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过母亲节,本想给妈妈送上一朵康乃馨,以代表我的心意,可妈妈婉言谢绝了。可妈妈有一个条件,陪她逛街。最先开始,我是不同意的,可妈妈拿东西诱惑我,说什么给我买好吃的,好玩的,我便上了她的钩,正如“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一出门,我就后悔了,可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呀!我便束手就擒,哪叫我没有经过大脑分析呢?一出门,顶着个大太阳,哪不热呀!陪妈妈逛街,脚皮子都要磨破。妈妈也节约得很,来来回回用步行,回到远古的原始社会。逛超市、逛重百,一律只能看,不能买。
出门2小时55分,这时,一切发生了360度的大转弯――妈妈二十年不见的朋友出现了。起初,妈妈并不知道她就是自己的同学,这要归功于她的儿子,没有他的叫声就不会引起妈妈的注意力,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呀!他们相见后,又是搂,又是抱的,压制不住他们的心情。她的同学提出到茶楼座谈,妈妈二话不说,立刻答应。女人说话就是哆哆嗦嗦的,一共交谈3小时零5分31秒。这已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了。
夜深了,各自回家了,我大胆地向妈妈提出了一个小小的建议(妈妈高兴时,什么都会答应):我们先去吃kFC,再出来给你买件衣服,美一下容。(其实是不是这样的,我想借此机会,大敲一笔,暂时保密)妈妈爽快地答应了,按照计划,已成功70%。
吃过KFC后,我们便来到了重百。一进重百,我就演起了“剧本”中写的内容――我先是脚一跛一跛的,好引起妈妈的主意力,见妈妈上当时,我就对她说:“这双鞋子经不起你的苦熬,烂了!我脚也打起泡了。”“那怎么办!”妈妈说,“那……那只好回家了。”我说,“而且只能坐车回家!”妈妈看看手表,说:“这么早,才九点一刻。(时间对于她来说,不珍贵)要不给你买一双新鞋子。”我腼腆地笑了笑。
我厉害吧!这一天,我又有一双新鞋子,还坐车回家。哈哈哈……我是天下无敌……哈哈……
糟糕,被妈妈发现了,快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