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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董事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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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内容篇一

董事会办公室是集团公司董事会的综合性办事机构,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拟定,负责起草或审核集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并根据需要适时作出修改。

2、负责落实、监督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及董事会通过的规章的执行。

3、根据授权和指示,协调处理集团公司各部室及集团公司参股和控股子公司的有关工作。

4、负责集团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会务工作。

5、负责集团公司股东、董事的信息联络和服务。

6、研究与集团公司有关的政策及法律法规,为董事决策提供参考。

7、监督董事会通过的规章的执行情况。

8、参与对董事会聘任人员的考评。

9、为执行董事提供专职秘书服务。

10、完成董事、董事会秘书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证券部相关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内容篇二

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1、负责董事会文件和董事长重要讲话起草,董事会会议的组织、记录、董事会决议的发布;

2、负责董事会记录、文件、报告、议案、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以及印章的管理;

3、负责董事会与公司经理层、公司监事会的联络;

4、组织草拟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办理企业法人委托;

6、管理董事会基金;

7、办理董事会、董事长其他有关事务。

二、公司党委办公室工作

1、负责组织起草和审核公司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和讲话稿;

2、负责办理和审核以公司党委名义的文件、电函稿等;

3、负责公司党委的文书处理、印章、介绍信的管理使用;

4、了解、掌握基层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以及负责做好公司党委指示、决议的执行、督办工作;

5、办理公司党代会、党委等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

6、负责组织收集和上报党委工作信息,编发《党讯》;

7、做好公司保密委员会工作;

8、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9、完成公司党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工作职责

负责党委办公室和董事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起草公司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稿;

2、负责办理和审核以公司党委名义的文件、电函稿等;

3、负责公司党委的文书处理、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

4、了解、掌握基层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以及做好公司党委指示、决议的执行情况和督办工作;

5、办理公司党代会、党委会议以及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党委有关会议的记录;

6、收集和上报《党委工作信息》,编发《党讯》;

7、主任外出时,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干事工作职责 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办理董事会文件、名册、证书等重要资料的归档以及董事会印章、法人章的管理和使用;

2、负责办理董事会有关文件的收发、登记以及传阅;

3、负责与董事会成员以及总经理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和公司各部室的联络;

4、办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5、负责企业《法人委托证书》、《法人证书》的登记、办理、年检等项工作;

6、办理董事会、董事长其他有关事务;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干事工作职责 负责公司党委日常事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办理党委文件、资料的归档以及党委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2、负责办理党委有关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以及传阅;

3、负责与党委成员以及公司各部室的联络;

4、办理公司党代会、党委会等会议的筹备工作;

5、负责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办理来信、来访的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内容篇三

黔西花都村镇银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本行”)董事会办公室的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行设董事会办公室,主持董事会的日常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接受董事会的领导,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负责准备和递交有关监管部门要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第四条 负责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及有关事务,管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及记录。

第五条 协助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配合做好高管人员的考核、薪酬激励,配合发展战略规划的决策、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核以及风险管理的决策。

第六条 负责建立并保持与董事的联系沟通制度,及时提交有关记录、文件和报表,便于董事及董事会进行决策。

第七条 协助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第八条 负责董事会文书的处理,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和归档工作。

第九条 负责对董事会有关决议或董事会有关工作安排的落实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条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经营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一条 负责拟定和修改董事会有关制度,推动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

第十二条 负责了解和监督本行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三条 协助董事会培训、考察工作的安排。第十四条 协助董事长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 负责董事长或董事会交办的其他事务。第十六条 承担股东大会、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工作职权

第十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享有对本行事务的知情权,有权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第十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行使职权时,本行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董事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内容篇四

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保障管理质量和效益。

二、负责主办各类文件和材料的起草与印制;对校内各部门以党委及党办名义印发的公文进行编号、核稿和钤印等并给予公文处理业务指导;按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全校性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等。

三、负责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以党委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和来宾来访的接待工作。

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各种信息和动态,编印信息材料,及时报送信息,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五、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党委会决定及有关会议精神、领导批(指)示的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

六、负责受理人民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负责处理学校发生的政治类突发事件。

七、负责上级党组织和校外相关单位文件及资料的接收、登记、收发、传阅、保管、清退、销毁与归档等;负责党委机要函件的收发和其它部门机要函件的接收、收转;负责党委和党办各类文件及资料的立卷归档。

八、负责校保密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党委和党办印章、党委负责同志名章及党委介绍信的管理与使用。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并保障其实施。

二、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安排好组织生活。

三、按照校党委的安排负责处级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各学院、各部门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工作;协助人事处做好行政科级干部的选拔考核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副厅(局)级以上老干部工作。

五、负责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

六、办好党校,做好党校日常事务。

七、负责做好学校对内、对外干部培训工作。

八、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及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九、做好干部和党员统计工作,管好干部档案和文书档案,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十、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配合党的纪律检查部门搞好廉政建设。

十二、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政策和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宣传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和重要精神。

二、及时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组织实施全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参与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

四、负责制定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好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资料准备和服务工作。

五、组织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和普法教育。

六、负责全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工作,对基层精神文明建设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

七、负责全校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和校园文化工程建设的规划、实施工作。

八、负责校领导、机关和院系的报刊资料订阅、政治理论学习资料的购买。

九、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与改革。

十、参与哲学社会科学的建设与管理。

十一、审批校内社团和学生刊物。

十二、组织和指导全校对内宣传活动。

十三、组织和协调全校对外宣传工作,加强与校外媒体的联系工作,努力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十四、规划和管理全校公共场所宣传舆论阵地。

十五、办好校报,宣传报道校内重大事件、活动等。

十六、办好校园电视台,通过校园电视新闻及时报道校内各项事件、活动和工作动向。

十七、办好两个校区广播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

十八、办好校园网,负责网络新闻的审核、登载与管理工作,负责校园bbs监控。

十九、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二十、制定本部门的规章制度。

二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

二、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和改善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

三、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方针政策,从政治、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外知识分子,为他们发挥作用多办实事,特别要做好有代表性、有重大贡献和社会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

四、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选拔、培养以及推荐作政治和实职安排的工作。

五、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和有宗教信仰的知识分子工作。

六、做好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认真做好“三胞”及其眷属工作,支持侨联开展活动、发挥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外联谊活动,做好留学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的统战工作。

七、做好统战信息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提出工作的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八、做好统战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研究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统战宣传,组织开展学校“统一战线两支干部队伍”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整合力量,积极进行统战理论研究。

九、负责民主党派活动室的管理工作。

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机关党总支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机关党支部的领导,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执行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围绕机关的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化解矛盾的工作,确保机关和学校的政治稳定。

二、抓好党总支、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维护班子的团结,做好党的宣传、组织、统战、纪检、科研和群众工作等。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工作,保证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按照党委职能部门的安排,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党支部组织机关党员和职工参加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和各种政治活动的情况。

四、对机关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具体指导党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促进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保证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协助机关组织干部、人事、监察等部门和纪委,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考核机关干部、评比表彰先进党支部和党员、调查处理违纪行为与不合格党员的工作。对机关干部的任免、调动、晋级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领导机关工会和团总支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经常了解和反映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机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指导机关党支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科研、管理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改善机关党员队伍的结构,提高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和新党员的素质。

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纪委、监察处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重点是监督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向学校党委报告。

二、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对学校党风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党委提出建议,制定和督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及其他反腐倡廉制度,协调和监督校务公开,推进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

三、受理学校党组织、党员、群众在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建议;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保障党员的权利。

四、协助学校党委抓好纪检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指导党总支、党支部开展纪检工作,负责各党总支、支部及纪检委员的培训。

五、协助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对监察对象遵纪守法、履行职责、清政廉洁的教育,参与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六、对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

七、围绕学校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对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大宗物资设备和教材、图书以及药品采购的招投标,科研经费和国有资产的管理与使用,招生考试、毕业生就业、职称评定等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八、会同财务处等有关部门,规范校内收费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维护国家和学校的财经纪律。

九、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促进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十、负责纪检、监察的案卷归档和其它有关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离退休工作部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有关离退休干部政策,做好离退休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安排离退休同志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文件传阅等有关工作。

三、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离退休同志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承担力所能及的任务,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负责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搞好离退休同志的服务管理工作,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

五、负责开展离退休同志的娱乐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外出旅游和考察。

六、加强校内各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协调各部门的关系,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离退休工作。

七、按有关政策规定,编制离退休人员的各种经费预、决算,并统一掌握和合理使用。

八、加强老年活动室的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设备,为离退休同志服务。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工会工作职责

一、依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服务学校教职工,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根据工会章程,按期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能,做好日常工作。

三、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校工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四、指导部门工会和二级教代会开展工作。

五、配合学校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育人”活动,做好劳模和各类师德先进的推荐、评选、表彰与宣传工作。

六、负责做好女职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和管理好教职工业余活动团体和教工活动中心。

八、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学校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积极帮助解决教职工各种实际困难。

九、负责教职工群众的生活福利工作(教职工子女入学、教职工及直系亲属丧葬慰问等),改善学校集体福利设施。

十、加强工会各级组织的建设,有计划地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

十一、根据财务规章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十二、做好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十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团委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团的工作,做好党的助手。

三、负责共青团基层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四、制订和执行团的工作计划,组织团内的各项评比和考核工作。

五、指导各团总支工作。

六、抓好团的组织生活,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七、抓好组织发展、团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

八、考核校团委委员,配合有关部门考核团总支书记、副书记,搞好团委班子自身建设。

九、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员入党。

十、开办团校。

十一、抓好第二课堂教育及学生大型文体比赛等工作。

十二、指导学生会工作和管理学生社团。

十三、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校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协助校长研究制定学校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计划、措施等。根据学校行政的计划和指示,做出工作安排,并协调校内各部门之间及学校与校外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三、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各方面信息,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负责草拟全校性的行政工作文件。对校内各部门草拟的以学校名义印发的各种公文,负责办理核稿、送审、编号、定密、鉴印等工作。

五、按照有关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全校性的行政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

六、会同有关部门,对校长安排的全校性的重大会议和活动,做好筹备组织工作。

七、负责学校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办、送阅、催办、清退等工作。对校内各有关单位的文件运行、管理工作进行必要的协助和指导。协助校保密委员会做好保密工作。

八、负责上报有关信息;负责全校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安排全校作息时间,节假日放假时间及节假日值班人员等。

九、办理学校行政方面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接待、登记、转达等工作,并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处理落实工作。

十、负责管理、使用学校印鉴。并负责指导学校有关部门印鉴的刻制、启用、废止回收等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开具有关证明和介绍信。

十一、负责学校收发室的工作及学校的电话管理。负责学校对口扶贫工作。

十二、负责对二级单位的办公室行政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十三、负责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和来访来宾的接待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重要活动和事项的记录,负责处理学校发生的非政治突发事件。

十五、负责学校领导的服务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与制度。

二、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订学校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及各种教学文件。

三、负责专业、课程、教材的建设与管理。

四、负责全校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举办教学研讨会;负责组织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工作。

五、负责组织普通全日制本科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研究与编订;承担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教育教学的组织、运行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的注册、考试、学籍和学历管理工作。

七、负责校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材编审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全校学生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九、会同规划办、实验实习中心做好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工作。

十、会同招生就业处制订各专业招生计划。

十一、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

十二、会同人事处审定教师的任教资格,核定教师教学工作量;负责教师的非学历培训以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学业务交流,负责教师非学历培训工作。

十三、会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指导、促进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十四、负责管理学校委托管理的教学资源。

十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人事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制定和掌握全校各类人员的编制、用人计划、人事调配和具体管理制度。

三、负责行政科级干部的选拔、管理、考核工作,负责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调研、拟定、实施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培训进修工作,负责对各类专家的管理和考核。

五、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负责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的聘用。

七、负责有关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审聘任工作。

八、掌握全校的机构设置情况。

九、负责劳动管理和工资管理工作。

十、负责教职工人事管理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劳动保险及劳动保护、职工福利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临时工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做好人才引进和交流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学生处(学工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制度,使部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负责草拟或制定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使学校学生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

三、负责制定全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和学风建设方案。掌握和分析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动态,负责开展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学风建设。

四、负责政治辅导员、兼职班主任队伍建设以及对各学院学团办公室负责人、政治辅导员、兼职班主任的培训、指导、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评、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的宏观控制和审批管理、学生欠费的清缴工作。

六、负责学生的政治审查、奖励和处分的审定工作。

七、负责学生勤工助学项目的开发、管理及审批。

八、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九、协同校团委开展各种学生活动;协同教务处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协同武装部(保卫处)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参与学校各年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及专业结构的调整,负责招生计划的报送及调整工作。

三、负责学校招生简章的编写印制,并向全国各地中学、招办及相关单位发送,组织落实招生宣传工作以及对招生人员的培训、派遣、考核工作,组织招生工作,协助完成新生报到工作。

四、负责招生文件、录取名单、定向合同等相关资料的清理、归档、新生档案汇总及移交,负责做好招生总结。

五、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汇集及公布、毕业生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

六、负责主持各类毕业生招聘活动,开设就业指导课,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组织、指导和检查各二级教学单位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毕业生协议书的分发、签订工作,毕业生就业计划编制及报送工作,负责毕业生派遣、报到证签发,档案转迁的编制工作。

八、负责规划、建设招生就业信息网,加大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的宣传力度,建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网上交流平台。

九、及时汇报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信息,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决策依据。

十、负责学校校友的联络、联谊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发展规划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研究和制定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和综合改革方案,为学校长远发展提供建议方案。

三、负责学校重大决策问题的调研、论证,结合学校实际做好校园规划的修编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学校大型招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学校对外联合办学和校内部门体制改革的方案及有关政策措施,并协调解决联合办学和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六、负责校内工程建设前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监督以及检查落实情况。

七、负责学校的征地工作。

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合理配置学校资源,统一编制学校财务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三、负责学校的教育事业费、科研经费、基本建设经费、事业基金、代管经费和其他预算外经费的管理。

四、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合理调配使用资金,满足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集中管理学校的财务收支,归口管理学校各部门的收费,积极组织收入,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校。

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及时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

六、负责对学校经济活动和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和预测,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对学校各级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定期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配合纪监部门查处财经违纪问题,维护国家和学校财经纪律。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的账务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

九、负责学校各单位的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工作,加强对其业务指导和监督,会同人事部门共同做好财务人员的委派、培训、考核、聘任工作。

十、负责审核、会签校内单位有关经济和经费方面的文件、报告、协议、合同等,并协同贯彻执行。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对大宗物资仪器设备的采购、招标、报废以及工程项目的招标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十二、做好全校物价税收管理工作,依法代扣代缴各项税金,统一票据使用,规范收费管理。

十三、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审计处工作职责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校及学校所属单位(部门)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实行内部审计监督。

二、对学校及所属单位(部门)的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管理、使用和效益,校办产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基建、维修工程的概算和预决算,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学校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学校各学院和部门主要行政负责人的经济责任,校办产业和独立核算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等事项进行审计。

三、对学校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及决算的上报,各项经费结算和决算的上报,校办产业资产、负债、损益报表和关、停、并、转时的清算报告,自筹基建经费的使用、工程开工前的报告、招标文件、基建维修工程决算,学校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等事项进行审签。

四、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协助纪委、监察委员会,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五、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监督,对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问题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六、组织重大项目委托审计的招投标工作。

七、参与工程项目施工、设计、监理、物资设备、大宗材料采购等招投标工作。

八、向上级审计机关、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学校领导及同级部门呈报或转报审计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处理的意见建议。

九、配合校纪委、监察、宣传等部门开展以法制、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及有关经济案件的查处。

十、制定、公布有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编制审计工作计划与总结。

十一、做好审计档案、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以及保管、保密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基建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负责全校基本建设工作,编制、调整、上报基建建议计划。

三、负责工程建设前的立项、选址、方案报批、施工图报建等各项工作。

四、组织工程招标、施工合同签订、施工过程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整改、合同期内维护、构建筑物转固、工程资料归档等工作。

五、制定基建预算,搞好工程预、结算工作,审查并办理基建费用支出,执行基建财经政策和纪律,加强基建财务的管理,做好基建统计报表工作。

六、做好校园绿化、道路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保障管理质量和效率。

二、负责全校外事暨港澳台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及港澳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三、负责拟定学校外事及港澳台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经费预算和有关规章制度,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拟定学校长短期外聘专家、教师的聘请计划并牵头实施对来校外籍教师的管理。

五、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会同人事处等有关部门选拔派遣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各层次留学人员出国学习,并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加强与境外人员的联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及出国人员回校服务的工作。

六、负责出国访问、考察、讲学、培训、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出国(境)项目的管理,承办公派出国人员的申报审批手续。

七、负责组织和管理与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文化组织、基金组织及专家、学者等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和组织学校举办的国际会议。

九、根据学校留学生教育的发展规划,确定具体目标和实施策略。负责全校各类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宣传、录取、申报等工作和涉外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院系做好留学生教育和培养工作。

十、负责学校所有外事后勤设施的管理和外事接待服务工作。

十一、办理学校涉外公函。负责涉外保密的指导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科研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政策,研究和确定学校科研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

三、组织全校教师和科研工作人员向国家、省、市及其它部门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组织与国内外各单位的科技协作和横向联系工作。落实科研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和结题验收评比工作。

四、负责对学校科研经费的预、决算;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

五、组织全校科研成果的鉴定、登记及各种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工作。

六、做好对科研人员的奖励和宣传工作。

七、配合研究生处进行学校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全校科研机构设置或调整的申报论证和审核工作。对科研机构定期考核评估。对科研机构编制进行科学管理。

九、从科研的角度,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学校人才与师资发展规划、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和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提出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科研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十、负责科研信息、情报、资料的收集、发布和宣传工作。完成科研统计与分析。配合综合档案的归档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

十一、负责管理科技成果档案,负责教师的科研工作的考核和科技档案的管理。

十二、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内外各种学会、协会、科技交流网的协助联络,指导挂靠学会的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五、组织管理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十六、指导和协调各学院科研管理工作;负责科研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指导科研秘书的业务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研究生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负责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建设和授权单位与授权学科专业点的申报。

三、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规划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四、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动员、考试、评卷、录取。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参与学校的学位认定和授予工作。

五、负责研究生师资队伍建设,选聘、考核、管理研究生指导教师。

六、组织研究生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的制定、审核和具体实施,承担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的组织、运行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质量监控、学位授予、就业指导。

七、负责各类合作办学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登记、报批和管理。

八、负责学科建设工作,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和计划,建立学科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与管理办法,检查督促学科建设任务的落实;根据重庆市及学校重点学科管理办法,组织申报省级和校级重点学科,并落实重点学科的目标任务计划,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

九、负责校级重点学科的遴选和建设、管理、考核等工作,组织市级和国家级重点学科的推荐和申报。

十、负责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作好学科建设的服务工作。组织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的选拔及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学院(部)的学科建设。

十一、开展对青年教师和学生考研的指导与服务工作。

十二、协助校学术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完成校学位委员会布置的相关工作。

十三、做好教授流动站和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及学术交流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在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规划和制定学校迎评促建各阶段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进程,拟定评建工作制度,下达评估任务。组织、指导和监督校内各部门开展自查、自建工作。组织完成校级评建材料的归类与整理、学校《自评报告》以及《整改报告》的撰写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与教育部、市教委、教育部专家组及校内各级评建组织的沟通与联络,保证评估工作信息的畅通。

四、修订、完善学校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学校教学督导督察委员会对各部门开展督导督察工作。

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学报编辑部工作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努力创办优秀的社会主义刊物。

二、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三、按照办刊宗旨准时出版发行学报。

四、保持与作者、读者的联系,做好约稿、收稿、稿件处理、审稿、定稿、编校、印刷、发行等工作。

五、负责优秀论文的推荐、评选工作。

六、宣传学校的重大学术活动和学科建设活动,充分体现学校学术水平,代表学校进行相关的学术交流。

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图书馆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制定图书馆发展规划、设备购置计划,经费预算等。

三、科学购置各类图书、期刊、资料、报纸和电子出版物,并进行妥善管理。

四、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资源,开展文献信息服务。

五、做好图情资料的流通阅览、资源传送和参考咨询工作,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开展文献信息服务。

六、开展信息检索教育,培养学生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

七、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八、积极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促进事业的整体化发展。开展各种协作、合作和学术活动。

九、开展书刊文献题录、索引、翻译工作。

十、办理图书和文献资料的典藏、修复、装订、剔旧、调换、注册等工作。

十一、开展图书馆学、情报学、文献学和现代化服务手段的研究工作。

十二、做好书刊资料的防火、防盗、防霉、防虫工作。

十三、对各学院(部)资料室实行业务指导和归口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档案馆工作职责

一、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制定全校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并对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履行依法治档职责。

三、负责收集(包括征集)、整理、分类、查阅、鉴定、提取、转递、保管和统计全校的十四类档案。

四、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五、开展档案的宣传、咨询活动,做好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工作,主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做好校史馆的建设管理工作。

六、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和信息开发交流工作,发挥档案的信息源作用。做好每年学校的《年鉴》编写工作。

七、开展档案的理论和业务研究,组织参加有关交流活动。

八、组织全校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指导各部门兼职档案人员的工作。

九、做好防火、防盗、防虫等“九防”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十、做好档案的鉴定存毁工作。对失去保存价值和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提出存毁意见,报档案存毁鉴定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销毁。

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负责对全校地产、房产、设备、材料、家具、无形资产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做好物资账目统计汇总、清查核实和统计。

三、制定和完善各种设备的明细账和分类分户帐,建立健全单台固定资产卡,作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统筹安排仪器设备的购置费、维修费和运行费,保证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

五、负责做好国有资产的采购工作。牵头组织学校招投标委员会各项工作,协调、指导各类项目的招投标,做好学校门面招租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设备计划管理、技术管理、经济管理、效益考核、变动处置和部分维修工作。

七、参与实验室建设工作,制定设备配置方案并监督实施。

八、管理组织在用仪器的保养、维修、调剂、报废和报失。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保卫处(部)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了解和掌握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学校和公安机关反映有关信息。

三、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学校内部安全保卫的规章制度,保卫学校安全。

四、根据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定期进行综合分析、总结汇报。

五、组织、部署、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配合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督促、检查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贯彻落实情况,配合公安机关查处违反有关治安综合治理规定的行为。

六、配合校属各级党、政领导抓好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和安全管理工作。严格管理校内的危险品、剧毒物品、枪支弹药。

七、宣传教育群众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四防”工作。预防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八、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安全部门查破、处理一般性政治、刑事和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政治、刑事和治安案件,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协助学校各部门管好教学、娱乐、体育场所的秩序。抓好校内的治安管理。

九、负责制定重大节日、纪念日及各类大型集会、会议的安全警卫预案并负责现场警卫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来校首长和重要外宾安全警卫工作。

十、负责办理去边境地区人员的审查工作,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健全义务消防组织,经常进行防火、灭火知识的宣传教育。配备、管理防火器材。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二、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校内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十三、负责校门警卫,负责校内治安、安全巡逻。负责校内集体户口、身份证的登记和管理。负责暂住人口的登记和管理。

十四、协助外事部门管理住校外国人的户口,了解外国人的活动情况,保护他们在校人身安全。

十五、全面开展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十六、组织领导校属各级的治保组织和治保干部(兼职);做好保密工作。

十七、监督考察我校被依法判处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的罪犯和被公安机关宣布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人员的行踪及表现。

十八、负责武装部工作、国防工作、征兵工作和大学生军训工作,做好复员退伍职工或军属慰问工作。

十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后勤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做好学校后勤管理工作,为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全校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保障。

三、积极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代表学校管理后勤社会化的部门。

四、负责指导和监督社会化的学校饮食管理工作、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工作和教职工宿舍的物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教职工住房的调配、出售、管理及维修工作。

六、负责校园环境、道路、管网及江北校区校园绿化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校水、电、气的供应和设施的检测、维修工作。

八、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医疗保险及保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九、负责交通科车辆的调度、管理和车辆维护工作。

十、负责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统一招租并委托管理的商业网点、服务项目的经营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实验实习中心工作职责

一、制订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负责归口管理学校各实验教学中心、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等责任制。

三、负责学校指定实验(实习)教学场地的物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管理学校各实验教学中心、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运行调度、维持经费和设备维持费。

五、负责按教务处的统一部署,组织实验课程建设,进行实验教学安排与协调,监控实验教学状态和质量。

六、负责每学实验任务完成情况统计与上报。

七、负责组织学校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核。

八、负责组织核定实验教学工作量、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量和实验室、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人员的劳保用品、营养保健费。

九、负责组织论证、审定实验室建设计划和教学仪器设备配置、购置方案。

十、负责组织学校实验教学中心、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专项建设的项目申报、建设实施、评估评审与绩效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大型教学仪器设备的共享、开放工作。

十二、组织和协调学校各实验教学中心、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的开放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有线电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十四、负责学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考点”的考务、考试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网络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制定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方案设计、技术选型等。

三、负责校园网、校内专网的建设、运维、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

四、负责重庆教育城域网重庆工商大学主环节点的运维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教育数据中心和数码证照中心的运维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数字化校园规划、建设、培训、推广工作。

七、负责学校信息化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学校信息编码、信息系统、信息资源标准编制工作。

八、建好重庆工商大学网站,协助二级部门开展信息化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及网络建设资料的归档工作。

十、代表学校与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联网单位接洽有关网络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制定学校教育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三、实施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建设的规划及工作计划。

四、开展现代教育技术研究。

五、负责学校多媒体教学环境建设与管理。

六、负责各种网络教学平台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七、负责学校数字化教学资源的管理,积极拓展网络教学资源的建设。

八、负责为学校教师提供现代教育技术支持服务,优化多媒体教学资源。

九、负责为学校教师提供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及技能培训,促进教学观念的更新、教学手段的现代化。

十、完成世界银行、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江北校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负责协调学校党政各项决定在江北校区的贯彻实施,做好执行情况的检查和信息反馈工作。

三、负责协调校区学院有关工作。

四、负责协调校区的教学管理工作、学生工作、总务后勤工作、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执行学校有关决定。

五、负责协调校区对外工作,及时向学校上报该校区的各种信息。

六、协调处理校区的突发性事件,并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七、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对派驻江北校区科室的考核工作。

八、协调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做好江北校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九、负责江北校区教学楼、体育运动场地的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起草、制定和落实有关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生寝室的计划、分配及调整工作。

三、负责学生公寓的评优评奖工作及学生违纪处理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指导工作。

五、负责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学生公寓动态。

六、负责学生在公寓区行为规范的管理及综合素质考评。

七、积极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六项学生工作进公寓,即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学风建设进公寓、文化建设进公寓、人文关怀进公寓、心理健康教育进公寓、安全教育进公寓。

八、认真组织实施辅导员(班主任)入住学生公寓,做好检查、督促、考评与管理工作。

九、协调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办公室实施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协助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及服务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高等教育研究所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辑、出版《高等教育研究》。

二、负责“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建设工作。

三、参与学校改革与发展重大事项的调研、方案论证工作。

四、协助教务处做好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组织、管理与服务工作,并承担高等教育课题研究。

五、协助教务处做好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工作。

六、负责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动态信息的综合和服务工作。

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体育运动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校内日常群众性体育活动。

二、负责组织协调校内群众性体育运动竞赛活动。

三、负责组织协调学校体育运动代表队的参赛。

四、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对外体育运动竞赛活动的交流与接待。

五、与体育学院共同管理高水平运动队。

六、负责贯彻执行和处理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及任务。

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董事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内容篇五

董事会办公室和人员工作职责

一、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一)对董事会的议案和各公司的工作呈报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咨询董事会监事的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依据;

(二)检查和监督各公司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协调各公司的工作关系;

(三)检查和督促董事会的各项指示、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四)整理和传递行业信息和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做到信息的及时反馈,为董事会制定经营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五)负责各公司向董事长、董事会工作呈报的递交及反馈;

(六)做好董事会会议的筹备、组织、会务工作,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存档;

(七)负责董事会文书的处理,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归档工作;

(八)负责拟定需由董事会出具的文件或报告;

(九)负责修订、完善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十)负责对外联系及来访宾客的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董事会与董事、监事的日常联络服务工作;

(十一)协助董事长处理日常事务;

(十二)负责董事会及董事长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全面负责董事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履行董事会办公室的各项职责;

(二)负责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工作呈报,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咨询董事会监事的专业意见;

(三)负责检查和监督各公司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协调各公司的工作关系;

(四)检查和督促董事会的各项指示、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五)负责审核呈报董事会、董事长的行业信息和公司经营管理信息,为董事会制定经营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五)负责修订、完善董事会管理制度;

(六)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

(七)负责公司教育产业的前期筹备工作;

(八)负责公司招标和合同管理工作;

(九)负责董事会办公室的团队建设;

(十)完成董事会和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职责

(一)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负责初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工作呈报,必要时咨询董事会监事的专业意见;

(三)负责收集和整理行业信息和公司经营管理信息;

(四)负责与董事长的联络工作,负责各公司向董事长、董事会工作呈报的递交及反馈;

(五)负责董事会与董事、监事的日常联络服务工作;

(六)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会务工作,负责除董事会以外的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

(七)负责做好董事会公文的拟稿工作;

(八)负责董事会办公室后勤管理工作;

(九)负责完善董事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十)负责董事会、对外联系及来访宾客的接待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董事会办公室助理职责

(一)负责董事会文书的处理,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归档工作;

(二)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开展教育产业的前期工作;

(三)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领导下,负责办公区域保洁、餐饮工作;

(四)负责做好来访宾客的接待工作;

(五)负责董事长办公服务工作;

(六)负责董事长日程安排工作;

(七)协助董事长处理日常事务;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司机职责

(一)负责董事长用车的驾驶工作;

(二)负责车辆的日常清洁、维护、保养及事故处理工作;

(三)按时办理车辆年审及购买相关规费等相关手续;

(四)完成董事长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保洁员职责

(一)负责保持办公区域内清洁;

(二)负责每月对办公室红木家俱进行保养;

(三)负责检查物品使用情况,及时报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采购;

(四)负责办公室区域植物的养护、修剪。

(五)负责会议过程中和汇报工作员工、来访客人的茶水服务;

(六)完成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厨师职责

(一)负责食材和厨房用品的采购,保证冰柜内烹饪材料的充足、新鲜;

(二)负责对饭菜的具体操作,保证食物卫生、新鲜;

(三)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

(四)负责厨房及用餐后的餐厅的清洁,保证其区域的整洁;

(五)负责厨房物品、器具的保管;

(六)负责菜地的种植、采摘管理,为董事长的餐饮提供当季新鲜多样的蔬菜;

(七)服从董事长时间安排,做好宴请服务工作。

备注:为了保证各项现场服务的提供,如服务者不在现场,其直接上级为直接责任人。如茶水服务,由保洁员提供;若保洁员不在现场,由助理提供;助理不在现场,由副主任提供;副主任不在现场,由主任提供。其他服务工作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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