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反抗,是指在支配与被支配关系中,被支配者对支配者的各种攻击行为。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少年对双亲的反抗性是普遍存在的。
少年初中生反抗性表现是多种多样的,简单地列举有以下几个方面:1.强烈反抗父母的监督或干涉;2.批判父母的意见、行动、态度;3.固执自己的意见、兴趣、爱好和计划,拒绝父母的批评或评论;4.要求保障独立行动的权力,特别是与同学朋友一道活动的自由;5.强烈抵抗对个人秘密的侵害;6.改变童年期培养起的良好行为习惯,如放学回家与父母打招呼,等等。一般说来,初中生对双亲的反抗按其性质可分为三种情况。
首先,初中生的反抗性是对家长不正确的教育、不合理要求的反抗。
其主要表现是初中生对父母陈旧观念的不满,常常与父母错误的教育观念相冲突。许多家长只抓学习分数,不重视初中生能力的提高、个性的发展,限制交往范围,使子女精神负担重、生活单调枯燥。不少父母对少年子女交往的指导往往局限于了解子女是否受到坏的影响,至于子女的交往内容、交往水平、交往能力等就不太过问与指导。这种封闭式、防范式的教育不能满足初中生渴望与同龄朋友交往及独立性的要求,从而与父母产生对立情绪而时常发生冲突。
其次,初中生的反抗性是对父母家长式作风、地位不平等的反抗。
初中生开始产生了成人感、独立性,他们主观意识到自己是成人,要求与父母建立平等的关系,要求成人尊重他们、信任他们。初中生对家长往往不能以身作则、搞特殊十分不满。同时,由于初中生自身能力的限制与渴望理解、得到指导的需要,因而他们时常盼望能与父母倾心相谈,听听长者的意见。然而往往得到的是长者高高在上的威严的压抑,结果造成初中生与父母的关系是若即若离,常常对父母的家长式作风表示不满而发生冲突。
第三,初中生反抗性是对合理、正确的教育的错误反抗。
初中生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往往存在偏激和执拗的情况,这是他们独立性发展还不成熟的必然反映。初中生渴望独立自主往往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摆脱父母的束缚、追求自由散漫的生活,如果目的达不到就好发脾气,与周围人、包括父母发生冲突。这种畸形发展的独立性往往是接受社会不良影响的土壤,其结果,只能是对父母正确的劝告、合理的要求教育也发生反抗。
对于少年期学生的“反抗性”,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它都看成是消极的东西,初中少年的“反抗性”实质上是初中生开始的独立性这个少年期本质特征的具体表现。正是这种“反抗性”推动着他们从童年期的依赖性中解脱出来。作为父母应该从发展的观点,把少年期的“反抗性”作为一种积极因素,正视它、满足他们独立的要求,才能使教育走在初中学生心理发展的前面,促进初中生身心的正常发展。如果把少年期的“反抗性”视为消极的危险因素,而予以防范、压抑,不仅会招致初中学生更大的反抗,使少年子女与自己关系紧张,还会阻碍少年身心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