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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廉洁自律谈话锦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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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尽心与静心,始终坚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实践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推动企业的快速发展,社会的提高。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春节期间廉洁自律谈话锦集三篇,欢迎品鉴!

【篇一】春节期间廉洁自律谈话

  各党支部、各部门:

  20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止“四风”问题,营造欢乐祥和、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廉洁思想防线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通过多种方式和各种渠道,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员工廉洁自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国资委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和集团公司、电力公司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网站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同时,坚决遏制餐饮浪费现象,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餐饮消费习惯,树立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新风气。

  二、压实主体责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党风政风的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做到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确保相关要求落地落实。

  节日期间,广大党员干部及员工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驻委纪检监察组“十五个严禁”和集团公司、电力公司各项纪律要求。特别是要贯彻执行好集团公司“禁酒令”,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两节”期间各部门与各部门、各部门与业务单位、所属各单位之间不准使用公款搞相互宴请,严禁借项目审批、货款结算、工程验收之机吃拿卡要、收受礼金红包,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十五个严禁”: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违纪问题

  公司纪委要加大监督执纪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对不制止不收敛、顶风违纪的要毫不留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快办,持续释放从严执纪、动辄则咎的强烈信号。

【篇二】春节期间廉洁自律谈话

20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确保度过一个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各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好“头雁效应”,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带头营造崇尚廉俭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守纪律红线

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违规用公款相互宴请、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贺年卡、年货节礼等;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和地方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结“人缘”拉关系和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三、提高防控意识,杜绝侥幸心理

各镇(农场)、旗直及驻旗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市、旗四级的部署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思想防线。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防止因局部防控不力造成疫情反弹,确保我旗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责任追究

节日期间,各镇(农场)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积极配合党委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紧盯“四风”问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及时纠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既严肃查处违纪者,也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确保我旗社会氛围风清气正。

各镇(农场)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将相关监督检查结果形成报告,分别于202-年1月5日和202-年2月22日前报旗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举报电话:0478-12388、6638573

【篇三】春节期间廉洁自律谈话

  各苏木镇党委、纪委监察办,旗直及驻旗各单位党组织、旗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市纪委《关于20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推进作风建设的通知》(巴纪发〔2024〕9号)文件要求,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推进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全旗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严于律己、遵规守纪,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头雁效应”,自觉做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

  二、重申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要求

  “两节”期间,全旗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滥发津贴补贴福利、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及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享乐奢靡顽疾及隐形变异问题反弹回潮。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通过“影子公司”贪腐谋利问题监督整治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整治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整治“四风”中“低级红”“高级黑”问题。

  三、坚守监督职责,严肃执纪问责

  全旗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自觉的行动,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各苏镇纪委监察办,旗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紧盯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重要情况及时核查处置;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者,严肃追责问责,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存在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形成有力震慑,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推动全旗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各苏镇纪委监察办,旗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将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分别于202-年1月5日和202-年2月22日前报旗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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