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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 我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在观看完一部作品以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为此需要好好认真地写读后感。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读后感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 我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篇一

关于网上很多人认为:“为什么要勉强自己去适应环境,而不让环境来适应自己呢?”针对这一言论我只能表示每个人的想法不同,自然感悟就不同了,就如:“一个人要是能被自我甚至于他人所苛求,那此人自然就不会沦为众生了。”阅读过林清玄先生文章的人,想必都有一种只需要每天处在心静、平和的环境中阅读一点,感悟一点,学习一点就够了的同感。简单明了,就是舍不得读完。(至少我是这样的)

关于这本书,之前的几篇文章都是有点偏心灵鸡汤类的自我感悟,比如:人生就如化妆,要学会从内而化;或者是贪图名利权位的人,那又何以能见到自我真实的性灵;亦或是关于爱情浅尝的痛苦与甜蜜等等。在这些章节中我都有用笔记本写下并阐述了自已心得感悟。

越过鸡汤类的言论,开始从亲情、友情来浅谈幸福。作者的父亲当年是落难被迫征兵——日本兵,也就是所谓的汉奸。在当汉奸的那些年过的很是痛苦,他们常常吃不上正常人所吃的食物,更别说能不能饱食了。有次实在忍不住饥饿,便去偷马糟中随意丢放的饲料,被逮住后却差点活活打死。那时,马儿比他们吃的还要好,他们最渴望以及最幻想吃的食物便是红苕。

作者这里写的有些零散,时常写了父亲年轻时征兵的事,又写作者小时候与父母亲生活时发生的事,还夹着些父亲远离家乡,母亲在乡守望,后来不知怎的,作者又开始和父亲在不同的地方寻找母亲,乃至于父亲死时也未曾见到作者与作者母亲的最后一面,也竟是后面作者才发现原来母亲早已经死了几年了。所以看的我时常分不清哪件事发生在前,哪件事发生在后。

不过最让我欣慰以及羡慕的还是友情,有道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作者的朋友曾买花赠远方的女友,只因花店恰好有几支衬于好友,只因路途恰好经过友舍,便一起买之。却因好友恰好不在,便静等几个小时,早已延误去往女友的班次,最后心平气和的将花放在屋外,另写下便条:附赠予女友花一支。能获得这种友情的人,想必定是非常棒的,起码品质是没得说的。

谈完这些情感,再来看看爱情。对于作者阐述的爱情言论,我是比较赞同也比较钦佩的。他告诉我们:“学习是人间的功课,但是学习不一定要自己身陷泥沼才会体会的到,因为不单单仅指爱情,只要有观照之智、抉择的慧,也知道那泥沼的所在和深浅,那就可绕道而行或跨步而过。”作者还警告我们:“如果你只想采断崖绝壁的那一朵绝美百合,很可能百合没有采到,清晨已经消逝了。”亦或是:“爱情纵使贵如黄金,在鸟的翅膀绑着黄金,也会使最善于飞翔的鸟儿为之坠落!”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 我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篇二

《伤仲永》讲的是一个天才变庸才的故事,其目的是为了告诫我们是不是天才都要努力学习。

小的时候我的脑袋就被灌输了诸如“天才来自勤奋”、“天才是1%的天分加99%的汗水”的思想。所以,我对这个故事的主旨并不“感冒”,这与“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的道理是一样的。

真正令我感兴趣的是仲永为什么会心甘情愿地被“不使学”,被选择人生?仅仅是因为年幼不懂事?还是说惧怕父亲的权威?仲永的才能是在五岁时被发现的,随后这天分便被其父亲当作摇钱树,一摇就是十几年。这么多个无趣的年头里,仲永是怎么想的,是否反抗过,我们无从得知。但从最后仲永变成庸才这一事实中,我大致可以推测:仲永已经麻木了,对人生已经没有追求,认为自己就是给父亲谋取利益的存在,接受了这不公的命运,最终才会“泯然众人矣”.

仲永父亲固然是错的,但这并不意味仲永就没有可指责之处了。虽然,仲永并不热爱吟诗作赋,不然怎么会让自己的诗被当作谋取钱财的工具?怎么会在四处访客的无趣生活里浑浑噩噩地虚度光阴?曾经听过这么一句话:人如果不想做一件事,会去找一千个理由;人倘若想去做一件事,会去想一千个办法。仲永如果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他就不可能甘愿沦为赚钱的傀儡,不可能让父亲的“阴谋”得逞。

人只会做梦是可怕的事;人不会做梦是更可怕的事。仲永是个不会做梦的人,他仅仅是空有天分罢了,所以他最终也不过是一个“众人”而已。

现在的我们并不需要背负太多太过于沉重的东西,为何不趁现在好好做一美梦,然后明晨迎着朝阳去追寻它,这样活着不是很浪漫吗?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 我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篇三

坚持短短只有两个字,但许多人却理解并不到位,并难以做到,包括我。读了《埋在雪下的小屋》后,我对坚持有了更深层、更广泛的理解。

这篇小说采用了故事顺叙和回忆插叙的手法,情节曲折离奇、引人入胜,内容令人感动。它主要讲述了大野、林娃、森森、雪丫四个小伙伴到雪山里追捕一只小白鹿,在一间小木屋里歇息时,不料一起喊叫的声波引发雪崩,积雪掩埋了小屋,他们被困住了,期间虽然他们产生了一些矛盾,但一直坚持挖雪,终于打开了一条通道,最后大野为了救大家而牺牲了,其小伙伴十天后重见天日。 他们在黑暗、饥寒交迫和缺少工具的环境下坚持挖雪来寻找逃生的通道,就在毫无希望时他们仍然没有放弃生还的欲望。这就是人类最原始的求生本领带给他们的坚持。

我被他们正确抉择坚持方向、求同存异的精神所震撼。四个孩子中最大的14岁,最小的才8岁,他们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成功处理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和挑战,最后正确选择了应该共同坚持的目标,相互理解、互帮互助、齐心协力地挖雪,直至最后成功。

四个孩子中,最大的是大野,他非常果敢,懂得关心他人,森森病了,大野就让他躺在床上;林娃很冷,大野坚持把自己的衣服脱给他穿;又饿又累时大野仍然拿着木头奋力挖雪,直至倒下牺牲大野是个好哥哥,这个小男子汉的行为可歌可泣!他的坚持是团结友爱的体现,让其他伙伴们获得了重生!

生活中,我们需要学会坚持、乐观、坚强、团结。诚然,我们不太可能遇上大野他们的经历,但在一个个集体生活和学习的小事中,我们遇到困难时应该团结协作、迎难而上、坚持到底,直至最后的胜利。

《埋在雪下的小屋》中小伙伴的成功生还告诉我们,不论遇到什么困难,生命最重要,没有迈不过的坎;只要坚持不懈,努力地做,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不被困难所吓倒,勇敢地往前冲,总有一天奇迹终会出现的。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 我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篇四

《祖父的园子》这篇课文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通过学习,我从中体会到这个园子是应有尽有、五彩缤纷、生机勃勃,到处充满着自由、快乐与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也充分体现出祖父非常疼爱她。所以作者才会如此调皮捣蛋,祖父也不会约束她。

文章语言十分简洁朴素,但却很生动形象地写出了作者当年的.天真无邪、无忧无虑、自由自在。

特别是这一段,“我”将谷穗当成野草,全部都挖掉了,可祖父依旧和蔼可亲地对我介绍哪个是草,哪个是谷穗,足见祖父对“我’的爱,也可以看出作者当时幼稚的心灵里充满的是自由和快乐。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油画;童年是一条彩色的河;童年是一首歌,歌里跳动着幸福与快乐的音符。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更何况是处于童年时期的我们呢?

记得我还未开始上学时,外婆带着我去菜园除草,外婆教我如何拿锄头和怎样除草。当我拔除杂草后,欣喜若狂,感觉十分好玩。于是再次拿起锄头,趁外婆没注意,不管是草还是菜,统统都给锄掉了。没过一会儿,菜园里的菜都成了醉罗汉,东倒西歪,看到这,我还感觉挺得意的。这时,外婆才回过神来。看到

菜园里的菜都被挖了出来,就知道是我的杰作了。顿时勃然大怒,向我挥手而来。诶?怎么不疼?嗯!果然如我所料,雷声大、雨点小,外婆那么疼我,怎会舍得打我呢,外婆只是轻轻地打了我几下小手。

一转眼,我的童年已经进入倒计时了。童年就像风筝一样越飞越高,可风筝还有线啊!可以收回来,而童年却一去不复返了,但在我内心深处始终保留着那份美好的回忆!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 我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篇五

那一滴眼泪,在日照下,一瞬,早已化为飞烟;那一场迷梦,在岁月中,却用了一朵花开,到落的时间;那一首首宋词,别去了蝴蝶携走杜鹃的传言,唯留下今世的弦,弹奏着惘然的华年。

听,

是那一篇篇弥散在如漏光阴里的词章。从“裁剪冰绡,轻叠露重,淡着燕脂匀注”到“不如向,帘儿底下,听人笑语”。三百首,抒写的三百个情感的誓言。

听,

是那一丝丝敲碎了萦绕在内心的情愫。还有自徽宗赵佶到易安居士,一个个富有才气词人道出的缕缕情思。

合上书,闭上眼,那些词句情景如现眼前。接下来,我就道一道,从《宋词三百首》旖旎的词章中体味的淡淡情怀。

国维有言: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此乃成就事业之说。然,今吾阅宋词三百,另辟蹊径,从感情方面探寻其三境界。

第一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曰思之境。

我默叹,高楼独倚时,只剩君一人,望月明星疏,寄予深情,只愿人长久,只可惜远方的佳人,却是婵娟不共。再没有梦里相遇的瞬间,悲欢离合,无人相伴这微寒的明月夜。

想念,凝结了泪水。唯有在夜深人静时,独自默默遥望,任凭相思泛起。深觉,相思浓如酒,亦犹记,晏殊相思四壶酒。“绿酒初尝人易醉”,“烂醉花间应有数”,“醉后不知斜阳晚”,“一场愁梦酒醒时”。如此思念,把酒一壶, 亦宋词三百首读后感算是一种宽慰罢。而飘落的相思泪,跌碎了时常忆起的重逢画面。

原来,有一种等待,叫做思念。

第二境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曰等之境。

多少年华似水流去,多少等待在朝朝暮暮。

轮回了多少春花秋月,掠过了多少春雨秋寒,落尽了多少清愁别恨。

打不开的枷锁,冲不出来的牢笼,撩不清理还乱的鬓发,擦不了抹不尽的苦涩泪。谁默默的厮守“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梦游处,不知道何地何方,醉酒时,不知道何人何恨长。

严仁一首笔致清倩的闺怨词,道一声“宝奁如月不欺人,明日归来君试看”,宣卿情调幽怨的一句“断肠落日千山暮”,净土尽头,几人解脱,谈笑间,华发早生,流年东逝而去。怆然间,留一缕青丝不肯老去,只为等你来。

第三境:“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曰缘之境。

一阵风,一场梦,海誓山盟般磨蹭。要寂静,谁能懂?缘来缘去缘无踪,缘生缘灭缘是影。

佛捻断了一声叹息,苍黄便染了满眼。

缘来,缘散,缘如水。

三生石上的印记历历在目,画楼湖畔的笑声声萦耳。带着前世的期盼,来到今生,寻找那个夜晚,寻找那夜的,朵朵烟花。

上元灯节,火树银花不夜天,人潮涌动。他和她走散了,在人群中切切找寻,已经是灯火阑珊的时候,无意间回头,却看见她立在那里微笑等待。他站在亭内,她立在桥头,隔着灯火遥遥相望。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令我不禁忆起,吴文英的花梦情缘,“惊回心未稳,送晓色、一壶葱茜,才知花梦准”。

万般,只因一个缘字,一切便变的美好起来。佛说:一切皆有为法,尽是因缘和合,缘起时起,缘尽还无,不外如是

恍惚间,四周已是古风古韵的亭台楼阁,共度一幕幕哀乐交加的人事纷扰,才后知后觉,原来这一切,都只是为了遇见。

吾,本是喜好诗词的,特钟于耆卿和清照,然今纵观宋词三百,感受颇深。

一方斜阳铺成诗笺,一壶香茗饮出词话。品一句“心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道一声“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思一段“记当日,门掩梨花,剪灯深夜语”的款款柔情。心中,似无杂念。

词,亦是可以养性的。读懂一首词,就是读懂了一个故事。言说亲情,爱情,友情和羁旅之情。

最后的最后,忽觉有点不舍了,不如就以自己的一首小词来结束吧,继续体味这旖旎宋词里的淡淡思绪,回味这宋词里的历久弥香。

一剪梅

残叶纷飞拭秋霜,征鸿过尽,径自彷徨。轻扶罗裙拾芬芳,荷锄葬花,苦泪千行。

转登小楼凭栏望,万顷碧水,难阻悲怆。梦忆昔日心底凉,弃却哀情,独留暗香。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 我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篇六

已过午夜,丈夫和儿子发出轻轻的鼾声,我仍在捧着一本书读得惊心动魄,还差最后三十页,绝对等不得睡一觉的间隔。小说写得太精彩了,尤其是作为一位母亲,读来更是寸断肝肠。

这本叫《无声告白》的小说,出自一位美籍华裔女作家之笔,扉页上的她很年轻,也很漂亮,很难想象如此深刻、如此刺痛灵魂的故事是这位优雅、温婉的女士所作。小说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性别、家庭以及个人道路。写的是成为“异类”的那种负担与压力,这种负担与压力,通常会摧毁一个人,而不是塑造一个人。

先说说故事梗概:莉迪亚死了,她是家中老二,李先生和李太太的掌上明珠,她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父母深信,莉迪亚一定能实现他们无法实现的梦想。莉迪亚的尸体被发现后,她的父亲内疚不已,母亲则一心报复。莉迪亚的哥哥觉得,隔壁的坏小子铁定脱不了关系,只有莉迪亚的妹妹看得一清二楚……

莉迪亚的妹妹看清了什么呢?

原来,李先生是一位出身穷困的华人移民后代,从小受到排挤、孤立,最大的梦想就是融入白人的世界。李太太由单身母亲抚养长大,虽是地道的白人,却不愿屈从母亲期望的女性传统角色,她梦想拥有自己的事业,比男人更加卓尔不群。俩人的结合有爱,也有很深的误解和由误解产生的期待。等到孩子相继出生,误解越来越深,差点导致家庭的崩解。此后,莉迪亚就成了维系家庭表面安稳的纽带。她既要安抚父亲对友谊的渴求,又要满足母亲对出人头地的期盼。她被亲情绑架,被父母的懦弱压垮。

在小说中,每个人都有心中的梦想,在现实中却都举步维艰。当成人的梦想遭到现实困境,当成人解决不了自己内心的痛苦,这种愤愤不满,这种失魂落魄,就会转嫁到幼小而柔弱的孩子身上。

痛苦像瘟疫一样,不但互相传染,还会感染给所有的家人。当内心的痛苦深藏成秘密,这些秘密就会让家庭产生裂痕。我想,每个人都难免心意难酬,难免伤痕累累。但是,这些决不能成为勒索他人的借口,尤其不能转化成催逼孩子的重压。每个人,每个时代,都有不可避免的困境,都有绕不开的难题,那么,这些都应该由每个时代里的每个人去求索,去抗争。转嫁痛苦是一种怯懦,自己消化不了,扛不下来,也只好自己认,至少不要让它再去毒害孩子的心灵。“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封皮上的这行字像针一样刺进你的心里,告诫你:要有勇气活出自己,否则,你不但成为不了他人期待的样子,还会因此自我毁灭,带给他人更大的打击。因为,每个人的问题只能自己解决,在别人哪怕是最亲近的人身上也得不到彻底的代偿。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 我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篇七

7月30日,完成了对《无声告白》的阅读。这本被称为“横扫美国亚马逊排行榜”的书,与其说是悬疑类小说,不如说是一本有关爱和教育的杰作。

小说开篇便告诉读者,迪莉娅死了,就此埋下伏笔:她怎么死的?随着作者谋篇布局的深入,读者渐渐自己拨开了真相的面纱:这女孩活的好痛苦,那些爱她的人,那些在她生前对其百般关注、死后痛不欲生的人,实际上是以爱之名,行谋杀之实。

书中提到,每一代人的言行往往都与上一代人有关。母亲是一个不甘平庸、希望与众不同的女人,最终却还是嫁人生子,成为一名普通的家庭妇女,尽管中途她挣扎过,没留下只言片语离开这个家,希望继续完成搁置的梦想,但却因腹中孕育了第三个小生命——汉娜而再度放弃。她短暂的离去却在迪莉娅身上留下了童年的阴影。小姑娘阴错阳差发现了母亲保留的外婆的烹饪书,看着被泪水浸湿的纸张,误以为是母亲的眼泪。她暗暗发誓,只要母亲能回来,她会尽力去完成母亲的每一个想法,每一个希望。而母亲回来了,错误开始了,她这短暂的一生,承载了母亲不甘平凡的梦想,被压得喘不过气。父亲是一个中国人,在黄头发、蓝眼睛的美国人中间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遭到歧视和嘲笑是再正常不过的。自己的卑微弱小在儿子内斯的身上显露,“游泳事件”让他以为儿子也要重蹈覆辙。反而他却觉得迪莉娅是受欢迎的姑娘,有着和身边人一样的蓝眼睛,那么漂亮可爱。因此,迪莉娅短暂的一生承载了父亲“合群”、“要受欢迎”的理念,用一生,去弥补父亲小时候的阴影。

爱的重量把迪莉娅压垮了。这是爱吗?爱她,请给她选择的权利,让她能够对自己的人生负责。而不是在她生日的时候,母亲送解剖书、父亲送连衣裙,告诉她去实现长久以来她不喜欢的“梦想”,去融合长久以来她无法融合的“圈子”。

太多的爱给了迪莉娅,其他孩子呢?内斯的事情,父母已不怎么关注。汉娜?有时会被totally遗忘。或许内斯小时候会有些憎恨这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妹妹吧,不然也不会做出推她入水的举动。而当他把妹妹就上来,妹妹不撒开他的手时,读者就应了解了,内斯是迪莉娅在这个家庭中唯一一个可以依赖、求助的人了。内斯大了,也能体会到迪莉娅的不易,也会在饭桌上岔开话题,解救她于水火,但他毕竟还有自己的路要走,他要离开这个家,他要去哈佛。所以,当他要离开家的时候,迪莉娅是真的绝望了。当他承诺call back却食言的时候,迪莉娅真的伤心了。毕竟,内斯是一个心思没那么细腻的男孩子,他有自己的生活和梦,他不会一直关注妹妹的心理变化,毕竟他不是她,不能真正体会到她的痛苦。

一切的错,迪莉娅想,来自恐惧。恐惧母亲再次离开,恐惧自己不能让他们满意。需要纠正这个错误,从哪里开始呢?她一脚踏入了湖中心的水面。那个夜里,迪莉娅死了。作者描写的很美,读到这里,有种relieve 的感觉,她终于解脱了。

关于文中杰克对内斯的暗恋、父母最初的相遇结合、父亲的出轨,不再赘述。迪莉娅这个从头就死的人物牵动着每个人的心。她的死亡让所有人陷入悲伤,甚至歇斯底里,但文章最后,结束的很“暖”。母亲原谅父亲的出轨,二人拥吻,内斯揍了杰克,但和妹妹为他上药疗伤,随着迪莉娅完全地消失在这个世界,每个人似乎都渐渐地从悲伤中苏醒,让生活步入正轨,去接受事实。但每个人都不会忘记她,她给每个人都上了一课。

天下的父母,你们可知,孩子的许多告白是无声的,需要你们用心去发掘,不然可能会铸成大错,轻则误其终身,重则造成不可挽回的悔恨。一个人活在世上,有那么多无法掌控的事情,如果连自己的人生都不能掌控,还有什么意思呢?也需一个人不怕寒言冷语,但温柔的刀子怕是能让你痛不欲生,等回过神来,已无力挣扎回天乏术。

我会想,如果迪莉娅早早地跟父母沟通呢?早点告诉他们真实的想法,不就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了吗?不,她不会。有一种心理畸形叫童年阴影,有一种可怕的力量叫习惯,当你习惯去迎合别人的想法,那你就很容易被别人掌控了。迪莉娅是自己投降了,从小到大的习惯驱使着她硬着头皮向前走,一旦路走不下去了,到了无法忍受、不得不解决、而又无人商讨、无法可解的时候,只好选择死亡,一了百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入戏了。在她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虽然我没惨到那个地步,也没勇气通过死亡来结束一切,但我很难过地看到自己与她身上的相似点,也再次敲打自己,如果一直以来在走别人的路,终有一天,我会手足无措,会走不下去的。也不要祈祷会有人拉你一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可能在你入水后会有人拉你一次、两次,但无法救你于水深火热,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学会游泳,让自己变得刚强。总去袒露自己的伤疤,展示一副可怜的样子,时间久了,只会招来人的嘲笑和瞧不起。但一定要有1-2个特别体己的朋友,让你的心事有个outlet,这样,不至于抑郁。

懂了很多道理,却仍过不好这一生。为什么?因为你不去按照道理去做,去行动。

去吧,去做正确的事,不要再为自己找借口,懒惰懈怠。where 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 我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篇八

《世界是平的》这本书已经出版好久,我听过朋友说了好几遍,但那时的是因为这本书太火了。如果很凑巧,你又经过一个极不起眼的书店或是书屋,随口问问《世界是平的》这本书,你同样能够得到老板很殷勤的推荐。于是,可想而知,托马斯?弗里德曼的这本《世界是平的》在全球范围,在中国,是那么的令人欢欣鼓舞,令人爱不释手。这次最终有了这本书,翻开扉页,心境却跟朋友说的完全不一样,自我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世界真如书中说的那样吗?

其引人注目的地方在于一个简单而有冲击力的概念:世界是平的,并在必须程度上切合了世界发展的潮流或趋势,同时,该书尤其敏锐地把握了互联网最前沿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最新状况和最新发展趋势。所以,许多人尤其是时常在网络上纵横的人,捧着这本书都有所敬畏,最大的感觉是自我知识不足了,需要更新了。

是的,作为一个中国航油员工,要服务人民,首先就要了解世界发展的趋势,首先就要有全球化的思维,如果思维还限制在老观念中,是无法跟上时代的脚步,是注定要被时代所淘汰的,异常是我们这些年轻的80后,光缆、宽带、internet此刻在世界上几乎是无处不在,无论你处在什么样的区域,什么样的国家,居住在什么样的住宅小区里都是平等的。只要你卯足劲儿,努力朝着自我的方向奔,世界就在你的脚下。

全球化首先表此刻经济全球化和贸易的自由化。《世界是平的》讲述全球化状况及其给人们所带来的影响,强调今日的全球经济体让人才的竞争和流动更加直接和快速,并产生赢者更赢、输者更输的残酷现实,直接冲击了人们对价值的理解;很多人都感受到前途不确定,忧虑随时会失去工作,所以对未来产生恐惧。

但《世界是平的》同时又启示我们:理解一个人,应当从社会和历史发展的角度去看待;我们许多人身上的一些不理智和虚荣行为的出现,都是因为我们的知识欠缺,否则,人们就会根据情形做出理智的行为。

人类的历史首先是一部发展史。也就是,人类的历史是一部社会生产力在不断提高、人们永无止境地追求物质财富以满足其欲壑难填的欲望的发展史。人类的这种跟动物并无二致的自然属性或者说天性,也就决定了生产力会决定生产关系。在不一样的历史阶段或者扮演着不一样的历史主角上,人们有不一样的使命。你、我、他,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根据自我所处的社会环境和自我所扮演的主角、所站的岗位,来创造社会财富。

人类社会能够看成各种各样的人分工合作的一个大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我们怎样让我们自我以及我们自我所构成的社会更幸福呢?

人类,乃至这个自然界每个存在的物体(或者是动物、植物,或者是没有生命的其他物质),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每个个体都有自我的相对长处,都有其现实存在的合理之处,都在为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做出贡献。在我们从事的有着自我长处的领域,我们能更高效率地创造社会财富。所以,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真正和谐的社会,应当要且能够让每个人都能发挥自我的所长,都有为社会、为国家做出贡献的机会,都有经过自我的努力和劳动改变自我命运的机会,也都能为每一个人创造或者说供给平等竞争的机会而不是输在起跑线上。

社会更幸福或者构建和谐社会,应当强调社会公义。社会、国家及其当权者在强调有着高智力人才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要看到同样在为社会留下血汗的其他人。即便是最基层、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人,同样都是国家的人才,同样是社会的精英。可能确实,因人才的难求,造成了某些“精英”自怜自爱、高高在上和无比优越的自我感觉。但我依然主张,社会是大家的,而不是只属于少数成功的人或者一般人所理解的“精英”。一切留下血汗的、为这个社会创造财富的,都是“精英”。人类社会这么了不起、这么丰富多彩,其实都是因为始终有你,有我。而那种几乎从小学分流的时候就已经被注定的“精英至上”的思维,就无法体现这种深邃的人文关怀。社会不和谐也是显然和必然的。

那么,整个社会的大机制该如何来做到这点的呢?一句话:经济调控。经济的调控,使得每个人的个人最优化选择贴合到达社会最优化的方向。当每个人都做自我最擅长的事情的时候,他就会得到社会更多的回报。社会当然也就和谐,这毫无疑问。

同样,如果你所做的事情能够真正地给人们带来更多的价值,那么社会就应当给你更高的回报,鼓励你去做。更进一步地,无论社会再怎样需要各种各样的拔尖人才,但如果我们有意无意的忽略了组成这个社会基层的大众,那么社会都将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基于这样的认识,消除过分的贫富差距,是必要的;否则,多数人会觉得被社会忽略了甚至被排斥了,或者人们会感觉到所付出的努力与所得到的回报严重不相称,于是就不大愿意去做了,抱怨也多了,也自然会产生一种对国家和社会的疏离感,进而社会也就不和谐了。可是,人本身是一种贪婪的动物,这和自然界其他动物并无本质区别,甚至有时候人类比动物表现得更残忍、更贪婪:很多人为了自身利益会不顾忌整个社会的利益,很多人会为了自我的政绩或个人升迁、或个人利益得失而去损害、去践踏别人的利益、社会的利益,去破坏自然,甚至不惜挑战自然法则。这时,人类就需要法律的手段来协调、来保证自我合法和与生俱来的权利不受侵犯。这是除了思想之外,人唯一优于动物的地方。所以,我们要善加利用好人类的这个智慧。

合理的企业和组织机构必须要顺应社会的发展趋势,顺应社会环境。每个人和组织机构都应当去做自我最擅长、同时又是对社会有益的事情。仅有这样,自我才有可能对社会作出最大贡献的同时从社会得到回报。人和企业都是社会的一部分,自我的财富来源都是将自我的努力和社会来交换。所以,为了自我的长久发展,就必须要尽到自我的社会职责。

更进一步地,人类每个人身上都有很多潜力可挖,我们应当给其他人供给一个很好的机会,能让他们发挥他们的潜力去为社会创造财富。一个不能发挥人们的创造性和进取性的社会,不是一个和谐的社会,事业必然会失败。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和领导者,应当挖掘人们身上的创造性潜力,经过一些制度和政策,来鼓励人们去发挥他们的创造性。这是企业提高的源泉。也仅有这样,社会才能真正发展。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 我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篇九

在苹果手机、平板电脑横空出世之后,乔布斯这一名字开始变得家喻户晓。他的出现,让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以及数字出版这6大产业发生了颠覆性改革。如此伟大的成功让我对他的传奇人生产生了浓厚兴趣,假期,我读了《史蒂夫·乔布斯传》。通过这本书的介绍,我认为他之所以会有如此之大的成就,主要归功于他的完美主义精神和永无止境的变通能力。

我清晰的记得书中记叙了这样一件事:一天,苹果的一位设计师比尔·阿特金森找到了画圆和椭圆时巧妙计算平方根的方法,让人震惊。可乔布斯却说:“圆和椭圆是挺好的,可是如果能画出漂亮的带圆角的矩形就更完美了”。阿特金森说那是不可能的。于是,乔布斯带着阿特金森走了三条街,找到了17处这样的例子,阿特金森完全信服了。最终,在乔布斯的帮助下,他们合作找到了飞快画出带圆角的矩形的方法。

在当时,68000微处理器并不支持计算平方根,但乔布斯对完美的追求却丝毫没有动摇。他努力钻研数论,为现有技术不可能达到的目的而变通。他要求员工和助理不要“死板、死板、再死板”地墨守成规,被现有技术的条条框框所束缚,而是要“变通、变通、再变通”地寻求突破,为梦想搭建实现的舞台。

众所周知,苹果手机、平板电脑薄薄的一层还不到一厘米,却拥有众多在当今最领先、最时尚、最受欢迎的产品功能。如果不是近乎苛刻的完美主义精神指引着永无止境的变通实践,就不会有今天革命性的苹果产品的问世,更不会产生传奇的乔布斯。

一段成功的人生背后,必定是由一份坚毅的人格和一份出众的才华形成的组合体。在乔布斯身上,坚毅的人格就表现为这种‘无时无刻不完美’的完美主义精神;而出众才华的始作俑者,就是为实现‘无限可能’的变通能力。显然,乔布斯不是神,却被世人冠以神一样的美誉,就是他将‘完美’和‘变通’完美结合。试想一下,只有完美主义精神,没有变通的实践,那只能是空想;而只有变通的实践,没有完美主义精神,那顶多是对现有的小小改进,而且,很快,这种小改进也会因为缺乏进取的动力而荒芜。不是所有人的人生都能像乔布斯那样充满传奇,但我们可以从他的身上学习到这样一些受益终身的东西。回到我们的学习生活中,把完美主义精神体现到学习上,要一丝不苟:不留错别字、犯过的错误决不允许出现第二次;而变通,更是充满学习的各个角落:用巧妙的方法将自己的知识连接在一块儿,从而得到新的知识,又或者,用不止一种方法解决同一个难题……

乔布斯为科学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全世界都在为这样的英才早逝惋惜不已,这个社会需要更多的乔布斯们。那么,从现在开始,让我们一起努力!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 我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篇十

读书会上,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买来读。这本书写得精彩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套书是讲一只名叫卡梅拉的小鸡和她的同伴们的故事。书一共有六册,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我想去看海》。这本书是写小鸡卡梅拉听鸬鹚佩罗说大海很漂亮,她下定决心要去看大海,可是她的同伴包括她的爸爸都认为这个想法很愚蠢。

但是,这不能改变卡梅拉的决心。于是她告别了父母和伙伴们,朝梦想中的大海走去。一路上,她经历狂风暴雨、陡峭又泥泞的山路,还在黑夜里勇敢地前进。终于,她看到了梦寐以求的大海,看到了比想象中更加美丽壮观的大海。

卡梅拉一直都抱有“生活中肯定还有比睡觉更好玩的事情!”这样的信念,她追求那些同伴们认为不可想象的事情。虽然处处坎坷,历经艰难,但总是逢凶化吉,化险为夷,最后还能收获超乎想象的回报和异乎寻常的果实。

卡梅拉是一位生活中的勇士。我觉得我应该向卡梅拉学习,在我今后成长的道路上,我一定要树立一个目标,然后坚定不移地去实现它,那么总有一天我也会像卡梅拉一样看见自己心中的“大海”。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不一样的卡梅拉》,是法国作家克利斯科昂·约里波瓦的作品。这本书写得精彩极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的第六册《我能打败怪兽》写得最有趣。卡梅拉是一只母鸡,它和丈夫皮迪克生活在一个鸡舍里,它们养育了许许多多的小鸡,其中有一只小母鸡叫卡门,小公鸡叫卡梅利多,特别优秀,深得父母的喜爱。有次鸡舍闹饥荒,惟一的燕麦种子也被一只老鼠偷走了。皮迪克和卡梅拉就去找食物,家里只剩下一群小鸡。

等了许久也不见父母回家,于是小鸡也出门去找。它们来到一座城堡,遇见了一只怪兽,原来是怪兽偷光了它们的食物,小鸡们就和怪兽展开了一场食物争夺战。卡梅利多运用自己的智慧和胆识,终于把怪兽打败了,赢回了自己的食物。书中关于双方的争斗描写得活灵活现,动人心魄,看了令人爱不释手。

我觉得卡梅利多不畏强暴,又勇敢又聪明,我非常地佩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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