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散文集文学网!

股权代持合同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股权代持合同篇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鉴于甲方的个人原因,现甲乙双方根据《_____》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其拥有的与其它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份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甲方实际投入目标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持有________%的股份,甲方自愿将其实际投资所拥有的全部股份委托乙方持有,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自愿接受委托,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二、委托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及相关工商登记材料上具名,且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的身份参加目的公司的活动,出席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名义出资者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事务管理等各项权利。但是涉及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管理机构和人员、公司章程、重大投资、收益分配等方面事项,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者,享有目标公司实际股东的权利并有权根据其实际股份份额享受全部的投资收益。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按期实际投资数额承担有限责任。

3、甲方在满足股东合作协约定的条件下,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将乙方代持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转移其他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考核。

5、甲方必须保证其实际投资的资金来源具有合法性,不得在损害乙方利益的基础上减资。

6、甲方必须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乙方的报酬及乙方为甲方利益而行使股东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等。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报酬并根据实际花费报销相关费用。

2、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名义股东的权利,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基础上,甲方不得任意干涉。

3、乙方保证其代持的股份的全部投资收益归属于甲方。

4、在甲方拟将乙方代持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时,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5、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将其代持的股份转让或转移给任何第三人,且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或转移乙方代持的股份给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时,在乙方不行使优先权的前提下,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五、乙方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该报酬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签署当日,但最晚不得迟于目标公司营业执照颁发日。在乙方代持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转让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等应由甲方承担,由甲方在乙方提交有关票据给向甲方报销时由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六、股份代持和股份抵押的选择权约定

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投资人,乙方代甲方持有甲方投入的资本份额,但当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或不适合代表甲方持有该股份份额时,乙方应无条件将该股份份额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如果在甲方发出转股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不协助办理股份转让事宜,则甲方有权选择放弃股份代持约定,而要求追索乙方借款,乙方在目标公司全部股份作为乙方偿还借款的抵押物。但甲方延期乙方相关报酬或费用的除外。

七、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信托忠诚和本协议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行使第三条有利于本方的选择权,并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报酬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按照甲方所欠的数额日万分之________的标准计算滞纳金。在代持期间乙方所收取的报酬及费用,乙方概不退还,因甲方的出资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使乙方受到任何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它条款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最终的交易安排承诺,取代之前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意向书、会议纪要、承诺、协议、合同或其它约定。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份,另________份交目标公司备案存档。经双方签署方产生法律效力,同时,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协议均需要书面形式签署,且在目标公司备案后方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代持合同篇二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上海共同签署。

委托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上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人民币 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 公司注册资本的 %,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 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 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 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 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 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 在甲方拟向 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 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收取代持报酬 元。

第六条 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 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其他股东对以上股权代持事宜均已知晓,并无异议。

股东(签名):

年月日:

股权代持合同篇三

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注册资本(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在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外资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鉴于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万美元并于年月日经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权;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转让方: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2.1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1甲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3.3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4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3.5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4.1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

5.1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6.1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4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本股权转让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股权代持合同篇四

实际出资人(股东): (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榆林 公司 (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乙方及其他第三方等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拟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除按照其自行认缴的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外,还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公司出资的金额为: 元;

出资的方式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甲方出资占公司股份 %。

二、乙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在公司章程中认缴的出资比例为 %,其中 %系代甲方持有股份

三、代持权利义务的分配

1、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本合同约定的股权代持关系,由公司向甲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甲方记录于股东名册;

2、公司设立过程中及设立后,甲方亲自履行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3、委托事项:甲方仅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代为履行本应由甲方作为实际股东而亲自履行的:向公司出资、委托验资、办理公司设立工商登记事宜,以及,当遇有紧急情况,或者甲方怠于履行,或者甲方接到公司通知、或者接到乙方通知后迟延履行股东责任、承担股东义务或者享有股东权利时,乙方为避免甲方利益受损而代理甲方履行相应的股东责任、承担股东义务或者享有股东权利,但是,甲方处理委托事项时,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处理规则进行处理。

四、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

2、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

3、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亲自进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

4、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者甲方另外授权处理事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乙方如下行为如造成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及时的赔偿

(1)乙方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五、告知义务

甲方因本合同约定的股权代持关系,而不能亲自获悉公司的有关信息时,经甲方向乙方请求,可享有以下被告知权利:

1、甲方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希望了解的关于公司的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展开尽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告知甲方;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有权获知的公司信息,乙方应及时主动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汇报;

3、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应尽到的,对其它与甲方股份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

六、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风险承担

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另行授权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八、投资收益

1、甲方对公司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因从本合同中所获得的名义股东身份,而享有这些投资收益;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领取,领取遇阻时,经甲方请求,可由乙方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获得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三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划转的,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九、协助处分甲方股份的义务

在甲方拟将自己的股份及与该股份相关的一切权益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时,乙方均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授权,并以自己的名义,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和提供全面、及时的协助;

十、行为限制

1、乙方不得利用股东(名义)身份、董事身份,谋取个人利益和(或)损害甲方、公司、公

2、乙方任何未经甲方授权或所进行的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行为,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及时地赔偿。

十一、代持股份报酬

1、乙方因代持股份所应获得的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除以上约定的报酬之外,乙方不得因代持甲方股份、代为办理授权委托事项而要求任何其他的报酬;

十二、代持股份合同的解除

1、在乙方仍为名义股东的情况下,经公司书面同意后,甲方或者乙方均可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股权登记过户手续,如本合同对报酬有约定的,甲方仍应支付乙方代持期间的报酬,并承担办理股权过户登记的全部费用;

2、 如遇甲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应当作为善良管理人继续履行本代持合同,并按照甲方书面遗嘱或其他书面指令继续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如未有书面遗嘱或其他甲方书面指令,乙方应当就甲方该情形出现后,继续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180日后,将代持股份按照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归还甲方法定继承人。

3、 如遇乙方出现法人资格终止,或者乙方被追索债务导致乙方代持的股权受限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份。

十三、保密责任

1、未经一方同意,另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事项向除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利害关系人明示;

2、乙方应对本合同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或获知的甲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

十四、争议解决

因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本合同履行地,即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解决。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股权代持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17%,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___公司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___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___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_________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______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_________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______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_________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股权代持合同篇六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因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权及权益交由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的全部股权及相应权益,对应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公司,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权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第八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若甲方决定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4、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部门人登记;

2、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3、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费用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协议终止: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终止协议。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签署双方各执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代持合同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 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 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 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代持合同篇八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万xx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三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摁手印):

年月日

乙方(签字摁手印):

年月日

股权代持合同篇九

本协议由下列两方于    年  月    日在 上海市   区   签订。

 

1、委托方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对               公司(下称“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元(下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 %,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2、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以自身名义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1、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3、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1?委托方的权利应当以公司股东的权利为依据并实际享有目标公司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身份权、知情权、表决权、股东会召集权、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分配利润权等。

2、委托方享有对目标公司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3、委托方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事项的表决。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前,应与委托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书面指示表决。

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作书面通报。

4、委托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受托方收到委托方纠正通知的,应当立即纠正不适当行为。 

5、委托方有权指示第三方代为出资。

第四条  

1、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行为,如出现上述行为,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给甲方或目标公司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2、未经委托方事前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在委托方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受托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受托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1、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享有。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的当日,采用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1、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委托方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

2、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分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等)。

3、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将股权转让己方成为目标公司实际股东,目标公司对此予以确认并认可,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配,委托方有权取得公司分配的财产。

第八条  

本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因乙方违背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承诺或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则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上海市 区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自委托方及受托方签字、目标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4、本协议正本一式二(2)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权代持合同篇十

实际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

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有股权收益。

3、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

二、委托代持股份

甲方将其所有的 (下简称“目标公司”)名下的 股份(下简称“代持股份”),计出资金额为 元,通过本协议,委托乙方作为名义持有人。

三、委托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

2、以目标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参与其相关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利。

3、根据本协议,经甲方书面授权,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委托持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本协议生效之日去至目标公司终止之日止。

五、股份收益权利、委托持股期限

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乙方须需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和或良好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甲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足额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对目标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及法律责任;

2、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4、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5、在股权代持中,当条件成熟、实际股东准备解除代持协议书时,税务机关如果要求名义股东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其的指示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或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其行为不能违反《公司法》规定或者是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要确保在目标公司的经营过程中,要合法、诚信经营。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2、作为名义股东,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3、针对实际出资人的不合法指令,名义股东有权利予以拒绝执行。

4、乙方方认为甲方不合法、诚信经营目标公司时,有权依法解除该股份代持协议,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仅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目标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行使的权利受到本协议委托权限的限制。

七、违约责任

1.如果因甲方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没有及时、足额出资等违约行为造成了乙方的损失,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因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失相当的赔偿金额。

2、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意愿履行股东权利义务,因此损害其他股东或债权人利益时,被诉讼或者是有其他行为时,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甲方承担,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失(包括不限于为实现自身权利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权利)。

3、3、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第六条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相关的内容,违约方都要向守约方承当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金额等同于损失的金额。

八、保密条款

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2、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直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对方或公司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

3、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签章): 乙方(签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代持合同篇十一

实际出资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名义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现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甲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出资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并不存在股权转让事宜,在工商登记时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2.4在代持股期间,甲方若需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变更其为目标公司股东,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等规定的程序变更股东名称。

2.5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若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或其他明示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2.6乙方为无偿代理,并承诺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甲方拥有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监督权等实际拥有该部份被代持股份所应有权利。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四、其他股东权利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书面授权或其他明示指令,履行股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可以行使该部份代持股份的表决权,但乙方应按照甲方书面授权或其他明示指令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或注册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

5.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5.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4甲方承诺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间,基于甲方股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记机关办理股份转让手续的费用、因公司基于股份分红而产生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获得甲方书面授权或其他明示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 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6.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6.4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

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如因乙方不能或不愿及时提供其他财产,造成甲方股权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分红、收益等可得利益损失。

6.6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6.7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6.8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6.9为了防止代持股人在实际出资人不知情情况下擅自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应将代持股协议告知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由其他股东在协议上书面认可。

七、代持股份的转让

7.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7.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7.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保密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

十、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0.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十一、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11.2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2.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等均作为本协议附件。

12.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代持合同篇十二

委托股权代持协议

隐名股东(甲方):                     名义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拥有枣x公司(以下xx公司)%股份,甲方欲将该股份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       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因甲方原持有的股份认缴出资期限尚未到期,如后期需要实际缴纳出资,应由甲方负担。

1.2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       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位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它股东权利;代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       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实际出资人、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   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x公司33%的股权,即认缴出资3.3万元(xx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伤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持有。

2.3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2.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由甲方实际受益人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xx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xx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将立即汇至甲方账户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四、其它股东权利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桂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

5.2甲方有权以隐名股东名义,直接行使xx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程序。甲方参加xx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3甲方有权实际享有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5.4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xx公司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对乙方的委托。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及全部投资收益均由甲方享有和收取,如乙方代为办理的,应在获得投资收益后的15日内,将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6.2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就行使代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6.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代表持有的股权及其股东权益转委托给第三方。

6.4如后期甲方要求乙方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七、保密条款

7.1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情况予以保密,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8.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它事项

9.1本协议原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代持合同篇十三

本股权代持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签署:__________

(1) 代持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代持人");和

(2)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举例,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

在本协议中,代持人与委托人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鉴于,

(a) 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取得并持有一家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 ______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目标企业"),作为该目标企业 ______元人民币之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即 股权的工商登记股东,名义上持有目标企业上述股东权益;

(b) 其中,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取得和/或持有目标企业的 ______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即 股权,系根据委托人的指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的股权(详见下文第1条规定);

(c) 委托人愿意委托代持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上述的股权,代持人愿意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该等股权;

(d) 双方希望通过本协议,明确代持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代持关系解除相关的问题。

因此,

双方就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股权的代持关系,及明确双方与此相关的法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转让条件成就之时转让代持股权的义务),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

1. 代持关系

1.1 双方特此确认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 ______%的股权即 ______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下简称"代持股权",如果因任何原因代持股权增加、因引入新的投资人而同比例稀释或者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代持人处置部分代持股权,则除非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代持股权的比例应相应增加或者减少,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适用性)。委托人系全部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并应享有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及所有的权益和风险。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代为持有和管理代持股权。

1.2 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代持股权不收取任何报酬。

2. 股权代持

2.1 代持人应当善意地为委托人的利益持有代持股权并行使作为代持股权股东的权利。

2.2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应根据委托人指示的要求,及时对代持股权进行适当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以委托人确定的价格将全部或者部分代持股权依法转让给第三方或者以代持股权设定质押);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或根据委托人书面指示,代持人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或者设置质押或任何权利负担)代持股权,但非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2.3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各种形式派发的股息、红利及与因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其他利益,如股权转让对价、目标企业清算时因持有代持股权而分得之清算财产)均应归于委托人。对于上述利益中的货币部分,代持人应当在收到该等款项后十(10)个银行工作日内将依据本协议进行扣除后的余额(如有)划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或者以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给委托人。上述利益中如涉及目标企业的股权(如公积金转增股本),新获股权应自动增加至代持股权,其他形式的利益代持人应根据委托人的书面要求处置。

2.4 委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如有)。

2.5 委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股东投票权(决议权)以及目标企业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知情权利。

2.6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如果代持人发生任何可以被合理认为影响代持人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的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描述相关情形。

2.7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或因之而引起的取得价格(如需要缴付的认缴注册资本或需支付的转股价款)、任何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由委托人承担,代持人有权从代持股权有关收益中相应扣除。

3. 代持关系解除

3.1 委托人不再拥有代持股权时,代持关系自动解除。

3.2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承诺,代持人将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将代持股权变更至委托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3.3 因将代持股权全部或部分变更至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将由代持人承担。

4. 赔偿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股权处置、通知、授权委托及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等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纠正其违约行为,未及时有效补救的,应赔偿另一方因该等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5. 其他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将持续有效直至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终止。

5.2 本协议为双方就本协议主题事宜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将全面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主题事宜达成的任何书面或者口头的谅解、共识、协议或其他文件。无论本协议的其他任何规定,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从属于目标企业的股(期)权激励计划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其他股(期)权激励文件,若有任何冲突或者不一致之处(包含但不限于代持股权的权利行使、处置以及争议解决的约定),以上述股(期)权激励计划及文件为准。

5.3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

5.4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提交目标企业住所地法院予以最终解决。

5.5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应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任何条款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一方向其各自负有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进行的披露除外。

5.6 本协议将在代持人不再持有任何代持股权(代持人违反本协议未经授权处分代持股权除外)之时终止;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本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义务的履行及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应承担的责任的承担。

5.7 通知。除非有书面通知改变下列地址,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应通过专人送递、快递或传真送至下列地址。如通过快递,快递回执上的日期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专人送递,专人送递当日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传真,则在传真的传送确认单上显示的日期应视为送达,但在传真后应立即通过专人送递或快递将原件送至下列地址: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邮:__________

代持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邮:__________

股权代持合同篇十四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拥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在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者,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3、作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在股东会的表决意见应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不得自行发表意见。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交付给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代持合同篇十五

股权代持协议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股权代持合同篇十六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万元。现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基于以上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_______%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代持关系的界定

1、为明确代持股权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权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权,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

(1)在股东名册上具名。

(2)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

(3)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

(4)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股权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权

1、代持股权:甲方将其拥有的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计出资金额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_______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权。

2、代持股权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_______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权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权,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权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权收益权利

1、甲方拥有代持股权项下的股权收益、监督权等实际拥有该部份被代持股权所应有权利。

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_______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四、其他股东权利

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可以行使该部份代持股权的表决权,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权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权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为甲方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甲方实际拥有的股权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权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的相应处置。

4、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甲方承诺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在代持甲方股权期间,基于甲方股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记机关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费用,因公司基于股权分红而产生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6、甲方承诺,在乙方代为持有该部分股权期间,乙方根据本协议以及甲方委托代为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权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及公司经营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权的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5、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协议双方及见证人(若有)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权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八、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2、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指定补充协议。代持股权的工商变更资料均作为本协议附件。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于______________。同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认可本协议内容。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代持合同篇十七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作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持有 公司%的股权。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将其持有的 公司%股权转让给甲方、并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标的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股权转让及委托内容

1.1乙方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持有标的股权的相关股东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同意增加乙方为公司股东、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工商部门同意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核准变更通知书、修改后的股东名册等。

1.2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万元人民币,双方确认: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时早已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足额支付给乙方。甲方自支付股权转让款之日起即为标的股权的所有权人,是 公司的实际股东。

1.3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标的股权,并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但与标的股权有关的一切权利机利益、因持有标的股权而取得以及标的股权产生的任何收益及其孳息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主张。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以下内容:以乙方名义在 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具名登记、在工商行政部门予以登记、以 公司股东身份参加公司股东会并代为表决、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标的股权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股权的处置权和收益权,有权取得标的股权的收益及其孳息。乙方仅是标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不享有与标的股权相关的任何股东权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以包括但不限于赠与、放弃、转让、质押、设置担保或其他他项权利等方式处置标的股权及其其产生的收益及其孳息。

3.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即解除与乙方的代持股关系;在接到甲方提出上述要求的通知之日起,乙方应无条件、立即配合甲方完成将股权登记至甲方名下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及批准股权转让的同意、取得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完成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部门登记信息的变更等手续,并不得为此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或其他要求。

3.3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有权随时将标的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无需取得乙方同意,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乙方应无条件、立即配合甲方完成将股权登记至甲方指定的受让方名下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及批准股权转让的同意、取得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完成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部门登记信息的变更等手续,并不得为此向甲方和/或甲方指定的受让方提出任何主张或其他要求。本协议自股权转让相关事务完成之日起自动终止,受让标的股权的任何第三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标的股权的,应与乙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3.4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持有人,有权监督乙方代为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乙方应当定期向甲方汇报其受托行使股东权利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终止实施超出甲方委托范围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或任何其他不适当的行为,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

3.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信地履行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或无法胜任标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时,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重新确定新的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4.1乙方确认,其取得公司%股权的对价为人民币 万元,即乙方取得标的的股权的对价为人民币 万元,且其已足额支付上述对价。

4.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标的股权的全部或部分转委托任何第三方代为持有,或对标的股权产生或相关的股东权益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赠与、转让、设置质押或担保等。

4.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依照甲方的意愿、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行使股东权利。在以股东身份参加公司的股东会或任何其他需要行使股东表决权的活动前应至少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以及书面表决意见。在未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处置其代为持有的标的股权及相应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设置担保义务),亦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4乙方代为收取的标的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应全部转交甲方,所有现金收益应在收到之日起3日内全部汇入甲方一下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上述收益未能在约定期间内交付给甲方的,乙方应当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逾期日未能交付上述收益的,乙方应当按照当期未交付收益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股权持有股东的变更登记、股东名册变更等相关事宜。

4.5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标的股权期间,公司解散的,乙方应代表甲方参与公司清算,并代为收取按标的股权的占股比例所分取的剩余财产,并将上述剩余财产无条件转交甲方。

4.6乙方应当将其了解的公司的所有口头信息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公司的所有书面及数字版的信息、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公司章程、内部规章制度、会议记录文件等)原件全部交付给甲方,乙方可以保留相应的复制件,甲方认为必要的有权要求乙方就相关情况进行书面说明,以保证甲方了解公司的情况。

4.7甲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的,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相关事宜的执行。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委托持股期间,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或报酬。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涉及股东增资或其他涉及金钱义务的,乙方应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并与甲方另行协商款项支付事宜。

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标的股权期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根据甲方书面指示完成标的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相关事宜完成之日、甲方单方终止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之日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知悉或取得的对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以及任何机密信息应当保密,除根据法律法规应当披露或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应当披露或公开的,未经信息所有一方书面同意或授权,获取信息一方不得泄露、公开、传播、擅自复制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信息。获取信息一方违反前述保密义务的,应当对信息所有一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前述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长期有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遵守本协议项下约定,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本协议对具体违约行为有明确约定的,遵照其约定。

第九条.争议解决条款

由于本协议的履行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0.1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对本协议的变更或修改,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10.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年月日 年月日

本协议于签署地为

信息流广告 网络推广 周易 易经 代理招生 二手车 网络营销 招生代理 旅游攻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 查字典 精雕图 戏曲下载 抖音代运营 易学网 互联网资讯 成语 成语故事 诗词 工商注册 注册公司 抖音带货 云南旅游网 网络游戏 代理记账 短视频运营 在线题库 国学网 知识产权 抖音运营 雕龙客 雕塑 奇石 散文 自学教程 常用文书 河北生活网 好书推荐 游戏攻略 心理测试 好做题 石家庄人才网 考研真题 汉语知识 心理咨询 手游安卓版下载 兴趣爱好 网络知识 十大品牌排行榜 商标交易 单机游戏下载 短视频代运营 宝宝起名 范文网 电商设计 职业培训 免费发布信息 服装服饰 律师咨询 搜救犬 Chat GPT中文版 经典范文 优质范文 工作总结 二手车估价 实用范文 爱采购代运营 古诗词 衡水人才网 石家庄点痣 养花 名酒回收 石家庄代理记账 女士发型 搜搜作文 石家庄人才网 铜雕 词典 围棋 chatGPT 读后感 玄机派 企业服务 法律咨询 chatGPT国内版 chatGPT官网 励志名言 河北代理记账公司 文玩 朋友圈文案 语料库 游戏推荐 男士发型 高考作文 PS修图 儿童文学 买车咨询 工作计划 礼品厂 舟舟培训 IT教程 手机游戏推荐排行榜 暖通,电采暖, 女性健康 苗木供应 主题模板 短视频培训 优秀个人博客 包装网 创业赚钱 养生 民间借贷律师 绿色软件 安卓手机游戏 手机软件下载 手机游戏下载 单机游戏大全 免费软件下载 石家庄网络推广 石家庄招聘 石家庄网络营销 培训网 网赚 手游下载 游戏盒子 职业培训 资格考试 成语大全 英语培训 艺术培训 少儿培训 苗木网 雕塑网 好玩的手机游戏推荐 汉语词典 中国机械网 美文欣赏 红楼梦 道德经 网站转让 鲜花
185354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