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游艺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游艺娱乐场所的管理,打击游艺娱乐经营场所的违法犯罪活动,促进我市游艺娱乐场所健康发展,我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不懈努力,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市开展游艺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为深入贯彻省厅文件精神,我市庚即成立了由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影视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公安、工商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执法队伍为成员的游艺娱乐场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市实情,召集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经反复研究,制订了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游艺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向各区县全文转发了《四川省游艺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雅文发【】62号),落实目标任务责任体系,要求各区县要高度重视。
二、重点明确 措施得力
此次联合整治要做到既要分工明确,更要强化协作。我市(区、县)公安、文化、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定期交流沟通。
1、
(一)建立了会商机制,我局主动针对游艺娱乐场所中的问题、案件、日常管理等事项召集了公安、工商部门开联席会议,进行会商研究。
(二)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整治期间文化、公安、工商部门加强了协调配合,对游艺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场所设立、赌博(变相赌博)、博彩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等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既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三)建立了信息通报机制。按照管理信息共享、查处情况互通的原则,建立了文化、公安、工商三部门信息通报机制,加强了游艺娱乐场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信息交流,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增强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和实效性:一是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和宣传工作,专事专项行动情况的收集、整理、报送;二是在文化市场执法稽查队中确定信息联络员,沟通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信息;三是重视执法与教育相结合,突出严格执法的同时兼顾人性化执法,说服教育无证经营业主配合调查取证,接受相关处理,积极整改,守法经营。四是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专项整治行动的资料,做好阶段性总结,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及时报送执法数据和相关材料,并在此基础上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信息联络员的互动机制,为长期协同合作打好基础。
2 、严把游艺娱乐场所准入关。
(1)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必须使用文化部《游戏游艺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指导目录》中的产品。场所不得设置具有押分退币、退钢珠、退奖券、荧屏记分和其他有奖方式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
(2)开办游艺娱乐场所必须向文化行政部门提供消防、公安、环保等职能部门审批合格批准文件,经文化行政部门实地勘验、公示、举行听证后,方可领取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三、工作情况
(一) 宣传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10至8月30日)。按照会商部署,我市游艺场所调查整治采取业主自查与管理部门同时排查相结合的调查办法。各区、县分别对有证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业主召开了学习动员会。会上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公安部《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以及文化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文市发[]4号)的相关相关内容。会上,文化、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此次整治需要业主做到的各方面进行了讲解和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要求限期整改。
(二) 集中整治和明查暗访阶段(8月30日至11月5日)。
从8月30日至10月31日,我市“游艺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市7县1区进行了摸底调查。各县、区也积极开展自查和集中整治。截止11月初,出动人员1660余人次,配合工商和公安部门查处取缔了黑网吧5家、歌舞娱乐场所1家、无证电子游戏室18家,扣押违规游戏机74台,查处流动音像制品销售商4名,非法音像制品1165余张,参加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街头宣传咨询活动9次,共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 巩固成果和总结验收阶段(11月5日至11月10日)。
通过此次整治,收到很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标,群众反响良好。今后,我局将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准入、规范经营、有效管理”的总体要求,严格控制总量,严格按照规划要求,严格市场准入标准,严格审批程序,稳步开展审批工作,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推进游艺娱乐场所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反弹。确保我市游艺娱乐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