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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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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文化体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对于凝聚全县各方面力量,树立共同的理想信念,建设美好家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此,必须从我县实际情况出发,面向新世纪,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战略构想和象山县文化建设总体目标要求,制订象山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主要目标和任务,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为把我县建设成现代化生态型滨海旅游城市而努力奋斗。

一、我县文化体育发展现状 象山是中国民间艺术(竹根雕)之乡,是全国体育先进县。象山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以塔山遗址、茅洋庙头山遗址为代表的滨海史前文化,以松兰山、中国渔村、石浦渔港古镇、高塘花岙岛等景点为代表的滨海旅游文化,以殷夫故居、王家谟故居、贺威圣烈士墓及故居为代表的革命历史文化,以竹根雕、剪纸、农民画、渔灯为代表的民间艺术文化不仅内容丰富,而且特色鲜明。

象山体育工作扎实有效,体育人口不断增加,群众体育意识有效提高,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比赛热热闹闹,竞技体育水平大幅跃进,向国家和省 市运动队输送了一大批优秀运动员。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五”以来,我县按照《象山县“十五”文化发展规则》要求,积极探索文化体育体制改革,各项文化体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

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有声有色,年举办各类广场、社区、村镇、校园文化体育活动150多次;业余文艺创作水平在参与实践中不断提高,女子群舞节目在全市有一定影响力,声乐干部纪云飞屡获省市大奖,并获第十届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业余组)荧屏奖;竞技体育成绩可喜,王成意入围中国出征雅典奥运军团,江浩俊、康宏伟、卢文华、项晓晓等一批优秀运动员屡获国内各级比赛奖牌;阵地建设如火如荼,县人民广场、体育馆、图书馆等一批城市标志性建筑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县博物馆、文化活动中心及体育中心二期工程也正在规划筹建中;文化体育市场繁荣有序,健康发展;中国开渔节、石浦“三月三”等大型活动(节日)渐成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已成为我县招商引资、对外开放、推销象山的一张精美“名片”。 目前县图书馆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藏书达到17.3万册,已通过国家一级馆评估验收。

县文化馆建设面积2660平方米,亦已创成省一级馆。我县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历史文化保护区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1处,重要文物保护点百余个。

县级单项性体育协会(社团)13个。已建成“东海文化明珠”工程13个,其中省级4个,市县级村落文化示范点19个,其中市级5个。

全县还有民间艺术表演团体16个,歌舞娱乐场所94家,出版物经营单位208家,其中音像经营单位99家,印刷企业158家(含电脑打字复印店),网络文化经营单位89家,经营性体育项目75个。设施配套、网络健全、机制灵活、管理有序的文化体育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

文化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对于提高全县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虽然我县文体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但是文化事业的现状和我县悠久丰厚的文化积淀相比仍不相称,与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还不协调,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文化娱乐需求和体育健身需求存在着一定差距,文化体育投入相对不足,标志性设施建设进程缓慢,基层农村文化建设不平衡,文化体育市场管理尚需加强,文体队伍整体素质亟

待提高,相关政策意见和事业发展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到位。这些问题如不加以解决,势必对象山文化大县建设进程构成障碍和制约。

因此,我县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下力气进一步搞好文化体育工作,理清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二、“十一五”总体构想和主要目标 根据我县文化建设总体目标要求,“十一五”(2006—2024年)期间,是象山文化大县建设的第二个阶段,即为提高阶段:要使文化建设与全县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形成“文化大县”的基本框架格局。为此,确定我县“十一五”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今年9月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文艺“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紧紧围绕《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体质为出发点,以文化精品创作、社会文化活动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文体市场管理、全民健身运动水平提高、农村文化建设、特色文化研究和文物保护工作为重点,以发展和壮大旅游文化业、体育健身业、大众娱乐业为亮点,带动我县文化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巩固全国体育先进县和文化先进县地位。

通过五年的努力,进一步形成与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海旅游城市相适应的,具有象山历史文化内涵和鲜明地域时代特色的海洋文化,形成文化体育、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均衡、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努力达到文化体育资源优化配置、文化体育产业结构合理、文化产品绚丽多姿、竞技体育成绩喜人、文化体育体制富有活力、市民文化和身体素质较好的目标,为文化大县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发展重点和具体措施 根据上述总体构想和主要目标,确定“十一五”期间我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为: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创作生产文化精品、开展社会文化活动、兴建文体基础设施、规范文体市场秩序、积极发展文体产业、注重特色文化研究、提高健身运动水平、加快专业文化发展、强化文体队伍建设。

(一)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坚持把文化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农村,把农村小康文化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和领导责任制。继续实施“东海文化明珠”工程和村落(社区)文化示范点建设,在全县现有13个省市级“东海文化明珠”的基础上,丹东、丹西、西周、大徐、涂茨等镇乡街道要分别达到省市级“东海文化明珠”标准,在已有19个市县级村落(社区)文化示范点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各镇乡中心村和街道社区均要创成市级文化示范点,8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示范点以上标准。

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已建“东海明珠”工程和文化示范点建设,巩固基础,发扬成绩。深入开展文化三下乡和“文化春风遍象山”行动工程,切实解决山区海岛地区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相对枯燥贫乏的问题,教育引导农渔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阔视野,提高其融入社会和经济的能力。

(二)创作生产文化精品 进一步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努力繁荣文艺创作。以冲击“五个一”工程奖为目标,以“群星奖”及各类文艺比武为契机,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积极发动和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开展各类文艺作品的创作,突出抓好文学、音舞、根雕、农民画、剪纸、美术、书法、摄影等门类的艺术创作,每年有5个项目(作品)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出版。

继续深入实施“一乡一品”活动,在“十一五”末,每个镇乡街道均实现“一乡一品”,形成乡乡有一品、村村有特色的氛围。

(三)开展社溪城墙、殷夫故居、贺威圣烈士墓及故居、黄公岙山海楼、王家谟故居、渔山灯塔、东门妈祖庙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管好、用好现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进一步加强对石浦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宣传、保护。县图书馆在建成国家一级馆的基础上,要加强自动化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加大扶持、指导基层(村落、社区、校园、军营、企业)图书室建设力度。

县新华书店在建成象山港路图书综合楼(象山书城)的同时,要加强经营管理,巩固现有阵地,改善服务条件,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图书销售业绩年年稳中有升。

(十)强化文体队伍建设 立足于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文体专业人才、文体管理人才、文体经营人才队伍。注重新生文化力量培育,重视对艺术特长生的培养和业余青少年艺术团组建,加强象山艺术学校建设,加快发展少儿文化事业,认真实施“蒲公英计划”,建设农村儿童文化乐园。

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进文艺创作、文艺管理、艺术表演、艺术教育、体育管理、专业体育人才,状大文化体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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