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珍珠耳环的少女观后感1500字左右
【第1篇】戴珍珠耳环的少女观后感
相比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中神秘的微笑,我更喜欢维米尔所作的《戴珍珠耳环的少女》中那摄人心魄的回眸。
《戴珍珠耳环的少女》是维米尔的代表作之一,画中少女的气质超凡出尘,恬静淡雅,被誉为“北方的蒙娜丽莎”,而女子的真实身份一直是谜。作家崔西雪佛兰被这幅作品深深感染,创作了一部与画同名的小说,小说在大受好评之后,2003年又被改编成了同名电影。一部小说,一部电影,足以可见《戴珍珠耳环的少女》的艺术魅力。
然而,这样一副杰出的作品却连同英年早逝的画家被湮没达两个世纪,直到19世纪50年代,才被一位法国艺术评论家杜尔发现,让世人赞叹不已。
杨维米尔(JanVermeer,1632-1675),是荷兰优秀的风俗画家,被称作“荷兰小画派”的代表画家。荷兰黄金时代绘画大师,与梵高、伦勃朗合称为荷兰三大画家。但是,维米尔在他的时代备受冷落,在历史上也长期默默无闻。这位伟大的画家在生前虽曾为人所知,却一贫如洗、负债累累。由于子女众多,他不得不经常用油画去抵偿面包铺的债务,致使作品流散严重。1675年,维米尔参加了防御法兰西入侵的队伍导致过度劳累,生活又陷于极端贫困,终在贫病交加中去世,终年43岁。
17世纪,荷兰的画家不再像天主教地区的画家那样描绘宏大或高贵的题材,而是专注于身边的人物、风景、以及摆放在室内的静物。尽管维米尔的绘画艺术不如伦勃朗的雄厚博大,也不像哈尔斯那样豪放不羁,但是维米尔艺术成熟时期的作品具有极为鲜明的个人艺术特色,可以说是一位独具风格的绘画大师。
维米尔的作品大多是风俗题材的绘画,取材于市民平常的生活。他的画整个画面温馨、舒适、宁静,给人以庄重的感受,充分表现出了荷兰市民那种对洁净环境和优雅舒适的气氛的喜好。他在艺术风格上也别具特色,他的绘画形体结实、结构精致,色彩明朗和谐,尤善于表现室内光线和空间感,画面给人一种无与伦比的真实感。他通过手中的画笔将平凡事物中蕴藏的静谧与自在之美呈现给世人:画中每一件物品都平淡无奇,却充溢着一种时光的空灵感和一种崇高感。
《戴珍珠耳环的少女》是维米尔的代表作之一,大小仅为46×40厘米,但就是这样一幅小画,却使得许多文人墨客、游人看客在画前欲走不能。震撼他们心灵的,就是画中那位明眸皓齿气质超凡的少女。黑暗背景中浮现出的她,犹如一盏明灯,轻轻地侧转过身来惊鸿一瞥,湿润的双唇微微开启,似乎正要说些什么,却欲言又止。她那明亮的双眸中掩饰不住内心的纯真与热情,凝视着画家和观众,她的头稍稍向左倾侧,仿佛迷失在万千思绪之中。整个画面极为简洁,少女身穿一件朴实无华的棕色外衣,白色的衣领、蓝色的头巾和垂下的柠檬色头巾形成鲜明的色彩对比。少女左耳佩戴的那只泪滴形珍珠耳环,在少女颈部的阴影里似隐似现,更是整幅画的点睛之笔。珍珠,象征着贞洁、诚实、和平、圆满与美好。在西方传说中,珍珠是月神的宝石,是月神的眼泪滴到蚌壳内而生成了珍珠。西方人认为,爱神维纳斯诞生于贝壳中,她沐浴滴落的水珠就凝结成了珍珠。总之,人们常常会把众多美好的想象赋予珍珠。而画中那颗闪烁于少女耳下阴影之中的泪滴型珍珠,被缓缓地在深暗的背景中托出,与少女的脸颊交相辉映。珍珠在画中的寓意丰富而深邃,不受时空的束缚,只能凭借心灵去感受。少女眼神中的光芒和双唇,还有珍珠的光辉构成了一个稳固的三角形,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维米尔在光影运用上具有非凡才华,他在这幅画中采用了全黑的背景,从而取得了相当强的三维效果。在黑色背景的强烈映衬下,他将画中光线聚集在少女碧蓝的丝巾和脸上,对少女脸庞进行精致地描绘,活灵活现地勾勒出少女的神情,将她的犹豫表现得极为传神。画中的她踯躅于明暗之间,仿佛此去即与我们永别。维米尔透过她质询的双眼,描绘出她纯朴自然的姿态。正是这种不加修饰的直白姿态,让作品超脱出时间和空间,获得永生。荷兰艺术评论家戈施耶德认为这是维米尔最出色的作品,是“北方的蒙娜丽莎”。
《戴珍珠耳环的少女》中,维米尔刻画少女极为深情,极为细致,将她所体现的美凝固在了三百多年前,而那种心灵的升华却成为了永恒,使驻足观赏的人时常久久不能自拔。
是他,维米尔,通过画笔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宁静的世界,并在这宁静的世界中渗透出一种极致的美,这种美虽然定格在瞬间,但韵味却又是如此悠远深邃,经过岁月的冲刷后,放射出夺目的光彩。
【第2篇】戴珍珠耳环的少女观后感
嫉妒,是每个女人心底盛开的剧毒之花。从女人出生之日起便悄悄埋下种子,随着年岁的滋养,阅历的浇灌,慢慢成长,逐渐孕育出妖艳的花蕾。在某时、某人、某事面前华丽绽放。剧毒的汁液溅在所有当事人的肌肤之上,如万箭穿心,如利刃划割……这种感觉,经历过的人都有彻骨的体会。
看《戴珍珠耳环的少女》,印象最深刻的不是貌美如花的斯嘉丽·约翰逊,不是目光如炬的科林·菲尔斯,而是那个因爱、因妒、因恨迷了心窍,红了眼的女人。
女人虚荣,女人善妒,她是最好的诠释。羡慕嫉妒恨使这个本就不怎么善良高尚的女人彻底乱了心智,一步步变得愈加不可理喻,于人于己都是翻来覆去无休无止的折磨。看到这个女人做出那些愚蠢至极的行为时,一种悲凉之感从内心深处升腾而起。似曾相识么?感同身受么?
Howcoudleyoudothis?多么苍白可笑的质问!当我早已对你失去耐性,当我们之间早已没有打动彼此心灵之言语,当我们仅存的感情因你一次次疯狂的嫉妒变成厌恶之后,当我们之间关系的维系只剩下责任和几个并不讨我欢心的儿女的时候,我为什么不能这样做?为了我的作品,我的第二生命,为了应对你和你吝啬母亲的步步紧逼,维持这个家庭的门面,为了你那些昂贵无用的首饰,我为什么不能这样做?
Whydon'tyoupaintingme?这样的问题不是自取其辱么?你这个眼中只有珠宝、虚荣的庸俗女人怎会理解什么是艺术!如果你是我画中中意的模特,我又何苦费尽这般周折惹出这般风波承受这般压力去找别人!更何况,男画家画中的美人从来都不是枕边人啊。只有不停更换模特,才能带来不竭的灵感啊!
男女有别。对待感情,对待人生,对待艺术,差别大了去了。君不见,毕加索一生不断推出惊世作品的背后是身边娇妻的频频更换。而在里维拉的眼中,男女性行为就像握手一样,不过是身体的接触而已,他的一生,更是欠下了无数的风流债。极负盛名的传奇女画家弗里达一生却只画自己,各种各样的自己,各种状态、各种心情下的自己,画如自己人生般纠结的眉毛,画自己早已鲜血淋漓的`心,画自己钟爱的波西米亚服装,画自己不被看好的婚礼,画离婚后酗酒、剪落一地的烦恼丝……
可是为何,总有那么多女人在感情中迷失,而且迷失得那么彻底,那么决绝?就连大名鼎鼎的胡紫薇在丈夫出轨之后都做出了那样不理智的行为。大闹央视!这不是人们一向鄙视的泼妇才有的行径么,怎么会发生在美女加才女胡紫薇的身上呢?以你的条件,以你的知名度,没有了张斌,你还会有无数慕名的追求者啊,何苦这样毁了自己呢?原因恐怕还是女人无法逃脱的魔咒——羡慕,嫉妒,恨吧!
即使是潇洒自信如洪晃的名门痞女似乎也逃脱不了女人嫉妒的劣根性。前段时间看关于她的采访,提起当年与陈凯歌的感情,她坦诚,自己当时看到陈凯歌身边整天围着的美女,她嫉妒了。长这么大,她第一次知道什么是嫉妒……不过洪晃毕竟是洪晃,聪明睿智,特立独行的洪晃。她不愿让这种感觉一直煎熬着自己,她不愿为了一个男人失去自己。于是,她选择离开。在陈凯歌风头正盛,大红大紫的时候,她提出了离婚。她是对的,女人的性情,女人的思维决定了,要想驱除掉嫉妒的毒,唯有离开。什么娥皇女英,什么姐姐妹妹,什么红颜知己,不过是打碎了银牙往肚子里咽,还要死命挤出微笑充面子的愚蠢行为罢了。什么样的里子,是女人都清楚,经历过的女人更清楚!
不过,话说,妻子决定男人事业的高度。洪晃离开陈凯歌之后,陈的事业似乎就开始下滑,更无法再达到霸王别姬的高度。看陈后来的作品,尤其是大肆宣扬,砸掉无数银两的无极,除了大牌明星和华丽的画面,实在找不到其他可以令人回味的地方,即使后来得到好评的梅兰芳,其实大家也知道,不过是霸王别姬的影子罢了,而且是站在南北回归线之间照下的影子,除了画面更精美,其他各方面无能出其右。这难道与他现在身边貌美如花的娇妻也有某种联系?呵呵,又有谁说的清呢!
洪晃离婚后说,曾调侃揶揄道:陈凯歌以前挺前卫的啊,现在怎么一混就从前卫艺术家到主流精英了!不知,陈导听到这话会作何感想呢?
洪晃对陈导不是没有埋怨的。不管结果怎么样,你的心毕竟是动了,你还是被诱惑了。也许你尽到了一个做丈夫的责任,但是作为爱人,你已经伤害了,已经失职了。既然如此,那就离开吧……
《戴珍珠耳环的少女》观后感
爸爸当过一段时间的美术老师,他自己也爱好写写画画,所以订阅了一些绘画方面的刊物。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从书橱里的一本画册上看到过《戴珍珠耳环的少女》,巧的是下面还配了个故事,画家为了画好这幅画,趁妻子不在时偷出她的珍珠耳环给模特戴上。因此我仔细看了这幅画,尤其是那颗珍珠。刚刚看了这故事拍成的电影,电影结尾又看到了这幅画,仿佛瞬间提升了鉴赏力,一下子体会到画上少女的纯美之处。
电影里画家生活所迫,女孩更为贫困,他们分别屈服与现实,可依然忠于艺术。伟大的作品往往是在压力下诞生的`,就像钻石的形成。最后,画家如愿以偿,而女孩难道就仅仅获得那对耳环作为酬谢?电影中有个隐喻的画面:刚开始时女孩走过了一个圆,最后画家画完后,她又走到了那个圆,身边的人来去匆匆。那个圆是代表时间的钟面,别人过去了,年轻的女孩留在了那里。
画家妻子在事情败露后咆哮:为什么不画我?画家说:因为你不懂。
画家之所以能成就这幅名画,是因为他遇到了女孩,这个女孩懂颜色。
一副画作不仅蕴含了光影色调,更蕴含了一种能打动人心的东西,这东西在买来的颜料里没有,是纯净的心所特有的颜色,一颗还不够,更需要另一双手帮助碾磨,汇入调色板。
电影以名画的创作为题材,但不以画家为主角,却从一个女仆开始,展现她的纯洁、敏感,以及对艺术的理解,从中表明,价值连城的珍品往往是日常生活中,在非艺术家的平民世界中。谁都可能创作它,理解它,感悟它……
一直喜欢欧洲电影的精致,场景,道具,服装一丝不苟,能使人不可自拔地陷进影像世界中去。就拿女孩来说,她简直就是十七世纪的人,你都不可能想象她卸了妆回到现代中来。
这部电影真美,它就像少女耳际的珍珠,熠熠闪亮。
百团大战观后感1500字左右
百团大战观后感_篇一:
观影归来,心潮澎湃。仿佛身处当年战火硝烟,久久不能平复。
提起百团大战,想来大家都不陌生。那是抗战时期,我党领导下的八路军、新四军与日军在中国华北地区晋察冀边区发生的一次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战役。八路军的晋察冀军区、129师、第120师在总部统一指挥下,在河北山西发动了以破袭正太铁路(石家庄至太原)为重点的战役。战役发起第3天,八路军参战部队已达105个团,故称此为“百团大战”。百团大战是抗战时期中国工农红军主动出击日军的一次最大规模的战役,它打出了敌后抗日军民的声威,振奋了全国人民争取抗战胜利的信心!
我军何以能取得如此辉煌的胜利?我们从电影中即可窥见一斑。
一是领导有方。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足可见将帅之重。毛主席、朱老总在延安预筹帷幄,彭德怀、左权身在战场亲自指挥,我军多位将领联合行动主动出击,构建了这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从战前突破“囚笼”时的豪情到设定方案处的缜密,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乐观主义相交织;从一条提气的皮带到一双染血的布鞋,将帅们清廉自守、爱兵如子的作风跃然眼前。正是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军才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战果,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二是三军用命。我大好儿女,不吝己身卫我家国。为扳动轨道毁敌装甲,顶着日寇的炮火以血肉之躯守住开关;为拦敌骑兵,以血肉之躯抗千军万马。一声声都是“跟我上”,一句句都是“向前冲”。千军万马纵身闯,一身是胆好儿郎!
三是正义必胜。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我军举正义之师,扫日寇卫国土,堂堂正正气宇轩昂。我们从来不曾孤军奋战,我们永远和广大人民同呼吸共命运。我们对百姓以命相护,而百姓为我掏心掏肺。所谓军民鱼水从来不是纸上一句空话,那是用生命书写的壮丽篇章。
以史为鉴,可知兴替。值此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正当述往事,思来者。
百团大战观后感_篇二:
值此抗战胜利70周年,怀着激动的心情,我去宝龙广场电影院观摩了最新上映的主旋律抗战大片——百团大战。
电影一开始就是一段旁白,大体的意思是说,国民党被日军干的hold不住,同时我党也被日军包围,中国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接下来是邓超(饰张自忠)的打酱油时间,约用时五分钟,目的是再次强调国军在正面战场节节败退,日军步步紧逼,八路军要是还只会在西北眯着不出来,中国就要完蛋了。以此来彰显我党和我军主动出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紧接着,画面切换到伟大领袖毛主席,站在西北的黄土地上,叉着腰,说电影名字怎么还没出来啊,于是电影的名字马上就出来了
电影的.主角是彭德怀,第二主角是左权,大体的过程是,先是彭德怀被日军包围了太久了,于是偷摸着给日军来了一炮,把日本那个军官(记不住名字了)当时就给搞蒙了,趁着日军没搞清情况的时候,进攻了日军一个重要据点,锤的日军军官蛋嗷嗷疼。日本痛定思痛,遂在我军内部打入一内奸,并且派出一支小队入侵了我军一重要军工厂,彭德怀亲自前往督战,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最终这股日军在我军强力进攻下被歼灭。
当然,这三段战役之间一直穿插各种煽情片段,或是伟人高瞻远瞩式感慨,或是战士们前仆后继式壮烈牺牲,或是八路军和群众的鱼水之情。
然后,在另外一段旁白中,百团大战宣告胜利,伟大领袖毛主席再次站在黄土地上,叉着腰,对底下的八路军战士们进行画饼式洗脑。
原想着电影就应该在毛爷爷的慷慨致辞中结束,结果后面似乎彭德怀和左权又来了段富有基情的感慨,于是乎左权就在1942年的战争中牺牲了。
美丽心灵观后感1500字左右
第一篇
这部电影的主要内容是:天才的约翰·纳什在早年做出惊人的数学发现并开始享有国际声誉的时候,却被发现患有精神分裂症。然而,面对这个曾经击毁了许多人的挑战,纳什在妻子艾丽西亚的帮助下,顽强抗战。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他终于战胜了这个不幸,并在1994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看完电影《美丽心灵》后,我觉得很不解:为什么这部电影的名字叫《美丽心灵》?原名ABeautifulMind中的mind不仅有“心灵”的意思,还可翻译为“头脑”,为什么取“心灵”而不用“头脑”呢?而电影又主要是说主人公的天才的头脑,似乎和“心灵之美”没有什么关系。
后来,我想了很久,得到一个这样的理解:美丽的心灵可以指纳什的妻子拥有一颗爱他的美丽心灵。在得知丈夫患有精神分裂症后,艾丽西亚始终对纳什不离不弃,她以钢铁般的坚强意志,一直在背后默默地支持他。正是受到她对爱情的忠贞不渝的感动,纳什才决定与这场被认为是只能好转、无法治愈的疾病作斗争,也才因此取得了辉煌成就。纳什在诺贝尔获奖的发言“只有在这种神秘的爱情方程中,才能找到逻辑或原由来。今晚我能站在这儿全是你的功劳,你是我成功的因素,也是唯一的因素”也很好地体现了妻子艾丽西亚的美丽心灵,让我们感受到了宝贵的亲情和爱意。
此外,我们也不难发现纳什同样拥有一颗美丽的心灵。服药之后,他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不了了,只会给家庭增加负担。于是,他停止了服药,并在别人的嘲笑和医生的不赞同下,坚强地与心理疾病做斗争。正是他那坚强的意志使他的心灵得到了美化。
分析到这里,我越来越觉得取《美丽心灵》这个名字是很合适的。我觉得这部电影在表现主人公非凡智慧的同时,更多的是为了歌颂人物的心灵。除了纳什的妻子,电影中还有很多人在纳什和疾病做斗争的时候给予了他宽容和接纳。他的老同学、同事以及他的学生,无一不以一颗宽广的心接纳了患有心理疾病的他。正是这种人间的温暖和关怀,使纳什能最终战胜疾病。
《美丽心灵》让我们感受到了爱和接纳的力量的伟大。一个人无论面对多大的困难和挫折,只要有着一颗颗美丽心灵的支撑,他就有战胜困难和挫折的力量,而且这种力量是不可估量的!
第二篇
《美丽心灵》,对它定性的标签中有一块是传记,我负责任地说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传记类电影。约翰纳什,现实生活中被喻为普林斯顿的幽灵。他是数学天才,博弈论大师,二十二岁发表博士论文质疑亚当斯密,三十岁患严重妄想型精神分裂进入长达三十年的学术行为休眠期,之后奇迹般恢复,94年在一片质疑声中抱回诺贝尔经济学奖,坚持学术研究至今。伟人的一生再离奇都是传奇。纳什因为这部电影的成功和风靡重新备受瞩目,而他已是夕阳下颤颤巍巍独自走在人行道上的寂静老人。时间是唯一的绝对公平。
影片从普林斯顿的开学典礼开始,礼堂布置,学生姿态……我由衷感慨自由的氛围才是滋养天才的土壤。胶片颜色狠棒,柔和怀旧的调子,让我错觉是《美国往事》的再现。纳什和汉森的初会颇有“天才相轻”的率性,后来汉森所作所为一步一步倒影出他的君子人格,亦敌亦友,真挚诚恳。即使他不算稀世才俊,他的风度和本真也足以赢得我的倾佩。
纳什在校其间几乎只窝在图书馆和寝室不知疲倦地搞“橱窗艺术”,他不认为还需要在课堂和书本上浪费时间。同学都半开玩笑地怀疑他退学了,他却无所顾忌地直言,上课会让人迟钝,破坏人创造的潜能。这是天才的清高,自命不凡,也许还带着些刚愎,嘲讽。他输了围棋能怪游戏本身有缺点,这难道归结成天才莫名的`底气?
台球室那段“液体交流”的理论实在拍案叫绝。多么露骨,洒脱,直奔主题。几十秒就把一个智商泛滥情商缺憾的理学家形象勾画出来,还带着通透的男性本能意识。天才也是人嘛。顺便提到那个纳什幻觉出来的查尔斯,他的室友,算最亲密的哥们儿。他是浪子,酒鬼,感情用事,放荡不羁,貌似还崇拜劳伦斯。就是那个写《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浸透情欲的创作天才”。我记得《查》一片里雨中泥地上野媾的一场戏,那是名副其实“狂野的爱”。套上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我自认为那是文艺作品中最唯美地体现本我状态的一次性爱场面。看到那大多数不压抑自己的人应该有感动到哭的效果。我反正是因为这一幕深刻明白了成功的电影在于引发一场集体无意识。
查尔斯还有他的小侄女儿,这俩角色很神奇,我真完全没看出他们是幻觉。帕切一开始存在得相当有质感,也只有天才在妄想的时候能幻得如此细致周到。回想追杀戏码中给帕切手枪来了个子弹出膛的慢镜头,我就自愧跟天才的思维强度相比果真天玄地疏。不过后来在麻省理工纳什办公室门外的走道,帕切消失在“亮着红牌”的出口,我幡然顿悟,他是不存在的。如果说查尔斯意味着纳什纯粹的男性内核以及丰富人物真实感的世俗成分,他侄女儿代表了纳什的天真童趣和对情感互动的渴望,那么帕切应该是满足了他英雄主义过头的存在感。其实他在现实中就无比强势地屹立着了,在五角大楼凭空干望着眼花缭乱的数字当场解密,镜头步步逼近他灵性的眼睛,简直太牛掰了。多句嘴,霍华德是密码控吧,这里不算又《达芬奇密码》,《天使与魔鬼》的,是不打算拍“解密梵高”了……
话说那个秀色可餐的金发美女神话般地给了纳什临门一脚的灵感,想必他说谢谢的时候,她可能觉得是闪灵吧。我也由此深刻认识到纳什的确是有两个脑袋半颗心的怪物。所以徐志摩“只有一颗脑袋一颗心”那一套纳什完全耍不来。所以跟他天生一对的另一只“母怪”(此处强调绝无轻蔑之意)只好采取主动了。这位麻省理工物理系唯二的女生之一,还是才色兼备,形容俱佳的妙龄女郎。这些好处倒还其次,她的忠诚和韧性是少有的。纳什令很多男人羡慕到嫉妒的是,他不仅有超凡的头脑,还有一个至贤的妻子。
他们刚开始算是对彼此智慧的认同和性别的吸引吧。不过天才之间的恋爱也只能让我辈看得瞠目结舌。他执她手在浩繁星空指出特定图案,固然浪漫至极,可那种空间想象力不是一般人能有的呀。本片极度摧残我的自信心。
艾丽西亚这个角色演得很丰润,情绪转变时弯儿打得自然不粉饰。比如求婚那里,纳什迟到还“裸送”一切面巨多的玻璃球,换了我也觉扫兴啊。一听他留心她说过的话,那甜蜜劲儿。还有打纳什助手那一巴掌,火候可以,怨,怒,盛,肃悉数占全。还有主动邀欢不成,喝凉水砸玻璃那种本能的失落和挫败感……不过我特想不通一处,纳什晚上发作一通看上去完全是保护她,为什么她立马就能打电话订心理医生呢?而且当时她还是大肚子转眼就平了,还是医生告诉她纳什精神分裂的……这段没整明白。
这部片子我通共哭了五次。艾丽西亚推着儿子说撑得住的时候,女人的坚强和深情令人动容。比爱情更丰厚的是责任。艾丽西亚告诉丈夫什么是真实,也许真实不在脑子里,在心里。相濡以沫,不离不弃。所有人往纳什桌上摆钢笔,他在穿越了三十年的混沌后赢得所有人的尊重。死后重生,别开生面。纳什的获奖感言,此生因为她的默默守候才成就一切。突破的源泉在于神秘的爱情方程式,像无穷的宇宙,没有确定,只能去相信。他吻帕子,她双手捧心,他们相视一笑,这叫相依为命。纳什给妻子围披肩,呼其小姑娘,就这么白头偕老了。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朱颜不再时还有男人对她说“比起你年轻时候的美丽,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片中出现多次的有象征意义的物件是窗子和手帕。纳什喜欢把书桌抵着窗户,公式写满玻璃,书桌还曾破窗而出……艾丽西亚送给纳什的帕子,希望他做决定的时候带给他运气。纳什在重要时刻都攒着帕子……我只想说,我体会到的是,理智需要出路,而情感需要归宿。
再说那三个纳什幻觉中的人物,直至影片结束他们都没有从纳什的视线里消失。我喜欢导演这样的处理方式,不落俗套。天才的脑袋,现实和幻境可以并存,重点是纳什能够分清虚实。能够自持比彻底摆脱更生动。我私下里觉得精神分裂和灵异体质是共通的,不是轻易能丢掉的。事实上克劳演的纳什从头到尾无刻不有精神分裂的临床表现,情感不协调,联想散漫,思维不是逼近破裂就是基本松弛,象征性思维泛滥……我一直认为大智若愚跟精神分裂的界限是相当模糊的,天才跟神经病只是程度的区别。所以常言道,过犹不及。
最后我忍不住要说,现实生活中的艾丽西亚在跟纳什离婚后依然照顾了他三十年,懂什么叫从一而终,上善若水的爱情了吧。他们唯一的儿子因为遗传因素也精神分裂过。这个女人要承受多少才把丈夫孩子纠回常规世界,无法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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