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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回国定亲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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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男主角对感情很迟钝,多女主倒追,感情暧昧,吻戏比较多。

valnymlpgc求男主角对感情很迟钝,多女主倒追,感情暧昧,吻戏比较多。

大家Y回答4的还行嘛

l,可学习下-f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

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

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

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

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 就如他自己所言:“如果这份等待有尽头,7年和7分钟又有什么区别呢?” 其实这算是乌龟漫最有名的作品,连我们班最不爱看言情的某某都知道这本书

但是其实我看这本书并没有太大的感触。

可能是因为我在看这本书之前,已经看过良辰和沥川了吧。

但是,这本书确实要比许多言情强得多,无论是剧情还是构造甚至文笔。

就如文案中的以琛所说的那句话:“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 ”当时觉得这句话很感动。

赵默笙和何以琛一路走来,最终走到一起。

他们是幸福的 ------------------------------------------------------------------------------ 作者:倾泠月 男主:黑丰息(兰息) 女主:白风夕(风惜云) 架空+江湖 游戏人间的白风夕不得不回到她另一个身份——才名满天下的风国惜云公主,随即继位为王。

面对丧父之痛,与昔日朋友兵戎相见之无奈,和夫君彼此猜疑之孤苦,她能否在家国大业与爱恨情仇间做出正确的选择,天下,最终将落入谁人之手

一块白玉,一袭白衣,一种凤啸九天的武功,这个率性女子,在江湖和家国之间摇摆;一块黑玉,一袭黑衣,一颗处处算计的心,这个儒雅男子,在天下和爱人间徘徊,他们将如何下完这盘命里的残局? 男女主都超强大 ------------------------------------------------------------------------------ 》多年以后,冬日火炉前,孙子们的小脑袋围成一团,要听老奶奶讲故事。

温衡笑眯眯,那就讲个十年的故事好了,先说好,宝宝们,这只是个故事。

第一年,她从江南小镇的乌鸦变成了金光闪闪的凤凰,撞到一男一女接吻,此男长得甚是可口,心喜。

第二年,他生了怪病,她趁乱,鸠占鹊巢,赖在他家。

第三年,他的奸夫从维也纳飞回,她,鸡飞蛋打,灰溜溜逃窜。

第四年,她奉父命,当了别人家的童养媳,他几乎忘了她。

第五年,准未婚夫瞧不上她,跟别的女人跑了,他幸灾乐祸。

第六年,没印象。

第七年,一对奸夫淫夫,奶奶的,继续没印象

第八年,她,他为了别的男人跟家中彻底决裂。

第九年,他被逼无奈,和她结婚生子。

第十年,孩子出生,他干了囧事,一家三口,被驱逐出境。

言希泪,颤巍巍地指,媳妇儿,你撒谎,故事明明是酱紫的。

第一年,她做排骨很好吃呀很好吃。

第二年,生病,没有印象。

第三年,他出国度假,她被赶出温家。

第四年,她失踪整整一年,他生她的气,不去找就是不去找。

第五年,他躲在墙角,跟踪了她整整一年。

第六年,她一生中最在意的那个男人出现。

第七年,没印象。

第八年,他出了车祸,她出了国。

第九年,他追到法国,她背着他在雪地里走了一个冬季。

第十年,情敌一号出生,回国。

媳妇儿,这才是完整真实的故事。

宝宝们,知道了吗

这是他们的故事,一种爱,两个轻转流年,吹散的,只有孙儿手中的小风车...... 谁是谁非,不过,呵呵一笑,十年含烟,梦醒时,揉揉眼睛,少年此间,哪个曾经温如言。

评语:言希,阿衡。

很有爱的一对呢。

之前其实我也如很多人一样,没看下去……但是,最后我看下去了,被感动了。

这本书虽然属于慢热型,但是你要相信,那么多人都同样喜欢的一本书,总有它的好看之处。

心疼言希啊。

言希叫阿衡“宝宝”的时候很温暖的呢。

只羡温言不羡仙。

------------------------------------------------------------------------------ (上) 腐败公主的腐败生活,从穿越开始。

免费得赠一个附马,同时附送面首两打。

没事在内整顿后宫,得闲外出勾搭美人。

一面是秀致少年眸中不可度测的深渊,一面是风流公子唇边放浪不羁的自在。

绿竹疏影里棋子错落,高山曲水上诗句流觞。

谁人低回吟唱:有匪君子,如圭如璧。

谁人冰心凛冽

欲求知音,而不可得

幽回的清雅与洒落的狂放间,楚玉踯躅而行…… ——穿越之后,发现自得一个后宫,弱水三千,是只取一瓢饮,还是悉数收子。

(中) 将离,离不开千回谋算,欲散,散不去百转情愁。

风声鹤唳,杀意逼戾,新人旧故,谁笑谁哭

生死交关,不妨相随,脉脉暧昧,水落石出。

死亡流离,分别相聚,楚玉从无有边际的迷茫困顿中缓步走出…… 四面梦歌声中,终焉消散,天下棋局,谁来操盘

始终不变的,只有这个时代——离丧与自由并存、放纵与傲气共生,靡乱而浪漫、华丽且张扬的时代。

《凤囚凰》(下) 此情应是长相守,你若无心我便休——这是爱的尊严。

雪地青丝,一半铭记,一半遗忘。

决然舍弃的那一刻,反而成就另一个开端。

可以断去青丝,却断不去相思;可以握住双手,却握不住真心。

红豆南国,愿君采撷,此物最相思。

心本如镜,因爱生忧,因爱而生怖。

刀锋、赌局,江山、楚玉谁轻谁重

七情沙场,爱恨情仇,孰是孰非,胜固欣然,败也从容。

生离死别,是束缚,还是解脱

时光缓缓流过,至少,我们依然活在这个时代——这个离丧与自由并存、放纵与傲气共生、靡乱而浪漫、华丽且张扬的时代。

评语:这本书同样属于慢热型。

但是我看完了,一口气。

前面说实话,真的很无趣很无趣。

但是后面,真的很精彩很精彩。

对于楚玉,我是欣赏的,那种敢爱敢狠,对爱不遮遮掩掩的性格,大爱。

容止啊,容止。

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想到会爱上楚玉吧。

但是他们在一起了,真的在一起了。

“容止。

” “我在。

” 这是属于他们的又一个爱的故事。

这本书,你值得一看。

------------------------------------------------------------------------------ 内容简介:十八岁的赵水光遇见二十八岁的谈书墨,他说:“我大你九岁又怎样,这有什么不好的呢

所有的快乐我与你分享,所有的苦痛我比你先尝。

” 于是这个极品男人步步进攻,从高中到大学一路相守。

她说:“遇上他谈书墨是她赵水光一生最大的福气,以后,不再有” 青涩的女生一路成长,迸发出动人的花朵。

正因为是十八岁的赵水光时遇上了二十八岁的谈书墨,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谁又能说这不是莫大的幸福

十八岁的你在做些什么,有没有为青涩的初恋黯然神伤,有没有对前途举棋不定,如果有一双坚定的手,给你力量,有那么一个人给你温暖,毫无保留地去呵护你,未来是不是就会从此不同

这是师生恋,但又无关乎师生恋,人无论在哪个年龄哪种状态,都怀有对美好爱情的憧憬,对幸福生活的渴望,无关乎年龄,这只是个值得你微笑的故事。

感想:我该怎么说呢,这是一篇很经典的师生恋小说,男主深情,轻松的文字却让人在不经意间感动。

------------------------------------------------------------------------------ 我是个公主,而且是个呆公主。

我生在皇宫,可我的相貌就如地里那萝卜白菜一样普通。

一年四季,我的表情总是呆滞着,眼睛里含着一片迷茫。

可其实……我知道这个宫里的秘密,包括她的,他的,还有他们的。

我就这么悠哉惬意的在宫里生活着,我坚信我会一直这么傻下去。

在父皇把属于云弥的那份藏宝图给我之后,我终是明白,沾上利益的生活,注定无法平静…… 评语:看过的穿越,记得最深的一部,看的最多一部。

如文案,里面的女主角是个呆公主,但却是装的呢。

里面男主很腹黑的。

文风,轻松幽默,有爆笑情节。

是我看过那么多穿越文后,喜欢的为数不多的女主。

------------------------------------------------------------------------------ 感动千万读者的作者顾漫最新作品。

如果你“惨”遭抛弃后,忽然有个很强很拽很不可一世的男人向你求婚,你怎么反应

男人对女人一见钟情的是什么

容貌

气质

身家

NO,校园王子+游戏高高手肖奈同学一见微微,钟情的并非她逼人的艳色,而是她那飞舞在键盘上的纤纤玉手和她镇定自若的气势囧掉了吧

同是网游高手的贝微微,彼时彼刻正在电脑前有条不紊地指挥着帮战,打了一场完美的以弱胜强的辉煌战役,完全没意识到爱神小天使近在己侧……随后,篮球游泳全能优等生与游戏公司总策划人等身的肖奈大神开始了网上网下全方位地捕猎美人心……于是,一场爱情,就在一朵花开的时间里,悄然萌生了。

大神肯定是要膜拜的啦~大神肯定是要大爱的啦~是我第一本也是最后一本也是最爱的网游小说(看了就都找不到更好的了,亲们有好看的网游推荐啊~)。

不论是对微微还是对肖奈,最骄傲幸福的不是排行榜上的唯一女玩家的荣誉,也不是江湖第一高手的称呼。

或许是——在这个世界遇见了你。

(PS:唉,无奈现实生活中哪里有肖奈这样好男人、微微这样好女人的存在..) ------------------------------------------------------------------------------ 作者:靡宝 暗恋了数年的温柔英俊的邻居大哥哥即将结婚,失恋的谢怀珉同学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思,借着同乘电梯的档儿开口表白。

可是人生就是那么奇妙,下一秒,电梯失重了。

当小谢同学再度张开眼睛时,她的世界已经完全颠覆。

镜子里黑瘦的小女孩是她的新身份。

神仙说,命格君系统有误,你就再等等吧。

这可要等到什么时候

百无聊赖的小谢同学,就这样开始了她啼笑皆非的穿越之旅—— 感想:女主穿越前是个学医学系的学生,如文案所说,电梯失重了,于是女主穿了,穿越到一个傻子身上,那个傻子有个二哥,(也就是男主)当然,此二哥非彼二哥(好吧,我透剧了……)女主非万能,却也不小白,很聪明。

其实男主是燕王,后来成为了皇帝……于是女主母仪天下 ------------------------------------------------------------------------------ 《盗情》 她是二十一世纪最负盛名的神偷之一她是黑市上经久不衰的车王神话 她一个风一般的女子 潇洒来去,快意人生 他是黑道上数一数二的豪门大佬 铁血无情心狠手辣 没想到有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动了他的财物 既然是有人嫌命长了,他就替她来收 是情,是爱,是恨,是伤 一切扑朔迷离 黑帮文,火拼激烈,场面宏大,情节血腥,黑暗情节严重,口味甚重,想只看情感纠葛的别进来,偶这里有的是整个世界黑暗面,里面的男主绝对不是好人

--------------------------------------------------------------- 评语:怎么说呢,其实这文我整整弃了3次……这文中女主角的名字,我不是很喜欢,一开始我因为是什么那种花痴文,一度的去描写男女主角怎么怎么的厉害了怎么怎么的强大了。

但是,看到后面,我发现我错了……这文中,没有什么很亲密的画面,比如……(呵,大家都是知道的,我就不说了- -)但是,却体现了男女主角之间经久不衰的爱。

文中的场面描写的那可真的很壮观的呢,什么太平洋啊非洲什么的。

这能说这是篇有爱的文?~ 女主强大!!!!男主更强大!!!!!!!!!!!!! ------------------------------------------------------------------------------ 《沥川往事》 《沥川往事》说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

六年前,男友沥川不辞而别,此后小秋一直做着爱的囚徒,她不明白浓烈的爱情怎会一夜之间宛如黄鹤。

沥川弃小秋而去之谜,啃噬着小秋的心,再一次邂逅,小秋在进退之间徘徊。

面对一个极品男人的隐忍不发,小秋忽然明白幸福从来都不是唾手可得,残缺与完美总是如影随行。

------------------------------------------------------- 看到第一篇男主是残疾的就是这本,所以印象很深。

很喜欢男主角的呢,很有爱。

而在得知沥川生病的时候,小秋的不离不弃是让我感动的。

小秋去瑞士的时候,和沥川谈话后,沥川说的那句话:“谢小秋,不许挂。

”我觉得很可爱,也很温暖。

总之,这是一本男主角深情女主角也深情的小说,如果你还没看过,一定要去看

------------------------------------------------------------------------------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远古众神凋零,现今只存了龙族、凤族、九尾白狐一族还留了些后人。

狐帝白止膝下得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

这唯一的一个女儿长得颇好,却是个炮灰命。

活到十四万岁的高龄,笼统不过遇得五朵桃花。

一朵碍于异族不能通婚,那思慕尚处于萌芽期,便被该桃花的爹娘终结了。

一朵误以为她是个男儿身,纠结于这段断袖情,待出现个跟她长得相似的女子,立刻便跟着人跑了。

一朵是他爹娘亲自做主给她定的亲,待到他们家走一趟,却看上了她的婢女,两人私奔了。

一朵在心底里暗恋她暗恋了万儿八千年不敢表白,待鼓起勇气来表白时,她前未婚夫的爹娘为了补偿她,又与她重新结了一门亲。

前头四朵桃花有三朵都是烂桃花,唯一算得上好的一朵,却又是个才打骨苞儿的。

这五朵桃花中的最后一朵,是她命中注定的夫君,九重天上的太子夜华。

恩怨纠葛如浮云过,她遗憾没在最好的年华里遇上他。

遗传学淡定地告诉我们:跨物种恋爱注定是没有好结果的。

评语:仙侠的,这文出名吧。

我很早看过,但没看完……感觉是不错的呢,就是感觉文太长了。

喜欢里面的女主啊,谈然。

好文,我就不说多了,没看过和书荒的尽早去看

------------------------------------------------------------------------------ 《衾何以堪》一个俊美绝伦的瞎子,一个著名填词人瞎子,一个出身豪富的瞎子。

倘若说这是同一个人,会不会让人好奇呢

桑无焉就对他意兴盎然。

从一步步知晓他身份后的惊讶,到死乞白赖地跟着他,爱上他,偷吻他,她一边骂着他冷漠、自私、脾气坏,一边任自己沉沦于他给予的盛大如花的爱情。

跋涉三年的逝水年华,他始终默默地在原地等她回来,他说,在哪儿走失的,我一定会在哪儿一直等到你回来。

那一刻她才知道,也许,正是为着他的不完美,她才更爱他。

这文一点也不慢热,真的不慢热。

女主对男主一见钟情。

而男主可能在第二三章也爱上了女主。

后来又因为什么误会分开了。

但不是什么很虐。

但我觉得这文,怎么说呢,有些时候我看得不是什么太明白。

但我还是很喜欢木浮生的文呢。

林徽因和徐志摩的故事

在近现代文学史上,“林徽因”这三个字似乎因“徐志摩”这三个字而存在,  而响亮。

我是因为读徐志摩而认识林徽因,然后再因林徽因而认识梁思成的,相信  很大部分读者也跟我一样。

这样说来,梁思成的头上也就笼罩着某种悲剧色彩,让  我产生些许同情。

(事实上,作为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是1949年后中国建筑学  的奠基人,当代最著名的建筑系——清华大学建筑系就是由梁思成创办的。

但因为  他不搞文学,他的名字少为人知,这跟李四光不如钱锺书有名是一样的道理。

)  徐志摩也出身望族,按现在的说法是资本家家庭。

他父亲徐申如是浙江硖山镇  巨富,经营银行,是有名的银行家。

按照父亲的意愿,徐志摩应该子传父业,因此,  到西方留学时,他读的是经济系。

但不久他就觉得经济学与他无缘,他经常与文学  家交往,渐渐荒疏了经济学,不久即辍学到欧美各国游历。

在伦敦,听说著名的书  法家兼诗人林长民来了,即上门求教,不意竟因此邂逅林徽因,当即坠入爱河,且  为后世文学史研究者们提供了更多一个研究课题。

  与林徽因相见之时,徐志摩已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二十四岁的他与林徽因  相比大了八岁,是大哥哥辈的人物了。

当时,他的妻子张幼仪与孩子都来了伦敦。

  在徐志摩发动多次猛烈攻势之后,林徽因看似牢固的防线最后决了堤,她是这样对  他说的:我不是个感情随意的女子,你必须在我与张幼仪之间作出抉择。

浪漫的徐  志摩即回家告诉张幼仪,准备离婚。

张幼仪虽然感到太突然,但仍理智地对待这件  事,随即带着孩子往德国留学去了。

(徐申如听说儿子如此对待妻子,气愤之下宣  布断绝父子关系,并停止供粮,且将银行业务及财产交由张幼仪主管。

此后这位徐  家大公子就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了。

张幼仪的大哥叫张君劢,是民国初政坛风云  人物,二哥张嘉敖则是当时政府中央银行总裁)林徽因就这样当了第三者,这一插  足后果比较严重。

事实上,徐志摩也做了第三者,因为林徽因当时也已经许配了梁  思成。

很有意思的是,作为父亲的林长民竟然也同意女儿与徐志摩之间的爱情,浑  忘了自己已经把掌上明珠许配了梁家大公子。

  然而,林、徐好景不长,因为不久后林长民游欧时间结束,她只得随父亲归国,  等徐志摩赶回国时,林徽因已与梁思成订婚了。

徐志摩是梁启超的学生,在老师面  前,除了克制自己外,还能做什么呢

但在遇到陆小曼之前徐一直怀念着林,且总  是梁、林家里的常客。

  梁、林到美国留学后经常有矛盾,激烈的时候,林就给国内的徐志摩写信,因  为这样,徐志摩对林一直心存幻想。

梁、林学成归国后任教于东北大学,后因林身  体欠佳,曾在北京西山养病一段时间,梁未在身边。

这一时期,徐经常去西山看望  林。

因为这样一段经历,后世研究者总以为徐、林之间的关系已经越过雷池了,然  而谁也拿不出证据来。

因此,徐、林的感情到底到了哪一步,至今恐怕是个悬案。

  不久,徐在北京的舞会上认识了有夫之妇陆小曼,徐再次插足并与陆结婚。

徐婚后  并不幸福,甚至很不幸福,又常向朋友倾诉,对象主要是胡适、林徽因和凌叔华等,  直到1931年遇难身忘。

林在1931年和1934年分别写过两篇纪念徐的文章,真情流露。

  应该说,徐志摩对林徽因的影响是巨大的,如果没有徐志摩,林徽因是不会搞  文学的。

还在伦敦刚相识之时,徐就经常写诗给林看,林的儿子梁从诫在《林徽因  文集》中说到,林徽因曾对子女们亲口讲过,徐写过很多诗送给林,最有名的是  《偶然》,但是,我们现在看《偶然》这首诗,怎么都不像是写给林的,因为徐对  林的存在从来没有这么洒脱过。

当然,如果没有徐的影响,林在建筑方面的成就也  许要大得多,她兴趣大广,无论在哪方面都未能留下传世之作。

  ――  读完此文后,觉得徐林之恋不过如此,只要这篇文字不是胡乱涂鸦,这个结论我想并不算草率,徐某不过是一个多情有才的纨绔子弟罢了。

并没有兴趣去证明我的观点,只是觉得,林徽音没有嫁给他,算是福气。

对徐某人的浪漫和轰轰烈烈并不感冒的我,却对金岳霖对林徽音的执着感叹不已:  世人皆知徐志摩苦恋林徽音,殊不知金岳霖(中国现代逻辑学的奠基人)也是暗恋者之一,后来林徽音嫁给梁思成,金岳霖依旧痴心不变,从情场执着的追求者变成夫妇二人最亲密的友人。

在动荡的几十年里,比邻而居,共度患难岁月,自己竟终身不娶。

林徽音去世后,一天,金岳霖突然邀老友到饭店聚会,当天并非什么特殊日子,大家都觉得很困惑。

席间,金岳霖含泪倾倒美酒一杯,坦坦荡荡的说:“今天是徽音的生日。

”在座诸位看先生,却已是满头白发。

古今中外的关于“天才出自勤奋的”列子

天才出勤奋腹内孕乾坤——魏源魏源(1794~1857),字默深,清代邵阳(今湖南邵阳)人。

是杰出的爱国思想家、史学家、文学家,也是最早向西方学习的革新家之一。

魏源出生于诗书世家,祖父有学问但隐居不仕;父亲也是个读书人。

魏源从小聪慧,但沉默寡言,常常整日独坐。

爷爷说:“这孩子性情相貌都不平常,不要把他当作一般孩子来养育。

”魏源七八岁时,进入书塾学习。

他读书非常用功,对好书爱不释手,常常伴灯苦读到天明。

母亲怕他熬坏了身体,常常催他早点睡觉,有时硬是吹灭灯逼他去睡。

但等到母亲睡后,他又悄悄起来,点上灯,用被子遮住光读起来。

勤奋给他插上了智慧的双翅,9岁那年他就参加县里的童子试,并且在考试中一鸣惊人。

事情是这样的。

魏源在去参加童子试前,老师见他年纪尚小,很不放心,就考他对对子,老师出上联“闲看门中月”,这是拆字联,门中月合起来是“闲”字。

魏源抬头一看墙上正好挂着一幅“春耕图”。

他当即对出下联“思耕心上田。

”老师一看魏源应对如此敏捷,激动地说:“好,对得好

”考试的日子到了,堂上几十名儿童熙熙攘攘,县令忽然发现群童中有一个孩子眉清目秀,举止潇洒,十分可爱,于是特地召他上来一试,这个孩子就是魏源。

县令面前放一只茶杯,茶杯上画着太极图,他当即出句说:“杯中含太极。

”魏源临来之前母亲给他烙了两张大饼揣在怀中,此时,他一摸胸口,有了

从容对答说:“腹内孕乾坤。

”众人听后大为惊异,县令也觉奇怪,忙问“何谓乾坤

”魏源对答如流:“天地谓乾坤,我怀中的两张饼正像乾坤,我吃了它,就要考虑天地间大事了

”大家听了,一致称赞这小家伙有奇才。

从此,魏源也就扬名乡里了。

魏源11岁时,揭露乡里有个举人抄袭别人的诗文,那举人恼羞成怒,借题发挥,指着灯笼里的蜡烛出一句上联:“油蘸蜡烛,烛内一心,心中有火。

”魏源随口应对:“纸糊灯笼,笼边多眼,眼里无珠。

”弄得举人狼狈不堪,旁观者都暗暗叫好。

魏源长大后没有忘记少时誓言,他与龚自珍、林则徐等人结成好友,一边切磋学问,一边寻求救国救民之路。

开风气之先——胡适胡适(1891~1962),字适之,安徽绩溪人,出身于官商家庭。

1910年留学美国,1917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

回国后曾经担任北京大学教授、校长、国民政府驻美国大使等职务。

他在中国文学史上有着“开风气之先”的重要地位。

他的《尝试集》是中国第一本新诗集;1917年1月他发表了《文学改良刍议》,此文标志着“五四”文学革命拉开了序幕。

胡适的父亲胡传曾经担任清廷的“淞沪厘卡总巡”,后调台湾,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不久,病逝于厦门。

胡适自小跟着母亲在绩溪老家,母亲是一位普通农家的女子,但也略通诗文,她经常教儿子背诵古典诗词,并且为他请了旧学根底很深的老师。

胡适在故乡接受了9年的旧式教育,其间广泛接触了中国古代文化典籍,更由于通过阅读大量的明清白话小说,受到了运用白话文的训练,从而也确立了他的文学兴趣。

14岁这一年,胡适曾经随三哥到上海梅溪学堂求学。

他不懂上海话,又未曾开笔写文章,所以就被编到五班,那差不多是最低的一班了。

有一次,国文老师在讲解“传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的古文时,随口说这是《左传》上的话。

来上海已经有6个星期了,胡适已大略能听懂上海话,他知道老师讲错了。

等到老师讲完后,他轻轻地走到老师的讲桌跟前,低声对他说:“老师,这个‘传曰’是《易经》里的《系辞传》,不是《左传》。

”老学究感到十分惊讶,他把花镜向上推了推,“对呀,我刚才是信口说错了。

”他把胡适拉到身边又一次上下打量眼前这位一身乡下打扮的学生,心里不由得暗暗惊叹。

他又仔细询问了胡适读过那些书,背了多少东西,胡适都一一回答了。

老师又问了他会不会对对子,会不会写文章,胡适当即写了一篇文章。

文章完成后,老师更是惊呆了。

一篇文章洋洋洒洒,满纸文辞锦绣。

他第二大就被升到第二班去了。

在上海,十几岁的胡适还曾主编了《竟业旬报》(白话报刊),他积极称赞维新,也有一定反清革命倾向。

15岁这年,他就发表了自己编写的白话小说《真如岛》。

19岁那年,胡适赴京参加“庚款”留美考试。

试题中有一道“对对子”题目,上联是“孙行者”,这下可难坏了许多考生,一个个抓耳挠腮答不出,胡适却游刃有余,轻轻松松走出了考场。

批卷的时候老师看到他答的对子是“胡适之”,不禁拍案惊绝。

这一次他的语文成绩是第一名,但是理科成绩却最差,在成绩过关的考生中,他的总分是最后一名。

当年9月份,他踏上了赴美的旅程。

一代名人——郭沫若郭沫若(1892~1978),原名郭开贞,号尚武,后取家乡沫水(大渡河)、若水(雅河)之名,改为沫若。

他出身于四川省乐山县的一个封建地主家庭。

是中国现代杰出的作家、诗人、戏剧家、史学家、古文字学家和社会活动家。

郭沫若自幼聪颖,才智过人,4岁半上私塾,7岁能背《唐诗三百首》和《千家诗》等,他写诗、对联非常有功力,很小的时候,便显露出横溢的才华。

有一年,私塾周围的桃子熟了。

郭沫若和小朋友们一起爬进附近的寺庙里,专拣熟透的蜜桃摘了吃。

不到半天工夫,庙里桃树上的甜桃几乎全部进了他们的肚里。

老和尚大为生气,便跑去找私塾先生告状。

先生痛感自己没有教育好学生,可是追问的结果,无一人承认。

先生生气了,上课时口出上联,挖苦讽刺学生——“昨日偷桃钻狗洞,不知是谁

”并且向学生声明:“谁要对得好,可以免罚,不打板子。

”学生们你瞧瞧我,我瞧瞧你,半天也没有一个敢回答的。

先生明白郭沫若最顽皮,一定有他参加偷桃,所以决定叫他回答,也好罚他一下,警告他人。

郭沫若无可奈何站了起来,只思考了半分钟,便答出来——“他年攀桂步蟾宫,必定有我。

”先生听了非常高兴,连声夸奖,心想:对句不凡,表现了强烈的进取精神,将来必定会出人头地,干出一番大事业。

结果全体偷桃学生,一律免罚了。

又一次,先生讲过岳飞和文天祥的故事后,问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你们该怎么办

”又是郭沫若回答得精彩:“要振兴中华多读书,为富国强兵读好书。

”郭沫若是这样说的。

也是这样做的,后来终于成了一位学识渊博,卓有成就的一代名人。

“志在鸿鹄”——茅盾茅盾(1896~1981),字雁冰,浙江桐乡人,中国文学巨匠,我国现代著名文学家,一生创作了大量优秀的小说、散文。

其中《子夜》《林家铺子》《白杨礼赞》等都是脍炙人口的名篇佳作。

他原名沈德鸿,茅盾是发表第一部小说《幻灭》时使用的笔名。

童年时代的茅盾,就表现出了对文学的浓厚兴趣以及非凡的文学天赋。

在上小学时,茅盾就爱看旧小说。

他家屋后有一间堆放破烂的小屋,不知哪位叔祖在那里放了一板箱杂七杂八的书籍,其中就有《七侠五义》《西游记》《三国演义》之类的旧小说,茅盾找到了这些书,立即被其中动人情节吸引住了,他爱不释手,有空就偷偷翻看。

过去,这些旧小说被称为闲书,父母一般是禁止自己的子女看的,认为那些书不是正经的学问,看了无用。

茅盾的父亲主张搞实业,希望儿子将来学理工科,也不主张茅盾看这些闲书。

但他的思想比较开明,当他知道茅盾喜欢看旧小说时,并没有严厉禁止。

他认为小孩子读读这些闲书,虽无大用,也可以弄通文理,所以,他又把一本石印的《后西游记》拿给茅盾看。

9岁的时候,有一次茅盾跟他的母亲一起到舅舅家去度夏。

茅盾的舅舅是个中医,家里也有不少旧小说。

茅盾在那里找到了《野叟曝言》,只花了三天半时间就读完了。

这是清代的一部通俗小说,共一百五十四回,约一百万字,曾自称“天下第一奇书”。

茅盾的舅舅知道他很短的时间就看完了《野叟曝言》,也很是吃惊。

从此对他刮目相看。

这种广泛的、大量的阅读,不仅提高了茅盾的文学素养,而且也在无形中培养了他的写作能力。

在小学里,茅盾的各门功课都名列前茅,每次考试他总能得到奖品。

特别是他的作文更是出名。

有一年茅盾遇上了童年会考,他参加了这次隆重的考试。

会考的作文题是《论富国强兵之道》,茅盾很快就写了一篇四百多字的议论文,文章的最后一句是“大丈夫当以天下为己任”。

主持会考的老师对茅盾的文章大加称赞,并在最后一句上加了密圈,写了如下评语:“十二岁小儿,能作此语,莫谓祖国无人也。

”进入中学后,茅盾在名师的指导下,更加广泛地学习了中国古典文学,他的作文水平也突飞猛进。

在湖州中学读书时,他幸运地遇上了钱念劬先生。

钱先生曾在日本、俄国、法国、意大利、荷兰等国作过外交官,通晓世界大事,学贯中西,是一位很有名望的大学问家。

有一次钱先生让茅盾他们作文,却不出任何题目,他让学生们自己选题,任意写,很多学生对此作文茫然不知所措。

茅盾却借鉴庄子《逍遥游》中的寓意,写了一篇五六百字的文章,题名《志在鸿鹄》。

文中写了一只大鸟展翅高飞,在空中翱翔,嘲笑下边仰着脸看,无可奈何的猎人。

这是一篇寓言,茅盾借对大鸟形象的描写,表现了自己的少年壮志。

而且,文章的题目又与茅盾的名字德鸿暗暗相合,因此,茅盾也是借此自抒胸臆。

这篇文章思想高远,想象丰富,形象生动。

钱念劬先生很是赏识,写了如此批语:“是将来能为文者。

”钱先生的预见没有错,茅盾以后果然成为著名文学家。

湖州中学还有个文学修养很高的杨笏斋老师。

茅盾曾跟着他学习写骈体文。

有一次茅盾写了篇题为《记梦》的骈文,写自己暑假回家,到外祖母家歇夏,外祖母家的宝姨乘机出了一副对联考他。

上联是“万事福兮祸所伏”,下联是“百年力与命相持。

”要他指明上下联的出处。

他指出上联出自老子的《道德经》,下联出自列子《力命篇》。

宝姨又问他:“这‘命’字易解,‘力’字指什么

”他答不上来,说去问妈妈。

这时外祖母叫吃西瓜,宝姨拉着他便走,走在门槛上绊了一下,梦就惊醒了。

文中写的这个梦虽很平常,但其中的考题却并不简单。

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能写出这些内容,足见茅盾的知识十分渊博了。

杨老师对这篇五百多字骈文也很欣赏,认为构思新颖,文字不俗。

从这些地方都可似看出,少年时代的茅盾不仅有着很高的天赋,而且有着远大志向和刻苦学习的精神。

后来,茅盾回忆自己的青少年时代时曾说过:“如果有谁不觉得整个世界是他的,那他一定不是好中学生。

”笑傲王侯——梁启超梁启超(1873~1929),广东省新会县人,我国近代著名的资产阶级改良派代表,和康有为共同领导了“戊戌变法。

”梁启超少有异才。

他4岁开始认字,6岁读完了“五经”,9岁时能写出洋洋千言的好文章,11岁考中秀才,16岁中举人,享有“神童”之誉。

10岁时,他跟着父亲去新会县城应“童子试。

”父子俩暂住老相识李秀才家。

其时李家庭院杏花盛开,煞是好看,小启超起个大早去摘花,被父亲看见。

父亲喊他进屋里,他急忙把一束杏花藏在衣袖之中。

父亲想教训他,便出了个上联:“袖里笼花,小子暗藏春色。

”这时,启超正坐在一块大镜子前面。

他灵机一动,答道:“堂前明镜,大人明察秋毫。

”和父亲坐在一起的李秀才,正打算出门。

仆人来报说车子已经准备好了。

李秀才对启超说:“孩子,我还有一联:推车出小巷。

”梁启超用手摸摸脑袋,立刻对道:“策马入长安。

”李秀才当即把他揽入怀里,口里不停地说:“果真神童

果真神童

”后来,少年梁启超为维新运动四处奔走,曾路过武昌,特意去拜访洋务派首领、湖广总督张之洞。

梁启超投的名帖署款为:“愚弟梁启超顿首拜。

”张之洞见后大为生气,心想:你小小少年,又是布衣平民,怎敢狂妄地同官位很高、年纪又大的一品总督称兄道弟

一定得戏辱他一顿,便出一上联让门子送到门外。

梁启超一看,写的是:“披一品衣,抱九仙骨,狂生无礼称愚弟。

”梁启超看罢,微笑着写出下联:“行千里路,读万卷书,侠士有志傲王侯。

”张之洞看了,惊叹不已。

知启超不是凡人,立即整装迎出大门。

梁启超博学多才,写了不少有关政治、经济、哲学、历史、文学、法学、宗教方面的文章,后辑为《饮冰室合集》。

他的学术思想,对当时和后世的青少年,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勤奋好学——李大钊李大钊(1889~1927),河北省乐亭县人。

他是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创始人之一,是伟大的共产主义革命家、思想家。

李大钊幼年时,父母双亡。

祖父李如珍从他3岁起便教他认字。

大钊5岁时已开始陆续学《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了。

他聪明勤奋,最喜欢念人家门上贴的春联,有时候还站在比自己高得多的大人堆里,看那些贴在墙上的告示之类的东西。

有一回,村里出了一张“安民告示。

”大人里大多是文盲,他们在告示旁干瞪眼,不知写的是什么。

5岁的李大钊当着众人,一字一句地全念了出来。

从此,人们对他刮目相看。

李大钊7岁时正式入学,是个勤学苦练、惜时如金的孩子。

有一天爷爷有事外出,把孙子一人留在书房里读书。

当时春光明媚,一群麻雀在房外树枝间嬉戏,吱吱叫个不住,大钊只是聚精会神地读书写字,根本不受外界的一丝干扰,好像外面不曾有什么事情发生似的。

快到中午了,爷爷还没回来。

大钊做功课也觉得很疲劳,便去姑姑房间里,帮她干一点儿小活计。

没过多大工夫,姑姑便要大钊到院子里去玩玩。

大钊笑着说:“我帮姑姑干活,就是休息脑子的,跟到院子里去玩不一样吗

”爷爷回家后,听姑姑说了这件事,很高兴。

他说:“大钊这孩子有志气,将来终会出人头地,干一番大事业。

”大钊聪颖早慧,连先生们也另眼相看于他。

自从大钊7岁起,相继跟好几位先生读书学习过。

由于他学得快,特别善于思索,有的先生过一段时间,便再也教不了他,只好要他祖父另请先生。

到大钊13岁时,跟黄玉堂老先生读书。

那时候满清政府腐败无能,招致了列强步步入侵。

不久,八国联军打进了北京城,火烧了圆明园。

慈禧太后带着皇室成员逃往西安了。

而具有强烈爱国之心的义和团和红灯照却进行了可歌可泣的顽强抵抗。

帝国主义的魔爪也伸到了大钊家乡附近。

中国人民遭受侵略者的烧杀掠夺,苦难深重极了。

有一回,李大钊听先生讲太平天国的故事。

他不等先生讲完,便大声喊:“我要学洪秀全,推翻清朝皇帝

”一时间,吓得黄先生忙去捂学生的嘴,生怕张扬出去有杀身之祸。

老先生深知大钊有志于救国,便在暗中鼓励他好好学习。

后来大钊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清政府办的北洋法政学校,走出了山乡,去寻找救国之路了。

几经探索后,他终于找到马克思列宁主义真理。

从此开始了他在中国开创和推动共产主义运动的伟大历史进程。

解救天下百姓为己任——毛泽东毛泽东(1893~1976),字润之,湖南省湘潭县韶山冲人。

他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创始人,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他是一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理论家、战略家,又是一位著名诗人。

毛泽东小时候聪慧过人,而且助人为乐。

上小学时,同学们中午来不及回家,都从家里带午饭。

班上有个同学,家里穷得常常揭不开锅,经常不能带饭上学。

毛泽东就发现后就常把自己的饭分给他吃。

一段时间之后,毛泽东的母亲看到儿子每天的晚饭总是吃得很多,好像中午没吃饱似的,感到很奇怪。

毛泽东把分饭给同学吃的事告诉了妈妈,从此,毛泽东每天都请母亲准备两份午饭带去上学。

毛泽东助人为乐的行动感动了老师和同学,以后,大家都伸出了友爱之手帮助那个同学。

少年毛泽东胸怀大志,勤于独立思考,反对私塾里那种让学生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认为只有多用脑子,才能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学得扎实、记得牢靠。

正因为如此,毛泽东读了许多书之后发现一个问题:为什么所学的课本及课外的故事书大都是歌颂帝王将相、圣人君子,而没有歌颂穷苦百姓的呢

这事他思考了很久,后来他发现:原来这些书都是为剥削和压迫人民的人写的,而不是为穷苦百姓们写的,这种情况太不合理了,应当改变。

毛泽东幼年时身体很弱,经常生病。

12岁时,还生过一场大病。

他想:身体老是这样下去,以后怎么能为国家做事情呢

从此以后,他就经常在自家门前的池塘里游泳,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他的身体渐渐结实起来,在这以后,他又经常到湘江里去游泳,有意识地磨练自己的意志,一游就是几个小时,除此之外,他还和同学一起在野外露宿和远足。

这样做不仅仅锻炼了身体,还磨练了自己的意志,树立了吃苦耐劳的精神。

这些都有力地帮助他后来在艰苦卓绝的环境中领导革命,战胜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完成了以解救天下穷苦百姓为己任的壮志宏图。

为中华崛起而读书——周恩来周恩来(1898~1976),字翔宇,祖籍绍兴,生于淮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

他博学多艺、才华横溢,向为世人赞誉。

其实,天才出自勤奋,天才是勤奋之果。

1914年,少年时代的周恩来在上海进步书局出版的《学校国文成绩》上发表了《东关模范学校第二周年》纪念感言,就已经崭露头角。

老师评价此文时说:“心长语重,机畅神流。

”他为什么会写出这样好的文章呢

周恩来出生在一个书香世家。

他的乳母常常给他讲故事,教他劳作。

后来,他过继给叔叔。

婶婶天天教他识文断字,写字作画,把童年时代的周恩来带进了一个五彩缤纷的天地,丰富了他的知识,开阔了他的视野,也陶冶了他的情操。

上学后,周恩来用古人“头悬梁、锥刺股”的苦学精神激励自己。

每天,他完成作业后,就博览群书。

他一边读,一边摘录名言警句,还写读书心得。

他常常读到深夜,大地沉沉地入睡了,他还在书海里遨游。

少年周恩来就胸怀中华,放眼世界。

他的作文经常联系国家和国际大事。

有一次,他看了白人资本家贩卖黑人孩子的《汤姆和琼斯的故事》,为黑人孩子的悲惨遭遇而流下热泪,同时对资本家的罪行而义愤填膺。

于是,他带领同学写了两封信,一封写给黑人孩子。

倾吐了发自肺腑的怜悯和同情;一封写给白人资本家,表示了无比的愤慨与抗议。

1911年暑假,周恩来从天津到东北探亲,接触了一位有抱负却无处施展的老人。

老人隐居乡间,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了很多感时纪事的诗篇,抒发忧国忧民的情怀。

老人发现周恩来对时局有精辟的见解,对人民有深厚的感情,便多次带他到烟笼山,并即兴吟诗抒怀:“今吾老兮有何志愿,图自强兮在尔少年。

”他对老人非常敬重,把老人的嘱咐深深记在心中。

当他离开时,老人特意写了《赠周恩来》和《赠周恩来南归诗》五首,列举历史上的著名人物通过刻苦学习和磨练,成了“非常之才”、成就了“非常之业”的故事,意味深长地赞扬和激励周恩来。

在中华这块沃土上,周恩来迅速成长起来。

他同进步同学一起参加学生运动,并且成为学生领袖,积极地宣传马列主义,参加救国救民的革命斗争,终于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代伟人。

桥梁专家——茅以升茅以升(1896~1989),号唐臣,江苏镇江人,中国著名的桥梁专家,卓有成就的科学家。

他出生在一个贫寒的读书人的家庭里。

母亲是一个有学问有见地的妇女,为了孩子的前途,她省吃俭用供孩子上学,为茅以升日后成才铺平了道路。

茅以升在学堂里,年龄小,个子矮,身上穿的也很破旧。

有钱人家的子弟经常讥讽和欺侮他。

茅以升十分气愤,全然不顾周围的冷眼和歧视,发愤读书,一直是全班学习成绩最优秀的学生。

小以升学习刻苦勤奋,加上天资聪慧,爷爷十分喜爱他。

有一年暑假,爷爷亲自教他学习古文。

爷爷教古文的方法很特别,他先把文章从头到尾抄录一遍,一面抄写一面讲解,等全篇抄完之后,让他练习背诵讲解,这样,一个暑假过去了,小以升能背诵上百首古诗和十几篇古文。

一天,爷爷用毛笔抄写《东都赋》,茅以升站在旁边默诵着。

赋文写得很长但也很美,他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他沉入了一片美好的境界之中。

老长时间,爷爷抄完了,他抓住爷爷的衣袖说:“爷爷,让我背诵一遍你听听。

”他果真从头到尾熟练地背了出来。

爷爷惊喜地说:“好啊,熟能生巧,巧能出快

”一年一度的端午节到了。

南京秦淮河上要赛龙船,河两岸、小桥上挤满了人。

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人声鼎沸。

忽然嘈杂声变成了一片呼救声。

原来,因为看龙船的人太多,把秦淮河上的文德桥挤塌了。

不少人掉进了河里,有的人不幸被淹死。

小以升惊呆了,在他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理想的种子——长大以后要为人民造桥,造非常非常结实的大桥。

从此以后茅以升十分留心各种桥梁。

他只要见到桥总是注意观察桥面桥桩,久久不肯离去。

他在读诗文时,读到有关桥的句子或介绍,就立即摘抄在本子上,见到有桥的画面就剪贴起来。

有一天爷爷给茅以升讲“神笔”马良的故事,告诉他得到神笔的秘诀,就是“勤奋”二字。

这两个字深深地铭刻在小以升的心灵里,把它看做是得到架桥“神笔”的秘诀。

11岁那年,勤奋好学的茅以升小学没毕业就考进了“唐山路矿学堂。

”他在班上年龄最小,但是每次考试总是名列前茅。

他的记忆力相当好,背诵圆周率的精确数值,能把小数点后面一百位数都熟练地背诵下来,经久不忘。

有一天,当时任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的孙中山到唐山路矿学堂视察,并在礼堂里做了鼓舞人心的讲演。

他说革命需要两路大军,一路举行起义,建立民众政权;一路向西方学习,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因而在学堂里学习也是革命。

茅以升牢记在心里,他贪婪地学习着。

1916年,茅以升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取清华学堂官费研究生。

新中国成立以后,他担任过武汉长江大桥技术顾问委员会主任,主持修建了武汉长江大桥,还撰写了桥梁方面的许多著作,并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建桥人才。

“四个耳朵”——聂耳聂耳(1912~1935),我国人民音乐家、作曲家。

他童年时代非常喜欢音乐,小小年纪就学会了笛子、三弦、月琴、二胡和小提琴等多种乐器的演奏。

在他读小学时,是学校音乐团的出色小指挥和儿童小乐队的组织者。

在小乐队的五六个人中,他和两个哥哥就占了一半。

这个小乐队由笛子、二胡、三弦、月琴等乐器组成,能演奏不少旋律优美的诸如《梅花三弄》《苏武牧羊》《昭君出塞》《三蝴蝶》等民间乐曲。

每当晚风习习,月光皎洁之夜,聂耳的小乐队便奏出了悠扬悦耳的乐曲来。

吸引了不少的邻居和行路人前来围观、聆听。

每奏完一曲时,热情的听众便齐声喝彩,要求“再来一个

”后来,聂耳从家乡云南来到上海,在“明月歌剧社”担任小提琴手。

由于他琴拉得好,为人又随和,大家都很喜欢他。

又因他姓“聂”,占上了三个耳字,大家都叫他“耳朵先生”。

聂耳听了不但不生气,反觉得这个绰号很有意思。

在他的第一首习作歌曲上,就用上了四个“耳朵”,署名为“聂耳”。

聂耳感到该社的活动背离时代的要求。

他以“黑天使”的笔名,发表了《中国歌舞短论》,批评该社负责人黎锦晖搞一些“香艳肉麻的靡靡之音”,并提出应向群众学习,创作出新鲜的艺术作品。

但此举却遭到反对,他离开歌剧社后,到英国人开办的“百代唱片公司”从事音乐创作和伴奏。

在短短的8个月里,他创作了《码头工人歌》《毕业歌》《

徐志摩《再别康桥》诗词的完整意思

《再别康桥》赏析徐志摩是浙江海宁县硖石镇人,1897年出生,至1931年飞机出事,生活了35年,英年早逝。

原名徐章垿,为什么改名叫徐志摩呢

因为他小时侯特别可爱,清末时长着一个大脑袋,留着一个猪尾巴,所以他的父亲就请了一个名叫志慧的和尚看相,说是将来必成大器。

所以1928年,他出国时改名徐志摩——志慧和尚摸过的。

一:彩虹似的梦的追寻与幻灭徐志摩家中富裕。

其父徐深如办有酱厂,钱庄,绸庄,灯泡厂,在上海,杭州有投资,是沪杭铁路的股东之一,硖石镇商会会长,且徐志摩是家中独子,深受长辈喜爱。

家庭对他有影响,他活泼好动,喜欢交友。

再者,他的婚姻对他也有影响。

1915年,他在北大读预科(当时先读3年预科,再读5年本科)时,认识了张幼仪,她端庄,善自理,会理财。

有人把她比作《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当然,王熙凤的品质大大不如张幼仪。

不仅如此,张家更有钱,所以徐家很高兴找到这个媳妇。

大家都知道,解放前的婚姻,一为政治,二为经济。

而徐父是商人,自然很喜欢,更重要的是,张幼仪的大哥张家敖是中国银行总裁,徐志摩知道而且认识张家敖。

以前读书时,张家敖曾视察过徐志摩就读的中学,知道徐志摩的语文好,作文写得好,所以同意徐志摩与张幼仪的婚事。

二哥张学励,是中国现代哲学史上有名的哲学家,民社党主席。

张学励介绍徐志摩认识了梁启超,梁启超深爱徐志摩这个弟子劝他出国深造。

于是1918年8月,徐志摩赴美留学,同行有汪精卫。

他先到克拉克大学学历史,一年后取得学士学位。

1919年9月份,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政治经济学,一年后获硕士学位。

1920年7月份,徐志摩不想读了,到英国剑桥大学找罗素(一位自然哲学家,被徐志摩称为英国的梁启超),但两人失之交臂了。

因为罗素因反对英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遭解聘,而来中国教书,徐志摩却赴英国找他,未果。

当然,后来两人成为非常好的朋友,徐志摩的爱情观深受罗素影响。

进不了剑桥,只有在伦敦大学读政治经济博士,认识了陈西滢,张世昭,林长民(林徽因之父,北洋军阀司总长)。

经林长民介绍认识剑桥大学教授迪根生,由此进入剑桥大学,当时叫康桥大学,这样就与康桥发生了联系。

一>确立志向: 彩虹似的梦。

因为徐志摩想在中国建立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

他认为德国人太蠢,干事机械;法国人太阴,干事过分;南欧人太乱,头脑混乱;美国人浅薄,文化历史不长。

所以比较像样的是英国。

他曾说过英国人是自由的,但不机械;时保守的,但不顽固。

所以他认为在英国实施民主政治的条件,远在大喊大叫的美国人之上。

所以在他心目中就要树立一个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

因此在他的一篇散文《吸烟与文化之辩》中,他说过:我眼是康桥叫我睁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振动的。

可见康桥对他的影响之大。

客观上看,英国的民主是自由的,他非常羡慕,主管上看,他有个追求:爱、美、自由。

同时他最好的朋友胡适也说过徐志摩一生追求爱、美、自由,英国正好符合主客观要求。

二>步入诗坛。

徐志摩当时留学是想当类似美国国务卿的政治家,后来弃政从文是受到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诗人影响,也包括当时一些作家,作品的影响。

同时由于他喜欢结交上流人物,其中曼殊斐尔对他的影响最大。

一天晚上11点钟,徐志摩去拜访曼殊斐尔,虽然只有20分钟,但连任谈得十分投机。

曼殊斐尔的美给他极大的吸引力,对她的话言听计从,徐志摩说过这20分钟是不逝的20分钟,可见给他的印象很深。

他曾说过她的美是完全的美,是纯粹的美,是可感不可知的美,是不可分析的美,是自然界的杰作。

所以曼殊斐尔说:徐志摩,你将来最好去搞文学,最好不要搞政治。

这对徐志摩触动很大,也是徐志摩开始走向文学创作的原因。

第二个原因是离婚与失恋的影响。

他在伦敦大学读书时,认识了16岁的林徽因,在当时称为中国第一才女,所以徐志摩去追求她,但他是结过婚的。

追求时当然遇到阻力,林徽因说:我是少女,你是有妇之夫,你得先离婚。

徐志摩听后觉得很有希望,于是与1922年赴柏林找张幼仪离婚。

因为浪漫的他认为林徽因是爱、美、自由的化身,虽然张幼仪很好,但是没有浪漫气质。

他说:我要当中国第一个离婚男人。

通过很多朋友做张幼仪的工作,最后张幼仪同意了,之后两人关系更好,一礼拜一封信。

离婚后他立刻回到了英国,却发现林徽因已经到美国学建筑学。

可能林徽因的父亲认为徐志摩当女婿不适合。

此刻,老婆没了,恋人没了。

两脚踏空,心悲凉,用诗抒怀,《春》中写到他看到别人在草丛中恋爱,自己很眼红,感觉自己很孤独。

所以开始步入诗坛。

三>迷恋自然。

剑桥大学很美,古典建筑群,蓝天碧海,鸟语花香,田野里点缀着农舍,一条康河贯穿其中。

若分析《再别康桥》,必须读《我所知道的康桥》,介绍了他每天的生活——划船,看闲书。

这便是他的留学生活,但他不后悔,他说,他读了三本书:自然书,人生书,社会书.康桥也在其生命中之深1922年回国后,他写了第一首与康桥有关的诗《康桥再会吧

》,康桥是其生命的源泉,精神的依赖之乡。

自然风光陶冶之下,造成了他清高,超脱的英国绅士风度.徐志摩一生出了4本诗集。

生前3本,可以概述一生。

1925年一本诗集《志摩的诗》,写于徐志摩回国后,日子不好过。

林徽因与他的老师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订婚,造成他心情很不好。

创作上也不顺心。

徐志摩有些自傲,讲座的开头经常是:我是英国留学生,我们英国留学生......因为过于自傲,得罪了不少人,其中一位就是郭沫若。

郭沫若喜欢热情,奔放,夸张的风格,他曾写过一首诗感叹他在日本九州医科大学学习时的艰难生活,其中一句泪浪滔滔,而徐志摩不知道郭沫若的风格。

所以他批判郭沫若的诗不通。

他认为:只有长江,黄河水才会滔滔,而泪怎么会滔滔。

郭沫若很伟大,但他也是个凡人,对之当然不高兴了。

同时徐志摩也得罪了鲁迅,因为他经常到处发表文章,论述诗歌应讲求音乐性。

鲁迅回应写文章批评徐志摩道:你总是到处啾啾的叫,总是到处跳。

之后,鲁迅幽默的写到:我写了篇小文章刺激了徐志摩,就再也没见他来投稿了。

当然,我讲这些情况,只是说明徐志摩在创作上,个人生活上遇到了麻烦。

徐志摩一生出了4本诗集。

生前3本,可以概述一生。

1925年一本诗集《志摩的诗》,写于徐志摩回国后,日子不好过。

林徽因与他的老师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订婚,造成他心情很不好。

创作上也不顺心。

徐志摩有些自傲,讲座的开头经常是:我是英国留学生,我们英国留学生......因为过于自傲,得罪了不少人,其中一位就是郭沫若。

郭沫若喜欢热情,奔放,夸张的风格,他曾写过一首诗感叹他在日本九州医科大学学习时的艰难生活,其中一句泪浪滔滔,而徐志摩不知道郭沫若的风格。

所以他批判郭沫若的诗不通。

他认为:只有长江,黄河水才会滔滔,而泪怎么会滔滔。

郭沫若很伟大,但他也是个凡人,对之当然不高兴了。

同时徐志摩也得罪了鲁迅,因为他经常到处发表文章,论述诗歌应讲求音乐性。

鲁迅回应写文章批评徐志摩道:你总是到处啾啾的叫,总是到处跳。

之后,鲁迅幽默的写到:我写了篇小文章刺激了徐志摩,就再也没见他来投稿了。

当然,我讲这些情况,只是说明徐志摩在创作上,个人生活上遇到了麻烦。

到了1924年泰戈尔访华时,他情绪开始高涨。

他和林徽因做翻译,写了第一本诗集,反映了他早期执着的追求,代表作《我要树一棵明星》表带来他对劳动人民的同情。

当然这是资产阶级诗人居高临下的同情,但是有进步。

第二本诗集《斐冷翠的夜》(斐冷翠是意大利的佛罗伦撒),进入了创作第二阶段。

1924年,他认识了陆小曼,又叫陆媚,精通英语,法语,北京有名的交际花,18岁时就被外交部看中。

她有自己的特点,与林徽因不同,她精通文学,会创作剧本,国画画得很棒,京剧,评剧都会,跳舞也很棒。

她的丈夫王赓,清华大学毕业,梁启超的学生,美国留学生,先在普林斯顿读大学,后又考入西点军校少校级别。

陆小曼的父亲看到了王赓的前途,把陆小曼嫁给了王赓。

王赓是个很有才能的人,为何说起他呢

他习惯于美国的生活习惯,星期一到星期六工作,只有周日休息。

徐志摩常常到他们家玩:逛公园,到舞场,到剧院。

徐志摩可不讲哪一天,一有时间就跑他们家里去。

王赓没注意,则说:小曼,志摩来了,你陪他去玩一下。

(大家知道,一个丈夫如果对自己美丽的妻子爱抚不够,第三者容易插足)那么徐志摩成功地充当了第三者。

王赓是个很疏忽的人,他被调去哈尔滨当公安厅厅长,怕陆小曼吃不了苦,就把她留在了北京,这就给徐志摩提供了机会:一个是交际场上的名花,一个是诗坛热情浪漫的诗人,两人一见,场面可想而知。

所以当时闹得满城风雨。

这一段婚姻,这一段恋爱,很多人反对,徐志摩的父亲反对,梁启超反对。

在英国徐志摩和张幼仪离婚时梁启超就反对,而这个时候他对这个得意弟子也批评,说:你不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警告他,徐志摩就是不听,他只知执着的追求。

到1925年,北京城闹得沸沸扬扬,桃色新闻不胫而走,他浪漫的生活经历超过了他的诗名,压倒了他的诗名,所以他不得不避嫌,远走欧洲。

所以1925年徐志摩第一次回到母校。

他是个聪明人,他走了不能把陆小曼留在那个地方。

他不放心,他临走前告诉陆小曼:你给我天天记日记,像对我说话一样,我在欧洲天天给你写信。

(当然是情书)以此来鼓励她。

他不仅用信,而且用诗来鼓励她。

例如《砌造一座桥》。

他要砌造一座爱墙,比刚还要强的墙,来鼓励陆小曼要记住那一个字——在上帝面前的誓言——爱字。

用诗用信来鼓励她要顶住压力,顶住社会舆论。

陆小曼的父母也反对,但王赓有风度,不会拿起手枪,只是劝陆小曼,但是这也没有作用。

坠入爱河,九牛也难以拉回来。

在这种情况下,陆小曼虽然有诗有信,但最终还是顶不住了,她病了。

打了三封电报到欧洲:徐志摩,快回来,再不回来,我顶不住了。

徐志摩接到电报马上赶回北京,陆小曼又活起来了。

这时就要商量结婚的事,不能再拖了。

可是这场婚姻徐志摩的父亲不同意。

既然要结婚,他提出了几个条件:第一,结婚后,到浙江来。

安分守己过日子。

他对这个儿媳并不满意。

他喜欢张幼仪,不喜欢陆小曼,说张幼仪是赚钱的,陆小曼是花钱的。

第二个条件使徐志摩和陆小曼非常紧张,徐父说,必须由梁启超做证婚人。

可梁启超是反对的,怎么能作证婚人呢

所以不好做工作,徐志摩只好去找他的好朋友胡适(五四运动的先驱,北大的教授,留美学生),请胡适作工作,梁启超才答应去证婚。

梁启超是证婚人,胡适是介绍人,证婚人在婚礼上是要讲话的,可徐志摩不知道他的老师要讲什么话。

新婚那天,看见梁启超上来讲话,夫妻两人汗流浃背,两腿发抖。

可梁启超是怎样说他的弟子和陆小曼的呢

祝词如下(先是针对徐志摩的):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意志离婚再娶,以后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然后对这一对新婚夫妻说:你们都是离过婚的人,总是要结婚的,都是用情不专,以后要意志悔悟,祝你们是最后一次的结婚(这个话很有威慑力,梁启超太有名,所以徐志摩死后,陆小曼不敢再结婚了)。

1929年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了,婚后回到了浙江,徐父专门为他们做了一幢房子,给他们住,但因北伐战争被抄家,他们都去了上海。

徐志摩回国后,1923年和陈浠滢,胡适等组织了新月社,出现了新月诗派。

后来闻一多从美国留学回来也加入了新月社,1926年在上海徐志摩创造了晨刊副刊——《诗说》,成为新月诗派的主要阵地,,发表诗作及其他作品。

其中闻一多发表了一篇文章《诗的格律》,提倡三美,徐志摩是表示同意的,而且两个人通过自己的诗歌进行创作。

进行实践,进行三美理论的实践。

结婚后,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关系并没有徐志摩想象的那样好,因为陆小曼的身体不好,后来通过抽鸦片来止痛,最后上了瘾,再加上她喜欢出入舞场,歌厅,剧场,所以一掷千金,徐志摩写诗,稿费不够,就只好到大学里兼课,经胡适介绍到北京教书,到处飞来飞去,按照自己的理想,爱,美,自由去改造,但他失望了。

在上海这种情势下,不仅陆小曼陷得很深,如果他自己再呆下去,恐怕也会堕落,他一再劝陆小曼到北京去,他在北京大学和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书,把赚的全部钱都给了陆小曼(因为她花费太多了),还是供养不起。

所以陆小曼老是打电报催徐志摩:快回来,债台高筑呀,快回来还帐......到了1931年,徐志摩正在北京教书,陆小曼又发电报说家里没钱了,他只好赶回去。

其实他们都是爱着对方的。

陆小曼最反对徐志摩坐飞机,但徐志摩却喜欢坐飞机,他觉得在天上飞来飞去,恨浪漫。

陆小曼担心他的安全,可徐志摩这次仍不听话,他从北京回来不坐火车,而是搭乘张学良的专机(张学良要到南京办事)从北京出发到南京,然后坐火车赶回来。

一回家两人吵架。

一个说:你为何不到北京去,害我两处走,上海环境又不好。

陆小曼始终不听,她觉得上海最对她交际花的胃口,认为上海比北京好,还说:徐志摩你又坐飞机,不让你坐你又坐了回来。

因此徐志摩恨不痛快,拜访了杨杏佛,拜访了赛珍珠(为《中国人》写)想再搭张学良的飞机回北京,但因张学良没办完事,所以没搭成。

因为朋友多,他拿到了飞机的月票,坐了一邮政飞机,从上海飞到徐州。

这是他头痛,想回,但因林徽因将在北京大学作报告,讲中国古代古典建筑,他想去听,而且约好了梁思成,林徽因在机场迎接他,所以要在徐州加油,坚持要走,结果到了济南当家山,碰上了云雾,飞机撞在山上,机毁人亡。

他死后,很多有名人士都去了,例如梁启超、胡适、郁达夫、沈从文,至于林徽因夫妇更不用说,在这里有几个女人很失望,张幼仪离婚后没结婚,等他回心转意;林徽因在失事现场捡了一片碎片,挂在自己的房间,一直到她1954年去世,说明她心里还是爱着徐志摩;第三个是陆小曼,她知道徐志摩的死,她是有责任的,后来戒掉鸦片烟,整理徐志摩的著作,诗作等等;再就是赛珍珠暗暗喜欢徐志摩,但徐志摩无心顾及,告一段落,这个阶段是与理想实现有关系。

第三部诗集《猛虎集》于1931年8月出版,他的诗表现出对理想的追求已开始绝望。

为什么

1927年的大革命失败,有很多东西,徐志摩对很多都不满。

资产阶级思想是这样,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他写了一首诗——《生活》,表现了绝望,还有一首与《雪花的快乐》相对,名字叫《别拧我,疼

》。

矛盾曾批评他,认为它要算一首浅黄诗把肉麻当有趣,这说明他的空虚和颓废,走向萎靡,以上是思想创造的介绍。

下面讲《再别康桥》是怎样抒情的,表达了怎样的感情

二、柔美悠远的意境,清新飘逸的风格《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抒发的是什么呢

三句话概括:是一种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

意是主观思想感情;境是诗内描写的客观景物。

何谓意境

是人物的主观思想情感和客观景物完美的融合,且形成一副具有个性色彩的艺术画面,既称为有意境。

当然我们欣赏徐志摩的诗和欣赏别的诗一样,需要调动对生活的积累,需要调动我们对知识的积累,然后我们一节节的讲这首诗。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抒发的是什么呢

三句话概括:是一种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

意是主观思想感情;境是诗内描写的客观景物。

何谓意境

是人物的主观思想情感和客观景物完美的融合,且形成一副具有个性色彩的艺术画面,既称为有意境。

当然我们欣赏徐志摩的诗和欣赏别的诗一样,需要调动对生活的积累,需要调动我们对知识的积累,然后我们一节节的讲这首诗。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句诗若分析的话,可用几句话来概括:舒缓的节奏,轻盈的动作,缠绵的情意,同时又怀着淡淡的哀愁。

还有,还加上一句,作别西天的云彩,西天的彩霞给我们一个印象,就是为后面的描写布下了一笔绚丽的色彩,整个景色都是在夕阳映照下的景物。

所以用这句话来概括,为这个诗定下了一个基调。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下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这句诗实写的是康河的美,同时,柳树在古诗里柳——留,留别有惜别的含义,它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多少的牵挂用在我心头荡漾,把牵挂表现的非常形象。

当然他的手法是比拟的手法(拟人、拟物),与第三句话合在一起讲,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桥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这一句诗突出了康河的明静和自由自在的状况,自由、美正是徐志摩所追求的。

同时表现一种爱心,那水草好像在欢迎着诗人的到来。

再次,我觉得它不是完全脱离中国诗歌的意境的,它和中国的古诗有相同的地方,就是物我合一。

第二句是化客为主,第三句是移主为客,做到两相交融,物我难忘。

这两句诗正好表现出徐志摩和康桥的密切关系。

这就是我们前面所讲的三个方面:确定了理想,步入了诗坛,美妙的风光中,抒发自己的情感。

三者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通过具体的形象,来表达自己的感情。

而我们欣赏诗也是从形象入手,来逐渐接受诗人的心灵的。

第四节是转折点,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躁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这句诗运用了虚实结合的手法,实是景物的描写,虚是象征手法的运用。

一潭水很清澈,霞光倒映下来,不是清泉,是天上的虹,一片红光,是实写。

但是,潭水上漂了很多的水藻,挡住了一部分霞光,零零碎碎的,有的红,有的绿,好像柔水一般,非常形象。

这个揉写的很好,同时也是自己梦想的破灭。

那么这个梦引起我们什么感觉呢

这使我想起了闻一多先生纪念它的长女夭折时写的一首诗。

他用了一个比喻像夏天里的一个梦,像梦里的一声钟,大家知道梦时美好的,钟时悠扬的,然而是短暂的,所以彩虹似的梦似美丽而短暂的。

1927年他的梦想破灭了,又与陆小曼不和,很消沉。

第五节,既然谈到梦,那么这次再来康桥,再回母校,是不是来寻梦的呢

寻梦

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慢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处放歌。

这句诗是徐志摩对往昔生活的回忆、留恋,他在康桥生活的两年,悠哉悠哉。

他那时有自己的理想,生活是充实的,对明天怀着希望。

所以,他用一船星辉来比喻那时的生活,带有象征的意味。

最好的诗诗第三句诗。

过去的已经成为历史,回到现实仍然是哀伤,所以悄悄是离别的笙萧,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这句诗是情感的高潮,充分表现了徐志摩对康桥的情感,集中表现了离别的惆怅。

这句诗就需要联系别的诗,包括古诗来理解。

悄悄是离别的笙萧是暗喻的手法。

例如,苏轼的《前赤壁赋》中描述了萧声是低沉的哀怨的,而笛声是欢悦的,所以萧来比喻悄悄来说明诗人的心境,因此,悄悄的动作带有诗人的感情,接着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诗歌讲究精练,为什么一再重复沉默悄悄轻轻

这不是浪费语言,而恰恰是他的重点。

其实沉默是人的最深的感情。

例如,柳永的《雨霖铃》中的语句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再如苏轼的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他回忆他的妻子王弗死后的十年,回忆他们相见的时候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

此处无声胜有声,还有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使用反衬手法,三月春光明媚,白花盛开,可惜好友欲离我而去。

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下两句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意在言外,旨在象内。

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往往用在评价诗,意思诗不说愁,却把愁表现得最为恰当,看着朋友走掉,长久孤立的站着,表现感情的深厚。

如王维说的一切景语皆情语,写景即抒情。

所以唯见长江天际流能引起我们很多的遐想,又如利于李煜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只要能让我们产生联想的诗就是好诗,这些都告诉我们欣赏诗要调动我们知识的积累,像形、相似的诗能在头脑中产生,用此来理解新诗。

写得好都是诗人生活经历的提炼和升华,换句话,我们通过生活的桥梁可以达到诗人的心灵。

例如,刚离开父母的学子读《再别康桥》是不是更有感觉

为什么沉默时感情最深呢

像生活中的例子,感情最深的表达时飞机、船都已走了,但送别的人伫立不动,若有所思。

结合句中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康桥尚且如此,诗人何以堪

实际反衬了诗人对康桥的感情非常深厚,因此,悄悄就带着诗人的主观感情了。

第七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认为云彩有象征意味,代表彩虹似的梦,它倒映在水中,但并不带走,因此再别康桥不是和他母校告别,而是和给他一生带来最大变化的康桥文化的告别,是再别康桥理想。

以上才是深入理解了这首诗。

再粗略讲一下,《再别康桥》这首诗充分体现了新旧诗派的三美,即绘画美,建筑美,音乐美。

音乐美是徐志摩最强调的,其中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是反复的,加强节奏感,且其中的词是重叠的,例如悄悄、轻轻、沉默,再者每句诗换韵,因为感情是变化的,所以不是一韵到底的。

再是音尺,轻轻的我走了,三字尺,一字尺,二字尺,符合徐志摩活泼好动的性格,再是压韵。

所谓建筑美,一、三句诗排在前面,二、四句诗低格排列,空一格错落有致,建筑有变化;再者一三句短一点,二四句长一点,显出视觉美,音乐是听觉,绘画是视觉,视觉美与听觉美融通,读起来才会感觉好。

再谈到绘画美即是词美,如金柳柔波星辉软泥青荇这些形象具有色彩,而且有动态感和柔美感。

这三者结合起来,徐志摩追求整体当中求变化,参差当中求异,显示出新月似的特点和个性,所以我概括为:柔美幽怨的意境,清新飘逸的风格。

回答者:唐子畏 - 榜眼 十三级 3-26 18:13《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

1928年秋,作者再次到英国访问,旧地重游,勃发了诗兴,将自己的生活体验化作缕缕情思,融汇在所抒写的康桥美丽的景色里,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之中。

全诗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这首诗表现出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

诗人将具体景物与想象糅合在一起构成诗的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巧妙地把气氛、感情、景象融汇为意境,达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

诗的结构形式严谨整齐,错落有致。

全诗7节,每节4行,组成两个平行台阶;

【第1句】:3行稍短,

【第2句】:4行稍长,每行6至8字不等,诗人似乎有意把格律诗与自由诗二者的形式糅合起来,使之成为一种新的诗歌形式,富有民族化,现代化的建筑美。

诗的语言清新秀丽,节奏轻柔委婉,和谐自然,伴随着情感的起伏跳跃,犹如一曲悦耳徐缓的散板,轻盈婉转,拨动着读者的心弦。

诗人闻一多20年代曾提倡现代诗歌的“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说是“三美”具备,堪称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

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三毛的英文名为什么叫Echo?

【第1句】:故事内容  伍子胥过昭关是一个古老的汉族民间传说故事。

伍子胥乃楚国大夫伍奢次子。

楚平王即位,奢任太师。

后平王听信少师费无忌谗言,奢被杀。

子胥逃走。

楚平王下令画影图形,到处捉拿子胥。

子胥先奔宋国,因宋国有乱,又投奔吴国,路过陈国,东行数日,便到昭关(今安徽省含山县北)。

昭关在两山对峙之间,前面便是大江,形势险要,并有重兵把守,过关真是难于上青天。

世传伍子胥过昭关,一夜急白了头便是此地。

由于名医扁鹊弟子东皋公的巧妙安排,更衣换装,伍子胥便混过了昭关,到了吴国。

  

【第2句】:人物简介  伍子胥(?—前484),名员,字子胥,春秋时楚国人。

伍子胥出生于楚国贵族家庭,从小受到良好教育,史书称他“少好于文,长习于武”,有“文治邦国,武定天下”之才。

公元前522年,伍子胥因父亲伍奢、兄伍尚被楚平王追杀,而避难逃奔吴国。

后结识吴公子光,并策划刺死吴王僚,帮助公子光夺得王位。

阖闾任命他为“行人”,成为吴国重要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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