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高三的故事作文篇一
四年级时,已经要求写日记了。有一天下午,老师要求写日记。回到家,我咬着笔杆子,不知道选啥题材,望着外面阴沉沉的天,听着隔壁房间里老钟敲了六下,又没别的作业可做,无聊透顶。向周围扫了一圈,一本我从未看过的书——《皮皮漫游中国旅行记》,好奇心驱使我翻开它,优美的文字,漂亮的图画,有趣的故事,太好看了。
我看得太入迷了,没听见外婆的脚步声。直到她发问:“作业做得怎么样了?”我一惊,书“哐”地掉在了地上,外婆在门外警惕地问:“什么东西掉了?”我撒了个谎:“是铅笔盒”没想到她还不死心,继续问:“那么该有东西从里面掉出来,我怎么没听见?”我急得冷汗稀里哗啦从脑门上流下来,最后定一下神说:“当然没有啦,那些东西都被固定好了。”“哦。”外婆总算走了。撒谎容易圆谎难,我也为书付出了代价。
没出一分钟,我就好了伤疤忘了疼,又穿梭在故事与知识中了。“当——”6点半到了,我的灵魂从书中回到了我的躯壳中,旁边站着怒气冲冲的爸爸,他问道:“你是在看书还是在做作业?!”我一时语塞,不过马上镇定下来:“作业做完了看还不行吗?”爸爸一听,马上乐了:“好,好。不过做完了要收拾一下。还有,一会儿来吃晚饭吧。”
我还在为我的狡猾乐着呢,一个点子蹦了出来,就以这个故事写一篇日记吧。于是,《智闯检查关》新鲜出炉,还拿了个高分。
后来,我也意识到偷看书的“危害”了,可怎么也克制不住,因为我的生命已经和书钩在一起,不可能再脱开了。
高三的故事作文篇二
屈原是战国时期楚国的大夫。楚国自从被秦国打败以后,一直受秦国欺负,楚怀王在秦国被押了一年多,追捕了回去,没有多久就死在秦国。楚国人因为楚怀王受秦国欺负,死在外头,心里很不平。特别是屈原,更是气愤。他劝楚顷襄王搜罗人才,远离小人,鼓励将士,操练兵马,为国家和怀王报仇雪耻。可是他这种劝告不但不顶事,反倒招来了令尹子兰和靳尚等人的仇视。他们天天在顷襄王面前说屈原的坏话。他们对楚顷襄王说:“大王没听说屈原数落您吗?他老跟人家说:大王忘了秦国的仇恨,就是不孝;大臣们不主张抗秦,就是不忠。
楚国出了这种不忠不孝的君臣,哪儿能不亡国呢?大王,你想想这叫什么话!”楚顷襄王听了大怒,把屈原革了职,放逐到湘南去。屈原抱着救国救民的志向,富国强民的打算,反倒被奸臣排挤出去,简直气疯了。
他到了湘南以后,经常在汨罗江(在今湖南省东北部,汨音mì)一带一边走,一边唱着伤心的诗歌。
附近的庄稼人知道他是一个爱国的大臣,都挺同情他。这时候,有一个经常在汨罗江上打鱼的渔父,很佩服屈原的为人,但就是不赞成他那愁闷的样子。有一天,屈原在江边遇见渔父。渔父对屈原说:“您不是楚国的大夫吗?怎么会弄到这等地步呢?”屈原说:“许多人都是肮脏的,只有我是个干净人;将多人都喝醉了,只有我还醒着。所以我被赶到这儿来了。”
渔父不以为然地说:“既然您觉得别人都是肮脏的,就不该自鸣清高;既然别人喝醉了,那么您何必独自清醒呢!”屈原反对说:“我听人说过,刚洗头的总要把帽子弹弹,刚洗澡的人总是喜欢掸掸衣上的灰尘。我宁愿跳进江心,埋在鱼肚子里去,也不能拿自己干净的身子跳到污泥里,去染得一身脏。”
由于屈原不愿意随波逐流活着,到了公元前278年五月初五那天,他终于抱着一块大石头,跳到汨罗江里自杀了。附近的庄稼人,得到这个信儿,都划着小船去救屈原。可是一片汪洋大水,哪儿有屈原的影儿。大伙儿在汨罗江上捞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屈原的尸体。渔父很难受,他对着江面,把竹筒子里的米撒了下去,算是献给屈原……
后来就有了端午节包粽子、赛龙舟的节气习俗,一直延续至今。
高三的故事作文篇三
今天是星期天,阳光灿烂。
冰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挎包里的cd在圆圆的塑料壳下飞快地旋转,耳朵里是周杰伦模糊不清的声音。
从外表上看,白冰是那种桀骜不驯的少年。的确,一个以韩寒为偶像的人无论如何都是十分叛逆的。
前面的十字路口上架着一座刚建好不久的天桥,环形的设计,既新颖又气派,是人们交口称赞的城市新亮点。可白冰总觉得这像一只乌龟――一只四肢长得过长的畸形乌龟。
白冰笑了笑,慢吞吞地走上“乌龟”的背。天桥上的人很多,而且大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群体。白冰看着小孩们快乐而纯真的笑脸,心里感到隐隐地失落。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问:“白冰失落什么呢?”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这就得靠你自己去想象了。)
白冰过了街,正要走下天桥,一个坐在天桥上写生的女孩吸引住了他的视线。白冰很奇怪:这种城市里司空见惯的钢铁森林有什么可画?难道她认为这很美吗?处于好奇,白冰走了过去。
她是个很文静的女孩,神情专注地用铅笔在洁白的素描纸上画着,不时抬起头来看一看前面笔直延伸的马路。在她身后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可她却丝毫没有在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白冰的好奇心更盛了。他小心地走到女孩身后,观察她的画。
这真是一幅在白冰看来一辈子都画不出来的好画:街道、树木、建筑,全都是那么栩栩如生,笔触虽不多,却恰到好处地勾勒出一幅绝美的风景。可令白冰感到奇怪的是,画面上没有一辆车,也没有一个人,全都是静物。
(你一定很惊讶:“这是怎么回事呢?”别急,咱们接着往下看。)
“你好!”白冰忍不住打断了女孩的作画。
“有什么事吗?”女孩转过头,微笑着询问白冰。
“你画得可真好啊!”不知怎么的,白冰竟觉得有些尴尬,“可是,为什么你只画静物,而不画行人和车辆呢?”
女孩的眼中浮上了一层淡淡的忧伤。她叹了口气,轻轻地说:“因为我抓不住他们。”
“抓不住?”白冰很疑惑不解。
“对。他们都是转瞬即逝,片刻美丽。我的笔无法捕捉到他们匆匆而去的身影,所以我只能永远地描绘静物。”
女孩的话带着一丝伤感,白冰倒有点后悔自己问了她那句话。
女孩仿佛看到了白冰的心事,又说道:“不过,我能看到这么多美丽的瞬间,已经心满意足了。我虽然没能把他们画在纸上,却早已经把他们记在了心里。”
白冰看着眼前这个特别的女孩,不知说什么好。
女孩取出一张小小的纸,在上面写了点什么,然后笑着递给白冰。
白冰接过纸一看,上面是一行娟秀的字:“珍惜你身边一切美丽的东西,你就会很快乐。”
白冰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忽然,他似乎明白了什么,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他像孩子一样飞快地跑下天桥,对着仍在天桥上写生的女孩挥了挥手:“谢谢你!再见!”
女孩望着白冰远去的背影,也笑了。
白冰觉得,自己好几天来不愉快的心情全部一扫而光,他跟着耳机里周杰伦的声音愉快地哼唱起来:
“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高三的故事作文篇四
我的爸爸十分喜欢书,大概是身教重于言传吧!我和书从小就有不解之缘。我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种书籍,它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闪着智慧的光彩,每当我走进书架,它们都微笑着招手。
一晃儿,我就读五年级!我和书已经是老朋友了,他带给我太多的喜怒哀乐……
我以前读过一本叫《意林》中的《聪明的乌鸦》一文,讲述了美国的乌鸦被一群美国著名校园的学生打骂,并在乌鸦身上做上记号,期望这些乌鸦都有自己做的标记。20年以后,他们回到中学去看望自己的老师,一群乌鸦在他们的头上,呱……地大叫,这群人想到自己这几年并没有做什么坏事,当其中一人发现,领头的那一只乌鸦是以前被自己做过记号的。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乌鸦并不是此刻人称的“乌鸦落在猪身上”,此刻我明白乌鸦是十分聪明的。书中的人物描述得栩栩如生,我总是在这些人物中去寻找自己的影子。
我曾读过《郑和下西洋》,这篇历史故事是明朝第三位皇帝,他叫朱棣,年号永乐。当年他派马和下西洋开辟海上商贸之路,马和做了许多对大明朝有巨大贡献的事,永乐为了表彰他,给他赐姓“郑”于是马和就改为郑和。
我还曾读过《朱元璋》,他原名朱重八,年少时就痛苦地失去了家人,一生经历了很多事,做过和尚、当过乞丐,与劳苦大重造过反,最后透过努力当上了皇帝,他是我心中最崇拜的历史人物。
我和书在一齐的时候,就会忘记烦恼,心转成书中的小鸟,轻盈地飞翔,在书的天空,心转成鱼儿,自由地在河中游着,书让我微笑、让我流泪、让我陶醉,带给无穷的乐趣,带给我许多知识,明白做人的道理。
高三的故事作文篇五
“丽娟,出来吃饭。”王兰花的大嗓门一喊,将马丽娟从自己的思路中勾出来。“哎,就来。”临出门之前又看了一眼自己现在的样子,总是怎么都看不厌,只是在外人看来就有些奇怪了,例如刚进门的王兰花,原本是想看看她怎么还没有出来,就看见了她盯着镜子一直看的样子。
“看自己就能看饱。”好笑的开口说话。
而马丽娟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竟然没有走出房间,不好意思的笑笑,挽着妈妈的手就往门外走。
“姐,快来,咱妈做了好多好菜。”说完一脸垂涎的样子看着眼前的饭菜,那样子是恨不得将盘子吞下去。
马丽娟大概一看,都是很家常的菜,可是心里很暖。而且从她弟弟的渴望来讲,这一家并不是什么有钱的家庭,为了给女儿补身体,也是狠心的出钱买。
“就你馋。”王兰花虽说是在说儿子,可是心里也不是不伤心,当家长的最怕给不了孩子和别人一样的,偏偏自家的条件也就那样,给孩子们吃什么好的都要犹豫半天。就连家里的电视也只是黑白的,还是孩子的大伯不用的。
带着马丽娟走到桌边,走到自己的位置上面。第一个动作不是自己吃,而是夹起盘子里面的大块肉,每个孩子的碗里放一块,最后给自己的丈夫一块。
也许小弟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可是其他人都是知道的。马丽娟一直知道家长的爱的深沉,可是毕竟很多年没有感受到了。心下感动,同样去夹肉想给王兰花,正好遇到了另外两个人的筷子,像是知道彼此的心情,没有人收回筷子,而是将肉夹给王兰花。
“做什么虚的,我自己会夹。”王兰花嘴上很凶,可是面上的笑意出卖了她,看来只是个嘴硬心软的人。
马小弟专心的吃着饭,听到王兰花说话之后抬起头,一脸迷茫的样子很惹人爱,众人看着他又笑了。
被众人笑的他也不恼,手下的动作也没有停,将碗里的饭菜都扒拉到嘴里,看来平时是不吃这些好的,毕竟还是一个孩子,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
接下来的氛围都很和谐,一家人也吃的饱饱的在原地坐着,原本就是在房子的小院中央摆的饭桌,现在也不着急着收拾。马丽娟很有兴致的看着院子里面的摆设,新奇的看到几株植物也在院子里面。
“那是什么?”马丽娟没有多想的直接问出口,才意识到不对,万一家里人怀疑自己怎么不知道就坏了,该怎么解释还不知道。现在想想也很恼,刚在医院的时候就应该说自己失忆了,现在哪还有那些烦恼。
“姐,你真笨。”马小弟一脸嫌弃的看着她,“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那是葡萄架,那边的几株是石榴。”
还好没有被怀疑,而且从马小弟的话中可以知道以前的马丽娟是个有点大大咧咧的性子的人,又或者说是个记忆力不怎么好的人。
“还不兴姐多问你几次,你这就恼了?”说话间露出自己被人说笨,很伤心的表情。要说如果是其他人看见肯定不当真。可是马小弟还小,真的以为自己的话让姐姐伤心了,一脸小心思的看着她,小心翼翼的解释着,“不是,是我说错了。姐姐很聪明,什么都会,尤其会做好吃的。”
看来以前的马丽娟是个擅长做吃食的,幸好自己也是长期一个人生活,所以做东西完全不在话下。
“好了好了,姐知道了。”看不得马小弟装小可怜的样子,马丽娟也没有多玩下去。
而其他人也只是看着他们两个人的互动,家里人的关系好也是能和睦的嘴根本原因,而且以后有什么事也能互相帮助,不会说连个求助的人都没有。
王兰花休息的差不多了,站起身开始收拾碗筷打算去洗碗。马丽娟可不是只会吃不动弹的人,紧跟着将桌上的东西收拾起来。
“丽娟,你别动这些。”马爸爸连忙阻止了她,“身体还不好,去房间里面躺着。”老实的汉子也不会说什么好听了,就知道让女儿去好好的休息。
“爸,没事的。”看着马爸爸又要阻止,“爸,医生说不要剧烈的运动,我就拿个碗筷,又不重。而且我一直在床上躺着,都要生锈了。”
马爸爸听完女儿的话之后,也就没有阻止了。人也不能一直躺着,否则会越来越体弱。而且自己的女儿是个闲不住的,手又勤快,一直让她休息肯定也不适应。马丽娟看着他的意思是同意了,也就放心的下手去做事。要说一直做事的.人,忽然什么都不做,总是觉得哪里不对。直到将手泡到冷水里面也觉得正常。人总是一种奇怪的生物,一直想要过好的生活,但是当变好之后又会觉得不对。
“你这孩子,怎么直接用冷水。”王兰花才将最后的碗筷拿到厨房,就看到自己的女儿把手伸到冷水里面洗家伙。心疼的直接喊出来,着女孩子的手最是娇贵的,哪
能这么薄待。一把手就将马丽娟的手拿出来,在自己的围裙上面擦干净。“去拿房间的雪花膏摸上,快别在这里碍眼。”
原本在听到王兰花的话之后,马丽娟想坦白说自己的问题,可是很快就被她推到厨房外面,也错过了好时机。乖乖的走到房间里面,在镜子附近仔细找找,拿出在隐秘处的东西擦到手上,一种怀旧的感觉。这种味道很久没有闻过了,以前每天都在各种工作里面转悠,都没有时间照顾自己的皮肤,也因此看上去一点都不像年轻的女孩子。
没有时间涂涂抹抹,在路上看到那些美女也只是感叹一声,更多的想法就没有了。现在想想真的不像个女孩子,甚至连个男孩子也比不上。
仔细的将雪花膏摊开在手的每个角落,连指缝之间也不放过。
“丽娟,你怎么了?”忽然听见声音,马丽娟吓了一跳,但是心里素质还算不错,没有直接喊出口。想明白了说话的人是自己身体的哥哥,马丽娟想着正好是个好机会。“哥,我今天起床之后发现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快要哭出来声音,像个来自己哥哥身边找帮助的小孩子。就像以前在外面被人打了,找自己的家人做主一样的表情让马大哥不动声色的脸上也有点变色。
上前想要将妹妹抱到怀中,可是意识到妹妹已经长大了,不是以前那个哭哭啼啼要自己抱的孩子,只能将动作改成摸她的头发。
要说马家的三个孩子,老大是王兰花亲自带着的,到了马丽娟和马小弟都是马大哥带大的,从小和他的关系就很好。不过等他们再大一点之后,总是有些生疏了。马丽娟现在的样子让他想到了从前的生活,也知道了妹妹的心中自己也是很有地位的。“你别怕,哥哥带你去医院。”说完就牵着她的手往外走,直接带到马爸爸身边,“爸,丽娟说她什么都忘记了。”
“忘记了?”马爸爸开始有些疑惑,不过之后想到了什么一脸慌张的看着马丽娟,“丽娟,你什么都忘了吗?你知道你是谁不?”
“爸,我不知道。”不忍心看着面前人的眼神,马丽娟低下头回答着。
“走,去医院。”马爸爸也没有多说,带着孩子就出门了,期间王兰花问话也只是说一句就走,更别提想要跟着的马小弟了。
“老马,你们怎么又来了?”医生还是同一个,而且很疑惑一天看到他们两次。“你快看看,丽娟说她什么都忘记了。”马爸爸可没有心情寒暄,直接说出现在的问题。
“闺女,你什么时候发现的?”医生听完就问着马丽娟。
“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而且当时头也很痛。”马丽娟有点心虚的回答着,接着补充道,“我什么都忘了,连自己叫什么也不知道。”
“你现在头痛吗?”
“不痛了。”马丽娟想着自己现在的问题,是不会被设备看出来什么的,不过也不想太麻烦着看各种医疗设备,直接说不痛。
医生听完也明白了一些,“你这孩子,应该是脑袋里面有淤血,只能等着慢慢散了,要不然去找点老中医看看,试试针灸。”医生也有些不确定,这也就是小城镇,要是大一点的地方也是能看出来的。
“哎,那我回去看看好了。”马爸爸也不了解这些意思,只是记住了要看老中医,脑子里面开始想着附近地方出名的人,心想着等明天就带着孩子去看。
“行,我记得隔壁镇上有个老中医,姓张。水平很好,尤其是针灸。”医生自己也是去看过的人,那名声也不是假的,真的很有用。
“行,那我先走了,你忙着。”马爸爸是个很具行动力的人,说完就将马丽娟和马大哥带回家里。
直到做到椅子上,马丽娟才算松了口气。可算是将问题交代了,不然总归是要露馅的。
高三的故事作文篇六
无聊之余,偶然间仰头看见了这幅精致又洋溢着幸福气息的老照片——唯一的全家福。沉默片刻,小心翼翼,蹑手蹑脚地从卧室床头取下来,轻又缓地拿着纸团抹去灰尘……
这照片有一把“年纪”了,论此事,得追忆到五年前的一个夜晚……
“你就去嘛,照一下呗!”妈妈正对不愿拍照,内向的爸爸进行开导。最后在口若悬河的妈妈口战加上我的死拽硬拉,爸爸勉为其难的答应了。
十几分钟的步行就到了一家规模不小的照相馆。进店之后,周围墙壁上或多或少挂着各式各样风格的照片,这又不禁为我想照正式的“全家福”添了几丝迫不及待。
经过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挑衣、穿衣、化妆等,总算可以照了!可在这紧急有重大的关头,年幼无知的妹妹却关键时刻掉链子——对于陌生的人和环境,以及在明晃晃的光照设施下,她茫然而害怕,妹妹被吓哭了。
我们一家包括摄影师都一个个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急得满头大汗。大家使用车轮战术——挨个讨好正在抽泣的妹妹。好吃的零食、可爱的娃娃、漂亮的发卡……都使上了。
最后妹妹好歹是稳定下情绪,可是时间已经消耗的差不多,照的比较快。妹妹的眼睛哭的红通通的,像只小白兔,令人想怜爱。
就这样,拍照算是完事,接下来就等着洗印出来。
过了几天,我们一家再次来到此处。不过这次妹妹倒不再怕生,不在嚎啕大哭,相比之下,文静些了。看着24寸,实木框架又清晰的大照片,一家的幸福定格在这瞬间,大家的脸上也浮现出灿烂的笑容。
回去以后,照片就挂在爸爸妈妈卧室床头上,一直到今天……
擦完了,我又忍不住抚摸。穿着洁白婚纱的妈妈温柔又美丽;身着西服的爸爸比较严肃;坐在爸爸腿上的妹妹,眼睛泛红,手里抓着个娃娃,嘴巴撅着;而我挨着爸爸,粉红淑女装使我看上去比较文静。这便是整个画面,还有一个东西看不到却又十分明显的浮现在照片中。没错,就是那个我们都拥有的无价之宝——亲情。
我把照片放回原处,崭新的旧照片不知何时让我嘴角上扬30°,微笑;心中荡漾爱的涟漪,温馨。
山东淄博张店三中六年级:夏舒燕
高三的故事作文篇七
我自小便跟着公子在江南生活。
柒公子是我家主人,我不过一名小奴罢了。自那个秋天将我捡回。我还是有记忆的,那时我已有了七、八岁的年纪。手里捧着一只讨来的馒头,被一只饿惨了的黑狗追着,我已饿了三天,哪里肯将馒头给了它。奈何年岁,小胳膊短腿跑不过那畜牲,被它追着,扑在地上,一口衔上了手。馒头被带走,手上却留下了两个冒血的窟窿,汩汩地淌着直将我吓个半死。我没钱去医馆找医师看病,只将身上的破布什物全都缠在手上,希望以止血之用。不知什么时候我晕了过去,也不解是饿的,还是流血过多所致。待我醒来,有伙计告诉我,是柒家老爷救了我。
柒家世代行医,仁爱厚德,被他们瞧见我满手的伤,血已经浸湿了破布,好意将我带回医馆治伤,柒家医技精湛,妙手回春否则我这流了几乎小半碗的伤口,只怕是早将感染负黄泉了。
我醒后不久,柒家老爷便来了,那是个仙风道骨般的老人,满目均是悬壶济世的怜悯。他身后还有个同我一般大小的少年。穿着也十分普通,我只当他也是个小仆罢了。但这个小仆长得真真是俊秀,就像是养在权贵人家的少爷。后来才道,原来是柒小公子。家中就只一独苗,偏偏生的体弱,年前还大病了一场。辛得柒家老爷那几日里没有出诊,平日出诊都是去些偏远的村子,开会有半月之久。这病只消拖几日,只怕小公子……那病有些骇人,柒家老爷似乎还用了什么不传秘方。那之后,柒小公子的病似乎就痊愈了不过每年腊月的后半月,总有几日咳得吐血。柒家老爷就将我们都关在门外。一会儿出来了,柒小公子便不咳了,可是柒家老爷却苍白了脸,藏在袖口的手腕缠了纱布,还染了血。我有疑惑,但是的是为小公子的病愈感到欣喜。
我被柒家老爷救下后老爷知我一人孤苦无依便收留下了。
这是第七个年头,我已十五还差一个春秋便及舞象之年。
高三的故事作文篇八
唯有经历,才会懂得。有人说,当你尝试过失去一样东西的时候,你才会知道它的可贵。你才会知道它在你心中的分量。
我的学校——同升湖,对我来说亦是。
和它的结缘是小学毕业因为父母工作的调动,我从广州来到了长沙。
那年学校10周岁。跨进校门,宏伟的地球仪闯进我的眼球。天空那么的碧蓝碧蓝,湖水是那么的清澈,小鸟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仿佛这儿即世界。
我的同升生活便这样开始了。
由于喧嚣刚从小学升到初中的我不习惯学校的寄宿制,所以经常晚上在被子里偷偷的抹泪。我恨这里一周回家一次的制度,想念以前的老师,同学。可每当早晨晨跑时,我看着学校外面的同升湖水。它平静,好似天堂滴下的雨露。朝阳初露,湖水如染,一片金红;朝阳徐徐上升,湖水变为翠绿。顿时使我心胸开阔,“有湖水为伴,有什么不能过去的呢?”,我告诉自己。
初二,一个叛逆的时期,一个懵懂的时期。和朋友的矛盾或是与老师,家人的争执。使我心烦意乱,成绩直线下降。脆弱的我,被“敌人”瞄准了“弱点”猛开了一炮,那个不堪一击的我,在“血”场上牺牲了,可那个“睡里挑灯看卷,梦回铃响背诗”的我又一次站了起来。那段岁月,正在黑暗中迷茫的我,学习之余,有时我也找一席尚未枯黄的草地,有时也会是书桌前、窗台边,看伫立在远处的眼光下波光粼粼的湖面,微风掀起小小的浪花,仿佛在鼓励我继续前行。什么时候有这块湖的?它承载了多少历史的记忆?当我看着它们发呆时,心里就会思绪万千,当我的眼睛重新回到教室里的时候,心情豁然开朗,压力荡然无存,转而投身于繁忙的学习之中。
到了初三,我终于在这圆梦的地方被放飞。一心向往去德国求学的我幸运的考取了德国国际交换生的名额。听到消息的我开心不已!心好似插着翅膀飞往了德国!终于,毕业后的我如愿以偿。那天我告别了学校,告别了那同升湖水,我在航站楼,瘦小的我拖着比自己体重还重的箱子,和一群与我一样的寻梦人一起告别了父母,老师,同学.......
可我与同升湖的故事却还未结束。
出国真的会长大,在异国的世界我像个不会说话的哑巴,耳边传来的是听不懂的德文,电视里看到的也再不是黑头发黄皮肤的人。丢护照,被抢了钱包.......却也让我真真看清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学校的老师,以前的同学都在qq上不停的鼓励我,为我打气,为我加油!也真的是在这时,我才对以前那个让我偶尔想逃离的地方开始发疯般的想念。那片湖,那片蓝天,那儿一切的一切,都令我无比想念。
一年后,很多原因,我毅然决定回国。在高中部继续学习,这不是违背自己当初的梦想。而是要在学校的,要在那片湖的陪伴下,养精蓄锐,等待时机。要在合适的时候展翅翱翔,再次圆梦同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