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真的很想把自己的脑袋敲开,看看里面的构造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想记得的事常常会忘记,想忘记的却偏偏记得很牢。最可恶的,是每部恐怖小说的情节都记得清清楚楚,以至于半夜里常常被吓得睡不着。最懊恼的,是我到现在都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喜欢上你的。也许是和你第一次在播音室里见面时就已经喜欢上你了吧。
究竟喜欢你的什么呢?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大姐说,你除了长得有点帅,人挺好之外,到底有什么魅力。我却回答,这大概就足够了。还记得那时候,每天都能感受到你的气息,对我而言,那就是一种幸福。就连睡觉的时候,也一定要抱着你送的“小猪”。
有时候,我不得不佩服饶雪漫,她的很多话让我无可辩驳,“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公平。你以为可以依靠的,其实不能相信。你以为守护者你的,其实不属于你。”如今的我们,已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可以装作看不见你,从你身边走过,却又会在不远处停下,转身,注视着你的背影……
如果能够回到过去,我愿和你只是朋友,只是搭档。在下午两点的时候,坐在你的身边和你一起广播;在周一的时候,和你一起接过国旗,把它升上旗杆;在周四的时候,和你一起值日……
可惜,只是如果,我们永远也不可能回到过去。就让我将那些回忆都深埋在心里吧。
晴天,雨天,星期天
想有你的每一天
任狂风
吹乱从前
这是我最放纵的思念
停留在十七岁那年的夏天
想象你从没离开我的身边
那誓言,回荡耳边
我非常非常的想你
想你大声的笑和红色的雨衣
我们有过的相遇
和每一场别离
我发誓从来都未曾忘记
我非常非常的想你
隔着再也无法靠近的距离
多么遗憾
却无能为力
我们终究不能在一起
今天,明天,离别天
数不清过了多少天
记忆是最美的诗篇
每一句
苦涩甘甜——饶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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