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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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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内容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本职工作、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健康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面试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二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公司考勤和辞职等有关制度。

第二十四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约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向全体职工公布。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员工手册,职工阅后签字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与修改权归行政部。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从__年__月__日启用。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内容篇二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广东xxx拍卖行有限公司是在广东省工商局注册的私营企业。法人代表:

第3条公司下设:财务部、业务部、办公室。

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2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内容篇三

1、公司每一位员工,都应在公司人事部登记造册,所使用的身份证应是唯一的、有效的。

2、员工备案时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明,健康证明,管理人员另外提供简历及专业证书等。

3、公司应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与公司员工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劳动法要求,不得强加公司个人意愿,员工有自觉配合的义务。

4、劳动合同内容应体现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实能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

5、公司员工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工作制,超过8小时为加班,加班费按国家劳动法规定支付。

6、员工每月工作26天以上,满26天为加班,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加班的,应合理安排调休或给予加班补贴。

7、公司应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工伤劳动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等,缴纳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8、公司应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不得有危险隐患存在,机械设备应有安全保护措施。

9、公司按月给工人支付工资,每月6-10日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发放方式为现金和银行卡两种。

10、员工因公受伤,享受工伤待遇,工伤管理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当车间员工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人体伤害,或者非职责范围内操作造成的`人体伤害,有个人自行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11、员工有权力接受公司进行的各种培训,公司每年一次组织员工进行逃生演练,加强对员工的自救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公司有义务为员工创造学习和培训的条件,并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培训学习。

12、公司要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在高温高湿环境下作业的特殊岗位,公司要给与相应的津贴,执行办法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公司不能强迫员工进行可能引起生命危险的作业活动。

13、工作的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经济上给与相应的补贴,补贴以工龄工资的形式发放。

14、进行人性化管理,提升员工的精神生活,对家庭困难的给予援手,对生病的员工给予探望和关怀,节假日组织职工开展联欢活动,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内容篇四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用心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状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五条员工务必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务必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务必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务必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一样意见的推荐,能够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推荐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十一条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资料,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贴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能够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住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务必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礼貌生产、礼貌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持续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务必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第二十五条考勤资料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一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务必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务必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庥劳动部门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齐发放。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免费为员工带给宿舍,住宿员工务必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附后)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潜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状况下获得帮忙和补助。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理解本公司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公司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公司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双方签订相关协议执行。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职责人的有关领导的职责,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务必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职责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务必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职责不追职责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务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五十二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务必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到达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公司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状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声誉的状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职责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公司、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职责,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内容篇五

一、教职工在上班期间,不准打牌、下棋,晚上娱乐也不得超过去10点种,禁止赌博,甚至耽误工作,违者学校作严肃批评教育,教育不改,造成社会后果,责任自负。

二、实行弹性坐班制,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为坐班时间,该时间内教师无特殊原因必须到办公室坐班,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三、教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准钓鱼,星期天、节假日钓鱼只能属娱乐性质,不能以获利为目的,更不能加重学生家长的负担。

四、醉酒有损教师形象,在上班期间教职工一律不得喝酒。如果酒醉不能上课,一律按旷工处理;酒后闹事或酒后失职,先罚款20元,待酒醒后再根据情节轻重作进一步纪律处理。

五、教师不得任意将学生喊出教室或默退学生,剥脱学生的学习权利,故意违犯义务教育法,违者学校点明批评,造成学生流失作每期一人罚款10元处理,并依法将其流失的学生请回来,执意不请,学校将其上报主管部门,执行上级处理意见。

六、学校一律实行教工考勤制度,有事、有病必须具备必须假条,假期回校必须销假,学校按请假类别和时限作出不同处理。

1、病假:病假两周以内,可委托安排调课,病愈后自己补上调节器出去的课,不扣课时津贴费。两周以上,由代课教师领取,病愈后复课,继续享受课时津贴。长期病假没有上班,既不享受课时津贴也不享受学校三勤费(只享受节假日、慰问费)。

2、事假:事收无论长短一律自己调课补上,报教导处审批,假条交学校存档,一学期超出5天,多一天扣10元,享受课时津贴;特殊大事不能补课,其事假期间的`课时由代课教师领取。

公假:(含在职培训)一月以内自己调课补上,享受课时津贴,一月以上无法补课,由学校安排课程,公假期间享受70%的课时津贴,代课教师按增加课时计加课时津贴。

3、婚、丧、产假:一律按文件规定的天数,享受公假待遇,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4、旷工:旷工一天扣一天的工资,同时扣缺勤费40元,并扣除当天课时津贴,扣操行分10分。旷工半天按旷工一天的一半处理。旷课一律扣20元(上课铃响5分钟以后称旷课)扣除一课时的课时津贴。由行政值周开出扣款金额,教导处签意见,事务处扣款。

七、辅导区会、周例会、政治学习,老师必须按时到会自始至终,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3元,扣操行分1分;未到会,没具备手续按旷工罚款20元,并扣操行分5分,事假一期超过5次,多一次扣款10元,同时扣操行分1分。病假以医院证明为准。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内容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劳动用工、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

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

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3个月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

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

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8条

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1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1条

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3条

单位

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4条

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08:30-12:30

,下午13:30-17:30

第25条

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内容篇七

酒店员工每月休息两天(炊事班师傅、配菜人员除外,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有事请假(不发工资)回店销假,书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两百。

全体员工必须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当天工作必须要当天高标准地完成,上班时间不许会客、接打电话、看电视、做私活。

各项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总台每天要与酒店结清当天帐目,各员工予支资金,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一半,员工工资在一般情况下按月发放(特殊情况可适当推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各员工要爱护管理好酒店所有财产物资,各类工器具、餐具、工作服等物品,谁损坏谁照价赔偿,用当月工资抵扣,如不够者用下月工资继续抵扣,直至扣完为止。

每星期日下午集中学习两小时,学习内容包括事时政治、业务训练和文体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可交替进行安排。

每星期六下午为集中打扫除时间,各员工按照自己分管的`卫生责任区认真进行打扫清理,不许出现卫生死角。做到墙壁干净、地面整洁、无灰尘废弃物;门窗玻璃干净明亮无污垢斑迹;洗手间无蚊蝇异味。

建立检查考试奖惩责任制,每月15日下午进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各项业务技术的考试,检查考试合格者奖现金5元,不合格者罚款2元。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内容篇八

(1)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彬彬有礼、高效敏捷;

(2)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工作区域保持良好端正的坐姿与站姿,无不雅姿态;

(4)女性员工不得穿拖鞋、超短裙、露脐露背装、迷你短裤、过于暴露的吊带裙和无吊带低胸裙装;

(5)男性员工不得穿拖鞋、背心、汗衫;

(6)头发应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不应遮住耳朵,长过衣领,不准留胡子。

(7)接听电话应规范、简洁、用语礼貌,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给客户留下良好印象;

(8)接听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公司”;

(9)来电尽量在三声之内接听,通话完毕,道别后待对方挂断之后方可挂机;

(10)办公区域内接听、拨打电话尽量控制音量,并注意语气文明,以免影响他人;

(11)接听重要电话时,养成电话纪录的习惯;

(12)同事不在时,代为接听工作电话,做好记录并及时转告;

(13)严禁利用公司电话聊天、煲电话粥;

(14)没按标准接听电话,每次扣1分;

(15)随时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

(16)工作结束后整理好桌面,将各类资料放入文件柜,妥善保管;

(17)下班时要关好门窗,随手关好自己所辖范围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并切断电源;

(18)保持工作区域内的安静无噪音,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

(19)工作区域内不可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以及会见、留宿亲友。

(20)非工作要事,员工不得相互串岗、脱岗、打私人电话。

(21)任何员工在公共区域内若发现废纸、脏物,都必须立即清理干净。

(22)不可在公司内擅自贴标、涂改、搬移公司财物。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是每位员工应尽的职责。

(23)上班后不允许吃早餐,化妆,需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内容篇九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一、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二、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五、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一、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二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二、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五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二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给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酌情减发职工相应报酬。

第二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重违反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xx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xx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xx元以上的。

(6)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xx元以上的。

(7)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xx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重违反纪律。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三十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约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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