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事情一天一天的忘记,但是有一件事情让我忘记不了,因为他是我和表弟最开心的趣事。
在我7岁那年,表弟才5岁,我不知道大米是用来作米饭的,就和表弟把啤酒倒进大米里。接着又那起煎勺,锅铲,把那一袋大米去下来炒米饭,我俩抄到正开心呢,我又出了一个主意,对表弟说:“表弟,我俩把大米小盒子里,在用粘纸把盒子粘住,用费铁来造一个大米商店,来卖大米,怎么样?”表弟点点头,说:“我赞同!我们开始吧!”工作开始了,我俩在家先取招牌,写上“大米专卖”我们在桌子上放上我们刚才做的“炒米饭”,然后,我喊着:“来来,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2元一碗,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结果有个小孩过来买了,他付了4元钱买了两碗,我和表弟一人2元钱,去卖自己喜欢的东西,然后,我们回家了。
晚上,妈妈要做饭的时候,发现家里的米就剩下一点点了,妈妈问我怎么回事,我不假思索的回答了,妈妈哈哈大笑,说:“傻孩子,家里的大米是用来自己做的,而不是给别人吃的,懂了吗?”我和表弟,点点头,开心的回到房间里。到现在我一想到这件事,我就会哈哈大笑,因为他是在我童年中最单纯的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