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考化学教学大纲(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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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考化学教学大纲
山东省中考化学教学大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试性质
初中化学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其目的是全面、准确地考查学生的化学学科核心素养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初中化学课程标准的水平要求。试题命制重视对学生化学学习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收集信息、获取新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化学实验、科学探究能力的考查,重视对学生在化学学习中科学思维和科学探究方法的考查。试题命制重视真实情境的创设,重视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化学科学,关注身边的化学,关注社会问题,关注化学对社会发展、人类文明进步和环境的影响,关注物质的性质、组成、结构以及变化等。
二、考试目标
依据《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24年版)》,确定以下考试目标与要求。
1.认识身边一些常见物质的组成、性质及其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的应用。能用简单的化学语言予以描述。能区分物质的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能用图示、数据等方法加以表征。能区分金属和非金属,金属中的纯金属和非金属中的合金,能识别常见的有机物。
2.了解化学变化的基本特征及其实质。能说出质量守恒定律的内容并能用于解释化学变化中质量关系的有关问题。能说出常用燃料的特点,了解燃料的合理利用。
3.了解化学反应中的能量变化。认识酸、碱、盐在溶液中发生的化学反应及其实质。能说出常见的化合反应、分解反应、氧化反应等反应类型。能说出常见的置换反应和复分解反应。能根据实验现象认识物质的性质,能设计简单的化学实验方案,并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4.认识常见的制备气体的方法,会正确使用常见的气体的净化和干燥方法。认识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条件控制、物质分离与提纯、溶液配制等在科学探究中的应用。
5.能说出空气的主要成分及各成分的体积分数。了解组成物质的元素,认识物质的组成、结构和性质的关系,了解元素的化学符号以及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
6.知道自然界中的常见岩石类矿物和矿石,能对常见的矿石进行辨认。了解常见的碱,能正确使用指示剂,认识酸碱指示剂变色与溶液酸碱性的关系。
7.能正确书写常见的化学式,认识相对原子质量和相对分子质量的概念,能进行简单的化学计算。了解常见物质的量浓度的表示方法及其应用。
8.能从元素及元素符号的角度认识物质的组成,并能正确书写一些常见物质的名称、俗称、化学式。能根据物质的名称、俗名、化学式进行物质推断。
9.了解常见金属的物理、化学性质及用途。认识金属材料在日常生活、生产中的重要应用。了解常见金属材料的性能及其应用。
10.了解常见的酸、碱和盐的性质及用途。认识酸碱盐在日常生活、生产中的重要应用。
11.了解溶液的组成及其特征。认识溶液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
12.了解原子结构模型的演变过程,认识人类认识的局限性。能通过实验认识分子和离子在溶液中的存在情况及其性质,能用分子、原子的观点解释一些溶液的化学性质和现象。
13.了解原子的构成,认识原子在化学变化中的变化过程;知道分子是保持物质化学性质的最小粒子;初步建立原子的结构模型;能用微粒的观点解释某些常见的现象和事实;能利用微粒的性质解释某些与微粒有关的化工生产原理。
14.初步形成基本的化学观念。初步认识物质的微观构成,了解原子可以结合成分子,分子是由原子构成的;知道原子和离子可以通过得失电子而相互转化;了解原子是化学变化中最小的微粒;知道元素是组成化合物的基本成分;了解地壳中各元素的分布情况;知道自然界中的元素是有限的,我们要爱护水资源;知道自然界中一些重要的常量离子和微量元素以及它们的存在形态;了解空气的主要成分及各成分的体积分数;知道常见的大气污染物;知道水的污染和防治方法;知道化石燃料以及使用化石燃料对环境的影响;知道常见的有机物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能列举自然界中一些由原子直接构成的物质以及原子与晶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等。
15.初步学会运用变化的观点认识生活中常见的化学变化,能从分子和原子的角度解释一些化学变化中常伴随的发生的现象。
16.能运用物质构成的微粒及其微粒间存在空隙的观点解释物质的可分性和物质的热胀冷缩现象。
17.能从元素及元素符号的角度认识物质的组成,知道元素符号的名称和书写方法;能用电子式表示常见简单离子的形成过程;能根据原子或离子的电子排布情况正确书写
中小学化学教学大纲
以下内容关于《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教学大纲》的部分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
(一)总目标:
1.热爱科学,有勇于探索未知的精神,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
2.初步认识化学这门学科,了解化学与生活、社会发展的关系,对化学产生浓厚的兴趣,能积极参与化学课外活动,使所学知识与社会发展、知识更新相协调。
3.掌握最基础的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有自学能力。
4.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品德修养,培养对科学的兴趣和求知欲,发展科学能力,为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打下基础。
5.初步了解和认识最基本的自然科学现象和规律,认识社会与自然的相互关系。
6.了解一些最基本的化学常识,如元素符号、化学式、化合价、化学方程式及其简单的计算等。
7.了解一些化学实验的简单技能,会简单的实验操作。
8.培养良好的实验习惯和科学态度。
(二)教学内容:
1.基础知识:包括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元素化合物知识、化学计算知识、化学实验知识等。
2.基本技能:包括观察能力、实验能力、思维能力、自学能力等。
3.学习方法:包括实验方法、记忆方法、思维方法等。
4.品德修养:包括科学态度、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社会责任感等。
(三)教学要求:
1.使学生学习一些化学基本概念和原理,学习常见元素和化合物的基础知识,学习一些基本的化学计算和化学实验技能。
2.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实验能力、思维能力和自学能力。
3.培养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和严谨的科学态度,要有坚韧不拔的精神。
4.培养学生关心社会的情感,树立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勤奋学习的思想。
中考化学教学大纲
中考化学教学大纲是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教学大纲而进行制定的,它的目的在于考查学生是否掌握化学基础知识,以及能否用于解决实际问题。
中考化学二轮教学大纲
中考化学二轮教学大纲如下:
1.做好“双基”的落实、基本方法的训练、化学用语的规范表述。
2.针对考点,编制相应习题,做到考点练透,练精,练全。
3.做好综合题的训练,提高学生的解题能力。
4.加强审题训练,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关注社会热点,把握考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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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有机化学教学大纲
课程大纲
一、教学目的
本课程是高等师范院校化学教育专业的基础课程,其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掌握中级有机化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了解有机化合物的结构、分类、命名和主要性质,熟悉有机化合物的合成、分离和检识方法,并掌握有机化合物分子结构的表示方法。
二、教学内容
1.绪论:介绍有机化合物的特点、分类、命名和主要应用领域,以及有机化学的研究方法和发展简史。
2.烷烃:介绍烷烃的分类、命名和物理性质,以及烷烃的化学性质和取代反应机理。
3.烯烃:介绍烯烃的分类、命名和物理性质,以及烯烃的化学性质和加成反应机理。
4.炔烃和二烯烃:介绍炔烃和二烯烃的分类、命名和物理性质,以及它们的化学性质和加成反应机理。
5.卤代烃:介绍卤代烃的分类、命名和物理性质,以及它们的化学性质和取代反应机理。
6.醇和醚:介绍醇和醚的分类、命名和物理性质,以及它们的化学性质和取代反应机理。
7.醛和酮:介绍醛和酮的分类、命名和物理性质,以及它们的化学性质和加成反应机理。
8.羧酸和取代羧酸:介绍羧酸和取代羧酸的分类、命名和物理性质,以及它们的化学性质和取代反应机理。
9.胺和酰胺:介绍胺和酰胺的分类、命名和物理性质,以及它们的化学性质和取代反应机理。
10.酚和醌:介绍酚和醌的分类、命名和物理性质,以及它们的化学性质和取代反应机理。
11.杂环化合物:介绍杂环化合物的分类、命名和物理性质,以及它们的化学性质和取代反应机理。
12.碳水化合物:介绍碳水化合物的分类、命名和物理性质,以及它们的化学性质和取代反应机理。
13.氨基酸、蛋白质和核酸:介绍氨基酸、蛋白质和核酸的分类、命名和物理性质,以及它们的化学性质和取代反应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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