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读小学六年级,我的同学也不少,有好有坏。可就有这么一位同学,他叫曾众彬,他多次屡犯我的日记本,实在可恶。班里的女同学对他的胡作非为也无计可施。我和同学对他,简直忍无可忍,特此提出上诉书如下,望法官给个说法,请法官细细阅览。
罪行NO。1:
罪名:偷看个人隐私罪(我和同学的日记本)
犯罪时间:X年X月X日
上诉人:本人和同学
造事者:曾众彬
罪行:经常看我和同学的作文,看了不说,还到处宣传,那些多嘴的同学就在那笑嘻嘻的说来说去,指指点点。气的本人忍无可忍,拜托!这是我们的个人隐私,怎么能随便乱翻呢?还在班里到处宣传,要是他自己的作文让别人知道了,他心里好不好受!
证据:看看我们班在桌子上哭的同学,在看看垃圾桶里的日记本,可想而知,这对别人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罪行NO。2:
罪名:在教室里追跑打闹罪
犯罪时间:X年X月X日
上诉人:本人
造事者:曾众彬和其它同学
罪行:在教室里追跑打闹,虽然跟我没什么事,但是今天是我们扫地S!他们在我们刚扫好的教室里跑来跑去,弄的满天灰尘,把桌子也撞的乱七八糟。555~害的我们班扣了分,更糟的是,我们还要罚扫一个星期,都是他们害的,冤枉啊!
证据:你们自己看一看我们班的教室,满天灰尘和歪七扭八的桌子,在看看扣分表,这难到还不足以证明一切吗?
罪行NO。3:
罪名:扰乱排练节目罪
犯罪时间:X年X月X日
上诉人:本人和节目小组
造事者:曾众彬
罪行:怪就怪我不应该选他去表演节目,每次在我们排练六一儿童节的节目时,他老是不听话,东跑西跑的,好不容易练一会儿,他又跑了,他生气我们还要哄他,害得我们在他身上可花了不少功夫,也浪费了不少时间,节目也没排成,可气得我和我的同学火冒三丈!
证据:这还用说吗?看他那玩皮的样子,看看我们排练的节目,在看看一些因他而生气的同学,我简直说不下去了''''''
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足以证明他的可恶。望法官给予公平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