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摊位合同书篇一
承租人:
本合同在_________ 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签订。合同双方为:_________ (以下称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称为承租人)。
1、本合同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在以上第1 条款中所规定的租期,从出租人完成第3 条款所有规定并在7 天内通知承租方后开始生效。
3 、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体规定完成该店房的维修工作_________.
4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计_________ 元的房租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作为租金。
5 、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 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违约,未在该期内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经通知便可终止。
6 、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担。
7 、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终止之前依法被没收,双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只要承租人还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须交纳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还给出租人为止。
8 、承租人同意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 局缴纳电话费。
9 、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 年内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摊位合同书篇二
出租方(甲方):某商场
公司住址:
承租方(乙方): 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促进某商场的繁荣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管理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承租某商场摊位并进行经营等相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守。
第一条、摊位基本情况
乙方承租的摊位系甲方位于××某商场内第__层___号摊位(以甲方统一编号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保证对乙方的摊位具有合法的经营使用权和租赁权。
第三条、租金及管理费
乙方承租的铺位面积为___㎡(含公摊面积)。租赁期内摊位租金及管理费(均不含税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1、租金每月为__元,租金按季缴纳,应交租金总额为___元(大写: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
2、管理费为每平方米每月___元,管理费按季缴纳,应交管理费总额为___元,(大写: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
3、上述租金及管理费均不含税金。
4、上述管理费包括购物中心摊位经营管理费、广告促销宣传费、卫生费,公共部分水、电费等。取暖费按国家标准收取。
5、租赁期内摊位租金及管理费单价及计算方式严格按上述约定执行。租赁期满续签租赁合同时,甲方可以根据购物中心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上调或下浮租金,管理费按实际发生情况酌情予以调整。
第四条、经营类别
乙方承租的购物中心摊位用途为商品经营销售,经营类别为____类。乙方不得擅自经营其他楼层或区域经营的商品,应严格按甲方划定的经营商品种类范围(见附件二)选择经营种类。如需变更或增加经营项目,须报甲方审批,审批后交纳经营项目变更费500元,如增加经营项目,交纳项目增加费100元,如乙方私下变更或添加经营项目,甲方不予认可,有权责令乙方更正,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或终止合同。特殊情况或经营未划入购物中心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付款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一个季度租金___元,一个季度管理费___元。租金及管理费先交后用,自第二季度起租金及管理费最少提前10天缴纳,最后缴纳日期为__号,以此类推。
第六条、保证金
1、乙方须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___元作为保证金。保证金是乙方为其履行本合同以及进行商品经营行为提供的保证。
2、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单方面从乙方所交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先行赔付:
⑴因乙方原因或过失导致摊位设施、商场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及商场装修损坏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未按核定损失数额缴纳赔偿金。
⑵乙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按相关规定应对消费者承担某种义务,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时,未在事发后三日内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质量承诺之规定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⑶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商场管理制度受到违约金处罚时,未在三日内上交罚金。
⑷乙方出现违约行为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出现依照本合同约定保证金需要扣除或不予退还的情形。
3、保证金不足以进行先行赔付时,乙方应当自减少之日起15日内及时补清,否则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主张留置权求得赔偿。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保证金数量减少时,乙方应自减少之日起15日内补足保证金。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5、乙方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且退出摊位后三个月内无消费者投诉及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在三个月期满后将保证金如数(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续租和退租
乙方须于租赁期满三个月前书面向甲方提交续租(退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承租摊位享有优先续租权。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续(退)租手续,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续租权。甲方有权另行租赁。
第八条、甲方的主要权利及义务
1、甲方拥有对某商场的整体管理和经营权,并可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及总体经营战略改变的需要,对经营结构和商品布局进行适宜的调整。
2、甲方有权针对商场的管理和经营制定相关制度。对乙方的经营商品、经营行为和现场环境进行监督管理,并有权对乙方违法、违规和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采取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要求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和赔偿等必要措施。
3、甲方为乙方提供摊位和相关服务,并按约定收取费用。
4、甲方负责商场正常的供水、供电和供暖,保障电梯、自动扶梯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因水电暖供应部门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除外),并做好必要的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5、甲方负责商场整体的对外广告宣传和营销企划。
6、甲方对乙方承租摊位营业人员的日常工作及服务质量具有监督和管理的权力。
7、如因设施维修,乙方必须完全配合甲方进行维修,造成停业,按停业时间扣减租金。
8、因自然灾害或政府行为造成停业,租金不予扣减。
第九条、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对所承租摊位的合法经营权和收益权。
2、乙方拥有根据楼层和区域划分按本合同约定选择经营项目的权利,并依法自主经营、自担责任、独立收支、自负盈亏。当乙方的经营项目变更时,应事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征得同意。
3、乙方对其摊位内从业人员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因其摊位内从业人员所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权益损害时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乙方有向甲方提出经营、管理建议的权利。
5、乙方应遵守商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
6、若乙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有及时告知甲方的义务。
7、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按要求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并按时交纳相关税费。
8、乙方有按时交纳相关费用,并依法照章纳税的义务。
9、乙方有依法诚信经营、保证所售商品质量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义务。
10、乙方应按摊位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摊位内卫生状况。
11、乙方如需在商场增设宣传物,用电设备等事项,必须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费用按实际支出结算,由乙方承担。
12、爱护商场的公共财产,如有设备损坏或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13、树立防火意识,杜绝一切火险隐患,由于乙方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商场装修
1、甲方负责商场内公共公用的基本装修(含商场外立面、地板砖、天花吊顶和照明灯具,不含各商铺门头部分)以及电梯扶梯、消防设施设备、通风供暖设备的配套安装等费用。
2、甲方根据不同经营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摊位的分隔,费用由甲方承担。对甲方已经确定的摊位分隔设施,乙方不得损坏、再次分隔和更改。
3、摊位内部经营区域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及规定进行装修和制作柜台货柜,并自行承担费用。乙方装修范围不得超出摊位分隔红线,货柜高度不得超过2.4米,摊位临通道50公分内货柜及摆放商品高度不得超出1.3米。
4、摊位内如需二次接电,使用电线最低不少于2.5平方铜芯线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线路须加套线管,摊位布线完毕后,由我商场电工检查合格后方可接火碰电;所使用管线等材料必须具备合格证,并须将合格证交至商场管理部门存档。
5、乙方在对承租摊位进行内部装修时,应确保该摊位的装修设计、材料、施工等符合消防部门及环保部门的要求。并于装修15日前向甲方提交书面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6、乙方在对承租摊位进行内部装修时,必须使用防火材料。(木工板、木龙骨等,必须在进行防火处理后:涂刷防火涂料等方法,方可使用)。经营期内,消防部门如对装修、验收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当予以整改。
7、乙方接到甲方进场装修开业的通知后,应立即组织进场装修和制作货柜,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如超过规定期限不进行装修开业,甲方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摊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租赁,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8、乙方装修时不允许改变商场主体结构(包括原装修整体结构、风格),不得损毁公共装修或设施,不遮挡消防设施、供电、供水、供暖设备设施和公共通道,不得违反装修各项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进行现场装修时应服从甲方的现场监督管理,并严格遵守施工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应按期完成装修和货柜制作,完工后由甲方根据事先提供的装修标准和要求或经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改或拆除重做。
11、乙方如需对摊位进行二次装修,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设计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可在非营业时间按甲方要求进行装修,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12、因合同解除、终止或其它原因乙方不再继续租赁使用摊位时,摊位装修(包括乙方自装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或拆除。
13、商场营业期间,甲方根据需要对商场内部进行整体装修改造时,乙方应按时清理货品,歇业配合装修。
14、乙方进场装修时需向甲方缴纳装修押金 元。待乙方装修完毕,如未对商场设备、设施等公共部位造成损坏,且完全清理装修垃圾后,通过甲方验收后全额予以退还。
15、甲方在装修过程中的审核及管理,仅是出于商场管理的需要,不能视为甲方对不当装修承担责任的依据,不当装修的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商品管理
1、乙方所经营的商品种类不符合甲方规定或与其它楼层区域经营的商品种类冲突时,应按甲方要求更改成符合规定的商品种类。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违反各楼层区域经营商品划行分类表擅自更改经营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分类表经营商品。。
2、乙方应按甲方所实施的品牌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经营,如发生重货现象经甲方协调仍恶意重牌经营的经营户,按违约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3、商品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且所售商品一律明码标价。乙方不得进行价格欺诈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发生此种情况经查实,乙方除应按规定进行退换商品外还应按商品销售价格向消费者做出赔偿。
4、乙方完成装修后,未及时上货且有可能影响到商场正常经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租赁,且不予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乙方装修费用甲方不予补偿,乙方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5、乙方应保证所承租摊位足够的商品库存,并按统一规范进行陈列,以免影响商场整体的经营氛围。
6、乙方须保证所售商品的质量合格且符合有关技术安全标准要求。因商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负责赔偿。因商品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造成商场利益受损或被处罚时,乙方应对商场所受损失向甲方做出赔偿。
7、乙方陈列销售的商品遇政府部门抽检时,乙方应主动配合,并按规定承担检验费用。因抽检结果不达标被处罚或要求整改时应及时主动履行。
8、营业时间内由乙方照看自有商品,发生丢失、偷窃由乙方自行负责。非营业时间商场清场以后,商品由甲方负责看管。因甲方管理不当造成乙方商品损失时(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售后服务
1、消费者因商品质量、服务等问题到商场管理部门投诉、索赔或出现纠纷由甲方商场管理人员出面协调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协调处理决定。因乙方的责任引发客诉,但乙方又拒不接受甲方协调处理时,甲方有权依照“先行赔付”制度先行向顾客支付赔偿,后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追偿,乙方在接到甲方追偿通知7日内,必须将相应数额的赔偿金交至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从乙方所交摊位保证金中扣除。
2、商品质量售后服务问题应本着“顾客第一”的原则及时妥善解决,乙方不得在商场内与顾客争吵;出现纠纷应及时请求商场管理人员协调解决。
第十三条、促销活动
1、甲方负责策划组织商场各种促销活动,并负责办理活动审批及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促销工作,如发生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时,乙方应及时交纳。
2、乙方因经营需要可自行组织宣传促销活动,但事先应将活动方案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并自行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活动审批手续,甲方给予必要配合。促销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商场外立面、摊位以外的公共空间、墙柱、广告灯箱等部位均属甲方所有,并由甲方统一管理使用,乙方如需使用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统一安排有偿使用。
第十四条、商场管理
1、商场营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时令或节庆日活动安排统一制定,乙方应严格遵守。
2、乙方应遵守统一的作息时间,经营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停业,否则甲方有权进行违约金处罚。如有拒交处罚违约金者,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保证金中扣除。
⑴乙方承租摊位经营人员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早退一次罚款10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无条件清场,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所交保证金。
⑵乙方承租摊位无故歇业,每天处以200元的违约金处罚,一年内无故歇业超过三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所交保证金。
⑶乙方承租摊位经营人员,上班打卡后关门的,每月累计达三次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所交保证金。三次以下者,每次处以200元的违约金处罚。
⑷凡享受租金下调优惠的经营人员,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不再享受下调优惠,租金恢复至原价。
3、乙方及摊位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办理上岗证,并遵守某商场上岗证管理办法,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4、乙方及摊位从业人员在经营中应积极向顾客介绍、推销产品,但需注意商场形象、服务礼仪,严禁在摊位通道内采用拦截顾客、强买强卖的方式销售。否则,将视为违约,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5、乙方运送货品时,不得使用自动扶梯或观光电梯,并不得阻碍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
6、乙方不得占用摊位以外的公共通道和空间摆货或进行其它任何销售活动,发生此种情况甲方有权立即撤除并给予违约金处罚。特殊情况确有需要,在不影响整体经营和安全的前提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可按规定时限暂时使用,但不得长期占用。
7、乙方必须按商场卫生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摊位内的卫生工作;垃圾入桶,摊位内商品摆放、字牌标识和广告张贴应符合安全要求和甲方统一规定。
8、乙方需在摊位内另接电源或增加照明时,应提出申请由甲方统一装表接线,并收取相应初装费。乙方摊位内部的用电由乙方自行购买使用,每度1.5元,如电力部门提价,甲方按相关规定提价。
9、乙方不得随意损坏商场内广告画面,不得随意破坏商场内整体氛围。
10、乙方未经甲方批准、审核,不得随意在商场内粘贴广告画及悬挂广告牌等。
11、甲方的管理人员有权按相关制度和合同约定对乙方的摊位经营行为进行管理协调。对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乙方有监督和投诉权。
12、若乙方在经营中出现严重违规或违约行为,且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协调、制止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13、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商场相关管理规定,甲方在行使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收取滞纳金、收取违约金、扣除保证金、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货品留置等权利主张时,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若乙方拒绝签收相关通知,则甲方有权采取在商场公共区域张贴的形式送达通知,该情形视做书面通知已送达乙方。并视为乙方知悉所张贴通知内容。
14、乙方须按时足额交纳商铺用电电费,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按每天 元收取滞纳金,并采取停电措施。
15、甲方不得违反制度或约定强制干扰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否则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摊位转租、转让
1、在确保商场的正常发展、经营的前提下,允许乙方将所承租摊位进行增值转让、转租,但必须报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转租手续。
2、乙方对承租摊位需转让或转租时应提前三个月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对新入驻经营户的综合经营能力进行审核,符合商场经营需求的,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转让、转租。
3、如甲方认为拟入驻经营户不符合商场经营需求时,则有权拒绝乙方的转让、转租申请。
4、严禁乙方私自转让、转租摊位,任何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办理的转让、转租均属违约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办理转租手续每次交费100元,同时转租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20xx元。办理转让手续每次交费500元。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约定期内,甲乙双方非依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承担守约方合同约定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给予对方相当于乙方所交保证金50%的赔偿。
2、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条及第五条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租金及管理费,每延期一天应承担应交租金及管理费总额10‰的滞纳金,延期超过15日仍未交清租金及管理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约定及其它相关规定,违反某商场各楼层区域经营商品划行分类表,擅自改变摊位用途和经营范围时,则乙方除立即纠正外,还须支付甲方本合同约定年租金的25%的违约金。对拒不纠正者或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4、乙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按时、足额交纳(或补足)保证金,每延期一天应承担应交保证金10‰的滞纳金,超过十五日未付清,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5、乙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约定,未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方可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续租。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除应按甲方要求立即整改外,还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7、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约定,除应立即纠正外,还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第十七条、合同变更、解除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依合同约定之情形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当日将摊位(包括装修)完好退还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腾交摊位,乙方每天向甲方支付500元的赔偿金,超过15日甲方有权对乙方商品清点并撤出摊位进行留置,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仓储保管搬运等一切费用,并自行承担商品变质、过期、破损等风险损失及一切后果。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一:承租人相关证照复印件
附件二:某商场各楼层区域经营商品划行分类表
附件三:备忘录
附件四:某商场经营户守则
附件五:某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附件六:某商场经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附件七:某商场经营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附件八:某商场问题商品“先行赔付”暂行办法
附件九:某商场经营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附件十:某商场经营户关于促销活动的承诺书
附件十一:某商场经营户交费承诺书
附件十二:某商场乘坐自动扶梯须知
附件十三:消防常识
附件十四:逃生常识
附件十五:某商场上岗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特别说明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订,双方对合同约定条款无异议,本合同不视为格式合同。
第二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第二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摊位合同书篇三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店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摊位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店面符合国家对租赁店面的有关规定。
二、店面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摊位位于。
2、该摊位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店面时的验收依据。
三、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收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四、租赁期限、用途
1、该摊位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摊位仅作为商业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摊位,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摊位租赁首年租金为(大写圆整),租赁期从第二年起,月租金在原基础上递增200元。
2、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想甲方缴纳保证金为元(大写圆整)租赁期满,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商铺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三个月一交(先交租金后使用)
六、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确定月
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租赁合同确定的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店面。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五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方、双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摊位,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病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不包含办理租赁登记及缴纳相应税费的费用,若需办理,由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2、在有效合同期内不得转让,如中途不租,把摊位还给甲方(房主),押金不予归还。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乙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约日期:
摊位合同书篇四
出租方: (简称甲方)
甲方委托代理签订人:
租用方: (简称乙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就摊位租赁的有关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自愿租用甲方火龙臭豆腐摊车,包括推车一辆,电瓶及充电器一个,铁锅一个,网状漏勺两个,密漏勺一个,不锈钢托盘三个,液化气罐一个,深盆一个,调料刷两个,牙签盒一个,摊位伞一把,制服四套。乙方支付押金5000元(伍千元整),合同期满,租用器具摊车无损坏丢失,押金全部退回。若有损坏,乙方予以赔偿。乙方对甲方所教技术不得私自教给他人,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租用期限:合同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乙方保证正常,从甲方处进货,经营摊车租金免费。
四、合同期内,经营出现任何问题,事故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责任自负。
五、甲方在乙方经营两个月后,有权随时收回摊车转让,终止合同,若租用器具摊车无损坏丢失,押金全部退回,乙方可享有优先转让权。
六、在厂家不改变价格的前提下,甲方从乙方进货,进货清单豆腐小箱1960块,每箱320元,运费10元到付乙方自行支付,豆腐箱子攒够5个,需邮回厂家,费用乙方自理,若因未能及时邮回厂家,厂家不予发货,甲方不承担责任。油160一箱4桶(也可不用厂家提供的),运费10块到付乙方自行支付,调料30一袋。碗65一箱,650个。甲方在厂家无特殊情况下,需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及时供货。
七、首次付款,押金5000元,甲方剩余货物两桶半油84元,一袋半料40元,半箱碗30元,半罐液化气20.即共需支付,50154元整(伍千零壹佰伍拾肆元),资金到账后合同生效。
八、所有款项及之后进货货款打入以下账号:
建行
户名:
九、订货货款提前一天打入账户通知甲方,早上九点之前说的,当天发货,第二天中午一点左右到,九点之后推迟一天到货。
十、合同到期后是否继续租赁,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予以补充。
十二、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威海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合同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甲方代理人: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摊位合同书篇五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资源优势,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首届貂皮皮草羊绒羽绒名品服装服饰暨国内中小企业民用商品(江夏)博览会”展位 号 ,m标摊,用于乙方展览展示经营摊位。
第二条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年 月 日到年月日止,从展会开业时起算。
第三条 合作条件:
1. 甲方按照展位图纸m×m的标准提供经营场所;
2. 可租面积按实际测量计算为准。
3. 甲方以基本管理费的形式布展当天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整(¥)。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负责按乙方的设计搭建标准展间。
2. 为展会添置必要的',符合要求的消防、电力、用水、等设施,符合国家消防经营标准。
3. 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于地方各部门的关系,争取各项优惠政策。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 负责对拥有的企业品牌、参展的展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2. 负责对展位装修进行整体设计,严格按照甲方整体要求实施。
3. 必须在年 月日装修完毕与展会整体开张营业
第六条 展会期满或展会合作期内终止、违约责任。
1.合同期满,甲、乙双方自动解除本次展会合作协议。
2. 合作期内因一方违约终止或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若甲方违约,按天计算费用,退还余款,若乙方违约,自动离场,展位费不退。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签字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有纠纷,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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