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叙述的故事发生在奴隶社会。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名叫汤姆的壮年黑奴,他聪明、老实、虔诚、能干,但主人还是因为债台高筑,把他卖给了奴隶贩子黑利。好景不长,汤姆的新主人不久便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身亡。
于是,他又被卖到了凶残的种植园主雷格尔手里,最后惨死在他的毒打之下。汤姆品德高尚、心地善良,最后依然落得一个悲惨的结局。我有时在想,汤姆就像唐代梅妃江采萍一样是生错了朝代的:唐爱牡丹,宋爱梅,梅妃似乎更应该出生在几百年后的宋代。可能汤姆也应该把自己出生的日子往后推些年,在奴隶制被废除之后,在那些被鄙视的黑奴们受到与他人平等的待遇之后。奴隶们生来就不被当做人来看,通常是按照马匹的价格来衡量他们人身的价值!表面上,那些可怕的罪行都是残暴的奴隶主所为,但归根结底,最终导致一个个黑奴家破人亡的凶手,恐怕是早已被废除了的奴隶制度。
《汤姆叔叔的小屋》揭露了奴隶制度的黑暗与邪恶,许多像汤姆这样善良的人们都只能拥有一个悲惨的结局,可能汤姆也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罢了!就像书中圣·克莱尔对奥菲利亚说的那样:“这只是你从窗帘缝里看到的一个例子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