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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土地流转合同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山林土地流转合同篇一

流转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xx镇xx村组 (系原发包方)

经周xx镇xx村组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将所承包的荒山经营权流转。流转承包方自愿承包。据此, 在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 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将位于周家镇龙虎村6组土地(荒山)流转承包,流转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经营。

二、 流转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xx镇xx村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为:东以_______________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

三、 流转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土地(荒山)流转的用途:用于修建开办碎石厂的基础设施、设备。

五、 土地(荒山)经营权流转转让金及附着物赔偿费的支付方式为:①荒山:按每年600元/亩×实际流转荒山面积计算;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亩×实际流转土地面积计算;③田:按每年1600元/亩×实际流转田土面积计算。乙方在承包当年的第一个月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不因市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上涨或下跌)。 甲方流转土地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六、 承包期限:①耕地为30年;②草地(荒地)为50年;③林地为70年。即从20xx年_____月_____日起计算。

甲方流转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七、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需确保所流转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损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 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转的经营权转让金及青苗附属物赔偿费用等。其中计算标准以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支付方式计算。

(3) 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享有该土地(荒山)的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承包经营期满,由乙方与第三方(原发包方)自行商议,与甲方无关。

(4) 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因其它原因如农转非等情形,则其承包收益权终止,由第三方(原发包方)收回,并与乙方自行协商,与甲方无关。

(5) 甲方享有优先的在乙方碎石厂提供劳动和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

(6) 在乙方生产、经营期间,甲方不得无理取闹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扰乙方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 在甲方生产经营期间(或期满),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权利。如上涨流转承租金、复耕等。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享有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权利,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

(2)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自享、风险自担。

(3) 乙方有权决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认和聘用员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提供劳动力和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

(4) 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理取闹,破坏生产设施设备,阻扰生产,否则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的权利,情节严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八、 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体管理费后,第三人有义务协调处理甲乙双方矛盾和纠纷,合理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体管理费:第一年为4000元;第二年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在上一年度山体管理费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

九、 此协议是在经第三人xx镇xx村组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一致同意甲方对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甲、乙双方自愿流转承包。

十、 违约责任: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胁迫、误解和规避法律法规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 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无需公正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二、 此协议为第三人xx镇xx村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场予以见证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达成。

十三、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周家镇龙虎村6组及周家镇龙虎村委会各执一份。

十四、 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土地流转合同篇二

甲方(出让方):。

负 责 人: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山林的概况

1、林权证号:

2、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3、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4、流转山林总面积: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33万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不得毁损山林内的竹木和到该山林中采集竹木和竹笋,不得将牛、羊等牲畜牵进山林中放牧。不得使用该山林中的树木。本组村民除编制其生活用具在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少量的白竹外,甲方均不得赠与、出售和使用其山林中的竹木。

(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

(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时不能有天窗的现象出现,必须保留竹长 米以上,树木直径不得小于 cm。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3、其他: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约定事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山林土地流转合同篇三

甲方(出让方)电话:

乙方(受让方)电话:

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山林的概况

1、土地位置:

2、林权证号:

3、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4、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5、流转山林总面积:亩。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期限: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

(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

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

(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在场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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