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咸亨酒店,我径直朝自己的“家”走去。那是一个小小的角落,只有一张薄席、一只缺了一角的碗。哦,还有我这半身的破夹袄,这就是我的全部。此时已近初冬,路上的行人稀少,但每一个都对我投来不屑的目光。或许是因为我只是个落魄的读书人;或许是因为我被丁举人打断了腿;更或许,只是因为我是孔乙己。
我费了很大的劲才来到我的小角落。蹲坐在角落里,凛冽的北风刮进我的袖子里、脖子里,我紧缩着身子,靠着刚喝下的酒劲,才不至于被冻僵。我四处瞅瞅,忽然发现餐馆门前的泔水桶里有几块馒头,旁边还散落着几碟剩菜。几只流浪狗正在那里吃得津津有味。我急切地寻找着能帮我够到食物的工具,忽然发现一块石头。我捡起石头,赶跑了那几只狗。然后,我艰难地一步一步爬向泔水桶。
饭馆里的小伙计刚要倒掉那泔水,我急忙喊道:“别倒,先别倒!”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但还是停下了动作。我努力地爬过去,一边说:“给我吧,别浪费了。”小伙计无奈地看了我一眼,把馒头递给了我。我如获至宝地拾起馒头,在衣服上抹了抹,虽然有些脏,但我心想,不脏,还能吃。
我爬回角落里,酒劲已经退去大半,浑身冰凉。我紧靠着墙,不断搓着手,但感觉不到丝毫的温暖。寒风依旧刮着,我强挨着冷睡了过去。半夜,我被一阵马蹄声惊醒。一位行人在我的碗里扔下了四文大钱后匆匆骑马而去。我探身过去,紧紧握住那四文钱,心想,明早又能买酒喝了。
不久我又昏睡了过去。在梦中,我中了状元,享受着荣华富贵、美酒佳肴……我笑得是那么开心。
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了我。不过我已经死了,被活活冻死了。他们发现我的时候,我还带着那满足的笑容。或许他们永远不会知道,我为什么会笑得那么开心。
我就是孔乙己,活在自己的世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