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一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
二、租赁用途和期限
1、本租赁设备用于乙方施工;
2、本设备租赁期限自约为个月。
三、租赁费用
1、押金:乙方在租赁设备进工地前应缴纳押金 赁设备使用完毕结算后,扣除租金及其他费用后,余额退还乙方;
2、租费:从设备检测合格后开始计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数计算。出租费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将设备拆卸归还。拆卸费、运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进退场费每台人民币计整(其中安装、拆卸包括汽吊16吨以内,特殊环境条件塔拆超出部分差价按实际算,运费含设备标准独立高度以内,超出部分按实计算),均由乙方负责,设备进场后付清;
4、设备基础预埋件费每台人民币计由乙方负责;
四、设备使用及维修
1、设备必须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本租赁设备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驾驶员由 乙方聘请,其报酬由乙方支付,对聘用的驾驶员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负 责管理,现场指挥人员及辅助人员由乙方配备(指挥人员需要配合 格人员担任);
3、乙方委托甲方维护保养,养护费用每台每月元。
4、租赁结束十天内付清所有租赁、保养、维修、配件的费用。
五、双方责任
1、设备基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数据进行设计并施工,必须保证质量,因设备基础下沉、塌方所造成设备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2、因指挥人员指挥失误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3、因工地现场及场地人员条件因数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4、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机械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及维修、配件、保养等费用的,应向甲方偿付 违约金,以每日按欠费的千分之三计算。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协调补充,另见附件;
2、如有争议协调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辖;
3、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完毕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起重机械设备、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经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特别说明:以上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金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应将租赁的工具、设备应用于在建工程的主体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设备。
四、甲方设备出库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三章第十六条之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务院166号文,第四、第五、第六条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保障具备产品的制造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制造监督证明,达到机械设备完好率,否则不予出场,并负责将设备重点维修、防护部位易损、易耗机件向对方讲解清楚,双方委培人员按发放清单检查、出库、装车,经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五、租金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六、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一定限额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据。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资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提货人,提货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八、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九、承租人乙方将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后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26条、第34条、第35条、施工单位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由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的方可使用,同时不允许出租(甲方)参与施工单位租赁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长 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届满前15日内,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转让、变卖抵押的,应当按照物质实际价值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① 乙方不按时交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③ 乙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照本条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单位: (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月 起用时间: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条 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 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 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 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 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 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 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 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决。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四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赁50t汽车起重机壹台(为五节臂)。
二、租赁时间:从 月 日至根据施工情况工程结束为止(大约3-4个月)。
三、施工地点:
四、财务结算:
1、台班收费标准:按包月计费每月31000元。
2、付款时间:满三十天结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项40%租赁合同结束后十五天内付清;租赁期间付款延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3、工作时间: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十个半小时。晚上加班时间累计十个半小时按一天标准计算。
六、双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负荷起吊。(吊车本身机械问题或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指挥不当引发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机组人员负责机械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乙方机组人员在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者承担月租金的50%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其他约定:
食宿由甲方负责;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受甲方项目部管理;乙方机组人员若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 甲方有权让乙方撤换乙方机组人员。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根据工程需要本合同顺延期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五
出租单位: (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月 起用时间: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条 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 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 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 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 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 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 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 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决。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六
承租方: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效益,确保双方实现的各自的经济效益、安全等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以下合同事项:
第二条:
1、施工地点:
2、工程名称:
3、施工单位:
第三条:
1、塔机租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甲方继续使用塔机,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第四条:租赁费结算方式:塔机租赁执行月包干:每月租赁费 万元台,结账日期为用塔机之日,年前付60%;年后按每月进度款比例支付。
第五条:塔机进出场费为 80塔2.6万,65塔2.2万 。出市区外进出场费应在合同时预付 万元,进场后进场费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如不按时支付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造成任何损失、费用合部出甲方承担。
第七条:塔机报停后,一次性结清全部租赁费,否则乙方拒绝退场,租费照付,按天计算租赁费每天 元。
第八条:租用期间如遇天气变化,四级风以上、下雨天和停工等,塔机不能使用的情况,租赁费照付。
第九条:甲方义务:
1、 按图纸施工选择位置、安装方向,具备拆装运输现场,并负责处理好地上、地下障碍物及高压线、地下通迅设施等,保证机械安全顺利进出场,否则延误时间每天按 元执行付给乙方损失费。
2、 负责提供机械用电及路基、地基资料、试块报告,和建委备案检验等手续,保证塔机承重要求,不管任何原因造成的停塔租赁费照付。
3、 免费负责安排好司食宿,塔机保管工作,如塔机配件丢失,甲方负责赔偿。负责配备熟练有证信号工,如信号不明造成的损失费用,及责任全由甲方承担,负责提供吊钩以下的用具。
5、 如基础发生变化,和非单位人员登机开塔、信号工无证指挥造成任何责任事故的全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在施工作业发生抢钩和打骂塔司的甲方赔偿乙方20xx元人民币以上,并且乙方有权停塔,在停塔整顿期间租赁费照付。
6、 全面管理,安全检查、安全学习教育、操作交底并有权考核塔司、辞退塔司。
7、 配备单独的配电箱,保证用电正常。
第十条:乙方义务:
1、 保证塔机在合理范围内正常使用,积极配合甲方施工,早日安全任务。
2、 塔机每月例保不少于48小时,超出部份扣除当天租赁费。接到甲方塔机出现故障通知,维修人员应在最快时间内进行处理。
3、 加班提前通知机组人员,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4、 若机组人员故意刁难甲方,甲方可以提出调换机组人员。
5、 塔司不准从工地上借款或借与本单位无关的用具,如出现责任与乙方无关。
6、 因塔机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7、 因塔司无证上岗、非法操作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1、 安全运转,必须遵守有关部门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塔机“十不准”执行,因违章指挥或无证人员指挥造成事故的,甲方负全部责任。
2、 在发生任何责任事故时,乙方不承担村料费、延误工期费和人工费(但在处理事故时可以扣除当天台班租赁费)
3、 吊具应符合国家技术要求,因吊具出现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
4、 塔机在租赁期间所有的产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转让或押及迁移地方,否则按经济合同诈骗执行。
5、 在履行合同中,有一方需要变更,应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单方撤消,有争议无法调解的,可由法院解决。
6、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七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结构形式:
2、租赁设备品牌:型号:
数量: 台
租赁设备产权人:
3、租赁期限:预计租赁期限为年日至月 日,起租日以甲方通知日期为准,以乙方租赁设备到达甲方现场开始计算,停租日以甲方书面通知日为准。
4、租赁形式:按形式
租赁单价: 元/台班·台
5、合同总价:(实际结算以双方确认单为准)。
6、租金结算及支付
6.1每天由吊机组填写租赁机械使用数量确认单,一式两份,并于当日交甲方有关人员确认。仅本合同所列人员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员才有权对签认单进行确认。
甲方人员为: 乙方人员为: 。
甲方应在当日内对确认单做出确认。日确认单作为租金结算依据。
6.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租金,从起租日次月及后每月10日支付确认单确认的上月租金的 70 %,若剩余租赁期不满30天,以(月租金/30天)×实际租赁天数计取租金。
6.3 租金构成内容:以(月租金/30天/8小时)×实际租赁设备使用小时数计取租金。
6.4设备离开施工现场甲方支付总台班数金额的6.5余下款项在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终止后1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最终的结算报告,甲方应于收到最终结算报告后30天内,由甲方的项目部对其提交的报告资料进行初审后,提交甲方的合约部及审计部审核确认。审查完毕,并于审查同意后的应向乙方支付租金余款。
7、双方义务
7.1 甲方义务
7.1.1甲方向乙方提供作业场地,乙方作业人员的住宿。
7.1.2 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办理设备进场相关手续。
7.1.3 甲方可以提供乙方员工生活,但乙方需支付甲方生活费。
7.2乙方义务
7.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证明、起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有关部门颁发的租赁编号及所在市级安监局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所有资质复印件交甲方安全管理部审核、备案,符合要求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7.2.2乙方应于交付租赁设备时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的权属证明文件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乙方须保证租赁设备不存在任何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因素。
7.2.3乙方进场人员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安全优质服务。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7.2.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对租赁设备负有免费维修的义务。乙方应在接到报修电话4小时之内,另派同规格起重设备到甲方现场进行替换,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7.2.5在设备使用期间,乙方要保证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填写“起重机械定期检查记录”,并交甲方备案;乙方设备操作人员按规定填写“施工起重机械运行记录”。
7.2.6 乙方在收到甲方停止租赁通知之日起当日离开现场。不得因甲方未付清应租金而延误出场,延误期间乙方无权收取租赁费。
7.2.7 乙方委派的吊车司机及司索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由于乙方作业人员的原因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设备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7.2.8乙方负责起重设备燃油费用、工人工资、生活费用、设备维修、保养等一切费用。
8、安全施工
8.1乙方配备专业指挥司索工(持证上岗),明确指挥方式(报话机、旗语、口哨,使用报话机指挥人员必须说普通话),按照操作规程负责起重的指挥工作。
8.2乙方机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jgj33-20xx《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规定施工。
8.3乙方吊车司机应按司索工指挥操作机械,拒绝非司索工及其他人员的指挥。
8.4夜间施工甲方要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8.5乙方司索工、吊车司机严禁酒后指挥操作机械,一经甲方发现,立即开除现场并不作结算。
8.6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租赁器械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禁止超载作业,防止高空坠落事故,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9、违约责任
9.1甲方无故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对确认单予以确认,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双方协商的支付时间支付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9.2乙方未在甲方通知进场日进场,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9.3因租赁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正常施工,延误甲方工期,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 20xx 元。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9.4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安全施工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自行承担。
9.5租赁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未修复,甲方有权让乙方另派同等设备进行替换,否则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00元,迟延超过__2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约,且不给予租金结算。
9.6合同期内,乙方起重设备维修期间不予计时,甲方不支付维修期内的一切费用。因甲方的原因(除资金支付原因)造成停机的,停机期间租金按照实际停机天数×设备台班折旧费(折旧费=日租赁费用×30%)向乙方支付。
9.7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对租赁物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 1500 元,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9.8如乙方委派到甲方现场人员不配合甲方工作或消极怠工、罢工等情况,乙方不但要另派作业人员到甲方现场配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必须负全责。
9.9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10、禁止权利转让
乙方不得在执行与甲方期间将设备租给第三方。如有类似情况发生,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月租额20%的违约金。
11、纠纷解决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1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工程所属地区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
第2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八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起重机械设备、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经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
特别说明:以上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金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应将租赁的工具、设备应用于在建工程的主体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设备。
四、甲方设备出库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三章第十六条之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务院166号文,第四、第五、第六条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保障具备产品的制造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制造监督证明,达到机械设备完好率,否则不予出场,并负责将设备重点维修、防护部位易损、易耗机件向对方讲解清楚,双方委培人员按发放清单检查、出库、装车,经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五、租金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六、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一定限额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据。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资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提货人,提货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八、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九、承租人乙方将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后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26条、第34条、第35条、施工单位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由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的方可使用,同时不允许出租(甲方)参与施工单位租赁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长 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届满前15日内,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转让、变卖抵押的,应当按照物质实际价值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① 乙方不按时交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③ 乙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照本条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九
甲 方: 北京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贯彻“友好协商、互惠互利、责权明确”的方针,明确双方在本工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市政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标段
第二条 施工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
第三条 工作内容:
第四条 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该汽车吊月租赁费为 每月元/台。此价格不含税)。
2、租赁时间:租赁时间按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但其超过时间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 元/台结算;超过18天而不足一个月的当月按一个月计算。
3、付款方式:次月5号前结清上月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责任:
1、租赁时间内负责该车的用油及车辆工作人员的吃住。
2、负责协调乙方进场作业过程中,业主要求办理的出入证。
3、负责对现场吊装构件及过程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派人协助乙方吊装前的垫实、支腿工作。
5、租赁期内汽车吊的作业人的工作归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及项目部的相关规定;乙方人员在安全使用前提下应当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甲方对乙方不称职的作业人员有权处罚和辞退,乙方应当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关人员有权在巡查中,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施工错误及时提醒,避免安全及质量事故;对不重视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做出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乙方不予重视的,甲方有权停机使用,其停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义务做好乙方进场人员的进场登记工作;有权利检查乙方与派驻甲方的作业人员之间的手续,并做好相关的存档工作。对于用工手续不齐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内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用工手续齐备的人员进驻甲方现场作业。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在进场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设备的各种有效证件、起重机其中性能表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进场前给作业人员办理好特种作业证、保险、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关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设备进场前应该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使用状况良好,保证现场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应当坚持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各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准确、灵敏、可靠;每个月乙方应当集中对本设备进行两次以上联合大检查,所有的检查和保养工作,乙方应当做好相关的文字记录。
4、乙方在进场时应当结合本工程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3级安全教育交底,并将小组人员的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
5、乙方负责派驻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劳保措施,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住奥项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对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乙方须支持和配合。
6、对现场吊装安全又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商,确保吊装工作安全。
7、汽车吊的支腿、司索、指挥等与吊装作业有重大关系的部位作业,以乙方人员为主;对信号不明、重量不明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8、吊装用的各种相关绳索、卡环、布带等由乙方负责。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车吊的操作司机、指挥及司索工归乙方派遣,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工资。
第七条 安全生产:
1、乙方汽车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时,应当对汽车吊的各支腿认真支垫,对有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向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咨询;各支腿应当逐个进行压顶。
2、在构件吊装时,乙方作业人员应当坚持仔细观察起吊周边环境是否合适、起吊离地时必须慢速、起吊过程必须匀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装注意事项,确保吊装安全。
3、起重指挥工作归乙方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挥人员必须对工程中的各起吊绳索、吊具、吊钩、吊装方法及保护锁具等做认真检查,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甲乙双方有权制止;对于双方沟通中指令不明确时,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及时沟通,在指令明确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业人员方可指挥起重设备作业。
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答配备适合本工作的作业人数,避免作业人员疲劳作业。
6、在作业前,汽车吊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应当了解作业路线,对影响吊装安全的路线和障碍物,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协调配合;对有人通过作业路线的位置,甲方应当协助做好场地维护工作;对有障碍物影响的地方,甲方应当协调清除,保证吊装安全。
第八条 安全责任:
1、汽车吊操作、司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乙方使用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2、汽车吊操作及指挥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因精力不集中、检查不仔细导致发出的指挥信号错误和操作速度不当等,给甲方人员及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因乙方提供的绳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甲方操作人员借用乙方绳索、吊具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外作业,出现伤害事故的,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4、在超过汽车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装作业,乙方应当特别注意起吊方法和顺序,并应特别注意对起重有决定因素位置的吊装检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钢丝绳、路线、制动机构等),因乙方检查工作和准备工作不当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在起吊前,乙方发现有关构件资料及支腿情况需要改善和明确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和处理,因甲方无视乙方正确的建议(如口头不予理睬,应当有书面报告)导致的事故,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5、如发生人身、机械及构件伤害事故,由双方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事故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现场作业代表及职责:
1、现场作业代表:甲方; 乙方。
2、现场作业代表的职责:主要危险源的相互提醒;协商吊装过程的总体计划;双方配合过程的联系。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若起重机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有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现场业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细则同样对乙方有效。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十
出租单位: 淮安市荣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江苏宏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月 起用时间: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条 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 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 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决。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 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十一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 月。
起用时间: 年 日。
合同期限: 月。
第三条 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 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安全责任:
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原告方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 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盖章):承租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十二
承租方(甲方):_
出租方(乙方):__ __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汽车起重机,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决定。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1.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2.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3.超过8小时台班外的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每小时170元,在当年年底进行统计核算。
4.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吊车到现场时,费用每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安全作业的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由于甲方的误指挥或者不符合规范要求而发生的事故、施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每次施工不低于1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1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燃油(柴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4.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六、结算方法
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制定专人签证,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十三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赁 50t 汽车起重机 壹台(为 五 节臂)。
二、租赁时间:从20_年 9 月 4 日至根据施工情况工程结束为止(大约3-4个月)。
三、施工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磁窑镇华阳热电厂内
四、财务结算:
1、台班收费标准:按包月计费每月 31000元。
2、付款时间:满三十天结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项40%租赁合同结束后十五天内付清;租赁期间付款延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3、工作时间: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十个半小时。晚上加班时间累计十个半小时按一天标准计算。
六、双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负荷起吊。(吊车本身机械问题或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指挥不当引发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机组人员负责机械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乙方机组人员在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者承担月租金的50%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其他约定:
1、食宿由甲方负责;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受甲方项目部管理;乙方机组人员若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甲方有权让乙方撤换乙方机组人员。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根据工程需要本合同顺延期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 乙方:
20_年 月 日 20_年 月 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十四
甲 方:
乙 方:
为贯彻“友好协商、互惠互利、责权明确”的方针,明确双方在本工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市政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标段
第二条 施工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
第三条 工作内容:
第四条 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该汽车吊月租赁费为 每月元/台。此价格不含税)。
2、租赁时间:租赁时间按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但其超过时间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 元/台结算;超过18天而不足一个月的当月按一个月计算。
3、付款方式:次月5号前结清上月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责任:
1、租赁时间内负责该车的用油及车辆工作人员的吃住。
2、负责协调乙方进场作业过程中,业主要求办理的出入证。
3、负责对现场吊装构件及过程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派人协助乙方吊装前的垫实、支腿工作。
5、租赁期内汽车吊的作业人的工作归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及项目部的相关规定;乙方人员在安全使用前提下应当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甲方对乙方不称职的作业人员有权处罚和辞退,乙方应当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关人员有权在巡查中,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施工错误及时提醒,避免安全及质量事故;对不重视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做出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乙方不予重视的,甲方有权停机使用,其停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义务做好乙方进场人员的进场登记工作;有权利检查乙方与派驻甲方的作业人员之间的手续,并做好相关的存档工作。对于用工手续不齐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内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用工手续齐备的人员进驻甲方现场作业。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在进场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设备的各种有效证件、起重机其中性能表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进场前给作业人员办理好特种作业证、保险、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关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设备进场前应该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使用状况良好,保证现场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应当坚持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各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准确、灵敏、可靠;每个月乙方应当集中对本设备进行两次以上联合大检查,所有的检查和保养工作,乙方应当做好相关的文字记录。
4、乙方在进场时应当结合本工程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3级安全教育交底,并将小组人员的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
5、乙方负责派驻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劳保措施,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住奥项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对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乙方须支持和配合。
6、对现场吊装安全又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商,确保吊装工作安全。
7、汽车吊的支腿、司索、指挥等与吊装作业有重大关系的部位作业,以乙方人员为主;对信号不明、重量不明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8、吊装用的各种相关绳索、卡环、布带等由乙方负责。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车吊的操作司机、指挥及司索工归乙方派遣,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工资。
第七条 安全生产:
1、乙方汽车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时,应当对汽车吊的各支腿认真支垫,对有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向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咨询;各支腿应当逐个进行压顶。
2、在构件吊装时,乙方作业人员应当坚持仔细观察起吊周边环境是否合适、起吊离地时必须慢速、起吊过程必须匀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装注意事项,确保吊装安全。
3、起重指挥工作归乙方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挥人员必须对工程中的各起吊绳索、吊具、吊钩、吊装方法及保护锁具等做认真检查,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甲乙双方有权制止;对于双方沟通中指令不明确时,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及时沟通,在指令明确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业人员方可指挥起重设备作业。
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答配备适合本工作的作业人数,避免作业人员疲劳作业。
6、在作业前,汽车吊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应当了解作业路线,对影响吊装安全的路线和障碍物,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协调配合;对有人通过作业路线的位置,甲方应当协助做好场地维护工作;对有障碍物影响的地方,甲方应当协调清除,保证吊装安全。
第八条 安全责任:
1、汽车吊操作、司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乙方使用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2、汽车吊操作及指挥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因精力不集中、检查不仔细导致发出的指挥信号错误和操作速度不当等,给甲方人员及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因乙方提供的绳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甲方操作人员借用乙方绳索、吊具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外作业,出现伤害事故的,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4、在超过汽车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装作业,乙方应当特别注意起吊方法和顺序,并应特别注意对起重有决定因素位置的吊装检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钢丝绳、路线、制动机构等),因乙方检查工作和准备工作不当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在起吊前,乙方发现有关构件资料及支腿情况需要改善和明确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和处理,因甲方无视乙方正确的建议(如口头不予理睬,应当有书面报告)导致的事故,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5、如发生人身、机械及构件伤害事故,由双方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事故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现场作业代表及职责:
1、现场作业代表:甲方; 乙方。
2、现场作业代表的职责:主要危险源的相互提醒;协商吊装过程的总体计划;双方配合过程的联系。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若起重机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有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现场业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细则同样对乙方有效。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十五
合同编号:12508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有起重机械设备租赁等有关事宜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将其自有的下列机械设备租赁给甲方使用:
第二条以上设备仅限于工程使用,设备的交付与归还地点为甲方施工现场。
第三条没有乙方书面允许,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转租和转借乙方设备,乙方设备上的标识与文字,是乙方设备的重要识别标志,甲方不得对设备上原有的标识或文字擅自损坏,更改,覆盖,粘贴等,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因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租赁期限: 从20________年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租赁期定为个月,不足个月租金按个月计算。如需延期甲乙双方需协商,本合同延续。
第五条租金及运输费用:
1.租金:月租金为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46000元)由甲方负责。
2.运输费:机械设备进出厂运输费陆仟元整(6000元)由甲方负责,乙方设备到达甲方工地后,甲方于当日付清乙方设备进出场费。在乙方收到甲方现金或银行底单传真件后开始组装,组装完毕后开始起租。如2天内不能支付甲方则每日按4%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费用结算:
1.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应于乙方设备进场满月后支付月租赁费,不支付租金不予吊装。如甲方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赁费,则乙方有权停止使用,并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5%违约金。
2.租金的计算为乙方设备到达甲方现场组装完毕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设备之日止。起租期以上,结算周期不足一个月的,则按天计算。按天计算标准为: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至甲方提出终止使用之日止。
3.每月故障累计停机维修保养2天内不减租金。
4.月租设备每月累计工作时间为300个小时,超时加班租金以小时累计结算,其计算标准为:月租金30天10小时。
第七条甲方责任:
1.有权对乙方设备和操作人员查验证件,有权对进入现场的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吊具,吊绳等,如需要夜间施工,必须做好照明工作。
3.吊装前,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历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在施工前做好安全工作,向设备操作人员详细交代施工和需要吊装构件的重量,几何尺寸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吊装安全。
4.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要求做好每日对设备的检查保养工作,并负责操作人员现场食宿。
5.甲方协助乙方租赁起重设备现场组装辅助吊机,乙方负责起重设备现场组装、分拆工作。
6.负责机械设备所用的柴油。
7.对乙方设备进行妥善的使用,保管。
8.对乙方设备使用情况及操作司机的工作态度满意给预以客现评价和签证。
9.按时支付乙方设备租金。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给甲方起重设备性能可靠,运转正常,获得具有技术监督检测机构颁发的安全使用证,操作人员具有上岗资格证书。
2.乙方配备该机操作人员2名,并承担其工资。
3.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人员协调,调度和指挥,接受甲方人员的安全教育,服从甲方人员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
4.操作人员应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甲方人员如违章指挥或所吊物件及环境影响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时,乙方人员可拒绝执行。
5.操作人员必须每日做好设备检查,保养工作,如发生故障,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尽快使机械设备恢复工作,如需要对机械设备进行修理或保养,则要提前与甲方协商,尽可能减少影响甲方工作。
6.负责机械设备安装分解和调试工作,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规定。
7.负责机械设备除柴油外其它一切辅助油料。
8.甲方不按时支付款项,则乙方有权收取违约金,并有权采取停机或提前终止合同措施。
第九条附则及约定;
1.为了保证安全,原则上不允许深夜作业。
2.作业中如发生人身、机械设备事故,根据吊钩以上部分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部分由甲方负责的原则予以承担。
3.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格履行合同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十六
承租方(甲方):_
出租方(乙方):__ __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汽车起重机,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决定。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1.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2.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3.超过8小时台班外的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每小时170元,在当年年底进行统计核算。
4.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吊车到现场时,费用每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安全作业的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由于甲方的误指挥或者不符合规范要求而发生的事故、施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每次施工不低于1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1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燃油(柴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4.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六、结算方法
1.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制定专人签证,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 ______ 乙方(盖章):____ _____
代表(签字):_____ ____ 代表(签字):_____ 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十七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有关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租赁设备)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租赁设备使用目的: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类型:
1、4建筑面积:
1、5建筑高度:
2、租赁设备:
2、1租用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
2、2规格型号:
2、3设备编号:
2、4塔高____米,臂长____米,臂头起重量____吨,轨道长度____米。
2、5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________________。
2、6塔吊设备的附件包括塔吊电缆、钢轨、枕木及随机工具等。
2、7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设备是其所有的或有权处分的。
3租赁设备数量____台。
4租赁期间:
4、1租赁期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2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书面通知乙方延长租赁期限,本合同延续,双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5、塔吊安装准备:
5、1乙方应在订立本合同后即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塔吊安装的现场和技术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拆、立塔现场条件,做好场地、道路、电源等准备工作。
5、2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场地情况,向甲方提供塔基处理方案及图纸。
5、3塔吊基础预埋件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技术指导,甲方安装。甲方按乙方要求进行塔基施工,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立塔。
6、塔吊进场
6、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进场。甲方应当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
6、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塔吊使用要求、安检部门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以及其他技术数据的复印件文本并加盖公章。
6、3塔吊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
6、4乙方保证进场塔吊质量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单证的质量说明,并经市建委和技术质量监督局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
6、5乙方迟延进场,或不符合6、4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7、塔吊的安装、调试与验收:
7、1塔吊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
7、2乙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拆装资质的企业进行塔吊拆装,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预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
7、3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有关验收资料、塔式起重机安装(包括路基轨道铺装)顶升、锚固等交底和验收记录表(八张表格),乙方应在塔吊正式作业前交甲方村档备案。
7、4调试、安装后不能达到验收或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施工安全交底与协议:
8、1甲、乙双方在施工前共同对塔机组人员和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甲、乙双方依据有关规定订立《安全管理协议》。
8、2塔吊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协议》要求。
9、塔吊作业防护
9、1吊装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
9、2甲方对妨碍塔吊回转半径内安全作业的变压器、供电线路、房屋、人行道等设施进行防护。如因防护不当而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10、塔吊作业人员:
10、1每台塔吊乙方应当配备的专业操作人员包括:塔吊司机____人;信号工___人;挂钩工___人。塔吊司机、信号工应当专人专岗,挂钩工应当相对固定。
10、2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并具备相应的实践操作能力,保证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10、3乙方应确保甲方作业班次要求,保证在塔吊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满足施工需要。塔吊司机应当积极配合施工,甲方需要加班加点,塔吊司机保证随叫随到,优质服务。
10、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不得破坏甲方的工作规章管理制度。
10、5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安全。甲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具。
10、6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对塔吊司机进行定期体检。
10、7甲方对乙方配备的塔吊司机提供食宿条件。非因甲方过错导致操作人员在生活中发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10、8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对甲方施工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操作人员进行调整。
11、塔吊作业:
11、1塔吊司机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11、2塔吊司机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责令停机,并立即通知乙方共同采取措施。
11、3塔吊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养护;操作人员离机或者作业中停电的,必须切断电源。
11、4乙方应认真执行塔吊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1、5吊索具、钢丝绳、钢丝绳、吊钩、卡环必须使用安全产品,保证施工安全。
11、6乙方使用塔机需要顶升、锚固,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计划。塔机及逮子绳以所有部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11、7乙方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害的,承担全部责任。
12、禁止行为:
12、1未经乙方授权,甲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抵押、质押。
12、2在租赁期间,除非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商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停机。因乙方停机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塔吊故障:
13、1塔吊发生故障,乙方应当及时抢修或予以更换。由于未及时抢修或更换,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2塔机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组织抢修。在早6时至晚22时正常使用段内,维修时间超过4小时,扣除____日台班费;维修时间超过8小时,扣除当月10%台班费;维修时间每超过24小时,扣除________元。
13、3乙方对因机械故障所引发的事故及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4、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14、1设备租赁期间,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保证塔式起重机运行中装置(四限位、两保险)灵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适用状态;塔机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检查要求标准;机械噪音控制符合环保要求。
14、2乙方应认真实施维修、保养制度。塔吊维护、保养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每月维护保养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14、3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塔吊管理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双方各备一份村档。
15、租赁费:
15、1进出场费:塔吊进场安装验收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含塔基预埋、进场安装、出场拆卸及运输顶升及锚固等费用)____元。
15、2塔吊台班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每月台班租赁按____元/月,月租赁费计算按约定台班费/____x作业天数,甲方提供24小时配合服务。结算方式:支票结算;甲方出具租赁业正式发票,乙方每月按时支付甲方上月台班费,租用停止时,乙方办理报停手续,并按报停手续结算,租赁费用在拆塔后半年内结清。
15、3甲方具备承担一定风险能力。当建设单位出现资金暂不到位时,甲方应予允许并充分理解,保证不影响乙方施工生产需要。
16、其他事项:
16、1施工中,如因设计或建设单位导致使用需求改变,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费用由双方商议。
16、2塔吊设备的附件运至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经甲方查验、签收后,塔吊附件由甲方保管。如在工地丢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16、3由于政策性、上级指示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损失费。
16、4甲方必须服从配合乙方关于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及接受乙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并在限时内整改安全隐患。
16、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双方就塔吊租赁有关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
1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19、本合同共八页。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0、补充条款:
20、1在拆塔过程中,如果场地不能满足甲方使用50顿汽车吊时,甲方所租用的大型吊车所发生的费用由乙甲各方各承担50%。
20、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十八
出租单位: 淮安市荣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江苏宏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月 起用时间: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条 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 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 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 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 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 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 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 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决。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 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十九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
二、租赁用途和期限
1、本租赁设备用于乙方施工;
2、本设备租赁期限自约为个月。
三、租赁费用
1、押金:乙方在租赁设备进工地前应缴纳押金 赁设备使用完毕结算后,扣除租金及其他费用后,余额退还乙方;
2、租费:从设备检测合格后开始计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
3、本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进退场费每台人民币计整(其中安装、拆卸包括汽吊16吨以内,特殊环境条件塔拆超出部分差价按实际算,运费含设备标准独立高度以内,超出部分按实计算),均由乙方负责,设备进场后付清;
4、设备基础预埋件费每台人民币计由乙方负责;
四、设备使用及维修
1、设备必须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本租赁设备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驾驶员由 乙方聘请,其报酬由乙方支付,对聘用的驾驶员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负 责管理,现场指挥人员及辅助人员由乙方配备(指挥人员需要配合 格人员担任);
3、乙方委托甲方维护保养,养护费用每台每月元。
4、租赁结束十天内付清所有租赁、保养、维修、配件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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