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诺认识曾默时,我已和诺诺做了4年的同事。不仅是同事,我们还是大学校友。那时,诺诺称呼我老林。老林啊,圣诞夜陪我去唱歌吧。老林啊,我又失恋了,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我是喜欢诺诺的,她的样子她的笑容她的声音,但仅此而已。我也问过自己是否爱她,结果是:那不是爱。在我眼里,爱情应该是第一眼就有感觉的。我和诺诺,像哥们像朋友像亲人,惟独不像恋人。
曾默是我多年的朋友。那年秋天,诺诺的表弟想去一家科技公司应聘,正好曾默在那里当人事部经理。诺诺让我找曾墨帮忙,曾默果然帮了忙。诺诺很高兴,请我和曾默吃饭。当曾默戴着墨镜、穿着一袭黑风衣出现时,诺诺的脸红了。席问,我问诺诺,你不是对我哥们一见倾心了吧?诺诺手一抖,一筷子莱全掉到了桌子上。曾默嘿嘿笑着打了我一拳,你小子瞎说什么呀。
是不是瞎说我不知道,但从那之后,诺诺整个人都变了:高高的马尾不见了,长发柔顺地直披下来;牛仔裤变成了长裙;不再夸张地大笑,接电话时声音也小了好几个分贝。总之,整个人变得像水一样柔柔的。有一天,当她袅袅婷婷地走过我身边时,我说,诺诺,又恋爱了吧,恋爱中的女孩子是不是都像你这样装得像淑女?诺诺笑,不语。
诺诺恋上的,果然是曾默。那天,我在公司窗口看见了曾墨的车,诺诺莲步轻移朝他走去。我说不上是种什么感觉。不舍?难过?紧张?第二天见到诺诺。我说,你和曾默拍拖了吧。可我心里怎么不是滋味呢,是不是我也爱你啊?诺诺说。丑小鸭被人抢时,看上去像白天鹅,其实她还是只丑小鸭。
我没有告诉诺诺,童话里的那只丑小鸭。其实本来就是白天鹅。我对自己说,也许一切真的只是一种错觉。但是,疼痛来得那么真实而又迅速——诺诺和曾默订婚了。他们被朋友们围绕着。大家快乐地说笑着,祝福他们。他们交换了戒指,深情凝视对方。曾默温柔地吻诺诺的额头,大家尖叫。我木偶般站在人群里,像是看一场感人的电影。然后,我随大家一起微笑鼓掌。我心痛如绞,为什么非要等到这一刻,才发现自己竟是如此爱她。原来,曾经的那些喜欢,并不仅仅是喜欢。我忘了,爱除了一见钟情,还有日久生情。
和诺诺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下了班,她不再继续呆在办公室里和我玩联机游戏,她一下班就走人,因为爱情在外面等她。她的话少了,没事时总是低头写着什么。写着写着就偷偷笑了。每当这时,我会把目光移向窗外,心隐隐地疼。
我开始长久地呆在办公室里。生日那天晚上,我独自坐在黑暗的角落里喝酒,我多么希望诺诺能给我打个电话,说声生日快乐。但是。电话始终沉默着。以前那个叫老林、习惯给老林点生日歌的女孩,已是别人的未婚妻。
我让自己死了这条心。因为诺诺爱的不是我。也许,她曾喜欢过我,也曾犹豫过,但是,她的真命天子出现了。我无比惆怅。曾默是个可以依靠的人,诺诺跟他在一起,起码让我放心。
我万万没料到,命运安排给我们3个人的,是另外一盘棋。
一天晚上,我在办公室上网。我接到了诺诺的电话,听到的是呼呼的风声。我问,你在哪儿?她说,我就在公司楼顶的平台上。她的声音平静而遥远,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她哭着说,曾默不要我了。我急忙说。他不要你,还有我呢,还有你父母呢,你等着,我马上去找你,3分钟,不,一分钟!当我真的只用了一分钟连滚带爬地赶到平台上时,我看见了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诺诺,她在流泪。我轻轻走过去,把她圈在怀里,用颤抖而坚定的声音说,你再有轻生的念头。我就先跳下去。
原来,曾默的前女友回来找他了,他摇摆不定。前女友说怀上了他的孩子,他只得向诺诺说分手。
我去找曾默,明确告诉他,你要是不娶诺诺,我就不认你这个哥们。曾默不答话。闷头抽烟。他说,林凯,不用你告诉我。我知道自己对不起诺诺。
诺诺迅速消瘦憔悴,她又开始叫我老林,又开始下班后陪我玩联机游戏,她的游戏水平越来越高。可是,她不再是从前的诺诺,她不快乐。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我靠近不了她,无法帮她疗伤。因为,我不是曾默。
诺诺出事是在一个月后,她吃了安眠药。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医院,她被抢救过来了。当我看见浑身插满管子的诺诺时,泪水抑制不住地涌了出来。我说,你这个傻丫头,你怎么就这么傻呢?半夜里,她忽然叫我。她说,林凯,你娶我,好吗?
3天后,我答应诺诺。她说,如果你再不答应我,我就死给你看。我忍不住笑了,说,你怎么像个旧社会的小媳妇。
一个月后,我和诺诺结婚了。这是我从没想过的事,却成了现实。我不想问前因后果,我只知道诺诺是我的妻子,我要让她幸福和快乐。我知道,这并非什么伟大,只是与缘分有关。结婚后,诺诺去城东一家公司上班,每天横跨大半个城市。我心疼地说,如果你不想上班,我的薪水足够我们开销。她笑笑说,不用。
诺诺一直努力做一个好妻子,烧菜做饭拖地板。把我的每件衬衫洗干净熨好,挂到衣橱里。但是,她脸上鲜有笑容,言语也渐渐吝啬。晚上,她喜欢独自看电视或者跑到书房里上网。她似乎想用行动告诉我,她不愿被人打扰,打扰她的寂寞。她不再叫我老林,我明白。这并非因为我成了她的丈夫,而是她想忘记过去。
半年后的一天,诺诺突然向我说对不起。她说,这件事她想了很久了。她求我放她走。说这话时,她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低着头捻自己的衣角。我无法言语,我痛苦得想狠狠地打她,但又心疼地舍不得对她动一根手指头,哪怕是她错了。她给了我希望。却又把我丢弃。我终于明白,爱与不爱,不是感动不是呵护甚至不是一纸婚书就可以改变的。我对诺诺说,好。
对于不爱你的人来说,你的痛,她永远感觉不到。你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受苦,你恨自己无法让她快乐。你惟一能做的就是答应她,让她离你而去。
诺诺离开了,没有告诉任何人她要去哪里,她只说想出去走走,还会回来的。因为,这里有她的家,有她的亲人和朋友。
后来。曾默和前女友再次分手。这一次是彻底的。至于原因,曾默始终不肯透露。我和他坐在一起,两个男人一杯接一杯地喝酒,直到大醉。我们几次都提到和诺诺有关的事,但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诺诺,但我知道,这个名字在我和曾默心里一刻也不曾消失过。我曾经有些恨曾默,因为诺诺爱他而不爱我,因为他害诺诺伤心,甚至诺诺离我而去亦是因为他。此时此刻,我想的却是:无论爱还是不爱,我们都没有带给诺诺幸福的生活。
如果人生可以选择,我宁愿再次回到从前。那时,诺诺不认识曾默。她笑呵呵地称呼我老林。那时,我们不懂得什么叫疼痛。
爱情,让我变得有些宿命了。我惟一能说的也许就是:每个爱过的人都是勇敢的,明知爱里有太多的痛,依然阻止不了我们飞蛾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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