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哥哥去太行山写生的时候,在那里买了一只可爱的小猫咪。自从哥哥抱回来以后,我发现它很可爱,它全身都是深黄色的,只有脚是白色的,两只眼睛像两个玻璃球,非常讨人喜爱。我给它起名叫小咪。
小咪非常爱玩,我总是拿一根绳子、一个鸡毛或者拿一个线团来逗它玩。只要它心情好,凡是有人来,他立刻就用身子蹭你的腿。它要是心情不好,比谁都烦人,要是有人走过去,它就卧在那里,给它说话,他不“喵”给它绒球它不玩,半天也不理你。它也是很贪吃的,要是一直喂它,他就一直吃。要是你喂不好它,它就什么也不吃了,所以人们才不喜欢养猫做宠物。其实,猫在我眼里,非常好,是最好的动物,因为在你开心的时候,它会用舌头舔你,你要是高兴,它也是跟着高兴,难道,这不是讨人喜欢吗?
这只猫咪是我养的第一只宠物,可是它要被爸妈带回老家,因为怕我们照顾不好它,但是,我非常伤心,我相信还会见到它,我会永远记住它“小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