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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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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篇一

第四条 学院国际代码:14416

第五条 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4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基本情况:

学院于2023年6正式挂牌成立,是一所面向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现占地面积184.5亩,总建筑面积76813平方米。学院现建有办公楼、综合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及食堂,有综合训练馆、球类馆、田径场、足球场,沙滩排球场、轮滑场等实训场所;拥有图书8万余册,教学计算机292台,语音室150座次,多媒体教室640座次、电子阅览室150座次。

学院现有教职工125人,其中专任教师89名,研究生学历17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占教师总数的30.6%,“双师型”教师比例达47%,客座教授29名。 学院现设有社会体育、运动训练、体育教育三个专业,始终恪守“修身、尚体、崇学、拼搏”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本位”、“瞄准市场办专业,瞄准岗位设课程,瞄准能力抓教学,瞄准就业育人才”。 学院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己任,突出素质能力培养、强化实践实训;高度重视校企合作,积极开展订单教育;关注学生高质量就业,强化就业指导服务与推荐,为新疆体育文化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自治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篇二

第二十五条 学院的收费(学费与住宿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运动训练专业3100元/年;体育教育专业3100元/年;社会体育专业31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第八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积极投入学习与各项实践活动设立了各项奖、助学金。

(一)奖学金:“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二)助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三等(4000元、3000元、20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分四等(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

第二十七条 学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外地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贫困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篇三

第十六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自治区招生办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英语、数学、语文分数高的考生;3.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各省、区、市招办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后方可填报我院体育类专业志愿。

第十九条 学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双语班考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汉语言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并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承担预科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优先录取获得自治区级(含自治区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二十二条 学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专业、考分录取专业。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篇四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院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由学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院申请入学,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于学院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提交请假说明。未请假或超过两周未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除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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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篇六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在招生咨询期间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

第三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网站、咨询电话、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公布。

第三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991-2574567

传真:0991-255749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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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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