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会履行维权职责的思考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是党中央在全局中对工会职能的定位,是《工会法》赋予工会的义务,是市场经济发展对工会工作的要求。
一、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工会工作,树立正确的维权观要把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和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统一起来,提高对工会维护职能的理性认识。要把工会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把握。
从全局来认识问题,研究和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地为大局服务。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具体利益,解决好职工切身利益中的突出问题。
要形成与时俱进的维护理念。工会工作与社会经济矛盾、劳动关系矛盾密切相关,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劳动关系的新的变化,使工会维护工作的领域、重点、对象、方法也要随之变化,要履行维护的基本职责,必须注意研究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形成与时俱进的维护理念,不断创新和丰富多元的维护手段,开拓实现维护的新的领域。
推进职工素质提升工程。把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职工的自我维护能力,保持职工群众在发展生产力中的先进地位,确立为工会维护职能价值的最高追求。
这是工会对职工集体利益以的最本质最实际的维护。这种维护改变了职工群众在工会维护职能中的定位,把职工从客体转变为主体,从被动转变为主动,大大激发了职工群众的智慧和才能,以自身优良的素质和高超的劳动技能赢的优势的竞争力。
二、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职工法定权益。工会组织要善于依法办事,提高用法水平,通过法律来解决各种维权问题。
要掌握工会维权的法律依据,认真学习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要在精通法条上下功夫,要不断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的素质,努力推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具体规定的职工权益落实到位。加大对《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依法办事的氛围,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人大执法检查,促进《工会法》的实施。发挥工会法律监督作用,工会要积极参与劳动、安全监察等部门的联合检查,监督落实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加强安全生产和防治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工作。
要充分利用各种源头参与的渠道,做好源头维护工作。发挥工作组织在我国政治体制中参与面广参与线长的优势,选好参与的角度,选好参与的层面,充分利用各种参与的渠道,从工会的立场、角度提出合理的主张和要求。
参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通过与党政部门的联系会议重点解决阶段性突出问题等。要抓住重点,找准切入点,把握时机,解决突出问题,抓出成效,提高维权的实效。
不同企业、不同行业、维护的重点是不尽相同的。如私营企业维权的重点是工资是否合理、是否按时发放,是否交社会保险等。
要切实解决为职工群众所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取得令职工群众更加满意的效果。把处于相对弱势的职工群体,如进城务工人员和特困职工,作为重点维护对象,正确处理好他们的劳动关系,维护好他们的具体利益,从而创新和丰富多元的维护手段。
三、建立健全各项维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关于工会维权的两个重要机制——职工代表大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
如何有针对性地探索创新维护手段,不断赋予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新的生命力,以适应劳动关系的新变化?不断提高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建制质量,促进劳动关系双方在劳动关系运行中充分合作,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把集体协商作为协调劳动关系的动态性机制来建设,使集体协商经常化、动态化和制度化,并突出开展专项集体协商,以适应日趋复杂的劳动关系;不断创新集体合同建制形式,实现集体合同的广覆盖,使尽可能多的职工,能受到集体合同的保护;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履约保证机制,保证集体合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研究和应对SA8000社会责任认证,推动企业通过集体合同更好地承担起对职工的道德责任。
创新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非工企业民主管理工作。针对面广量大的小型非公企业单独召开职代会难的实际情况,因企制宜、因地制宜创新职工代表大会形式,通过建立区域职代会、行业职代会、企业集群职代会制度,为这些小企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行使知情建议权、审议通过权、检查监督权,提供一个新的平台。
另外,要积极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发挥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区域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如何发挥劳动争议处理“第一道防线”——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的作用,避免劳动者判决或裁决胜诉,却被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现象发生。
为困难职工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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