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句】:29测绘法宣传日宣传主题口号方案
各区(县)规划分局、测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测绘法制宣传,普及测绘法律知识,提高测绘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推动测绘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氛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开展“【第8句】:29”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的`“构建数字中国,监测地理国情,发展壮大产业,建设测绘强国”的发展战略,大力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不断扩展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第2句】:组织领导
为确保测绘法宣传日宣传活动工作有效、顺利开展,成立测绘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这次宣传活动的具体事务。
组长:陈军
组员:宁鹏、侯军、孟丽、吴宣颖
【第3句】:组织实施
(一)宣传主题
今年测绘法的宣传主题是:监测地理国情,服务科学发展。
(二)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发展的新成绩、新形势、新局面。紧密结合地理国情监测、数字城市建设与应用、“天地图”互联网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等内容,重点宣传新时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展示地理
国情监测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科学管理决策、催生阳光透明政府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社会测绘地理信息法制意识和国家安全保密意识。
(三)宣传时间
测绘法宣传日定于2011年8月29日。
(四)宣传方式
【第1句】:标语宣传。在宣传日前后一周内,各区(县)规划建设局、测绘单位应在办公地点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具体内容横幅为“构建数字盘锦,监测地理国情,发展壮大产业,建设测绘强市”、竖幅分别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展基础测绘利国利民,监测地理国情为国为家”。在各单位的宣传栏制作宣传专栏,摆设宣传展板、主题宣传画等,充分营造宣传氛围,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2.设立宣传点。8月29日在盘锦人民大会堂、绿野小区两处繁华区设立宣传点,布置彩虹门以及氢气球,同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等法制宣传品;开展咨询服务,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向群众宣传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介绍各种测绘仪器,增强广大群众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了解与认识。
【第3句】:出动宣传车。在盘锦市各城区主干道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最直接最基层的方式加大测绘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对测绘工作的认识,普及测绘法律知识。
4.媒体短信平台。“【第8句】:29”宣传日当天,邀请市电视台记者、报社记者进行现场报道,利用媒体广播扩大宣传面,同时借助短信平台,让广大盘锦市民能在第一时间点对点的了解【第8句】:29测绘法宣传日。从而达到全民共同学习的目的。
【第4句】:相关要求
(一)市规划局要求各区(县)规划建设局、测绘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测绘法宣传日活动,设专人负责活动的具体事宜。应发动、组织测绘行业和社会力量大力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和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落实,务求实效,确保这项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市规划局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将于宣传日当天对区(县)规划建设局、测绘单位开展的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盘锦市勘察测绘院
2011年8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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