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委托合同篇一
乙方:
签署时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和生活创造整洁、舒适、安全、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该公司必须具有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经费。
5.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若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1.对校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4.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全校的树木花草保养工作。
2.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包括家属院、出版社) 3.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包括学校暖气锅炉、热水锅炉的管理与运行)
4.校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开水供应工作。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一)校园树木花草保养工作按不同季节对校园花卉进行保养。
(二)环境卫生工作
1.校园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每年清理2次。
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堵塞及污水外溢。
4.垃圾存放点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校园内无卫生死角。
5.垃圾箱应完好加盖,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应按要求每天清运到环卫局指定的地点。
6.校园墙壁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
7.校园橱窗、玻璃镜、过道玻璃、报栏、牌匾、楼梯护栏、消防栓应每天擦洗,保持清洁。
8.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天早7:30以前清扫完毕,上课期间的清扫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
(三)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发现门窗(锁)、玻璃有破损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2.要保证全校正常供水,供管水人员应持证上岗,每年对学校的蓄水池及各蓄水箱按要求清洗消毒2次,并进行水质化验2次。(必须是国家认可的水质化验部门)
3.维修人员应24小时值班,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安全、到位,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4.按国家规定做好饮用水箱的卫生防疫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5.对泵房内卫生、各种设施应及时检修,杜绝发生事故。
(四)锅炉房管理运行工作
锅炉房卫生、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等工作全由乙方来负责。
2.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保证热水锅炉正常运行,确保每天3次开水供应工作,每次不少于2小时。
4.学校对外供暖的暖气费由乙方收取,用于抵消供暖天然气开支。
5.供暖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室内温度不能低于18℃。
6.家属院水费收取方法待定。
后勤管理年度费用表
注:维修费用不足xxx元由乙方承担,超过xxx元由甲方承担。
1.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当中由防护不当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锅炉房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3.由于乙方工作人员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终止合同。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协议之委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共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xx]12号),经委托方与受托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变卖的期限及地点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变卖物品期限:
委托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通过__________方式将标的交付(转移)给受托方。
受托方应于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前变卖。
变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义务
1.变卖成交前,发生下列情形的,委托方可以终止委托:
(1)被执行人在变卖成交前,缴纳了税款、滞纳金或罚款,申请终止变卖, 并已支付受托方实际支出费用的;
(2)受托方以不正当方式取得变卖权的;
(3)受托方与购买人之间恶意串通的。
2.本次变卖按变卖所得价款总额_____ %支付手续费,除手续费外不支付任何费用。
3.必要时,委托方应委托评估机构对变卖物品进行评估,确定变卖物品底价。
4.委托方不得购买变卖物品,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购买。
(二)受托方的权利义务
1.受托方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规定处理委托事项;
2.受托方对委托方委托变卖的物品负有运输、保管义务,受托方保管不善造成变卖物品损毁、灭失的,应参照该物品底价予以赔偿。
3.受托方不得擅自变更变卖物品底价,也不得低于底价变卖物品。
4.受托方对特殊物品可约定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变卖合同载明的变卖物品状况不相符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送达《变更事宜通知书》及鉴定结论原件,合同双方应对鉴定结论进行协商,合同是否变更待委托方与被执行人协商后,由委托方最终解决。
5.受托方须在变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变卖所得抵缴的税款、滞纳金或罚款一次性返回委托方。
6.受托方应在收齐变卖成交款后三日内将变卖所得抵缴的税款、滞纳金或罚款及扣除变卖费用、抵缴的税款、滞纳金或罚款后的剩余款项一次性划入委托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对于物品需办理产权过户的,受托方应在产权过户后三日内一次性划入委托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同时附送银行票据复印件证明剩余款项已划入委托方指定帐户。
7.受托方超越委托权限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受托方应予赔偿。
三、变卖标的描述
标的名称__________;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变卖合同后,无需任何承诺双方即应对委托变卖合同及附属文件负法律责任。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违约责任
1.受托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受托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委托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受托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委托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受托方未按协议书规定将变卖成交款及时划入委托方指定银行帐户的,从逾期未划入之日起至将变卖成交款划入委托方指定银行帐户之日止,按日向税务机关支付未按期划入税款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拍卖(变卖)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略)。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就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一案发生纠纷,甲方拟向_________提起诉讼和/或仲裁(下称“该案件”),并需聘请律师代理,为此甲乙双方就甲方聘请乙方代理诉讼和/或仲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 乙方接受甲方在上述第一条中所作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和/或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有关该案件的诉讼和/或仲裁代理人。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就乙方代理该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四条规定金额的律师费,此外乙方就代理该案件所发生的实际开销应另由甲方据实支付。上述实际开销包括乙方发生的与该案相关的电话费、传真费、复印费、中国国内的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杂费,但乙方律师往返新加坡与甲方讨论案情收集证据的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根据上述第三条之规定所应支付的律师费及实际开销应按以下规定向乙方支付:
4.1 首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乙方。
4.2 第二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该诉讼的第一审诉讼审结(包括由第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调解书)后,或者在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3 第三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件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并得到法院立案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4 第四期律师费为甲方在该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请人偿还之贷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该案件的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被履行或被执行完毕后,或者在甲方以债转股、债务抵销、抵押物或其他财产折价受让、用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完成了该案件请求金额的债务重组或全部或部分受偿后,甲方应立即将该第四期律师费支付给乙方。
4.5 乙方就代理该案件所发生的实际开销,应由甲方随时凭乙方的要求补偿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上述第四条规定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应由甲方付至乙方书面通知的银行帐户。
第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时起生效。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篇四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当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
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
·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
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委托合同篇五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
委托合同的解除权属于没有附加任何前置条件的任意解除权。这是委托合同当事人特别享有的专属权利。它着重强调委托合同解除权的。这表现了委托合同中责任的在任意解除权与委托合同的成立同时生成,即只要委托合同成立,该权利就已产生,委托合同的解除无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当然,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口头解除或发出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合同于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必要时可以通过邮寄并申请邮寄行为的证据保全公证的方式来通知对方解除委托关系。如果对合同的解除负有过错的话,则有过错的一方应当依法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一是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之后。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不可以单方面撤销或者终止合同。二是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的,在委托人做出善后处理措施前,不能单方面撤销或者终止合同。
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例如,正当委托人昏迷不醒,无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务的处理,而委托事务的处理又正处于关键阶段时,受托人终止合同,势必会给委托人带来损害,对此损害,受托人就应负责赔偿。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关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
上文详细介绍了委托合同解除权的解释、委托合同也存在单方不能撤销的例外情形、委托合同的终止后果等内容。需要注意,单方是随时可以终止委托合同的,只要不给合同的另一方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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