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看了一套书,名叫《在道德的阳光下》丛书。这一套书分3本一一《奉献篇》·《诚信篇》·《孝道篇》,我看的入了迷,和故事里的主人公一起笑,一起伤心,一起流泪。
我最喜欢《奉献篇》里的《慈善天使王达佳》这一篇文章。
讲述了一个16岁的女孩王达佳在家庭的影响下,从小就有一颗仁爱之心。四岁那一年她和妈妈一起去医院看病,看见一个大哥哥无钱住院,她就请求妈妈拿点钱出来帮助他;五岁那一年的冬天她看到几个光着脚丫的卖花女孩,她也赤着脚在地上行走,体验赤脚走路的寒冷,并请求妈妈为赤脚卖花女孩捐款;上小学一年级时,她发现学校旁边有几个残疾乞丐,行走不便,非常可怜,就把妈妈每天给她买水的零钱都捐给了他们。二年级起,王达佳积极参加个种慈善捐款活动;卖报纸。气球。扫过大街。捡过垃圾;坚持用假期去看望福利院的残病老人。
有人问:“你是个学生,学习本来就很幸苦,还要用休息时间去义卖,你不觉得辛苦吗?"她总是笑笑说:“当然,长沙的夏天好热,晒得满身都脱皮了;冬天好冷,一会儿就手脚发麻了。不过我做这么一点事就能帮助别人,再苦也不觉得了”
王达佳的善行,让我感动不已。是啊,如果我们做一点付出,可以帮助千万个人,那么我们的那一点付出又算得了什么呢。王达佳做到了,她在五六岁时就开始捐款。五六岁,正是在妈妈怀里撒娇的年龄,她却已经走出家门伸出稚嫩的双手,给那些生处困境的成年人送去关爱和温暖;十五六岁,正是在课堂上埋头苦读的时候,她却来到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身边,让爱的阳光照亮那些曾经冰凉的心。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一句话一一当对人来说,最大的欢乐、最大的幸福是把自己的精神力量奉献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