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基础法律法规。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
(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主要法律法规。重点培训:《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
(三)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文书。重点培训。
三、学习培训形式
法制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加强对培训成效的考核,通过组织考试、竞赛等形式,检验培训学习效果。
(一)集中培训
1.全员年度培训。由局组织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年不少于3次。
2.局领导集体学法。通过讲座、理论辅导等形式,每季度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学习,提高局领导班子依法行政、民主决策的水平。
3.季度培训。局执法科每季度对动卫所及基层畜牧兽医站业务骨干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次培训时确定一个主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
4.周例会学习。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要利用每周工作例会时间,合理安排时间组织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周例会集中学习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5.学习考察、调研。由局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到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兄弟单位进行学习考察、调研,交流工作经验。定期选派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二)个人自学
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根据年度法制培训工作计划提出的要求和考试考核内容进行自学。个人自学不少于150学时,自学要做好学习笔记。鼓励队员参加自学考试等继续教育和法律资格考试。
(三)考核验收
加强对培训成效的考核,注重考核形式的多样性,丰富考核功能的多样性。通过组织考试、知识竞赛、学习心得交流、主题讨论等多种形式,激发执法人员学习兴趣,验收培训学习成果,促进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
四、组织实施
本计划由局执法股负责牵头,会同局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局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制定本单位的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要做好法制宣传培训工作中相关文字资料、照片、影像资料等的收集保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台帐的收集整理建档,完善好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台帐,并及时将法制宣传培训工作计划及培训活动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局执法股备案。
畜牧工作计划14
一、认真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严格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防控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防控关键环节,坚决防止疫情发生。进一步规范免疫档案和动物标识,不断健全养殖档案,对每一个养殖户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并配合县兽医站搞好免疫抗体监测。
二、加快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
按照县政府8月18日全县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现场会议提出的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措施,抓紧抓好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加快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步伐,确保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做好各项准备迎接市县对标准化养殖小区(场)的检查验收。
三、大力发展无公害畜产品,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
规范认证企业的生产操作,提高畜产品质量,提升无公害产品品牌形象,稳步推进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按照无公害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积极组织无公害产地产品的申报认定,通过示范推广,全面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每个乡镇要申报一个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同时,要按照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解决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四、积极推进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五、搞好饲草种植及作物秸秆青贮氨化
围绕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有条件的乡镇规划布局饲草饲料作物种植,积极推广种植优质牧草,同时搞好作物秸秆的青贮氨化。本季度要重点抓好2-3个青贮氨化示范点。
六、切实抓好《齐鲁牧业报》订阅工作
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畜牧信息宣传订阅工作,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在抓好《齐鲁牧业报》订阅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合作组织》、《养猪通讯》和《中国牧业通讯》的订阅工作。
七、做好20xx年度畜牧工作总结和迎查准备
畜牧工作计划15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农民增收为目标,紧紧围绕动物防疫、检疫、畜禽养殖建设等畜牧主要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年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生猪存栏8.03万头;羊存栏3.47万只;牛存栏0.14万头;兔存栏量7.9万只;家禽存栏373万羽;预计肉类总产1.28万吨;禽蛋产量3.632万吨。
二、各项主要工作情况:
(一)动物防疫工作成效显著
1、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县委、县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高度重视,县乡两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动物防疫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组织召开了全县春、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对我县动物防疫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全面落实防疫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落实防疫资金,强化物资管理。
在全县集中开展免疫工作之前,我们已组织好全部动物防疫物资,在疫苗管理中,实行专人管理;在疫苗发放过程中,建立了疫苗调入调出相应台账,并要求做到“一畜一针,部位准、剂量足”;在疫苗领取、运输、储存、携带等各个环节,做到“苗不离冰,冰不离苗”,保证了疫苗质量。
3、加大培训力度,重视宣传教育。
为进一步适应全县畜牧业发展的需要,提高系统内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全面增强业务部门对畜牧生产的服务功能,7月份开始,我局组织全系统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为期10天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技能培训活动,经过学习、培训、实践操作、考试等一系列的活动,使全系统的干部职工专业理论得到巩固和加强,实践技能也有更新和提高,活动整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我们还利用科普宣传活动日有利时机,通过悬挂标语、发放传单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动物防疫有关知识,使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收到良好效果。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册,挂横幅30余条,现场咨询800人次。
4、强化督查指导,确保防疫进度。
我局抽调领导成立了重大动物疾病领导小组,徐志军局长任组长,陈俊红任副组长,包片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各规模养殖场防疫工作情况进行走访,采取直接走访养殖户、查免疫耳标佩戴、查各类表册、档案填写、听乡镇汇报等形式对全县各个乡镇进行了防疫督查指导,及时掌握防疫进度,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5、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强制免疫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重于治”方针的核心工作。把免疫作为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杜绝免疫空白点和免疫死角。一是做好畜禽摸底普查工作。采取分组负责的方式逐村逐户摸清畜禽存栏量,为进行强制免疫提供依据。二是严格按照一严(操作规程)、二准(注射部位准、计量准)、三集中(时间、人力、物力集中)、四到场(领导、包乡技术员、防疫员、畜主到场)、五不漏(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一畜一针头的技术要求进行全面免疫注射,保证畜禽免疫达到高密度、高质量。三是搞好免疫抗体检测工作,进一步检测免疫密度和质量。四是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的畜禽免疫和管理。兽医站和各规模养殖场签订防疫责任书和防疫反馈单,进一步完善了规模养殖场各类档案等软件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对养殖品种、数量、免疫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落实乡镇养殖场驻场观察员制度,积极开展疫情监测工作,保证规模养殖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
(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逐步提升
1、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
加强对新版检疫合格证明的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发放、回收票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禁无免疫标识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对辖区内的动物贩运经纪人进行备案登记,召开培训会2次。截止目前,全县共检疫生猪3.8万头,禽45万羽,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面达到98%,规模化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100%。
2、强化屠宰检疫工作。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动物产品出厂(场)检疫持证率达到100%。坚决杜绝为私屠滥宰生猪检疫出证。切实做好检疫证明、动物标识回收和检疫记录、业务报表填写与报送工作。检疫人员对进厂(场)动物的检疫证明按规定进行回收、登记并妥善保存,动物标识按规定回收每月集中销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各种记录,做到记录完善、信息完整和可追溯。屠宰检疫的各类业务报表和信息要按时上报。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章行为。严厉查处非法屠宰、经营、偷逃检疫、病害肉品交易等违法行为,检疫人员严格按照“十不准”和“六条禁令”规定开展工作,对进厂(场)动物无产地检疫证明、证物不符、未按规定加施动物标识等行为,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认真完成检测工作。检疫人员每天至少抽检10头生猪尿液进行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瘦肉精”检测。每周抽检猪肉样品4份、羊肉样品2份,进行实验室检测。截止目前,没有发现添加“瘦肉精”现象。今年共屠宰检疫生猪3.1万头,猪肉2170吨。
3、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组织人员分2组对全县42个养猪场进行了饲料、尿液抽样检测;23个养羊场、6个养牛场、10个养鸡场进行了饲料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未发现有添加和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药物的行为。今年以来,对我县20家规模养殖场的选址、防疫制度、消毒设施、排污情况及人员素质等情况进行重新审查,主要防止发空证、人情证等现象发生,为期15天的重新审查,12家养殖场通过审查;对一家养殖场不按要求暂扣证件,责令整改;对7家养殖场提出整改意见。截止目前,共审核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2份。严格按照抽检要求和方法完成了全市兽药残留抽样工作,5月份,抽检3份猪肉、2份猪肝、7份牛羊肉、1份鸡肉、1份鸡蛋,未发现阳性(超标)样品;7月份,抽检3份猪肉、2份猪肝、7份牛羊肉,未发现阳性(超标)样品。强化兽药gsp认证工作的贯彻和实施。对去年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8家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来源、购销记录等兽药gsp有关规定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兽药gsp规定的行为。在检查兽药经营企业中共查获过期兽药约52盒、粉剂约2公斤,货值金额约0.18万元,并集中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对去年未申请和未通过的重新进行认证,新提出申请的6家经营门市正在检查验收。认真搞好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在“五一”、“清明”、“端午”“国庆”等节假日,对全县肉食门市、冷鲜肉店、以及各大超市进行地毯式监督检查。检查涉及肉食门市18个,超市6家,冷鲜肉店4家。共开展执法检查3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余次。今年共办理行政违法案件1起,查处1起经营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猪肉案件,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卫生监督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一年来,先后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0xx余份,设立咨询台10余次,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0.7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1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10余条。结合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开展,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全满完成了评议工作,得到社会各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