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里,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就社会的黑暗。《狂人日记》是我国第一部白话小说,由作者鲁迅于1918年创作。初次载于1918年5月《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个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地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的在街上打自己的儿子,边打还边说:“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女人,怎么会如此残忍呢!但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说是可以壮壮胆子,直到最后,鲁迅终于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他这才明白过来,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知道这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即使是家人,也随时都有被吃的可能。作文中的语言非常冷酷、逼真,像一把血淋淋的刀,深深刻入人们的心墙。闹荒是那个时代常有的状况,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穷,整天都要受地主的剥削和压迫,人们受封建社会的愚民政策的影响,不敢采取反抗,只在百姓之间互相欺压。而当看到吃人时候,众人只会在一边看,却毫无行动,因为可能众人也是吃人族中的一员。
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上面全都歪歪斜斜每一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这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天,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仁义道德”已经变成了“吃人”,可见当时那个就社会的实质,那些满嘴的仁义道德也是为了愚弄大众。从这部作品中,我可以感受到,鲁迅先生也是带有强烈反抗意识的。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那些人太残忍,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己身上的什么。为了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忍心去伤害自己的亲人,真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