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部队老干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中心的职能作用,扎实做好以组织开展活动为重点的军队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为军休干部解难题,办实事,解除军休干部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老有所教、、老有所乐。
许多军休老同志感慨地说:现在的活动越来越多,身体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年轻啦。
一、坚持服务宗旨不动摇,不断规范服务行为 中心在点多面广、工作人员少、服务管理难度大的情况下,不断强化服务观念,把全心全意为军休干部服务作为第一要务,拓宽工作思路,努力把中心建成军休干部之家,为老干部工作生活提供周到的服务保障。
一是为军休干部建立档案资料。
全面调查了解军休干部的基本情况,把他们的主要经历、家庭状况、健康状况、爱好特长、个人需求等情况登记造册,输入电脑存档。
中心把军休干部的服务需求作为工作重点,摆在重要位置,中心工作人员努力熟悉了解每一个军休干部的情况,使服务工作更有针对性。
二是设立军休干部服务联系卡。
将中心的职能任务、联系电话、服务项目、拟开展的活动内容和形式等印制成联系卡。
征求军休干部对年度工作安排的意见,对开展文体活动有什么要求,中心把军休干部反馈的信息汇总后进行综合分析,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服务方向,真正做到想军休干部所想,办军休干部所需。
三是坚持经常走访制度。
在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干部的同时,中心把军休干部的冷暖、需求当成大事抓紧抓实。
为更及时、跟个准确了解掌握军休干部的需求,中心工作人员每月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与各所军休所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军休干部的思想动态和服务要求,共同研究服务工作。
配合各召开老干部座谈会,了解他们的生活、身体状况和对中心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从军休干部最需要的事情着手,为军休干部提供亲情化、全方位的服务 中心坚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把事关军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拓宽服务内容,创新工作方式,较好解决了老干部的后顾之忧。
一是围绕“”,积极解决军休干部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一些军休干部处于对中心的信任,经常向中心咨询有关政策待遇问题,中心从不推委,立足服务前移、服务延伸,在向市安置办公室积极反映的同时,主动配合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中心还与共商建设军休干部文化室、活动室,为军休干部订阅有关文件和报刊杂志,使他们享受应有的政治待遇。
军休干部大多年纪偏大,行动不便,健康状况普遍不好,为方便军休干部军休干部就医,中心在各干休所落实军休干部医疗制度的同时,与一家民办医院签定协议,将市区的四个军休所作为定点服务单位,每年为军休干部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每季度上门巡诊,随时应军休干部预约提供上门医疗服务。
该医院还为军休干部建立了个人健康档案,使军休干部的就医更加方便、及时和准确,保证了军休干部老有所医,受到了他们的普遍欢迎。
针对军休干部年龄偏大,家用电器知识缺乏,生活多有不便的情况,中心积极组织开展“家电维修进社区,真情服务军休干”活动,与“星级服务中心”签定协议,将市区的四个军休所作为定点服务单位,重大节假日前往干休所上门服务,平时随时到老干部家中免费维修家用电器,并为老干部讲解家用电器安全使用方法,给军休干部的生活带来很大便利。
这项活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准备向各县(市)干休所延伸,使更多的军休干部受益。
二是围绕“”,积极为军休干部发挥余热搭建平台。
军休干部接受党的教育几十年,思想觉悟高,综合素质好,能力强,中心配合市安置办公室、各干休所积极引导他们关心国家大事,参与所务管理。
去年6月组织了有300余名军休干部参加的形势报告会,邀请有关专家宣讲国内、,开阔了军休干部的政治视野,增强了他们的政治责任感和民族自尊感。
军休干部阅历丰富,历史光荣,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活教材。
中心配合干休所先后与多家驻军和中小学校建立了挂钩联系,鼓励军休干部发挥余热,深入部队官兵和学校师生中宣讲,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三是围绕“老有所乐”,积极组织军休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为了陶冶军休干部的生活情操,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使他们在老有所乐中,,中心把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当策划能够服务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配合各干休所充分发挥好文化室、活动室的作用,针对老干部特点,积极动员军休干部参加的学习,参与社会活动、开展书评影评、撰写回忆录等,同时组织开展了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去年以来,中心配合市安置办公室、各干休所组织了数次军休干部钓鱼比赛,市区4个干休所120余名军休干部踊跃报名参加,在今年全省组织的军休干部钓鱼比赛中,徐州市军休干部代表队夺得了团体总分第一名。
中心还把钓鱼比赛现场进行录相,刻录成光盘,发到军休干部手中,深受他们的喜爱。
结合庆祝国庆55周年,举办了全市军休干部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览,活动期间专门邀请徐州市书法美术界知名画家担任评委,现场挥毫泼墨,对军休干部的参赛作品进行点评,参展的140余幅作品集思想性与艺术性于一体,展示了新时期军休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的时代风采,受到徐州市各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
为增强军休干部的身体素质,丰富军休干部的生活,今年六月,中心配合市安置办公室举办了全市第四届军休干部健身运动会,比赛根据军休干部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特点,设置了气球接力、射击、扑克牌、保龄球、乒乓球、钓鱼、中国象棋等比赛项目,运动会集娱乐与竞技于一体,共有90余名军休干部参加体育代表队,他们发扬团结、友谊、协作的精神,互相支持,互相鼓励,现场气氛活跃,其乐融融,展现了老有所乐的动人场景。
三、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服务队伍,开展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军队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保障好他们的晚年生活,是中心光荣的责任。
中心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建好服务工作队伍。
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实是对老干部工作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中心重视自身队伍建设,着力在强化服务意识、增强责任心、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上下功夫。
同时,配合安置办公室、干休所,通过以会带训、座谈讨论、经验交流、集中培训等方式提高军休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为适应军休工作信息化和干休所现代化办公的需要,中心与徐州奥博计算机培训中心建立联系,分批对市区四个干休所的工作人员进行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培训,有效提高了服务工作效率。
二是完善服务工作制度。
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是做好军休服务工作的重要保障。
中心自成立以来,坚持依靠制度和计划为军休干部安排丰富多彩的活动,确保他们两个待遇的落实。
中心每年初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指定出全年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多方面听取意见,每月按照计划逐项落实好服务工作内容,每季度小结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半年、年终总结回顾工作,积累经验,谋划新一阶段工作,做到周有工作碰头,月有工作检查,季有小结汇总,有效促进了军休干部活动中心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扩展服务工作网络。
新形势下军队离退休干部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中心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中心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更新思想观念,改革服务工作方式,扩展服务工作网络,充实服务工作内容,使军休干部活动中心由单纯地组织活动向全方位提供服务转变,提高了服务工作质量。
中心还积极与驻军、学校、社区、街道、医院、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双向互动联系,形成了军休干部为主体各干休所为依托、军休干部活动中心搭建平台、社会单位广泛参与的军休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军休干部宣讲革命传统,发挥余热;同时,动员社会单位和组织关心军休干部服务工作,热情为军休干部送温暖、献爱心,最大限度地解除军休干部的后顾之忧,为军休干部提供连好的环境、优质的服务,确保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表扬退休民警的发言稿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送给退休老领导的赠言
送给退休老领导的赠言是:
【第1句】:在这里我就说一句老话吧,就是也算是一种祝福,也是一种希望吧。
那就是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
衷心祝福领导,您的退休生活丰富多彩,幸福美满!
【第2句】:经典一句退休赠言——“一二三四五”:即一个中心,一切为了身体健康;两个基本点,潇洒一点、糊涂一点;三个忘记,忘记年龄、忘记疾并忘记恩怨;四有,有个老窝(房子)、有个老伴、有个老底(积蓄)、有批老友;五要:要笑、要跳、要俏、要唠(嗑)、要掉(架子)。
【第3句】:我希望,您能够以此为新的起点,开启您的人生中另一扇创作之门。
在这里我预祝您:马到功成!祝您健康!
【第4句】:祝贺你。
这次我用的是祝贺,为什么?退休了你可以更有时间和精力,去做自己更喜欢做的事。
所以我要祝贺你。
领导,我们还是同事,还是朋友,咱们继续并肩战斗吧!
在部队退休
以下很清楚了,希望对你有用~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 2008-12-23 根据军队建设的需要,每年将有一定数量的干部要退出现役作退休安置。
这些干部,在长期革命斗争中,英勇作战,努力工作,对革命战争胜利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妥善安置军队退休干部,是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爱护,也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安置好军队退休干部,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军队的现役干部,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或因战、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办理退休。
已达上述年龄的专业技术干部以及其他干部,因工作需要,身体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退休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第二条 干部退休后,按下列标准发给生活费 (一)因年老、积劳成疾退休的干部: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含参加地方革命工作时间,下同),发给本人原工资(按照安置地区军队同职级干部的月工资额计算,下同)的百分之九十五。
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入伍的,军龄(含参加地方革命工作年限,下同)满三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军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军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军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军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五。
(二)因战、因公负伤致残者因患二、三期矽肺病而基本丧失工作能力退休的干部,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五。
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发给护理费。
护理费标准不得超过当地一般机械行业二级工的标准工资。
第三条 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干部,可酌情提高其退休生活费。
(一)荣获军以上单位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荣立一等功、特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百分之十五;荣立二等功、大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百分之十;荣立三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百分之五。
符合本项中两个条件以上的,按其中最高的一项标准发给。
(二)在高原缺氧、特别艰苦的边防、海岛等地区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五;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十;连续工作二十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十五。
(一)、(二)两项同时具备的,提高部分可合并计算,但提高的结果,其总的退休生活费不得超过本人的原工资。
需要提高退休生活费的具体数额,由批准其退休的单位确定。
第四条 干部经批准退休后,由军以上政治机关填发退休干部证明书和介绍信,并将干部个人档案材料转至退休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
退休干部证明书所填项目在退休后的变动,由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负责填写。
退休干部的交接工作,由军以上单位派人到安置地区的省、市、自治区民政部门办理。
第五条 退休干部的安置要从实际出发,有的可以就地安置,有的可以回本人或配偶原籍安置,有的可以到配偶、子女、父母居住地区安置。
从外地到北京、上海、天津安置的要从严掌握。
自愿回农村安置的给予鼓励。
第六条 退休干部的住房,经费和建筑材料由国家计委负责解决。
退休干部的职级和安置地点(县、市),由军队各大单位每年六月底以前上报总政治部,经民政部和总政治部报国务院批准后纳入国家计划,由国家计委向有关省、市、自治区下达建房任务。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计委下达的建房任务,由建委承担建房,也可按当年下达的建房数量,先调拨相等数量的住房,给接收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居住。
军队退休干部的住房,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分配,房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维修。
回农村安置的,可参照当地县、市军队退体干部的建房标准将建房费交给本人,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公社、生产大队帮助建房或买房,节约归已,产权归已。
退休干部的家具,由军队按规定标准发给家具费。
需要地方供应购置家具的,安置地区商业部门负责照顾解决。
第七条 易地安置的退休干部,其配偶、未成年的和待业的子女,可随同前往;易地后身边无子女照顾的,可准许调一个已工作的子女随迁。
有工作的配偶、子女,随迁后由安置地区的人事或劳动部门负责分配。
退休干部和家属的户口,由安置地区民政部门开具证明,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家属原为市镇户口的,包括随退休干部到农村安置的,随迁后不改变,仍吃商品粮,一切都按当地市镇户口办理。
第八条 退休干部离队安置时,由军队一次发给相当于本人六个月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到农村安置的,一次发给相当于本人八个月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退休干部交地方安置时,由原单位按军队供应标准发给六个月的全国通用粮票。
从第七个月起,由地方按当地标准供应。
第九条 退休干部和随迁的家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托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由原单位按照军队现行标准发给。
第十条 退休干部离队安置时,当月的工资由原单位发给,从下个月起,由安置地区民政部门发给退休生活费。
退休当年的生活费,由军队一次拨给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从下一年起,其退休生活费,由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列入预算并按月发给。
残废金由安置地区民政部门按规定标准发给。
第十一条 退休干部的生活供应标准、公费医疗等与当地相当职级的国家机关干部相同。
取暖补贴费、粮价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及其它补贴等,由民政部门按照居住地区规定标准发给。
福利费按照当地在职干部的标准提取,由民政部门掌握,以解决军队退休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
第十二条 退休干部去世后,当月的退休生活费照发,从下个月起停发退休生活费。
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一次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等,由当地民政部门按国家机关相当职级干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军队退休干部的退休生活费、困难补助费和各种补贴费以及退休干部去世后的遗属生活补助费等,由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编造预算列支。
第十四条 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做好军队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
按照规定阅读文件、听报告。
要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物质、文化生活。
要及时研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鼓励他们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活动。
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宣扬退休干部中的好人好事。
对资历较深,贡献较大,有一定影响的退休干部,可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他们担任荣誉职务。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月起执行。
本规定公布前已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标准低于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由所在地区民政部门改按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标准,从一九七八年六月起补发其差额部分;符合离职休养条件的,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和民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改为离职休养。
第十六条 本规定的实施细则,由民政部、总政治部制定。
本规定的贯彻执行中,遇有特殊问题,由民政部、总政治部共同商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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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梭,时光飞驰,人生如梦,六十个年头觉自己竟到了退年纪,一个花甲的。
不久前,我敬佩的一些老领导、老同事、熟识的同志听说我要退休了。
都发自由衷的感慨:时间过真快,不想当年的小谢“娃娃家”也退休了,我们能不老吗
自然规律真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
退休,这是新老交替、社会继替之必然。
有退就有进,老同志退下去,年轻同志迎上来,从这个意义上说,退是为了进、支持进。
是机关肌体里一分子的新陈代谢,自然而又必然,是更新、是发展。
但是,对我个人整个人生来说却是一个重大“转折点”、“分水岭”。
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是宣告我的人生“三阶段”的主要阶段(工作阶段)的结束。
我庆幸自己退休时逢建设和谐社会,时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下全新理念的科学发展年代,内心感到无比的欣慰! 在即将退休给我的工作阶段画句号的日子里,自己脑际的记忆在一页页的翻动中一幕幕展现,似乎亦在眼前。
曾记否
日常繁忙而理所当然的本职工作;曾记否
工作中多少回开会、写材料、出文件、出差、调研、接受培训、加班等的劳顿;曾记否
多少个看似平常,实际上也是在不断学习思索、进步提高的日日夜夜……。
难忘怀:初参加工作来到地区革委会生产指挥部机关,机关那时的工作环境、条件那里能与如今相比
但是,尽管如此,许多德高望重的老首长、军代表,中、老年德才兼备、学识卓著的前辈、同事们,不以其有丰富的、身经百战的资历和实践工作经验而自居。
他们的那种兢兢业业、不计得失、埋头苦干、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蔼待人、可亲可爱的面容、身影,始终铭刻在我的脑海中。
机关里许许多多老同志的敬业精神、表率作用、人格魅力,影响、鞭策着我不敢懈怠,不愿平庸。
学着尽职尽责地、努力尽力地多做、做好工作。
就这样起始,一步步走来,至今还仍然历历在目…… 。
难忘怀:40年来从“文革时期”的地区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到行署、市政府。
行政机构、部门名称曾有过多次变更。
我在这个大院,前院转到后院,破平房搬到好一些平房、后院又回到前院,平房搬到楼房,仅办公室就搬过八次(家)。
难忘怀:近40年中除了机关正常工作外,我曾以地区工作团、队、组工作队员的身份,跟随老领导老同志到过武威所有县、旗、区的部分农村基层社队、工厂、农场、兵团团场、企业做过“中心工作”。
累计时间约四年余,多了几分基层工作的经历和人生的砺练。
难忘怀:我庆幸我与劳动部门、劳动工作有着不了的情缘。
在劳动部门我伴随过八届领导班底。
我清楚、我自豪、我敢言在劳动系统像我这样一直在这一个部门一个单位,自始至终近40年坚守在这一条“战壕”,一辈子的“老劳动”,在全省劳动系统都是屈指可数的
在这即将退休之际,我诚恳想说特别要说:我感谢我的命运中遇到的“好人”----时任地区革委会生产指挥部的领导,是他们从武威一中学校凭成绩凭表现推荐的6名同学中,唯独挑选了我一个人到机关来工作。
我幸运的遇上了“风纯气正”那个年月。
我怀念那个时代根本不知、不会“走后门”、耍弄“权术”的地区机关领导及干部的品行、作风……。
我感谢组织对我的教育培养,使我从当初来到机关的踌躇适应阶段,到实践中不断学习,全身心地投入,能够完成组织上交给自己的工作任务,同时自己思想和工作能力也相应随之逐步进步和提高。
在为国家做事,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得以锻炼,由学生成长为一名称职的公务员。
新老同志、同事能相聚在一个单位,共同在一起工作是人生的一种缘分
就是这个“缘分”使我与我们劳动部门的许多好领导、好同事们走到了一起,心情舒畅的工作在一起。
与同事们一起工作的日子里相互尊重,相互支持,我得到了大家许多帮助和关照,风雨同舟、同舟共济……。
如今我算是走完了我的工作阶段之路程。
虽然有稚拙的脚印,但大都是踏实的,没有留下碌碌无为的悔恨。
我自勉没有借酒浇愁,混天聊日,起码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当然人无完人,与同事多年一起工作共事之中,不免也曾有过失误、不快和龃龉,只能是“多年功过化烟尘”了。
我很羡慕我的同事,特别是年轻的朋友们,你们赶上了一个好的时代。
面对世界,我们的祖国日益强盛、地位不断得以提升应引以为自豪。
现在机关工作的环境,不管是硬件、还是软件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断发展完善将如日中天。
能为这样蓬勃发展的劳动事业多做工作、洒汗水、付心血,那应该是你们的骄傲和幸福。
期待着我的同事、年轻的朋友们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不断健进,期待着你们年复一年在各方面取得丰硕成果。
“沉舟侧畔千帆过,老树前头万木春”,“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爱花”。
我觉得这诗句确实道出了我现时的心情。
我20岁参加工作,在机关一干竟然40年过去了。
回想起来真是“弹指一挥间”。
随着岁月的流逝,年岁的增长,进入老年是自然客观之规律,任何人总归会老的,总是要退的。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退让沙滩上。
我觉得自己像一名凯旋归乡的战士,有几分荣耀感。
退休了,作为一名党员职责还没到尽头,还有党员的责任和义务。
我会继续做自己力所能及、所心所愿的碎事,在夕阳中继续走好人生之路。
“莫春者,风乎舞雩,咏而归”,代表了我离开工作岗位、工作单位的心愿。
退休生活已经开始,但我心不老,情未消。
愿这心、这情,伴随我一同前行,在以后的路途上洒下更多的快乐和愉悦。
知足常乐、笑口常开、与人为善、助人为乐、胸怀开阔、顺其自然。
是我给自己订的退休人生的“理念”和《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