门外了。往里一看,呵,正在涂指甲油看效果呢!哎,真拿她没办法。
好不容易把她从这家拉了出来。她又钻进了那家。哦,我的天哪。姑姑又看中了一只包,黑色草绳编的,上缀两朵很大的粉红色绢花,还系着粉红色丝带,姑姑喜欢极了。我看也没什么好的,颜色旧旧的,花乱乱的,用得着买吗?姑姑还嫌自己的包不多吗?我看都能堆成小山了。最后,她还是买下了这只没什么的包。
时间不早了,该回家了。当路过最后一家店时,她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那窗户,妈妈问她要不要进去。“没``````没什么冲动。”虽这么说,但路走几步,脑袋就转多少度,眼睛死死地盯着,眨都不眨一下。所以妈妈让她去过把瘾。
回家路上,姑姑算着账。“眼影刷花了3元。”“我才花了5块元钱”姑姑掰着手指高兴地说。“你那包呢?”妈妈反问道。“对哦,呵呵!”姑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一开始,不想去逛街的是她,待在店里不想走的也是她,买得最多的还是她,说自己买得最少的又是她。她是谁啊?我姑姑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