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绿植养护合同篇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涵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 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 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 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 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 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 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 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 天:指日历天。
1.13 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 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_____、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 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 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 中标通知书
2.3 招标文件
2.4 专用合同条款。
2.5 通用合同条款。
2.6 技术条款。
2.7 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 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 联络
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 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 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 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 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 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 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 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 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 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 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 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 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 实施计划
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 延误开工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 暂停工作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 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
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 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 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 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第13条 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
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 提前的时间。
13.2 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 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 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 质量管理
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 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 质量要求
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 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 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第18条 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 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 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 变更
21.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 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 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
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 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 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 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_____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 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_____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 签订_____协议或确定_____范围和_____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_____机构_____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_____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 违约
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 索赔
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 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 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 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第27条 安全施工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 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_____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第30条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 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1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
第1条 词语涵义
1.1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历时总天数_______天。
第2条 合同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按照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示例,仅供参考)
如果双方商定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即: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 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 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整个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5.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进度
第12条 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 工期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 质量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7条 合同价格及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9条 维修养护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0条 维修养护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变更
第22条 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验收
第23条 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 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5条 违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6条 索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
第28条 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条款
1.一般规定
第1条 说明
1.1 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所属县;上下邻接;起至桩号等。
(2)工程类别:堤防工程,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水闸工程等。
(3)工程数量:堤防长度、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座数及坝垛数、水闸座数等。
1.2 水文气象:气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气温
1.3 对外交通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合同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 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3.1 发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周、月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 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4条 质量管理
4.1 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2 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5条 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5.1 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2 承包人应对_____、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6条 环境保护
6.1 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_____、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6.2 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3 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7条 技术标准和规范
7.1 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5)《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实施细则》
(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9)《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0)《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
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绿植养护合同篇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委托乙方承包养护(简称养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共_________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
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甲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平均______元/平方米·年计算,绿化面积共_____平方米,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年,季平均_____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c.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付。
2.付款方式
a.绿化养护费按季度(每3个月)平均支付。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首期费用,以后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的养护费用。
b.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置节日花坛、设置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在确定造价后甲方应先预付60%用于购买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植养护合同篇三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地点:
3、工程内容:照明等所有图纸包含及甲方指定内容。
4
第二条 工程进度与验收
1、根据双方约定,乙方先进行样板房的绿化工程。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场施工,乙方进度依据甲方场地情况尽快实施,竣工日期定为 年 月 日,并提供绿化验收证明,乙方在施工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工期。
2、本工程质量验收与等级统一按市园林局二级绿地有关标准设计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道路工程按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标准验收。
第三条 工程结算与付款方法
1、本工程合同造价结算,绿化按93园林定额,道路基层、园林小品、地面铺装按93土建定额,水、电按93安装定额,四类取费,黑色马路按市政定额,其余地材按上海市定额站20xx年10、11月造价信息的平均价,主要材料、苗木价格按合同附件所列单价,苗木数量以图纸所示、设计变更及现场清点为准,乙方不得随意施工。土方按合同附件中乙方所报价格,不再计取其他费率,进出土方总量以现场甲方核定为准,以签证形式发生,税金另取。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三十天内提出竣工结算,甲方在接到结算书后及竣工资料及时报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审计期贰个月。甲、乙双方按相关规定承担各自的审计费用。
3、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乙方进场后支付暂定总价的20%,乙方完成绿化、铺地、景观照明等所有工程量后,甲方支付乙方暂定造价的40%,审计结束后一周内支付乙方至结算总价的80%,剩余20%工程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结清。
4、付款形式为支票。
第四条: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六套,同时向乙方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2、甲方应在乙方施工前,根据乙方要求迁移和拆除施工范围内重大障碍物,并协调好现场各施工队之间的配合。
3、根据乙方要求,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由乙方接表以便计量。
4、甲方按乙方工程进展及时提供甲供材料。
5、甲方如需变更或修改设计方案,须出变更通知书,双方及时办妥图纸、手续,由于变更产生的工程费增加部分,按定额由甲方签证后结算。 乙方职责: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须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因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施工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如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保证苗木成活率100%,并符合苗木清单中所示的规格,竣工验收后养护壹年,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4、园林土建工程中的隐蔽工程,乙方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通知,经甲、乙双方到现场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如乙方不经甲方检查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提出拆除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此处所指“甲方”亦可是甲方委托的监理)
5、凡因不符合验收标准造成的返工,以及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内发生的确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并承担其费用。
6、绿化苗木进场后,须经甲方检验确认后方可种植,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负责。
7、乙方在施工期内,食宿自理,甲方如有条件可提供方便。
8、乙方负责办理该工程前期及后期的有关手续,费用自理,甲方予以配合。乙方负责所涉及的道路环境卫生和道路修复。
9、乙方应就本工程建立项目部,项目经理须常驻施工现场处理协调有关事务,并且安排专职技术人员协调设计与施工的关系,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10、乙方在正式施工前(不含土方工程)一周,向甲方提供施工预算及施工组织设计。乙方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并在工程竣工后审计以前提交给甲方。
11、乙方进入现场的苗木、材料的规格、数量,先前必须核实清楚,不得多进,多进的以及不合规格的苗木、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运出现场。
12、做好竣工资料的编制,在审计前的竣工资料(1份原件,1份复印件)及竣工图(3套原件)提交甲方,并需得到甲方验收通过(以书面意见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工程款内相应的竣工图编制费用,并不承担由此造成审计工作拖延的后果。
13、乙方在施工中应充分注意所有的地下管线、各类检修,如有损坏,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
14、乙方对所有道路井盖标高负责,并不计调整费用。
15、施工用电和用水应每月按实际发生费用向供电所及水厂缴纳。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绿植养护合同篇四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市规划与建设局和××绿化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将××绿化工程1标段的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项目名称:××绿化工程1标段绿化养护
养护地点:公路收费站至五明路
养护面积:13000㎡。
二、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自××绿化工程1标段工程竣工后至该工程移交给××建设局止。
三、养护职责
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7、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三年养护经费为××绿化工程1标段竣工后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计养护费大写叁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写37993元,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
8、三年养护经费待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由业主方××建设局将原扣留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通过移交验收后直接拔交给乙方。
五、考核验收
1、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六、附则
1、所有经费,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取费。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植养护合同篇五
发包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承包范围: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施工图中所有内容,不含水系净化系统、泳池机房及设备、雕塑小品
1.4场地标高超出正负300范围外的土方挖填、造型大样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土方回填、造型的现场指挥,场地标高在正负300范围内土方挖填等由乙方负责。除根据图纸要求造型外,乙方负责根据现场情况将造型调整至合理美观。
2、质量要求:
2.1、竣工时总体效果要求:硬质部分以
2.2质量标准:除本合同注明的外,其他按现行的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及验收,绿化施工执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9-9《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gj/t34及株洲市的有关规定。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与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检验,并按甲方及监理人员的要求返工或修改,承担自身原因返工或修改发生的费用。
2.3绿化质量要求:
(1)整体达到甲方认可的施工图效果;花木无枯萎、歪倒;草皮无黄、灰等杂色;乔木树干挺拔,无病虫,全冠者要求枝叶茂盛,符合感观效果。
(2)小苗造型的模纹图案顶面无参差、起伏现象,图案造型清晰、栽植密度、草皮铺贴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3)草皮铺贴均匀,品种一致。
2.4景观质量要求:所有景观工程均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施工规范。为样板,并以与本小区效果图效果相近为标
3、合同价款与价格调整:
3.1、合同价款:总造价约元。
3.1.1本工程绿化部分合同范围内按图纸综合单价包干3.1.2本工程土建、水电、铺装、泳池部分合同范围内按图纸总价包干3.2、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注:场地标高以现有状况为准,标高变化及标高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不作为设计变更依据。)而造成的工程量增减,经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核准,其价格按投标文件报价时相应项目的价格调整费用。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投标报价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投标书中已有的价格执行;
(2)投标报价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投标书中已有类似价格执行;
(3)投标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审批确认后执行。
3.3、最终双方确定的综合单价也不得因施工时设计变更造成数量上的增加(减少)而进行调整。
3.4、暂定价、建设方指定的产品价、所发生的差价结算进按实调整。
4、工期与奖罚
4.1、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署的开工通知为准)。20xx年春节前完成水系两侧及主入口景观绿化。20xx年5月20日全部竣工验收。
4.2、竣工工期超过合同约定的工期,乙方按500元/天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4.3、由于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延长工期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
5、中间验收与罚责
5.1、本工程绿化部分按国家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检查验收,其它工程按相应国家规定标准验收。中标质量标准即合同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如未能达到中标质量标准的,应处以工程造价5%的违约罚金。
5.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5.3、如乙方施工力量、技术水平明显不能满足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施工队伍或退出工程交其它单位承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乙方负责。
5.4、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国家施工规范和附属设施有关专业验收标准精心施工,确保
5.5、由于乙方质量造成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竣工清场、保养
6.1、工程竣工经甲方初验合格后,乙方应在7天内拆除施工时搭设的临时设施,搬迁施工机械设备,清理和平整施工现场地,疏通排水管道等清场工作。
6.2、在正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和管理。由于维护管理不当,造成局部工程损坏,乙方必须认真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和责任。
6.3、绿化工程要求包种包活,养护期1年。补种树木养护期计算以补种日起算;景观土建工程(含水电)保修1.5年。
7、竣工资料
7.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施工规范要求填报各项资料,竣工后必须绘制竣工图(三套)全部资料应在工程竣工后15天内提交。
7.2、如果由于竣工资料不齐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8、竣工验收
满足下列条件时,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要求验收。
8.1、全部工程完工,已按施工规范规定通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
8.2、竣工资料及验收文件已按规定提交给甲方与监理方,并经初验符合要求。
8.3、竣工日期按竣工验收签发验收证之日算起。
9、计量与支付
9.1、计量
除设计变更而造成工程量变化需按相应调整部分增减外,其它不作调整。
9.2乙方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15天内上交决算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决算资料后3个月内应审计完毕。
9.3、付款办法
景观部分:完成该部分总量的60%后,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50%;完成该部分总量的90%后,支付到该部分累计已完成实际造价的75%;景观全部完成后支付到85%;工程竣工验
收并结算完成后,支付到结算造价的95%。其余部分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绿化部分:完成该部分总量的60%后,支付到已完实际造价的50%;全部栽植完毕后支付到该部分累计已完实际造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付至90%。其余部分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付款时,乙方应提供等额建安发票,结算时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完全额建安发票。
10、其它:
10.1、双方责任:
(1)甲方确保现场水、电、路三通,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责任协调各施工队之间及周边的摩擦和矛盾。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材料或工程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补偿乙方损失或有责任协助乙方进行索赔。
10.2、乙方在苗木和景观装饰施工材料进场前应通知甲方,重要苗木在进场前15天,必须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场,部分材料或苗木甲方有权自行采购或指定采购。10.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0.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11、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图纸(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报价书及其附件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2、违约责任:
12.1、质保期(养护期)内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维修、养护,如乙方不能及时修补,甲方有权自行维修、补种,维修、补种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计价,并从质保金中扣除。
12.2、发生合同争议,并在协商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进行停工,如发生这种情况,乙方按每天支付违约金500元/天,造成损失时由乙方负责。
12.3、因乙方原因,项目质量或竣工时总体效果要求达不到约定的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3、合同争议
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有关合同管理部门调解和仲裁,也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施工单位:
合同签订日期:
绿植养护合同篇六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甲方将 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项目名称: 养护地点:
二、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截止。
三、养护职责
1、养护期限内,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求,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5)抗旱、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汛期要做好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6)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
4、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5、乙方如遇突击性工作时甲方应予以支持及配合。
四、绿化费用及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一年养护经费为 元,大写 元整,绿化养护费在每年3月12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有考核乙方服务质量的权力,乙方同时有评价甲方服务质量的权力。
六、附侧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植养护合同篇七
委托方(下称甲方):
被委托方(下称乙方):
为使甲方有个良好、清新、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绿化环境,甲方范围的绿化委托乙方护养管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护管范围
1、甲方同意将厂区内所有绿化及室内的绿化植物(含草地、树木、花等)的护养工作委托给乙方。
二、护管费用
1、每月绿化护养费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圆整)。
2、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收据后的25日内支付上月绿化护管费用。
三、合同期限
自20xx年10月13日起至20xx年10月12日止,为期壹年,合同期满后双方需要续约或解除合同则另行协商。合同期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因自身原因,需要修改或解除本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需赔偿对方人民币1000.00元。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免费提供水源给乙方使用,但乙方必须珍惜。
2)甲方负责厂区内绿化带的治安问题,禁止甲方员工或外来人员随意破坏厂区内的绿化树和草皮。
3)非乙方原因导致草皮、花、树木等被破坏,造成绿化植物死亡的补苗费用由甲方负责。
4)甲方有权力向乙方提供合理的工作建议。
2、乙方责任:
1)乙方需每周保证至少3次派遣一名或多名绿化护养员上门进行日常的护养、管理。
2)绿化护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工具、化肥、农药等)由乙方负责。
3)绿化护养人员负责厂区绿化带的所有维护工作,包括:
①视天气情况浇水;
②定期适量施肥;
③打药预防害虫;
④清除杂草、杂物;
⑤对有造型的花木进行艺术性修剪;
⑥适草地生长情况修剪草地,保持统一高度,整齐美观等。
4)乙方需对试用的化肥、农药的装置容器自行收回,按规范操作程序使用剪草设备,控制噪音,保持厂区的清洁、宁静。
5)除正常维护外,甲方通知乙方需要作临时修剪养护时,乙方须在当日或次日派人修剪。因乙方人员未按时到位,将扣除当月护管费用的20%作为补偿金。
6)乙方方须保证厂区绿化植物健康生长,若使植物病、害虫等导致植物枯死,乙方负责承担更换或补种树种的一切费用。
7)乙方保证派遣的工人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讲文明、礼貌,不得损害甲方的一切财物,否则双倍赔偿,并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处罚金额在当月的护管费用中扣除。
8)乙方护养人员在厂内施工时所发生的一切意外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
9)乙方每次入厂工作时应到保安室做好登记,明确工作内容与用药名称。
10)乙方不得使用我国禁用的农药(如:a、敌枯双;b、二溴氯丙烷(dbcp);c.普特丹;d.培福朗;e.18\%蝇毒磷乳粉;f. 六六六和滴滴涕 g. 二溴乙烷(edb));h.杀虫脒 i.氟乙酰胺;j.艾氏剂和狄氏剂;k.汞制剂;l.毒鼠强;m甘氟 等农药),如发现有违反现象,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植养护合同篇八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养护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绿化养护有关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绿化养护与改建范围及内容:
1、地址: 浦江县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
2、养护总面积 贰百玖拾柒点柒 平方米。
3、改建与养护范围单位大门内整体花坛。大型景观树种修枝整形。住宿后面花卉植物不在养护与改建范围内。
第二条:绿化养护与改建费用:
1、养护与改建费用: 17792.00 元人民币、(单价: 59.760 元/m2)
2、具体费用见养护与改建附表预算清单。
3、付款方式:
第三条:绿化改建养护期限:
本绿化养护项目自 年 月 日开始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绿化养护准备:
1、甲方负责绿化养护的联系人: 。
2、按甲方指定的绿化养护范围进行养护。
3、乙方负责绿化养护的代表人: 。
4、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绿化养护及改建范围内的植物品种、移植及补加的植物数量核实。
5、补加绿植见附表预算清单。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和标准进行养护与改建并接受甲方监督。
2、养护及改建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成活率100%。因乙方养护与移植的植物不当,造成植物死亡,经双方确定、乙方收到甲方整改书面通知书后7天内负责补种同样品种和规格的植物,并保证成活。
3、乙方保证绿化养护与改建后面积内无杂草、无虫害、无病死,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
4、对有造型要求的植物,必须严格修剪与科学移植,使其保持良好造型。保持花坛花卉鲜艳,树木保持整洁美观(特殊树木除外)。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员因素造成养护改建植物死亡的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但在原有的树木歪斜所使用的材料可以用木头或钢管,具体材料费用由甲方认同后另行支付)。
5、各类因苗木种植和养护作业后所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草坪等)均由乙方负责清理,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6、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所发出的所有关于绿化的通知、函件等文本乙方均为认可。
7、甲方提供乙方水源浇灌养护与改建后的植物,
第六条:工作人员: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按公司及单位规则施工上岗,并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守则。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妥善保管和使用植物养护农药工具等。
3、甲方提供休息场地,供乙方人员休息及存放工具。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养护达不到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发出整改书面通知书或口头通知。乙方5天内未于整改的,甲方可扣除改建与养护的费用%10。20天内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必须把预先多收的养护与改建费用全额退回。
第八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费用首付工程的%20结算,工程结束后。余款一次付清,工程结束一个星期后甲方无辜拖延余款,甲方承担乙方所产生的务工损失费用(按%15计算)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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