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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数据大集中后县级国税计统工作调研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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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数据大集中后县级国税计统工作调研思考

**国税征管信息系统(ctais2.0优化版)上线应用两年来,实现了税收数据省级大集中,改变了数据的存储和处理方式,也带来了税收业务、操作流程、岗位职能的变化。如何优化整合县级计统工作职能,不断提高计统网上监控能力、数据增值利用能力、税收分析风险预警能力,发挥县级计统力量作用,为征管服务、为基层一线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一直是计统部门必须直面的挑战。

一、数据大集中后的基层计统实体化运作

1、操作流程调整,突出分析和监控两大职能。数据大集中后,对县级计统来说,最大的改变是税收会计核算流程发生了变化,基层分局不再单独进行会计核算,县级计统部门变成了最基层的税收会计核算单位,直接承担网上申报数据接收、财税库行联网系统税款扣缴入库、以及与人民银行的电子记账对账等工作。

2、完成基础数据监控。数据是税收征收的基础。从纳税人进机的税种登记信息到纳税申报、税款开票、上解、入库、欠税等一系列与会计核算相关的数据全部纳入了县级计统网上监控对象,同时负责定期对纳税人提交的各类报表进行表内、表表间数据逻辑检测并发布检测结果,督促基层修正。

3、开展经济税收分析。随着经济体制的变化和税收征管需求的增多,计统税收分析指标、分析方法也发生了变化。首先,要从经济角度开展分析,做好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的分析。既要开展地区宏观税负分析,把握较长时期内宏观税源的发展趋势,也要做好微观企业投入产出理论税负分析,及时发现企业纳税申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重点开展行业税源发展趋势分析、同业税负比较分析,剖析地区和行业税负差别的内在原因,满足税源联动管理中税收分析业务需求;其次,要建立税收分析体系,做好税源增量和存量两方面的分析。对内要重视数据的采集和积累,对外要加强与相关部门交流,建立重点税源企业、重点税源项目跟踪台账,掌握税源发展势态,为税源风险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再则,要不断丰富税收分析方法。依托信息技术,采用回归模型、线性分析、时间序列滚动分析等方法做好各税种与相关经济指标间的对比分析,科学判断组织收入是否正常、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是否协调。经济税源分析已成为数据大集中后基层计统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数据大集中后基层计统工作亟待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

1、计统职能划分有待进一步明晰。数据利用信息化是以税收业务为主线、以税收数据为对象、以岗位操作为驱动而进行的数据处理过程。各地在应用省局监控决策系统并将监控按业务类别进行再分解时,通常习惯按块划分。如:人为地将税务登记中与扣缴相关的银行账号、协议等事项、认定管理中的税种认定等事项、申报征收中的税款属性、预算级次、征收品目等事项全部划归计统负责监控。传统概念上,这些确实都属于计统的管理业务,但目前情况是,一方面,监控决策系统发现的这些错误可能只属于录入时的误操作,其“真实性”的考量需要由税源管理部门实地巡查来验证完成;另一方面,**国税征管信息系统(ctais2.0)在对计统用户操作权限的设计中已不开放这些管理事项,也就是说,受前台权限设置制约,县级计统部门已不能了解这些征管数据的来龙去脉,各地在对决策系统监控事项的按块划分上,与省局开发设计征管信息系统的理念已不同步。

2、计统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数据大集中后,计统职能发生了变化,但目前,除总局20xx年制订下发的《税收分析工作制度》(国税发〔20xx年〕46号)和各级在税源联动管理办法中对税收分析提出的一些实施意见外,至今没有出台一个细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计统工作运行机制,对计统工作、计统内部各岗位、各环节之间也没有出台一个完整而明确的工作规范、工作标准和考核评价标准。新出台的《**省国税局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管理规范》在对大量征管业务作出规范的同时,对计统业务仅列出了“收入退还书的开具”、“留抵税金抵减增值税欠税管理”、“多缴税款退付利息申请审批”和“退抵税申请审批”4项,对一些经常接触到的计统业务要求及操作流程并没有详细规定。再如,在应征税金原始凭证管理上,目前对纳税评估、执法检查等征管行为中发生的作为应征税金的原始凭证来源渠道、取得(传递)方式、保管、以及凭证的合法性等没有一个明确规定来共同遵守,影响到对应征税金核算准确性的考核和评价。

3、在对基础数据的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影响税收数据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是数据管理的责任部门不一,有的地方明确由征管部门负责,有的则由计统部门负责;二是生成错误数据的“当事人”不一,有纳税人提交的网上申报原始信息错误,也有税务登记或征收服务大厅操作人员录入责任心不强等人为因素带来的错误;三是数据采集的口径不一,目前上上下下数据采集一般是根据税源管理的需要,税源分析需要什么数据,就布置基层采集哪一类数据,税源分析延伸到企业哪一环节(生产或财务),基层数据采集就扩展到哪一环节,各地对外部信息数据的采集,也缺乏一个全面而系统的规划,征管、税政、计统部门都在布置数据采集,但都没有一个统一而明确的采集口径。基础数据的来源质量制约着数据分析的可信度和增值利用程度。

4、税收计统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数据大集中后,基层征收服务大厅基本上不再设有专职计统岗位,税收会计、票证管理通常由纳税申报或综合服务窗口人员兼职,税收分析由办税服务厅(股)负责人负责,税源分析则由税源管理股长负责,各项计统职能分散在分局的不同岗位,增加了县级计统对基层分局的管理难度;二是各级对税收分析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具体从事税收分析的税务干部来说,既要懂经济理论、税收业务知识,又要熟悉财务会计、统计分析理论和方法,县级计统干部在从传统的税收会计向税收分析转型中,难以迅速满足高标准高起点的税收分析要求,税收分析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三、做好数据大集中后基层计统工作的几点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突出税收分析的基础作用。税收计统在完成由会计核算向税收分析职能转型后,决定了税收分析工作将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拓展,既要关注经济税源的发展,更要通过分析进一步揭示税收与经济的关系,客观反映税收征管状况和各项征管措施的成效,测算分析各项政策调整对税收收入的影响,进而提出加强管理、完善政策的建议,更好地为组织收入服务、为加强征管服务、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2、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能职责。一是制订并完善计统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征管信息系统的操作,明确计统相关岗位工作职责;二是明确进机原始数据质量责任人,把好原始数据质量关;三是健全税收分析指标体系,细化分析内容,规范并统一分析项目;四是建立衡量税收分析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的评价体系,探索对税收分析工作的绩效管理。

3、深化科技应用,进一步提高税收数据质量。一是提高数据采集能力,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在内、外部信息采集中拓展信息交换空间,增加信息交换内容,尽可能减少信息数据的手工录入,杜绝人工录入操作中的低级错误;二是开发全省统一的免费网上申报系统,提高纳税人网上申报覆盖面,发挥网上申报数据接收自动检测功能,减少纳税申报表填报中的错报、漏报及勾稽关系不平的现象。对网上申报不成功需要到大厅申报的,大厅窗口人员对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录入操作要规范,补录数据要齐全、准确;三是提高数据集约处理能力,发挥基层信息中心数据集约处理技术,将分散的信息变成集中的信息,将孤立的信息变成相互联系的信息,加强数据间的逻辑比对,并定期发布检测结果,对发现的缺报、漏报报表尽可能交基层补齐、修正。

4、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税收计统人员的整体素质。一是加强理论业务培训,拓展税收分析人员的视野,既要做好短期集训,及时更新税收分析人员的专业知识,也要有计划、分层分批做好脱产轮训,组织基层税收分析人员系统学习经济学、统计学和财务会计知识,不断提高基层税收分析人员对宏观经济现象的综合分析和预测判断能力,对微观经济实体的深层次解剖和处理能力。二是组织优秀税收分析案例交流。理论离不开实践的检验。通过组织优秀税收案例交流,及时总结、推广税收分析工作经验,不断开拓分析思路,提高分析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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