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是一个对社会毫无戒备的孩子,善良且但纯,早以将老师的嘱咐抛到一边,以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社会的友善。——题记
很清楚什么是公安局,保护公众的场所便是公安局。
很久以前我十岁,那时我就进公安局。进去时一位警察叔叔目不转睛的看我良久说我有可能是小偷的哥哥大偷。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我也不像啊,最后无奈的只有退居家中。
那是我跟爸爸一起去的。
现在长大了,很多事情要自己处理很多事情与公安局有关。
第一次近公安局是在15岁。
“叔叔,我可以更改名字吗?”
不知他是呆子还是傻子居然无反应。
我觉得其中肯定有诈。
即使我小小年纪也犯不着对我不屑一顾啊,英雄出少年在这个MONDER时代是常有的事是嘛。
他见我穷追不舍不到黄河不死心的样子然后说“我们现在还没有上班。”
我看了看手表此时已经10点整,你没上班你骗鬼。我想反抗考虑到有可能是他手表没电了也就索性原谅他一次。
“那好久可以来办理呢,叔叔?”我一直保持这种礼貌的姿态好获得他的同情。
“90分钟吧。”
说话就事有艺术告诉你我数学还好不就一小时多一点吗。
“好”
一个约定就是不见不散,不见不散过后最终还是要散,只是散的结果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我提前90分钟在那里等待。
成功与否在此一举,精神可加,催人泪下。
一个人傻傻的在同一经纬度站90分钟那是什么感觉。
我连早饭都没吃能撑到现在已经很不错了。
“叔叔”
“你哪位,你想干什么?”
“汤警司,我有点小事。”一杆中华烟递过来。警察叔叔有差点失了神。与五年前一个样。
一个程咬金半路杀来让我失去回答的机会。
1%的机会失去100%意味着什么。
-99%。若下一次有100%的机会理所当然会马上变成1%。
“什么事,李总?”怪不得,原来是个“种”。什么“种”就难说了。
“现在快中午了,我们现去那个100星级..吃吨饭。”“不,我已经吃了,我不去。”好一个我不去说得够坚决炮都轰不动。
“走嘛,那撑不死人。”
我那时气不打一处来,因为那警察已经做好与刘翔赛跑的架势。我看了都害怕。
拉拉扯扯一阵子把我当空气早就抛在脑后。我当然气愤。
“好好好,走走走。”
靠,大概5秒钟后我才回过神来说了一个肮脏的字。
“狗狗狗。”
好走狗,狼狈为奸。
如果社会普遍存在狼狈为奸也就无所为狼狈为奸了。像原始社会一样,所有人的裸体也就无所为野蛮了。
那时我第一次接触行政。
一直在学校学知识觉得中国今非昔比,今天的腐败非往昔可比。有什么本事,大贪不敢小贪比比皆是。
老师一直教我要现实要我面对这复杂的社会。我曾暗暗骂过老师说他给我灌输的是哪门子思想。
我一直都怀着一颗幼稚的心相信社会的清白,支持社会的清白直到现在。
到那天,当我发现社会的复杂而我又无能为力的时候,我落泪了。我为我不能将它变的简单而伤心。
社会让我不在幼稚但社会仍然幼稚。
幼稚的社会中活着一些成熟的人,成熟的人让社会变的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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