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做好事,提倡不留名,但也有人,做好事要发扬光大,为的是发扬这种精神。
昨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位名叫孙存志的82岁高龄老人,与另一位84岁高龄的老人一起救了一名60多岁的老年母亲,那位老母亲要寻找那位救命恩人,但是,当找到那位救命恩人时,老人却向老母亲提出了三个条件:
一、要求老母亲向市政府报告这件事。
二、向媒体、新闻报道这件事。
三、要当面向他道谢。
当看到这些的时候,我开始对这位老人有了一些反感,难道他做好事为了留名?居然连一个老人也想出风头,为了名利,居然可以这样,救人是应该的,救人怎么能讲条件呢?但是接下来老人的话却让我非常吃惊。
老人说,自己是新四军战士,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得过许多奖牌,月退休工资有上万元,并不是为了名为了利,而是在抗战时留下的习惯,那时做了好事一定要向组织回报,让别人以此为榜样,老人想要发扬的不是自己救人,而是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要见义勇为,不能隔岸观火。老人说,当时我下去救人的时候,旁边有很多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可他们就像没事人一样,一点也不去帮助那位中年妇女,我希望大家都要见义勇为。
看到这里,我被老人的这一番举动所感动了,老人不是想让自己成为名人,他是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不能成为一名冷漠的看客,要多去帮助别人。只有帮助了别人,别人才会以你为榜样,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助人才能为乐,帮助别人就像孙存志老人说的那样“不要去问别人,用自己的心想一想,就知道自己是不是那名冷漠的看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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