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脑海中,有着难忘的事,高兴的事等等。都我像长在我身上的一块痣,永远都抹不掉。然而今天,我要给大家说一件我最后悔的一件事,这是发生在前些日子的。
放学的下午,我和几个同学在南凤广场写作业。写完了,有个同学对我说:“南凤广场的后面的大喷池里有鱼,你去捉吗?”“真的?恩,好,我去。”我又惊又喜的回答。
刚好,我的书包里有一个袋子。于是,我们就一同来到了水池边。我说:“你捉吧。”
“好!”
“给你袋子。”
她接过后,就往水池边哪里有鱼旧往哪边捞。就在这时候
我偶然的发现怎么老是有一个叔叔在盯着我们呢?我来不及多想。“呀,6点了。我要回家”我焦急的说。正在我准备达退堂鼓时,我心里还暗暗的高兴哩。我想:等我哥回来以后,我就让他来给我捉。这时,就是那个盯着我们看的那个叔叔把我们喊住了。他上前说:
“哎,你们是几年级的呀,难道你们不知道公家的东西不能拿吗?你们几年级的呀?”
“我……我。”我惭愧的说。
“难道你们老师没给你们说过吗?”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哼,这个叔叔真坏,不就是几条小鱼吗?况且我也没捉啊!
到家了,我想了想,明明自己做的不对,还怪这个叔叔。刚刚发生的事像电影一样浮现在我的面前。顿时就觉得自己很无知、幼稚。要是自己再遇上这个叔叔,我会向他道歉的。这件事,我永远都不会忘的。这其中,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不是自己的东西,不应该拿。公共的东西,都是供人们欣赏的,应该保护才对。不光为自己,还要为别人着想。这可是对我们的教育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