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个子高高的,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地方,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她就是我的同桌—李艳。
这学期开学的第二天,老师让我和她做同桌。开始我没在意,一个黄毛丫头,哪能比得上我堂堂男子汉。
第二天,下午放学时,我因在操场上玩耍,不慎将语文书弄丢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一学期有三分之一是语文课,现在语文书丢了,可怎么办?
早读课,我伫立在课堂前,呆呆地望着黑板出神。这时,同桌似乎发现了什么,伸来友谊之手,关切地询问道:“怎么了?”说吧?一个男子汉,丢脸!不说吧?又闷在心里。算啦!她是大队委员,就当汇报思想。“没什么,语文书丢了!”“没什么?”对方现出惊讶的神情。接着,她拿起课本又放下,反反复复,鬼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稍犹豫了一会儿,将书递给我:“书给你,以后可别毛手毛脚的。”什么,给我?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我一贯瞧不起的黄毛丫头,居然能说出这句话。“什。。。。。。什么,给我,你可怎。。。。。。怎么办?”我半天才吞吞吐吐地挤出几个字。“不要紧,我有办法。”“那今天怎么办?”“那就合看。”于是我俩便认真地开始早读。
上完最后一节课,我将书悄悄地塞进她的书包。然而回家后,我打开书包,语文书却工工整整地躺在书包里,我的眼睛湿润了。
第二天早读,她在读着一本旧书。下课后,我打开旧书一看,封面已被撕裂,书页上角向里翻,书脊线断了,并且少了两页。上课后,我拿新书和她交换,但她不同意。
中午时,我发现她在桌上抄些什么。奇怪,上午没作业呀?她净干鬼事。我走了过去,呀,她正在那儿抄那两篇掉了页的课文。她往书上看一句,便抄在书页大小的白纸上,传进我耳里的是“沙沙”的写字声,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行行整齐清秀的字。累了,她便甩甩胳膊,然后又聚精会神地抄起来。我有点儿过意不去,决定拿去复印,但她婉言谢绝了。抄好后,她拿出糨糊将纸粘上,又使劲地一针一针地缝好。
“丁零零。。。。。。”上课了,她拿起那本旧书认真地听课。一瞬间,我的喉咙被心中激起的强烈感情堵住,我被这种同窗的挚爱之情感动,迸出幸福而又骄傲的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