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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喜欢”,没有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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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第一本言情小说是在六年级的时候。第一次看就深深沉迷了,上下两本书被我整整看了至少5遍。

那时候的恋爱观就是,爱了一个人就要一直爱下去,矢志不渝的。所以当看到《天使街23号》的金月夜和苏佑慧最后没有在一起的时候,我伤心地从新华书店走出来,上了公交车一路上魂不守舍,进了房间就扑在床上,用被子蒙住脑袋哭了起来。记得是哭了很久的。从此以后我就开始讨厌了悲剧。看到结局不圆满的我会自己拿只笔在小说最后的空白部分补一个好的结局。看到女主死了之后,男主无意间看到一个和女主神似的女生两眼放光时,我就会气愤地砸桌子。

初中的时候早恋是很平常的事,宿舍的小D也恋爱了。有一天中午,她神神秘秘地拿着一个装满星星的罐子叫我们帮忙。原来是在她生日的时候她男朋友送的,一共199颗,其中只有三颗星里面写有字,分别是“我”、“爱”、“你。”这么浪漫言情的事让我们碰到了,别提多兴奋了。于是整个中午我们三个都没午休,坐在她的床上认真地把帮她把星星拆开。拆到手都酸了只拆出了“我”和“你”字,午休时间也快结束了,我们都为此觉得沮丧。我困得打了个哈欠,突然就听到小D激动的声音:“我找到了!。”199分之一的几率,被她遇到了。那个时候我们都觉得,他们一定会在一起一辈子,不然为什么不是我也不是小E找到,而是只被小D找到那个“爱”字呢?

但最后,毕业了,小D和他男朋友也平静地分手了。

其实那时候谁都认为爱了就是一辈子的事。高中的时候还是我的舍友,和她男朋友分手了。大晚上她也没有回到宿舍,而宿舍大门就快关了。我们着急了,赶紧打电话给老师,另一个舍友就冲出宿舍到她可能去的地方找她。最后,她在她男朋友的教室里被找到。她就坐在她昔日恋人的座位上,用小刀一刀一刀划着手腕。也许看到这里,很多人都会觉得很夸张,甚至会不由自主地惊呼:“这女的是不是脑残啊?。”那时的我也觉得无法理解,但直到我亲眼看到她在学校整整哭了三天,才意识到,她有多喜欢她的前男友。

最后怎么样呢?最后,她没有参加高考,但是直接潇洒地去了加拿大留学。对了,她还是个十分漂亮的女孩子,身边从来不乏追求者。

直到现在,大学的舍友总在宿舍高呼自己是“光棍”一条,光棍节的时候别提有多隆重,就为了安慰还没人爱的自己。到了大一下学期,舍友的动作神速,一开学就和在暑假里“勾搭”上的学长确定了关系。我问她:“你喜欢他吗?”她似乎很惊讶,只是回答道:“还行吧。”好吧,我明白了,她也不是那么喜欢他。

从“互相喜欢就一定要在一起”慢慢地变成了现在的“将就吧。”

也许“不喜欢为什么还要在一起”这样的问题放到现在去问已经显得有点傻。因为寂寞谈恋爱,那么多无关乎“喜欢”、“爱”的恋爱关系甚至是婚姻关系也好,早就见怪不怪了。但是我还是反对这样而形成的关系。为什么没有恋人就要一定要那么隆重地过光棍节?就像是迫不及待地要告诉全世界:“我在征男(女)朋友!”,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己推销出去。

为什么不能潇洒地单身下去,等到有一天真正遇到那个让你心动的人再向他走去?

很高兴的是,还是有人和我想的一样的。初中的小E最近也谈恋爱了。

我同样地问她:“你爱他吗?”

她答:“不爱。”

我:“……”

她:“我喜欢他啊。”

所有,让我们坚持最初的“喜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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