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街上的晨跑者,那些蹦蹦跳跳上学的孩子,哪儿去了呢?那些笑逐颜开、边走边聊的早班人,那些按时回家的自行车铃响那些用脚步生活的人,怎么都不见了呢?
法国学者皮埃尔卡蓝默访问了几座中国城市后,感叹:它们太大了,每一次进入我都忍不住发抖。
大,正让城市削掉双足,脚步日渐枯萎。我们腿脚的使用率已低于人体其他部位,它甚至很少被放置到地面上我说的不是地板。有足而不用,与无足等耳。现代人的日常身份,不再是行人,而是乘客。
我的办公室同事,人均每日乘车三小时,那是一种天天出差的感觉。一家伙恶狠狠道:天天仨小时!练书法我早成了大师,下围棋我早晋了八段是的,我们最有效的生命时间,虚掷在了路上。而且,这是纯物理、纯机械的赶路,绝无精神活动和审美可能:堵、挤、抢、搡、刮擦。焦灼、噪音、污染整个一皱眉和骂娘的过程。
我一直深以为,美好的地方一定是养脚的地方,诗意的城市应该是漫步的城市。什么情况下,漫步会成为城市的主题?人会心甘情愿地安步当车呢?
除城不能太大,任意两点间不能太远,还有两条:一、沿途空间应有舒适性和愉悦感,不乏味;二、人的生活节奏相对舒缓,不焦灼。
一个城市是否对脚友好。看人行道即一目了然。人行道在道路系统中的地位,直接反映出对脚的态度。而普遍现状是:人行道的待遇太差了,较之宽阔的车道,它要么被忽略不计,要么被严重冷落,甚至被侮辱。那天,我要到马路对面去,一个外地来的朋友正拼命挥手,可附近既无天桥亦无路口,想了半天,我招了辆车,到一桥底再绕回来,才和朋友握上手,真可谓咫尺天涯。
丹尼贝尔说:城市不仅是一个地方,更是一种心理状态,一种生活方式的象征。选择一座城市,就是投奔一种生活。规划一座城市,就是设计一种生活。
湖上笠翁李渔最懂步和行的关系。在《闲情偶记》里,他向沉湎车马者建议:使乘车策马之人,能以步趋为乐,或经山水之胜,或逢花柳之妍,或遇戴笠之贫交,或见负薪之高士,欣然止驭,徒步为欢,有时安车而待步,有时安步以当车。
他的时代全是木牛流马的环保车,故只从美学上衡量废足的损失,若换了现在,无马可策、无辔可驭。唯有屁股冒烟的汽车,这位绿色享乐者恐该气急败坏了。虽发掘出很多足乐,但显然,他对沿途空间企求太高:山水之胜,花柳之妍,负薪之高士也就是说,行步之趣须魅力风物相伴,心旷神怡,方举目皆景,否则即纯粹累足之苦。
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雅各布斯说出一重要观点:城市要饱满,须保证大多数街段要短,也就是说,在街上很容易拐弯。在北京,真正对漫步发出邀请的是胡同。其一砖一木都有体温,元素鲜活、细节密集,最具酵母气息和微生物色彩,所遇之人也有趣重要的是,你能与它对话,一副门礅、春联,一棵槐树和一窝喜鹊、一丛墙头草或一只流浪猫,都是一个有趣的信息体。
当走路成为一件乏味的体力活,兴致即衰了。人行道的物理性能再好,也只能满足运动一下筋骨,寂寞而出,索然而归。在广州,厦门和泉州的老城,我邂逅一些残破的旧骑楼,它们身处繁华,临街倚铺,探出一溜檐廊来,衔连几百米。可遮风避雨挡晒。据说该设计曾风靡于南洋,和古廊桥相似,它处处体现对行人的召唤与体贴,可谓关怀备至,非常温馨。
北方的林荫道、风雨亭,南方的骑楼、廊桥,都是漫步文化的产物。或许车马稀少之故,祖先在建筑上极其呵护行人和散客。现代场馆则相反,重车辆重利润,泊车位、停车场,设施服务皆一流,但一个过路人休想从建筑中得到免费的好处。
给双足一块有力量的落点吧,否则,从肉体到精神皆有失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