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犯罪 嫌疑人辩护律师用)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检察院向收集调取证据。
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
一案的辩护人,本人认为需要向证人(有关单位、公民个人)
收集、调取证据。因情况特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一款的规定,特请贵院予以收集、调取。
此致
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申请人: (签名)
律师事务所 (盖章)
年 月 日
附:1.证人姓名,有关单位名称,住址或通讯方法;
2.收集、调取证据的范围和内容:
来源:公开选拨领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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