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单价合同分为哪三类篇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总公司关于项目施工队实行工序单价承包的有关要求,甲方将内蒙项目第五合同k26+000~k53+000段内的清理现场、路基整形、山皮石垫层、水稳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培槽工程交由乙方施工,并就工序单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作内容:清理现场、路基整形、山皮石垫层、水稳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培槽。
工程量详见后附清单。
二、工序单价:
本工序单价包括人工费(固定职工和临时工),机械费(包括施工用车、生活用车及驾驶员工资、设备维修费用)、机械耗油费用。具体工序单价费用项目和组成详见后附表。
三、工期要求:
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8月31日,且符合业主阶段性工期要求。即:20xx年5月1日~20xx年9月1日。
四、质量要求:
符合技术规范、图纸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95%以上,无质量事故。
五、安全要求
施工作业期间安检达标,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
六、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水准点、导线点、施工图纸、内业表格;若工程有变更应在施工前进行变更图纸或通知的下发,并履行相应的签字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及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负责协调与三办及当地及周边关系,但并不排除乙方对工程施工的应履行的义务。
3、甲方负责向乙方下达工程进度计划,组织对施工队完成工程的验收,对乙方月出成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保证材料的供应及时,以确保乙方的正常施工生产。
5、甲方协助乙方落实设备和人员的进场工作。
七、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会同甲方对施工段内及交接处的控制点进行接收、保护和定期复测,发现有出入时及时与甲方联系,不准私自对甲方提交的控制点进行更改,若进行更改,则造成的损失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进行扣除。
2、乙方应按施工图纸或变更的施工图纸或下发的通知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对工程内业的填写,工程的施工放样,自检及会同甲方的质检科对完成工程的抽检及监理的检验,若因乙方的质量原因返工造成的损失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工程虽然检验合格,但因内业资料方面的原因而没有计量,则甲方按乙方实际的计量数对乙方结算。
4、乙方按项目审核的材料应耗量控制材料消耗,材料超耗部分甲乙双方各承担50%,乙方承担部分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节余的甲方按节省材料费的10%给予乙方奖励,但此规定不排除由于乙方工程不合格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5、乙方应认真贯彻总公司及项目的月出成本管理,及时填写及上报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结算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扣除,直至乙方的工作达到甲方满意为止。
6、乙方要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安全管理,保证设备完好,保证施工队有较强的作业能力;因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盗失,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7、乙方应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无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八、工程结算:
每月20日前,乙方对本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总公司月出成本的要求进行汇总,上报甲方,甲方质检科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并对资料中提供的段落进行实地复核测量,(路基填筑要求测压实方),对工程量无异议时,双方相关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按合同中确定的工序单价由工程科对乙方进行结算。结算时甲方代扣首先支付机械费、临时工费、燃油费及各种损失费用后,扣除余下工程款项的30%作为预留款项,待工程全部结束,乙方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全部义务后返还乙方。
九、其它规定。
1、本工序单价采用捆绑式,工序单价是指正常工作施工情况下的综合单价,若有超出正常工序的工作(如等工作),双方协商解决。人工费不予调整,机械费和燃油由于市场行情因素浮动较大时,经双方协商,价格予以适当调整,但调整的幅度不超过机械费和燃油费用的综合增长幅度;由于乙方贻误时机或进度滞后造成费用上涨的除外。
2、因甲方赶工或工程需要而额外投入的机械、人员及其它相应的超出施工队能力范畴的管理费用或租用其它施工队的设备、人员的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特定条件下,项目借用本队的人员、设备,或甲方指定乙方完成的合同外工程,乙方不得推诿,发生费用及工期由项目部与乙方协商解决。
3、乙方按甲方下达的月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当月完成低于计划的90%以下时(不含90%),未完成的部分按工序价的90%的结算;当月完成超过计划10%以上,则超额完成部分的按工序价的110%结算。当非甲方及业主方面原因乙方没有按甲方下达的总计划完成施工任务时,对于没有完成的部分按工序价90%进行结算,并按项目要求的最后期限内必须完成,否则取消当年在项目的一切评比资格。若乙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由于甲方的材料供应的原因导计划没有完成或工期滞后,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总公司进行裁定。
4、当甲方有充分的证据认为乙方不能完成工程任务时,有权将部分工程量交给其它施工队进行施工,并视实际情况按对分割出去的工程量按105%—110%的工序价对第三方进行结算,多出工序价部分的费用从乙方的产值中作以补偿。
5、乙方的工程质量须满足技术规范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标准,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工程损失,从乙方的当月款项中扣除。
6、乙方按总公司月出成本及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并及时准确的向甲方提供报表,在月出成本检查中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总公司月出成本要求的扣200元。受到在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00元。
7、乙方在施工中搞好文明施工,注意施工安全,不得违章违规作业,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并上报甲方;当月的安全考核分数低于项目规定的考核分数线以下,罚款500元;发生安全事故、偷盗事件、违法事件,每出现一次罚款1000-元。
8、优质优价:在每月业主优质优价的评比中,由于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文明施工及安全方面的原因被评为四等以下,按完成工程量乘以相应等级系数的%作为对乙方处罚的金额;评为四等以上,按完成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的系数的%作为对乙方奖励的金额。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工程完工后失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单价合同分为哪三类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约定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1.工作范围:小组、中组、大组、检查、a/s(计算方法:图纸重量x单价)
2.保证金
(1)乙方在向甲方办理甲方内协企业登记注册时,作为保证金在甲方指定的银行预存rmb150,000元。合同有效期延长时,保证金自动结转。
(2)收取保证金是为了应对提供给乙方的辅助工具、装备、设备发生丢失和损坏等情况。若上述情况发生时,乙方应当以现有市场价格赔偿。
3.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发现乙方虚报投入人员经历时;
(2)发现乙方或投入人员偶盗窃等不良行为时;
(3)因为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认为已无法开工时;
(4)除上所述,详细内容请参考《工程基本交易合同书》。
4.为乙方顺利履行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便利条件:
(1)通勤车辆(上班、下班、加班及夜班);
(2)基本工作设备及各种辅助工具;
(3)焊丝等分段制造所需要的消耗性材料;
(4)支援起重机、叉车等重装备;、
(5)个人用消耗性物品(一次性口罩等);
(6)使用电话及互联网(每家企业3条线路)。
5.甲方为乙方顺利履行合同提供便利条件,但下列费用每月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中扣除:
(1)甲方提供乙方的工作服、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鞋等7个品种)费用及名签制作费用;
(2)因甲方内部组织的焊工补考二产生的补考费用及rt费用;
(3)甲方提供乙方的工具、装备、设备等丢失或者损坏的费用。
6.乙方及其投入人员的工作服、安全护具、安全教育、用餐产生的费用问题,以乙方自行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的企业结算为原则。
7.乙方制作的船体组立工程未经船东检查前,甲方最多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85%,船东检查合格后甲方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8.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投入人员的相关规定
(1)乙方保证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员中,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历的人员占总人数的30%、3年以上5年以下经历的人员占总人数的25%,并维持履行本合同的基本劳动力。
(2)乙方在投入人员履行合同以前应向甲方指定的相关部门提交有关从业劳动力的详细履历及资格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经历证明书(可以通过以前工作过的单位予以确认的)。
9. 乙方在投入人员履行合同以前为取得甲方认可的焊工资格证书而实施的乙方自行组织的练习不包括在正常的工作范围。体检合格并且通过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包括三级教育和外来劳务教育)考试的人员,甲方才将其认定为乙方的正式职员。
10.第4条中所提及的,甲方对乙方投入人员提供的便利条件只适用于乙方的正式职员。
11.乙方的投入人员应当在体检合格后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考试后方可参加甲方组织的焊接考试。
1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十一大安全守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乙方或者乙方的职员违反该守则的规定,甲方的安全的安全部门将发出通知书,乙方应当按照通知书确定的内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照《十一大安全守则》中的相关规定确定,且将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里进行扣除。
13.关于单价的修改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间隔六个月,双方可以协商调整一次单价;
(2)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要求修改单价,则在乙方要求之日起三个月以后双方予以协商调整。
14.由于可以明确归责为甲方的责任(包括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作业场地形成延迟等原因)导致乙方月平均小时工资低于甲方生产企划部门发布的标准小时工资的80%时,甲方可以给予乙方相应月份工程款10%的补助,上述补助只适用于新登录内协企业前三个月中工程款不足的月份且月平均小时工资按每月23日,每日9小时及当月出勤平均人数为标准进行计算(即,月平均小时工资=月工程款÷当月出勤平均人数÷23日÷9小时)上述约定适用于乙方的管理职职员。
15.除上所述,其他事项则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基本交易合同书》的相关条款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价合同分为哪三类篇三
甲方(买受人):【 】 乙方(出卖人):【 】
甲方向乙方采购【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标的物及交付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采购【 】(本合同项下所有标的物以下统称为“货物”),货物要求及明细以下表的约定为准:
2、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1)交付时间:第一批货物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完毕,以后每期货物以甲方要求的时间为准;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货物运输:乙方负责运输,如需购买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
(4)包装方式:乙方应当采取能够保护货物完好无损的最合理包装方式或按照甲方要求
(甲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1、合同单价及总价
货物单价以本合同第一条第1项表格中的约定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单价固定不变。每期货物总价款为现场实际所用货物合价,即每期货物总价=单价×货物数量(货物数量以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材料进场单载明的数量为准),该价款是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有约定义务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保修费及税费等各项费用。
2、结算条件和付款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要求交付每期货物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才向乙方结算每期价款。
(2)每月【 】日为结算日,乙方持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进场单办理结算事宜,当月货款在结算日后次月【 】日前支付至当期货款的【 】%,当期货款的【 】%留作保修金,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期届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3)乙方未在结算日前提交办理结算的相关资料的,当月货款顺延至下个结算日进行结算,以此类推。
3、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乙方银行账户为: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4、发票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因乙方未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在付款日前完成支付的,则该笔款项在乙方提供发票后,于下个付款日前支付。
第三条、验收及风险和所有权的转移
1、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及时进行验收;
(2)甲方验收通过的,不免除乙方对货物的质量担保责任,不视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瑕疵认可与接受,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2、风险和所有权转移
(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甲方验收合格前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承担; (2)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解除合同之时起由乙方承担;
(3)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时起,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
第四条、保修
1、保修期及范围
货物保修期为【 】年,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算。保修范围包括货物的质量问题、安装调试问题等。
2、保修义务
(1)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完成保修。确因技术复杂难以按时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说明理由,经过甲方同意后,由双方协商确认维修完成时间;
(2)货物因质量原因需要更换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更换,保修期自更换后的货物经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重新计算。乙方不得以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负责更换或其他原因为由拒绝或延迟。如更换时,相同品牌型号的货物已经停产或无货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同等质量、规格及效用的替代货物,并经甲方书面认可,甲方对此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价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供货或货物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重新供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及货物风险由乙方全部承担,超过交付期限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逾期违约责任。
3、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自身项目的实际需要通知乙方供货。甲方不承诺最低采购量,乙方对此知悉且无异议。
4、甲方指定【 】为委托代理人(办公电话:【 】手机:【 】),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对货物进行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向甲方供货,否则视同未供货,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期交付货物的,乙方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货物的具体交付日期由甲方另行通知。
2、乙方应在货物交付前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24小时)内通知甲方,便于甲方作相应准备工作。
3、乙方应于货物交付的同时向甲方提供货物的相关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单、说明书、合格证等)。
4、双方对货物的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的,可以将货物送交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检验费用由乙方预付。经检测,货物质量合格的,甲方承担检验费用;货物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及违约责任。
5、因乙方原因或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的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害,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指定【 】为委托代理人(办公电话:【 】 手机:【 】),负责与甲方联络。
第七条、转让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八条、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具备的一切必要手续、资格,并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合法有效,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乙方保证其对所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所有权、知识产权等)的情况,任何第三人不会就货物向甲方提出权利要求,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货物均为通过正规渠道获得及销售的全新原装正品,货物符合国家以及厂家技术规格要求,享受原厂质保。
第九条、保密条款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内容、技术资料、图纸、数据、客户信息等),应当负责保密,具体要求如下:
(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泄露、复制、使用、散布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使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状态受到侵害,且乙方不得授权任何第三方采取以上行为;
(2)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约束其员工及所有参与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人员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或任何参与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人员行为不当使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状态受到侵害的,除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外,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价款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按违约交付部分货物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且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交付部分货物总价20%的违约金。
3、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乙方按照该批货物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4、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更换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该批货物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照合同有效期内全部货物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
7、甲方有权将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无论乙方发生何种违约行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该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甲方主张权益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检验费、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保全费等。)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本合同双方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部分解除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条约定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2、除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3、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利的,应当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解除。
4、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合同存在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内容需要修改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价合同分为哪三类篇四
工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原合同编号:
本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原合同编号:本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单价款
3。1原合同单价款::。由于市场实际价格变更,增加合同单价金额人民币(小写:元)(工程结算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第二条合同说明。
4。1本协议作为原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4。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上海中建八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名):
签定时间:年月日
乙方:湖南华意建筑装修装饰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名):
签定时间:年月日
单价合同分为哪三类篇五
甲方(买受人):【 】
乙方(出卖人):【 】
甲方向乙方采购
(本合同项下所有标的物以下统称为“货物”),货物要求及明细以下表的约定为准:
2、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1)交付时间:第一批货物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完毕,以后每期货物以甲方要求的时间为准;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货物运输:乙方负责运输,如需购买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
(4)包装方式:乙方应当采取能够保护货物完好无损的最合理包装方式或按照甲方要求
(甲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1、合同单价及总价
货物单价以本合同第一条第1项表格中的约定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单价固定不变。每期货物总价款为现场实际所用货物合价,即每期货物总价=单价×货物数量(货物数量以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材料进场单载明的数量为准),该价款是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有约定义务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保修费及税费等各项费用。
2、结算条件和付款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要求交付每期货物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才向乙方结算每期价款。
(2)每月【 】日为结算日,乙方持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进场单办理结算事宜,当月货款在结算日后次月【 】日前支付至当期货款的【 】%,当期货款的【 】%留作保修金,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期届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3)乙方未在结算日前提交办理结算的相关资料的,当月货款顺延至下个结算日进行结算,以此类推。
3、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乙方银行账户为: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4、发票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因乙方未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在付款日前完成支付的,则该笔款项在乙方提供发票后,于下个付款日前支付。
第三条、验收及风险和所有权的转移
1、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及时进行验收;
(2)甲方验收通过的,不免除乙方对货物的质量担保责任,不视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瑕疵认可与接受,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2、风险和所有权转移
(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甲方验收合格前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承担; (2)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解除合同之时起由乙方承担;
(3)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时起,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
第四条、保修
1、保修期及范围
货物保修期为【 】年,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算。保修范围包括货物的质量问题、安装调试问题等。
2、保修义务
(1)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完成保修。确因技术复杂难以按时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说明理由,经过甲方同意后,由双方协商确认维修完成时间;
(2)货物因质量原因需要更换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更换,保修期自更换后的货物经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重新计算。乙方不得以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负责更换或其他原因为由拒绝或延迟。如更换时,相同品牌型号的货物已经停产或无货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同等质量、规格及效用的替代货物,并经甲方书面认可,甲方对此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价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供货或货物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重新供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及货物风险由乙方全部承担,超过交付期限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逾期违约责任。
3、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自身项目的实际需要通知乙方供货。甲方不承诺最低采购量,乙方对此知悉且无异议。
4、甲方指定【 】为委托代理人(办公电话:【 】手机:【 】),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对货物进行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向甲方供货,否则视同未供货,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期交付货物的,乙方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货物的具体交付日期由甲方另行通知。
2、乙方应在货物交付前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24小时)内通知甲方,便于甲方作相应准备工作。
3、乙方应于货物交付的同时向甲方提供货物的相关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单、说明书、合格证等)。
4、双方对货物的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的,可以将货物送交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检验费用由乙方预付。经检测,货物质量合格的,甲方承担检验费用;货物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及违约责任。
5、因乙方原因或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的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害,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指定【 】为委托代理人(办公电话:【 】 手机:【 】),负责与甲方联络。
第七条、转让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八条、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具备的一切必要手续、资格,并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合法有效,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乙方保证其对所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所有权、知识产权等)的情况,任何第三人不会就货物向甲方提出权利要求,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货物均为通过正规渠道获得及销售的全新原装正品,货物符合国家以及厂家技术规格要求,享受原厂质保。
第九条、保密条款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内容、技术资料、图纸、数据、客户信息等),应当负责保密,具体要求如下:
(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泄露、复制、使用、散布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使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状态受到侵害,且乙方不得授权任何第三方采取以上行为;
(2)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约束其员工及所有参与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人员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或任何参与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人员行为不当使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状态受到侵害的,除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外,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价款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按违约交付部分货物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且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交付部分货物总价20%的违约金。
3、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乙方按照该批货物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4、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更换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该批货物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照合同有效期内全部货物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
7、甲方有权将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无论乙方发生何种违约行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该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甲方主张权益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检验费、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保全费等。)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本合同双方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部分解除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条约定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2、除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3、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利的,应当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解除。
4、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合同存在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内容需要修改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价合同分为哪三类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于 年 月 日在 山东省东营市 订立本合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名及合同专用章 日期 签名及合同专用章 日期 (此日期必须与签定合同时间一致)
合同条款及规则
第一条 质量标准:按 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必须填写标准代号,采购杂品时填写:按双方确认样品执行)
4.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5.其他标准
第二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按 执行。
(1)交付后 个月保质期;
(2)正常运行 个月;
(3)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
(4)其他 。
2.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适合水运和/或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2.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 回收。
第四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乙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负责,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或质量保证书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1.双方共同确定的计量方法,为 。
2.根据上述方法乙方向甲方实际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合理损耗( %)的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标的物的所有权自 交付 起转移至甲方。
3.乙方迟延交付的,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七条 运输方法、运费及运输保险负担、到达站(港) 。
1.运输方法:按 执行。
(1)铁路运输;
(2)公路运输;
(3)水路运输;
(4)联合运输;
(5)其他 。
2.费用负担:按 执行。
(1)运费及保险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
(2)运输及保险费用 元,由甲方另行支付。
(3)由乙方代办托运的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一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 执行。
(1)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乙方交付后 小时内(验收期),在 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2)甲方自行提货的,在 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或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 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应立即封存产品或提取产品样品,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
1.无担保。
2. 同意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交货期届满之日起满18个月,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章,不再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3.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10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 10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 1 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交付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标的货款金额0.05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30 日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2.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 日内补足标的数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完全履约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仍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内,如标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合理期限 日内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因标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由乙方承担。
4.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甲乙双方须确保在购销、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等过程中,遵守质量、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并承担质量、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乙方销售、运输等过程中,应满足中国石化相关hse内部要求。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按 执行。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违反、终止和无效,双方协商未成的,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由其按当时合法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方属中石化外部单位选2;对方属中石化内部单位选3)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中国石化内部纠纷调解处理委员会调解。
第十五条 廉政条款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并履行廉洁从业义务。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保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3.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保证人执____份。
4.其它约定事项 。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价合同分为哪三类篇七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总合同
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以下称总合同),乙方均予承诺。
第二条:外包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总合同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本外包合同及附件。
第三条:处理总合同与外包合同所遵循的准则。
3—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外包合同条款。
3—2除本外包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总合同的各项条款。
3—3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总合同
4、施工图纸及相关标准图
5、合同执行期间,业主、监理或甲方下发的有关文件。
6、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7、全国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章外包工程
第四条:工程概况
4—1工程名称:
4—2工程地点:
4—3外包范围、内容:
4—4工序单价:
1、详见《外包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
2、本合同单价中包含税金,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乙方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承担并支付,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的合法税票。
4—4工程价款:暂为¥元,(大写:元)
4—4工程结算方式:本合同为单价合同,以实际完成并经现场技术人员量测、监理工程师、业主批复工程量×外包单价
第五条:工程期限:
5—1本合同工程期限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总工期天,竣工日期比合同工期每迟延一天罚款总造价的%。合同期间如增加施工项目,双方协商工期顺延天数。
第六条:工程数量
6—1工程量清单附后。
6—2结算时,以双方现场测量并经监理工程师、业主签认的工程数量为准。
第七条:工程质量
7—1双方商定,本合同应符合设计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通过总合同中指定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并能达到甲方提出的创优目标。乙方必须遵守质量承诺。
7—2甲方质检人员对乙方完成的每一道工序进行现场监督,每道工序完工时,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尽快派人初验合格后通知监理工程师最后检查签字认可,未经检查签字认可的工程不得继续施工。
7—3若甲方或监理、业主检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返工,直至甲方和监理、业主满意为止,修复和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事故处理结果应上报甲方,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7—5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时间应符合业主要求。
第八条:履约担保
8—1承包人在签订承包合同之前,应提交人民币元整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划到甲方指定的账号上。
8—2乙方同时达到下述条件,甲方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有效期结束
2、乙方已经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且已经全部通过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验收。
3、乙方没有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4、甲乙双方已经办理全部结算手续。
5、乙方已经处理完成所有账务和所有纠纷
8—3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担保有效期期间不计算银行利息。
第九条机械设备和人员
9—1机械设备
1、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相应内容的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根据工地需要情况)组织自有机械设备进场,并且保证所有机械设备能保持正常工作,否则视为违约。
2、甲方或乙方对自己负责提供的施工机具台不能保证施工需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9—2施工人员
1、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的投标文件中明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机械材料人员、特殊作业工人、技术工人、普通工人组织进场,并保证工程的人员需要,各种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上岗操作证。
2、乙方对自己负责提供的进场人员不能保证施工需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材料供应及材料调差
10—1分包工程所需材料按下列第项方式办理:
1、甲方负责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作,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可调拔给乙方使用,材料费、物资管理费、运杂费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乙方负责保管领用的物资。
2、乙方负责分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采购、供应、保管工作。所购置材料、设备应持有产品合格证。
3、包工不包料的工程,甲方负责分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作。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限额领料手续。
10—2由甲方负责供应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要求和工艺要求认真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因用料浪费、质量返工及不合格的超出限额用料部分,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10—3本工程材料不予调差,对此乙方必须充分考虑由于材料价格变化而发生的费用。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11—1双方都应履行合同文件(包括总合同)、《技术规范》中所规定的义务。保护业主及双方在该合同中应享有的权利、义务、责任不受损害,同时保证业主和甲乙任何一方免于承担由于对方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或责任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等一切其他开支。
11—2双方都应严格执行监理的指令,服从监理的现场监督和指导。
11—3双方都应维护企业形象,不得发生有损于对方利益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实施。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接洽和联系。
12—2负责按实际完成并有业主计量认可的工程量及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
12—3负责控制测量成果、复核及报验,派出现场管理人员及测量、试验人员,对乙方所有施工生产活动(包括原材料)进行监督指导,但甲方所做的一切不能减免乙方对该工程应负的所有义务及责任。
12—4负责办理技术交底、技术指导、质量监督、检查和与驻地监理签认工程数量及文件资料。
12—5负责分期分批提供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12—6负责按规定、按比例向乙方提供由业主向甲方提供的物资或指标。
12—7负责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检查、收集、整理、编制和报送。
12—8负责本合同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生产计划安排,有权对施工过程检验测量。
12—9对乙方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有绝对的指挥权和调度权。对乙方现场施工生产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对不称职的人员、不合格材料有权清退出场。对于机械设备不足,甲方有权补充相应设备,设备的价格由甲方根据市场价格及与乙方协商制定,协商不成时,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指定价格,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将设备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12—10如乙方施工情况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本外包合同进行分割或终止合同。
12—11如乙方需要,甲方可协助乙方联系解决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水、电等,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由此而影响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3—1负责承担本外包工程的施工、维修和养护,有关本外包工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都由甲方转移给乙方,乙方不得再次转让或分包给他人施工。
13—2乙方应对甲方负责,其对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同于甲方按总合同对业主的义务和责任。
13—3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为此做到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执行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施工技术规范。
2、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控保证体系、配备必要的测量、试验设备、仪器及专业技术人员。乙方必须按照监理提供本工程指定的表格认真填写,每道工序结束后及时报监理签认,以便计量。
3、接受业主和甲方派驻工地监理工程师的全面、全过程监理,对于已完成或新开工的每一道工序,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认,特别是隐蔽工程,未得到监理的签认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所有用于本外包工程的材料必须持有质量合格证,并经甲方单位的实验室检验合格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使用。
13—4甲方与乙方的一切往来,必须由承包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一切要求。
13—5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业主、监理单位发出的一切书面通知、意见、批示等,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扣压、拖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13—6乙方对本外包工程工期负责。要根据甲方提供的总体施工计划要求和关键工序控制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年度、季度和月度计划进行施工,必要时根据甲方要求的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在人力资金机械设备等方面予以充分保证。如果乙方未按甲方计划完成,甲方对乙方处以未完成计划的1%罚款。如果连续几期均未完成计划,则甲方的权对乙方所属工程予以分割,并执行本合同条款式13—6条款。
13—7自行负责协调对外关系,地方收缴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理。
13—8乙方对本外包工程安全负责。为此要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职工的过失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人员机械设备事故,材料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施工期间,乙方采取必要的防护和安全措施保证工程周围居民和建筑物的安全,并承担所需费用,若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13—9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而出现甲方对本外包工程的分割,终止合同,没收履约金(如有)等情况,其后果及造成的甲乙双方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3—10乙方对施工环境负责,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
13—1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物品摆放有序,砂石料堆放整齐,对此发生的费用及甲方的要求由乙方负责。
第四章工程结算和支付
第十四条: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
14—1工程款的计量由甲方负责同业主进行,乙方应及时按规定向甲方报送各种计量报表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有关施工原始记录,甲方收到业主支付后天内按比例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如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工程进度不理想,未能完成当月计划,则要进行扣罚,扣罚比例为当月完成工作量的%,到完成计划时予以补还。
14—2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
14—3本工程采用月结算的方法,甲方工段长或工程技术人员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每月在20日之前把所有有效的结算资料上交甲方工程部(或其它结算主管部门),工程部对上交的资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交经营进行结算,做正式结算证书。结算时,甲方根据已下发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计算本月应支付的款额,同时扣除借款、工程质保金、甲方材料款、甲方机械费等其他费用。根据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由工程部、经营部、材料部、机械部、财务部确认,经项目经理签认,且待业主支付给甲方后,财务部门方可按比例支付工程款。
14—4图纸及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乙方要求计量的依据。
14—5工程项目的计量范围及包含内容按照总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14—6甲方每期按本合同单价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整个合同段工程结束后,保留%的质保金。
14—7甲方从每期工程结算款中扣留的保留金,待整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收到业主退还的工程质保金后,再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14—8本工程不调价。
第五章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工程变更
15—1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能使合同中止或无效。
15—2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执行,由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争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报业主和监理批准后才能实施。
15—3如因乙方施工遗留的一些问题,地方政府和个人找到甲方,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此费用从保留金中扣除。
15—4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并影响相应工程项目的结算单价时,如出现工程单价表中没有的工程项目,其结算单价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单价。
第十六条:工期的提前和顺延
16—1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后,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工期可顺延,但甲乙双方需签署有关书面协议予以确认。
1、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被迫停工。
2、因业主变更设计而不能继续施工。
3、因业主不能按时拨付工程款,提供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解决施工临时用地和永久占地、拆迁等,致使乙方停工,窝工。
遇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甲方不接受任何索赔项目。
16—2乙方违约或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拖延工期,其工期不得顺延。
16—3在施工过程中,如业主要求提前竣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遵照执行,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按甲方与业主商定的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保险和环保
17—1乙方应按我国保险有关政策法规投保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7—2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办理其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和雇用职工的安全事故保险。
17—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法令,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避免三废和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特别是石方爆破时,尽可能减少对周边植被的扰动。凡因环保问题对周边产生不良影响,乙方要承担因此而引起的经济责任。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
18—1竣工验收按业主要求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18—2乙方作好竣工清场和竣工工程的维护工作。
18—3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保修,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甲方违约
19—1未能及时向乙方交付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及施工临时用地,永久占地等,如有发生,工期可顺延。
19—2未能按规定的日期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按本期应拨工程款的%支付利息。
19—3以上甲方违约如果因业主违约引起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不支付任何损失,仅负责与业主交涉。
19—4如由于第三方原因致使乙方停工,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仅负责协助乙方与第三方联系解决。
第二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20—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乙方无偿修复或返工,由于修复或返工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每逾期一天偿付外包工程总造价%的违约金,如乙方无力进行修复,甲方可指定其他外包人进场,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0—2由于乙方责任,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按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支付给甲方外包工程造价的%作为违约金。
20—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无法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或甲方认为乙方人员机械设备资金投入不足,无力承担此项工程或乙方拒不服从甲方领导,甲方根据具体情况有权分割甚至终止本外包合同,而指派其他外包人参与或继续本外包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并要支付其他外包人的进退场的调遣费用,费用在已完并得到计量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20—4乙方私自将工程转包他人。
20—5乙方承包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未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开工地七天或虽经甲方同意,但超过约定期限七天,至使工地处于停滞状态达七天以上,可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本工程,并终止承包方在本合同项下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甲方的各种权利和权限,甲方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并默认其数量是合理的。乙方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负担新进场队伍的调迁费用。
第七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及时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天津仲裁委提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合同文件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1、本合同书、补充合同,安全保证措施及安全生产合同、质量保证措施、环境保护合同2、本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及单价。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终验合格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日期:日期:
单价合同分为哪三类篇八
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可调价格合同的含义: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的合同。分类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4)双方约定其他因素。
简介
可调总价合同(又称为变动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currentprice)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可调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可调价,是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即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可以按照约定,随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的价格。
(一)可调总价
可调总价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设计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在报价及签约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当时的物价计算合同总价。但合同总价是一个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而使所用的工料成本增加,可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可调总价合同列出的有关调价的特定条款,往往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列明。调价工作必须按照这些特定的调价条款进行。这种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做了分摊,发包方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而承包方承担合同实施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因素等的其他风险。
可调总价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由于合同中列有调值条款,所以工期在1年以上的工程项目较适于采用这种合同计价方式。
(二)可调单价
合同单价的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值。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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