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多年来,美国所有的总统清一色都是白皮肤的男性,美国两大政党甚至从未提名过拥有非洲裔背景的黑人参加总统竞选。
而在好莱坞大片里,未来的美国总统却经常是一位黑人,这些意象表达了美国人潜意识中对黑人总统的一种认可和期待。如今,电影中的事情真的发生了。3年的国会参议员,7年的伊利诺伊州参议员生涯,民主党内国会众议员初选的一次败北,民主党全国大会上的一次精彩演说,两本政治类畅销书,这就是47岁的巴拉克·奥巴马所有的政治履历。然而就是他,在2008年11月从容当选新一届美国总统。
在全球范围内,奥巴马也赢得了广泛的舆论支持。在世界经济饱受华尔街金融风暴侵袭的时刻,奥巴马的当选不仅被看做一场美国总统历史上“颜色”的革命,更被人们赋予了拯救经济、改变未来的重大期望。此刻让我们回望奥巴马的白宫之路,或许能够更好地了解他出身寒微却努力拼搏的人生,他改变命运的坚强与智慧,他不懈奋斗的勇气……
身世复杂的“街头混混”
黑人在美国遭受歧视不是一天两天。奥巴马和他的家人在得克萨斯州经历了刻骨铭心的种族歧视。那时他外祖父斯坦利是个家具推销员,同行告诉他,黑人顾客和西班牙裔顾客只能在正常营业结束之后才能光顾本店,而且就算他们买了家具,也要自行解决运输问题。对这类人本店概不负责送货。他外祖母马德琳在银行工作,同事也曾告诫她,对于黑人看门人,不要用先生这类尊称。
奥巴马的父亲老巴拉克是夏威夷大学的第一个非洲籍学生,主修经济学。大学期间他协助组织了国际学生联合会,并担任了第一任主席。就在大学的俄语课上,他与白人女性安·邓汉姆不期而遇,她就是奥巴马的母亲。尽管夏威夷处处体现着美国的“熔炉”特点,但在那个年代,白人妇女和黑人约会还是凤毛麟角,若能喜结连理,那就更是天方夜谭了。因此,当丈夫将她和两岁的儿子抛在身后,一意孤行地去哈佛研究生院求学时,她快乐的天性遭受到沉重的打击,他们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顶着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的头衔,毕业后的老巴拉克回到肯尼亚,担任政府经济学家。
在那之后,老巴拉克·奥巴马只回过夏威夷一次。那时,奥巴马已经10岁。在和妻儿一起度过短短的一个月之后,老巴拉克又回到了肯尼亚。这短短的几周给10岁的奥巴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从此,他开始对一些问题敏感起来,比如他的身世,家族的历史,还有自己将来要做怎样的人等等。
在夏威夷最好的私立中学普纳克,只有3个黑人小孩,奥巴马是其中之一。因为肤色与学校里的大多数同学不一样,他开始产生严重的身份认同危机。为了寻找自信,奥巴马经常吹嘘说自己的父亲是非洲的王子。由于对复杂家庭的不理解,他在恣意放纵中度过了自己的少年时代。他经常逃学,游荡在夏威夷的海滩和街头,尝试用大麻和酒精麻醉自己的失落。他曾回忆说:“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烟酒、大麻……我希望这些东西能够驱散困扰我的那些问题,把那些过于锋利的记忆磨到模糊。我发现我了解两个世界,却不属于其中任何一个。这样下去,我几乎会沦为吸毒者、大烟鬼,这也是黑小子通常的最终下场。当然,让我感到兴奋的并不是这些,我并不想以此证明自己是个堕落成性的黑小子。至少在当时,绝不是这样。”
好在他的“街头混混”生活并没有持续多久。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之后,奥巴马认同自己是一名黑人的身份,决心痛改前非。中学毕业后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此时的奥巴马已经“浪子回头”,开始像个“修道士”般地专心于学业。
多元文化背景成就“人气之王”
大学三年级时,奥巴马将自己的专业定位于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大学4年,他并没有住学校的宿舍,而是在校外同其他人一起租房住。那是在纽约东区94号街一座没有电梯的公寓,曾经有一段时间,室友是一名巴基斯坦人,邻居是波多黎各人。“就在这样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各种种族和社会阶层间的冲突此起彼伏,就连浴室里的涂鸦,也是有关种族斗争和反犹太人的。”在这样的多元文化环境中,奥巴马度过了“一段高强度的求学过程”。
在纽约刚过完他21岁生日后的某一天,早餐时分,奥巴马接到一个电话,是他在内罗毕的姑妈打来的,在电话里他得知父亲遇车祸身亡。奥巴马随即打电话告诉母亲,母亲顿时泪如雨下。
奥巴马在《我父亲的梦想》中写道,自己当时对父亲的过世并不觉得多么难过。直到一年后的一天夜里,他与父亲在梦中相见,父亲告诉自己他一直都很爱他,这时才真正感受到痛失父爱的悲伤:醒来之后我还在哭,这是我第一次为他掉泪,也是为我自己,我是父亲的守护者,更是他的儿子。我打开灯,拿出他以前写给我的信。然后我意识到,也许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虽然他很少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但他的坚忍不拔却时刻影响着我,给我支撑,教我成长。
但事实上除了这些优点,奥巴马的父亲对生活并不是很负责任,还酗酒。
在一次演讲中,奥巴马特意强调了他的非洲血统,“如果我代表美国的外交政策和美国人的权力,我能做出谨慎的决定,我将以智慧、清醒的方式处理紧急事件、危机以及美国在世界中遇到的机会。如果美国人民知道白宫里的总统有一个还住在湖边茅屋里的祖母,他那有一半印尼血统的妹妹嫁给了加入加拿大国籍的中国人,那么他们一定会认为,这个总统对美国的世界角色和人民生活会有更深切的理解,这种想法绝对是正确的”。作为白人家庭长大的黑人孩子,融合了非裔、亚裔和白人家庭的多元文化背景,奥巴马复杂的身世是一个传奇,这使他成为一位学会适应不同世界的实用主义者,他的传奇经历使他善于弥合分歧,团结支持者。竞选战略家指出,奥巴马形象清新,是民主党近年来少见的“人气之王”,他很容易就能跨越鸿沟,人们喜欢亲近他,和他在一起。
1983年,奥巴马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刚毕业时,他试图成为一名社区团体的领头人,希望自己为了社区活动忙碌,可是并没有成功。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两年后他做出一个惊人的选择,到陌生的芝加哥,受聘于一家民权组织,以1.3万美元的年薪做起了社区组织工作,负责与芝加哥教会合作搞慈善活动。在芝加哥这块美国黑人的聚集地,奥巴马找到了自己的信仰。他同有教会背景的社区发展计划组织一起,致力于改善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条件,修缮社区的道路、照明设施、房屋,协调劳资关系,而且一做就是3年。1.3万美元年薪的工资水平在当时的美国属于“穷人行列”,然而奥巴马认为这是他“曾受到的最好训练”,他后来还把这段时间定性为一种“寻根式”的精神觉醒。
一场演讲造就“政坛黑马”
正是这段社区服务的经历使奥巴马决心从政,而且定位相当清楚,就是要竞选地位尽可能高的公职,而要胜任这样的公职必须要有为公众服务的知识和能力,于是,他决定报考哈佛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第一学年年末,奥巴马凭借其出色的成绩和一次论文比赛脱颖而出,被选为《哈佛法律评论》的编辑,继而被选为该学术期刊的主席、全职主编。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1991年奥巴马以优等生身份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开始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生涯,同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讲授宪法学。
1996年,奥巴马凭借其社区工作经验和这些工作给他带来的社会影响,从芝加哥南部的海德公园区入选伊利诺伊州议会,这是他首次从政。然而奥巴马真正成为政治明星,却是在2004年7月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当时,他还只是一位默默无闻的州议员,却被推选出来做全党的“基调演讲”,阐述民主党在总统选举中的纲领和政策。此演讲通常由民主党内极有政治前途的新星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说,他由此一讲成名。许多媒体更是把奥巴马的演讲和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家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的著名演讲做比较,很多人因此认识并记住了这张年轻的黑色面孔。
两个月后,奥巴马又以70%的高票当选为联邦参议员。奥巴马的俊朗形象和一流口才,加上美国人对以小布什为领军人物的新保守主义、新帝国主义的内外交困局面的失望,导致奥巴马所提倡的“变革”深得人心。关于奥巴马的各种论调勾起了许多人对往事的回忆,其中的感觉混合了对约翰·肯尼迪和马丁·路德·金的怀念。
复杂坎坷的成长经历,让奥巴马特别关注美国社会底层的生存状态。从政以来,他喊出了很多社会下层民众的呼声。奥巴马一家是所有美国参议员中最穷的。2004年,为了获得竞选国会参议员的经费,奥巴马一家甚至把公寓拿出去抵押了。他还自称是唯一一名要自己报税的参议员。当了多年“穷人的代理人”,奥巴马积攒起雄厚的民意资本。奥巴马成功地树立起清廉、为百姓着想的形象。从社会底层依靠一己之力奋斗的个人成长史,加上他雄辩的口才,灿烂的笑容,俘获了众多美国人的心。奥巴马在年轻人、少数族裔、底层平民和自由派中都有不少支持者。
奥巴马的成功既源于美国社会的历史格局,也源于他真正深入联系民众、社区工作的经历,让奥巴马深刻理解了美国的底层社会和民众,培养了一种亲民思维。事实上,蓝领阶层和社会底层选民是决定这次美国大选最重要的社会力量。美国人民尤其是底层人民有理由相信,一个能够放弃高薪为社区服务多年的法学博士,极有可能成为可靠的领导者。也正因如此,奥巴马让美国人看到了未来的希望,像奥巴马一样,他们也都相信梦想可以超越种族和肤色。而梦想,也许就起飞自当下的选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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