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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容易使人成为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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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像一座小小的森林,没错,我这么想像——

桌子和椅子是树,窗帘是瀑布,地面上汪着的水是湖。黑板是悬崖,讲桌是小山。粉笔是枪膛里的子弹,老师是猎人。

大家是各种各样的动物——野猪,兔子,鹿,狐狸,刺猬,羊。我穿条纹衣服,帽兜上的茸毛蓬松多情,我封自己为浣熊,森林里可爱的浣熊,侬本多情。

浣熊爱慕着王子。刘方舟王子,他是这座森林里惟一的人类。此刻,王子正昏昏欲睡,后脑勺那撮翘起的头发,在阳光里像一只金色的蒲公英。浣熊以手托腮,微张着嘴,痴痴地凝望着王子之背。她并不知道,猎人已经注意她很久了。嗖,一颗子弹无情地击向她的头部,她应声惨嚎起来。

因为嘴唇轮廓的扩张,因为力学上的巧合,白色的粉笔头儿在我鼻尖上一滑,顺势弹进了嘴里。“啊!啊!”

全体人先是一惊,继而纷纷从午梦中清醒,开始了响亮而持久的哄堂大笑。

本来是想用丢粉笔的方式暗示学生专心听讲的小老师,此刻也慌了手脚,不知是该向我道歉还是跟着大家一起笑,她尴尬地站在那里。

这时,王子回过头来。

他露出一个璀璨的笑容,他的牙齿白得刺目。

我傻在那儿,粉笔头忘记吐出去。

那销魂的一眼,是千载难逢的一眼。

受宠若惊之际,我咽下沉重的口水,粉笔头随之被吞进肚去。

怪不得古人说,最难消受美人恩。

美人恩,真是吃不了兜着走啊。

十年以后,坊间还在流传着关于我的那件丑事。他们讲得口沫横飞,眉飞色舞,丝毫不在乎我就坐在他们中间,闷闷地把一罐接了冰的可乐喝得哗啦哗啦作响。大河马回忆着我被送去洗胃的整个过程:“一路上她一直死死地拉着刘方舟的手,好大的力气哟。”老刺猬添油加醋:“她还把人家的手贴在脸上呢,她真是豁出去了。”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鹳捏细了声音在复述,同时麋鹿请他住嘴:“她哪有那么文艺啊,她的原话是:‘我他妈的要死了,你和我好行不?’”

我当然也没忘记那天的情景。在担架上,我不顾老师和同学近在咫尺,居然就勇敢地向喜欢的人表白了。可是刘方舟,他沉默地冷下了脸,一点面子也不给,他掰着我抓着他的手,一根一根手指地掰开,我都听到我的骨节被掰得格格作响。

从那以后,我成为大家的笑柄。

“爱若为了永不失去,谁勉强娱乐过谁。”

当年十三四岁的少男少女,如今已出落成二十郎当的青壮年。很多人谈上了正确的恋爱,很多人决定看破红尘。刘方舟在电视台做主持人,据说还是一个光棍。11月11日,我们举行了盛大的独身同学毕业十周年庆典。看破红尘的我,听到刘方舟会来的消息以后,凡心回归,彻夜难眠,寂寞的芳心再次被飘渺的希望点燃。

当我把所有人都灌倒以后,坐在“尸横遍野”的昏暗空间,我感到又苍凉又虚空。攒了一肚子的话想扳回十年前的败局,结果却又适得其反。“你知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你,呜呜,一直没有变过,嗷嗷。”我拉起刘方舟那双秀气的手,贴在自己的嘴上,啃了几口。他却醉得像头死猪。

这件事后来怎么又被传出去了呢?我的心开始发凉。看来,朋友也是不值得信赖的。我对他们吼道:“你们这些讨厌的人!你们这些叛徒!”我跟他们绝交了。“别啊别啊,浣熊,我们不是故意的,我们爱你……”爱你大爷!冷战就这样单方面开始了。我穷兵黩武,顽固不化,不再接他们的电话,不再出席他们的聚会,他们的博客我也不去留言了,当然,我自己的博客也关闭了。然后,就在这种悲愤的心情下,我却蓦然接到刘方舟的电话:“明天的节目观众好像比较少,你们一起来捧场好吗?”

我与仇人们重逢于电视台演播厅。有人搭讪:“待会儿刘方舟要请观众上台,浣熊,你去吗?”还用你说!

让我再复习一遍心里那个小小的阴谋:一上台就抢过话筒,然后跟刘方舟说“我喜欢你”。这样,不管他答应不答应,绯闻肯定有了。据说不少明星都是因为绯闻而走到一起的,强扭的瓜有时候也甜。

这是访谈节目,请到的嘉宾是瑜珈教练,谈到兴起,刘方舟怂恿观众上台来体验:“那哪位观众愿意试试这个瑜伽动作啊?”我刷地举手,急奔上台。你要我捧场我就认真捧,别说上台试瑜珈,就算钻火圈,飞叉子,吃毛毛虫,我都做好了心理准备!

刘方舟没有选择我,他可能对我那条拉风的短裙子预感不祥。他点中了近处的一名女观众。我怎能认输?凭着篮球场上横冲直撞的速度,我赶在那女人上台前把她推到一边,成功上位。可是,很不幸,一登上台,我就滑倒了。

“我喜欢你很久了……”我声嘶力竭地喊道,声音因激动而劈裂——但没有人注意这个。

2007年12月10日晚上十点半,祖国人民在大江南北奔走相告:有一个花痴在台上摔倒了,天呐,她走光啦,她的底裤是碎花的,还是草莓图案呐!

朋友纷纷打来电话安慰我,有一些人安慰到一半就忍不住笑场了:“浣熊,你怎么可以……你,也太……”他们说不出一个完整的句子,笑得咳嗽起来。最后一个电话是闺密打的,这个自私的女生没好气地对我说:“下次遇见那种内裤也给我买一打,你为什么不送我几条?你真小气,浣熊!”

我悲伤地坐在电话面前,我很想死。在死之前,请允许我吃上一筒我最爱的薯片。咔咔咔嚼着薯片,眼泪已在不知不觉中流下来,薯片被打湿了,吃起来像年糕。

爱情容易让人成为笑柄。

该怎样过上不被人笑的日子?我想,这得从修改我的爱情观入手。

如果我不爱刘方舟——是不是就会少了很多麻烦?

我不敢这么想,只要一想到不能再爱他,我就会胃抽筋。放下薯片,我又打开新的薯片筒。对他的爱慕就像吃薯片的习惯,已经像钉子一样铆进我的植物神经里去。最开始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呢?那是小学四年级的事吧。我们那天考数学,老师不在,监考的任务交给优等生刘方舟。他在教室四处巡视,正在奋笔疾书的我,发现他巡视到我的时候停住了脚步。他在走开之前用手指了指我的试卷,说:“这一题,再看看。”

经他一说,我又仔细想了一番,换了一个选项。

这是一件小事,但这件小事在我的人生里却占据了三个第一次——

第一次考一百分,第一次作弊,第一次喜欢男生。

也就是从那天起,我发现刘方舟跟别人迥然不同。每当与他那黑中沁绿的眸子相遇,我浑身都会起一层均匀的鸡皮疙瘩。他的鹰钩鼻,他的大板牙,他的萌生了胡碴的下巴和慢慢变得饱满的喉结,他带一点南方口音的普通话,也许在别人看来并无特别之处,但对我来说,那些都是专属的——专属于他,而又仅供我来慧眼识珠的种种美好标志。

但是,有一个优势是我一直引以为傲的:我是世界上最爱刘方舟的人。这一点我可以保证,绝不会有差池。

我们一起升上初中,一起进高中。从我吞了粉笔的那个下午以后,刘方舟开始躲我。高考结束的暑假,我找到刘方舟。我把他逼到楼下的死角,追问他为何对我如此冷漠。刘方舟慌了手脚,接着,他给了我一个这样可笑的理由:“我小时候被狗咬过没有打疫苗,我可能很快就要死掉的。”他是为了不伤害我才没有说出“我不喜欢你”这个具有强大杀伤力的句子吧。于是,在他的优点里,我又默默给他加上了“善良”这一项。

“别哭了。”他安慰着哀嚎的我,然后顺势快速地走掉了。

狂犬病的潜伏期是一年。黄耀明唱道:“让我将真相透露如同病发。”17岁,我在阳台默默地抽烟,连抽了五根“七星”,头晕目眩,开始呕吐。刘方舟撒了谎,十年后他非但没死,他的健康还很阔绰,简直可以分一半到那些老弱病残身上去。

我却病了。爱情是一种自找的病,是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病。

很多事情,你做了并不会有什么错,也不会被国家判刑,但会成为人们的笑柄。

我打开弃置已久的手机,朋友的短信一条一条跳出来。

“浣熊,你不要生气了,我们错了。”

“浣熊,我们想你,出来玩吧。”

“其实,我一直想说,你很有勇气,我羡慕你。”

“勇敢地去爱一个人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得到的,你做到了,你是好样的。”

“我曾经也想学你那样。”

这是人们的心里话吗?早几年你们干吗去了?我哭笑不得地把这些短信存好,未来,他们要再取笑我,我就把这些证据拿给他们看。现在,我郑重地擦擦手机屏幕,然后按下刘方舟的电话号码,我将作最后一次的努力:浣熊向王子的最后一次求爱,如果王子拒绝,那么浣熊从此改邪归正,一洗前科,重新做人。

电话接通了。

“刘方舟,你好。”我彬彬有礼地说,声音透着清醒与知性,“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但是,我想告诉你的是,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如果你给我机会和你在一起,你会生活得很幸福,我会尽我一切努力让你过得幸福。”

刘方舟沉默了一会儿,居然说:“好啊。”

我尖叫着吻了一下手机,喜洋洋地挂了电话,我的脸红红地在烧,我的手在发抖……然后,我慢慢蹲下来,抱住自己的膝盖,把自己蜷成一个球,开始无声地哭起来。事实上,“刘方舟,你好”这句话说完以后,我说的并不是那番慷慨激昂的告白,相反,我用嬉皮笑脸取代了一往深情,用玩笑代替了实话。“喂,舟子,今晚大家一起去唱K,去不去啊?我再也不和你闹啦,以前都是吓你的啦!原谅我行不,哥们儿?”

刘方舟沉默了一会儿,说:“好啊。”

从那天起,朋友都认为我是金盆洗手了。他们或许会为我的放弃而惋惜,但更多的人支持我的决定。浣熊又成为那个普通的浣熊,不再是大家取笑的对象了,不会再遗臭万年了。我,安全了。

没有哪个女生愿意成为别人的笑柄。

有时候,为了不成为笑柄,一些懦弱的女生只好放弃了她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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