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放学后,在回家的途中,我看见一个头上缠着绷带,双腿重度残疾的乞丐蜷缩在街边的墙角里。看到这一幕,我对这个乞丐顿生怜悯之情,把身上仅有的五块钱都给了他。他欠欠身,对我说了声“谢谢”。
面对乞丐,路人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怜悯,而另一种,是欺侮。
几个小学生走到他跟前,搜遍身上及书包里的钱,将它们倾囊相助;路过的行人纷纷五块、十块、二十块甚至一百块钱投入乞丐的盆里。我看着不由得鼻子一酸:“现在社会上懂得关爱他人的好心人可真多啊!我注意到此时的乞丐已是泪流满面,这不是受病痛折磨的泪水,而是感动和感激的泪水啊!
可当我被这发生在街边角落的这一幕感动得热泪盈眶之时,却看到了不和谐的一幕:几个社会青年来到乞丐跟前,不由分说地给他一脚,接着便殴打他。即便乞丐喊了“饶命”,他们还是没停手,直到打得乞丐浑身发抖才住手,还将乞丐搜刮一番才走人。我躲在远远的墙角看着这悲惨的一幕,流出了眼泪,这一次,是痛苦的泪水,为这个乞丐刚刚遭受的折磨而痛苦。我无能为力,不能帮助他。我只能做力所能及的事:为这个乞丐祈祷。我只希望这一幕不再发生,不再发生在这乞丐身上。
我从内心发出呼吁:“希望我们身边能多一些关爱,少一些悲凉,让人间变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