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剿火患的宣传标语
【第1句】:清剿火患、构建平安
【第2句】: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
【第3句】:全民动员“清剿火患”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
【第4句】:齐心协力“清剿火患”携手打造平安家园
【第6句】:消防安全是一种责任为己、为家、为他人
【第7句】:消防安全是幸福的保障治理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第8句】: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开创消防构筑新局面
【第10句】: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
【第11句】: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第12句】:推进深化“五大活动”齐心协力”清剿火患“
【第13句】:人人把好防火关有备无患保平安
【第14句】:人人参与消防家家平安幸福
【第15句】:远离火患幸福平安
【第16句】:吸取血的教训开展隐患大整治
【第17句】:防火勿轻心安全值千金
【第18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第19句】:清剿火患、构建平安
【第20句】:消防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
【第21句】:消防安全齐参加,预防火灾靠大家
【第22句】:关注消防关爱生命共建平安新家园
【第23句】:护航发展竭诚奉献构建消防新秩序
【第24句】:打造铁军捍卫安全共促温州新发展
【第25句】:清剿火患预防为先营造安全新环境
【第26句】:学习消防自防自救提升全民新素质
【第27句】:单位主责人人尽责形成消防新格局
清剿火患工作总结
自从二〇xx年十二月份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网格化排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各项安全工作的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前一阶段的情况总结如下:
【第1句】: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按照丰府办发[20xx]96号《全市深化“清剿火患”战役网格化排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成立了以乡长吴海斌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纪检书记胡华伟为常务副组长,各村挂点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的一把手为成员的“清剿火患”战役网格化排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的进行了段潭乡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第2句】:强化责任,完善制度
段潭乡消防安全工作始终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的要求,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具体。并在全乡15个村委会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同时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结合我乡具体情况按照市里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应急预案。
【第3句】:排查工作具体,整治措施得力
按照丰府办发[20xx]96号文件的具体要求,段潭乡“清剿火患”战役网格化排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面部署,对全乡范围内可能存在火灾隐患和安全弊端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将排查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
段潭乡排查的重点是:集镇的网吧,游戏室,学校,卫生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各自然村砖木结构电线老化的旧房危房。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应急疏散的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指示标志张贴是否全面,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电安全等方面。
通过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游戏室通道不畅,对其进行关停整改。对一些旧房的线路老化进行强制安装新电线,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地防治火灾事故发生。到目前为止段潭乡未发生一起火灾。
【第4句】:加强教育,提高意识
段潭乡多次召开全体乡村干部、单位部门负责人会议,逢会必讲防火安全问题,并要求各村各网格负责人把防火安全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户户知晓防火安全的重要性,人人知道防火知识。通过各种安全知识的宣传,效果明显,防火意识得到了加强。
【第5句】:下一步工作重点
按照上级关于深化“清剿火患”战役网格化排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精神,迅速行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全乡共成立了16个小网格,197个单元格,把工作深入到每家每户,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继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融入到全乡各项具体工作当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舆论环境,全面提高我乡人的安全意识,全面防控,确保不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
公司清剿火患战役的工作总结
二O一*年十一月接公司转发的沪国资委综合[201*]474号《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文件,我三分公司给予高度重视。
一:结合我部目前现场的实际工作,认真参照文件要求,我部组建了该次清剿战役的分管领导班子,以分公司总经理邓惠根同志亲自挂帅组成“清剿火患”战役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在建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和常务经理是本次战役的责任人,现场安全员兼任消防责任人,按分公司要求,负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实行排查、统计,并配合施工员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清剿,将清剿结果汇总报现场负责人审核,上报分公司。
根据目前我部现场的实际施工情况,领导小组确定排查重点:
包括:1,临电规范使用;2,动火作业的违章、违规作业;3,现场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的规范布置;4,现场临时仓库;5,现场易燃易爆物的.使用和储存;6,外来务工人员的临时宿舍;7,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要求加大对劳务人员就本次清剿战役的宣传教育,落实人员力量和资金,发动每个员工参与隐患的排查整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加以100%的整改落实,不留尾巴。**望通过本次战役的开展,消除现场可能存在的安全消防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三:自201*年11月文件下发起,立即展开“清剿火患”战役的宣传教育,自20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201*年2月7日至2月15日为“清剿火患”总结验收阶段,对“清剿火患”战役中存在的通病加以认真总结,巩固和深化工作成果,防患于未然,将清剿活动持续化、正常化,贯彻到平时的工作中。
四:根据我部“清剿火灾”战役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在整个过程中国共产党对施工现场进行了48次排查,其中,结合我部每月一次的现场消防巡检要求,项目部对动火作业(9次)、现场消防器材和通道等的规范布置(10次)、临时仓库(5次)、易燃易爆物的使用和储存(3次)、临时宿舍(7次)进行重点检查;结合我部每半月一次对现场临电巡检要求,项目部对现场临时用电(14次)、动火设备(9次)、仓库和宿舍(12次)进行重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临电使用(14处)、动火作业和设备(9处)、现场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的规范布置(10处)、现场临时仓库(13处)现场易燃易爆物的使用和储存(3处)等多处隐患,及时予以了有效的整改,对劳务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我部以分公司管理层面为主,对项目部进行了检查,基本按公司规范实施,未发现存在隐患。3个多月不懈的贯彻,确保了我部目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安全,未发生任何事故,同时也确保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假日的消防安全。
五:201*年2月“清剿火患”战役进入总结验收阶段,各项目部认真总结,吸取过程中的检验和教训。分公司要求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在施工开展的过程中,对现场实施有效的控制,对消防安全管理做到措施落实,责任到位,形成一种长效机制,保持战役的成果,切实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正真做到保一方平安。
民政局开展清剿火患活动的通知
【第1句】:高度重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省厅下发的《全省民政系统“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民发〔〕133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民发〔〕150号)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一是要主动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互相配合,加强协调,以这次开展“清剿火患”活动为契机,对辖区内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二是排查内容上,主要从建筑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完善、使用是否符合科学、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消防隐患是否及时整改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对所属的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第2句】:加强监管,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强化职能作用,加强监管,认真履行民政部门防火安全监管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要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并落实专人从事此项工作。要针对服务对象的特点,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宣传教育,提高供养对象的消防安全素质。特别是要制定针对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预案,并定期组织服务对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全市各类福利机构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力或管理疏漏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社会福利机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凡是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社会福利机构,不得纳入评优表彰范围。
【第3句】:规范管理,推进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各地要严格督促和指导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通知》中要求的各类标准化规章和制度,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特别是要对用火、用电的安全防范措施,服务对象的疏散演练,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福利机构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4句】:加强协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加强同公安消防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对老年社会福利院、儿童社会福利院,等民政福利机构的安全检查,切实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共同把好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关。对社会福利机构在此次“清剿火患”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专题研究解决。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把这次在社会福利机构“清剿火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情况于2013年2月27号前上报市局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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