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疯狂地喜欢过他,认为他说的所有话都是真理,我愿意没有大脑地去实践他的梦想。不过这是曾经,一切疯狂的举动都停留在了十六岁。
十二岁那年我认识了他,他大我五岁,经历过我即将经历的事情。我喜欢追着他问当初他念初中的时候参加的校园活动,他总是懒懒地告诉我他从来不参加,因为他不喜欢说话,不喜欢和别人互动。十二岁的我是个开朗过度的小女孩,总是嘻嘻哈哈地在他身边玩闹。
他说我是他的太阳,照亮了他心里每一个角落。我并不觉得这句话有什么深意,也没有萌生男女之间的暧昧情愫,因为我还没有情窦初开。后来我恍然大悟,这是一个腼腆的青春期男生对心仪的女生说的最大胆的话。当我懂得的时候,他再也没有说过这句话。
十六岁的我满脑子都是他。他喜欢周杰伦,我就去买周杰伦的CD,努力听懂我不喜欢的歌,努力背下周杰伦所有的资料;他说他的梦想在北方,刚上高一的我给自己制定了一个计划,大学我要考去吉林、黑龙江,或者不念大学了,去漠河陪他看极光;他说他这辈子都不会去上海,那里太浮华、太世故,我便下定决心不踏进上海半步;他会写很细腻的文章,我就每天熬夜写作,直到把我们的故事完整地发表在杂志上,只是为了得到他的一句肯定;他喜欢短头发的女生,我马上就剪掉了及腰长发;他的父母都不在身边,我就每天陪他发短信到深夜……
那个时候的我不是傻,是喜欢,是执着。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他我喜欢他,我只是默默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做着他喜欢做的事情,拼命变成他喜欢的样子。
他喜欢北方,但去了江南上大学。我把原先的计划全部推翻,我要考去江南,追寻他的脚步。他开始看王家卫的电影,我便翻出了王家卫所有的电影光盘通宵看完。
每天下了晚自习回家后我都会发一个笑话给他,然后期待着他的回复,我想知道他是不是笑了,是不是觉得我很用心。刚开始他会感谢我,后来我就等不到他的短信了。深夜只有黑和静,黑暗里我只能听到时钟“嘀嗒嘀嗒”的声音,我一直等他回复,当时针指向“2”时,我会发一个疲惫的“晚安”给他,然后难受地睡觉。直到第二天中午他才会打电话告诉我昨天他睡着了。电话的那头很嘈杂,我听不清他说的话。在我尝试着分辨他的声音时,他说:就这样吧,我挂了,再见。
“再见。”我还没有说出口,电话里就传出了急促的嘟嘟声,他等不及我说再见。也许大学很忙吧,我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后来怎么样了呢?
后来他喜欢上了我的闺蜜,在我最喜欢他的十六岁。我没有哭,只是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脑子里不是周杰伦的歌就是王家卫的电影,还有那个虚浮在我梦里的江南。我找到了那本写了我们故事的杂志,从头读到尾,我觉得故事里的我就像一只无头的苍蝇,为了他到处乱撞。
听说是闺蜜追他的,闺蜜心思细腻,做的每一件事情他都喜欢。我像一头发了疯的狮子,粗鲁地掰断了我和闺蜜的情谊,咬碎了满嘴的牙吞进肚子,口腔里充斥着浓郁的腥味。我不明白,他怎么会不喜欢我呢?我做的事情都是他喜欢的啊!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会对自己感到不满,只是那时候我不知道。
太阳并不是让人无时无刻地喜欢,如果干旱太久,人们会怨恨太阳的。我只是他十七岁时的太阳,但我不是他二十一岁时的太阳。
十七岁时我跟他断了联系。我结识了一群非常有主见的朋友,他们每个人都有特别的长处和爱好。
我开始为了自己写作,写我的生活,写青春,偶尔也批判社会现实。文章陆续被发表,在同班同学眼中我是一个有才气的女生。我写的故事里再没有出现他的影子,我知道我该做回自己了。
漠河出现极光的次数少之又少,我不想让自己为了去看一眼绚丽的虚无耽误太多事情,我放弃了去漠河的想法;我又开始蓄起了长发,我喜欢编各种小辫。这时候我才发现我喜欢的事情,都和他喜欢的截然相反。我也刚刚尝到听从自己的快乐。
我收到了来自上海的邀请函,我要赴沪参加一个作文比赛。当我踏上上海这片土地时,我感到了深深的力量,这座不夜城可以给太多人机会。
我十八歲的生日是在上海度过的,我的写字梦在这里得到了肯定,我让梦想扎根于这里。回家后我把床头的“江南”换成了“上海”,这才是我的梦想。
从十六岁到十八岁我改变了太多。我彻底剔除了他刻在我骨子里的喜欢,只是偶尔怀念和他贫嘴的时光,还有那个十六岁傻傻的姑娘。
“对于爱情,女孩们需要‘瞎’一次眼才能练就火眼金睛。”这句话很逗,我笑出了声。可是谁都不知道在十六岁的女孩眼里,那个“他”有多么耀眼。人,可以为别人改变,更要为了自己改变。成长不是一夜之间的,是一步一步地破茧成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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