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的读书笔记(9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你想好怎么写读书笔记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长恨歌》的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长恨歌》的读书笔记1
琦瑶实实在在当得起“长恨”二字。
王琦瑶的不幸不是惊天泣地的不幸,不能放心活,不能用心死。
王琦瑶的美不是轰轰烈烈的美,没有让人活得彻彻底底的痛快,风光之下是底气不足的遮掩和逃避。
王琦瑶的一生算不上最最不幸的人生,却是最最不幸的女人的一生。死于女人最畏惧的死法——时间。一刀刀割在脸上,割在心里,割在别人眼里,割在自己命里。
邬桥一节有句话说得好,这小小的邬桥是大世界的边角料,却含着一种大而深的真理:人生争到最后是什么都留不住的。可是人生真得了这个真理,人生便到头了,还有什么可望的?讲到底,王琦瑶是栽在了她的聪明上。她太早的洞察了这些个道理,却又因涉世不深而不是的驻足。她步步通晓又步步迟疑,最后落得哪一条路都走的不痛快。够懂事又不够开怀,够勇敢又不够敏锐。
何事可谓恨?无非招不成招,退无可退。
人生有不甘,却愈挣扎愈落魄。
她的一生那么长,面对过那么多选择。李主任的荣宠,程先生的执着,康明逊的理解,萨沙的坦荡,老克腊的痴迷。她挣扎过,放纵过,才恍然发现,人生无一处非绝地,逃了这处还有那处,纵是留在此处也不过是落个愈陷愈深。《长恨歌》看似悲天悯人,实则冷酷到漠然。原来不是小时候抢了他一个馒头长大后就会纠缠不清;原来不是上学时亲密无间的传过纸条长大后就换的来至死不渝;原来不是花费在人生中笔墨最重的那个人离开后也会回来;原来不是所有未来及说明的缘由与真相都有公诸于众的机会。
这是人生,没有旁白。
电影里强大的缘分终究在现实里摇摇欲坠。
乍一看《长恨歌》里有好多断开的线索,邬桥暗生情愫的小二后来可曾寻过王琦瑶?片场激进的导演最后身往何方?康明逊后来可曾还为王琦瑶费过心力?萨沙可曾怜悯这个女人想过回来?老克腊后来是否后悔离开?全然不知的隐笔不仅让我们充满期盼,期盼在王琦瑶受苦受难的时候出现一个盖世英雄来救她,就连她自己也因为这么多的不知而慢慢的演化成日后的希望吧。在屡屡思索屡屡期盼不得果时猛然惊顿,知道又如何呢?细细想去,每一位的出现,燃眉之急后也是细水长流的无望啊!更何况,如王琦瑶对程先生说的那般:这一切都回不去了啊。王琦瑶聪明却糊涂,唯一清明的感情便是对程先生。那般冷静到绝情,绝情到坦荡。往往对那个一往情深的看的清明,却始终是糟蹋了这份情,也糟蹋了自己。而和康明逊比来呢,明知他是步步为营的,却为那一丁半点的真情不肯舍弃。明知他是自保为上的,却是心甘情愿的陪他只看当下。
不要未来的,不是不在乎,就是太在乎。碰上哪一个,都是痛。
哪怕这一切都可倒回最初,她不当选上海小姐,她不去程先生处拍小照,她不去参观片场,这一场长恨可否幸免?不,蒋丽丽和吴佩珍就是她的命。无处不在的命,如兜头而下的大网罩住她的一生,而后凌迟。刀刀不致死,刀刀向逼。
人生当歌以示长恨,犹如筛孔层层放大的筛子,从上一层落下,纵是又下一层暂时接住,到底不如当初的高高在上。若是本本分分的苟且活着,或许还能慢慢煎熬,可这脆弱的安稳却经不起一丝的挣扎。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世上不止一个王琦瑶。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不止一个三年五载。
那就恨吧,长恨一次,为余此生。恨尽了,便坦然吧。无处不绝地,又何必短恨不断,余恨成蹉跎。
《长恨歌》的读书笔记2
有感于小说研究课堂上老师对王安忆《长恨歌》的讲解,用了将近一周的琐碎时间,在图文有间断却安静地读完了这一本。
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就一直在想,王琦瑶是怎样的一个令他人也令自己迷恋的女孩儿,其一生又是如何在被他人迷恋、自我迷恋中走向终点。
其实,最初的王琦瑶是一个特别普通的上海弄堂女孩——和其他女孩一样,她扎着辫子背着书包去上学;和其他女孩一样,她哼着收音机里的小调,挑个周末的日子去电影院看费雯丽的《乱世佳人》;和其他女孩一样,待字闺中、爱去照相馆拍照并对着橱窗里曳地的婚纱发呆梦想着。但和其他女孩不一样的是,上天给了她一个让全上海人都认识她的机会,一张登在杂志《上海生活》封面的王琦瑶的照片,让她成了人人知晓的“沪上淑媛”,可住了男男女女的心,更可住了她自己的心,之后的“上海三小姐”的称号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地让上海的老老少少迷恋上了这位不算艳、不算风情却足够吸引人的王琦瑶。而这,恰恰是王走上迷途的标志性一刻。
之后,很快地,李主任,当时在上海算是有权有势的人物,将王琦瑶接进了爱丽丝公寓,让她成为供自己怜惜疼爱的金丝雀。王琦瑶知道,李主任是代她好的,李主任是不加思索、毋庸置疑的绝好归宿,李主任能带给她安稳美好的梦。她不知道的是,她自己走上了一条自我迷恋的不归路,这个梦再美再好也只是个梦终有醒来破灭的一天。
爱丽丝,一个美人,一段情,终究躲不过乱世。李主任在一场飞机坠毁事故中罹难了。那王琦瑶呢?她来到了可供避乱的外婆的娘家邬桥,是的她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却永远也回不去过去的生活。就像外婆能够穿透四十年以后的目光告诉我们的那样,王琦瑶的这一生开错了头,怕是拗不回去了。
拗不回去的时光,无法毁灭已经膨胀的幻影。即使是在邬桥这个似乎与喧嚣与繁华无关的地方,即使是在平安里三十九号楼这样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王琦瑶又重新填补起已经残缺了一大块的梦,而那一片一片,终究补不全她的美梦,王的一生注定从她走上迷途开始就注定是孤独的,她的青春和美貌是所有带给她希望的幻影一次次出现一次次被毁灭的过程中走向枯竭的。因家庭压力更害怕承担责任的康明逊也好,被王琦瑶栽赃嫁祸的萨沙,还是一如既往照顾王对王关怀备至的程先生,抑或是比王小了20好几的老克腊,这些在王之后的三十年中相继出现的男人,都或多或少地给王琦瑶的生活注入了些许生气和希望。而这些生气和希望只不过是昙花一现,他们这一位位很快地就终止了对王琦瑶的生活的介入,仿佛从未进入过一般。而这其中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来自王琦瑶自身。她始终生活在一种自我迷恋和陶醉的常态中,她足够自信以自己的青春和美貌挽留得住这些男人,她的记忆始终停留在《上海》生活的杂志封面上,始终停留在“沪上淑媛”、“上海三小姐”这些耀眼光环下。那西班牙的桃木盒,装着的不仅仅是李主任留给王的金条,更是那段对王来说最珍贵最珍贵的记忆,这也是她在垂死十分还在与长脚争抢这木盒子的原因。木盒被枪,王的幻影也彻底地被毁灭了,她的一生也走到了尽头。
文中多次出现的夹竹桃,是那种不极美极艳的花儿,却足够吸引人,它开的是满枝桠,可终究是结不出果的。这像极了王琦瑶,上海的弄堂女孩儿,不够艳丽和风情,却乖得足够惹来他人疼惜怜爱。而一直都活在春风拂面的三月、满目幻影的她,一辈子都未曾找到自己的归宿和幸福,就连死之前眼睑里的景象也还是四十年前的片场,这个给王制造梦的地方,带给她迷途和不幸的地方。
《长恨歌》的读书笔记3
偶然间读到一部小说,是王安忆的《长恨歌》。一打开书,20世纪40年代那个繁华锦簇十里洋场的旧上海就铺展开来,不知不觉有了情味。
夹竹桃生出的花朵,老虎窗外,氤氲着女人脂粉气的天空,留声机里回转往复的“四季调”,有轨电车不休的“当当”,一切恍如隔世,却真实可触似的,从字里行间浮上来,一点一点地清晰。
那个上海弄堂的女儿——王琦瑶,静候着她的时代,也用美貌和聪慧酝酿着一场致命的悲剧和传奇。她是那种有魔力让男人一见倾心的女子。因这,她有了非凡的经历,有了用来挥霍的资本和勇气,也有了数着日影度日的寂寞无赖,有了干涸的眼里唯余的一颗老泪。她被男人捧着,爱着,宠着。她穿着婚纱走上选美的舞台,却想着:“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其实就是丧服!”
后来,她的预感应验,她没有真正地做过新娘。她如花似玉的年华被命运的流变无情地碾过,她在男人的世界里一败涂地,无限风光的“三小姐”,用骄傲和那害人害己的聪慧与美貌,断送着一切幸福的可能。
她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子是不能够结婚的了。
那镜中的美人,风韵不减,心却冷如灰烬。最后的日子里,她的所依靠慰藉的,竟是那一盒金条。她明白男人是靠不住的,却还是取了那装金条的木盒子,想把最后的筹码押在男人身上。而一切,终成虚空。
大概谁也不会记得那间阁楼上曾经住着一个怎么样的女子。或许,有人偶然想起,也会自然而然地把她归为“那个女人”的行列。
旧上海,沉浮着多少如王琦瑶的女子!她们住在如爱丽丝公寓那样令人无限遐想的房子里,她们总是那种正经女人的不屑,总是街头巷尾流言的主角。
而又有多少女孩,终是经不起那花花世界的诱惑,义无反顾地纵身跳下了呢?百乐门的歌舞不休,这不夜的城市,充满了纸醉金迷的气息,由不得人清醒。甚至那些正经人,话里话外也在羡慕着王琦瑶,不屑的口气里竟含着嫉妒。
住进爱丽丝公寓的,总是抱着女人中的佼佼者的姿态。她们大都有着一张光鲜可人的面皮,有足够多的光阴和年轻。而这些,或许已经完全能满足一个女人的虚荣。
她们仿佛是被特别爱着,眷顾着的。又分明是被幽禁与弃置在了华丽的囚笼里,一半是这空荡的公寓,一半是那浮华过后的虚无幻灭。她们要永远地保持着佼佼者的姿态,哪怕生活已满目疮痍。
我隐约读到了女子的悲哀!几千年都是一个模样。就因为那句红颜薄命吗?
美貌是人们梦寐以求的,拥有的人又往往因它围困了一生。“坏女人”都是漂亮的,“那种女人”少有不是独具风情的。有人说,红颜的不幸是男权社会的罪孽。萧红说,她一生的不幸,都是因为她是一个女人。
在那个旧上海,我看到女人是甘心被男性控制与评判的,并以此为荣似的。好像王琦瑶的妈妈说过,她的贱是自己作的。而悲剧的始末又怎能归结于一个弱女子的自轻自贱简单了事?
王琦瑶只是那茫茫背景下,一个随波逐流、无所依靠的浮影罢了!
灯红酒绿的人间,何处才是得以喘息的港湾呢?王琦瑶的心里没有答案,只是紧守那一日日削减的风韵,徒然地经过,又消失在摇晃的灯影里。
人们读王安忆的上海,就会想起张爱玲的笔下也有一个上海,花园洋房,绅士淑女……张爱玲的上海,透着细小微妙的精致,有小姐呼吸里吐露的香水气。她讲的爱情,总是那么勉强与无奈,又带着狐步似的优雅和轻佻。
而《长恨歌》里的上海,总觉得小家碧玉一般的真切。那些姑娘家的细碎的心事,弥漫在弄堂里的姨娘们的不满与闲话,一个衣冠楚楚的少年,一句无心的话却引起伤心的调侃,那么自然平常,又处处隐着悲剧的伏笔。
王安忆讲的故事是人与人无端的相聚与失散,是爱与虚荣的悲怆和无情。她没有一针见血,却一点点撕开伤着的皮肤,露了血肉给你看。
这长恨歌的“恨”字不知究竟该哪一个解法才合适。是遗憾吗?还是仇恨呢?
小说的最后一句“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是否在预示着什么,那夹竹桃是否在等着另一场悲剧的开演,于这城的艳美和躁动中?
《长恨歌》的读书笔记4
无意在书摊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异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假如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异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出色彩句子摘要(太多,非凡是景物描写类,只摘一些人生类的句子):
1、其实说起来,外婆要比王琦瑶更懂做人的快活。王琦瑶的快活是实一半,虚一半,做人一半,华服美食堆砌另一半。外婆则是个全部。外婆喜欢女人的美,那是什么样的花都比不上,有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里不由想:她投胎真是投得好,投得个女人身。外婆还喜欢女人的清幽,不必像男人,闹轰轰地闯世界,闯得个刀枪相向,你死我活。男人肩上的担子太沉,又是家又是业,弄得不好,便是家破业败,真是钢丝绳上走路,又艰又险。女人是无事一身轻,随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便成了。外婆又喜欢女人的生儿育女,那苦和痛都是一时,身上掉下的血肉,却是心连心的亲,做男人的哪里会懂得?外婆望着王琦瑶,想这孩子还没享到女人的真正好处呢!这些真好处看上去平常,却从里及外,自始至终,有名有实,是真快活。也是要用平常心去领会的,可这孩子的平常心已经没了,是走了样的心,只能领会走了样的快活。
2、王琦瑶望着蒙了烟雾的外婆的脸,想她多么衰老,又生疏,想亲也亲不起来。她想“老”这东西真是可怕,逃也逃不了,逼着你来的。走在九曲十八绕的水道中,她万念俱灰里只有这一个“老”字刺激着她。这天是老,水是老,石头上的绿苔也是年纪,昆山籍的船老大看不出年纪,是时间的化石。她的心掉在了时间的深渊里,无底地坠落,没有可以攀附的地方。外婆的手炉是陈年八古,外婆鞋上的花样是陈年八古,外婆喝的是陈年的善酿,茶叶蛋豆腐干都是百年老汤熬出来的。这船是行千里路,那车是走万里道,都是时间垒起的铜墙铁壁,打也打不破的。水鸟唱的是几百年一个调,地里是几百度的春种秋收。什么叫地老天荒?这就是。它是叫人从心底里起畏的,没几个人能顶得住。它叫人想起萤火虫一类的短命鬼,一霎即灭的。这是以百年为计数单位,人是论代的,鱼撒籽一样弥漫开来。乘在这船上,人就更成了过客,终其一生也是暂时
3、王琦瑶缓缓地劝慰说:其实再怎么样,也还是结发夫妻最恩深义长。严家师母笑了,点着头道:是啊,有恩有义是不错,可你知道恩和义是什么吗?恩和义就是受苦受罪,情和爱才是快活;恩和义是共患难的,情和爱是同享福的,你说你要哪样?王琦瑶不得不承认她的话有几分道理,并且惊奇养尊处优的严家师母竟也有着不失惨痛的人生经验。
4、给时间做个漏真是对得没法再对,时间真是不漏也漏,转眼间不走也要走。
5、这世界的整块砖和整块石头,全是叫这些细碎的填充物给砌牢的。可别小看这些细碎的小东西,它们哪怕是这世界上的灰尘,太阳一出来,也是有歌有舞的。
6、康明逊知道,王琦瑶再漂亮,再迎合他的旧情,再拾回他遗落的心,到头来,终究是个泡影。他有多少沉醉,就有多少清醒。有些事是绝对不行的,不行就是不行,可他又舍不得放下,是想在这“行”里走到头,然后收场。难度在于要在“行”里拓开疆场,多走几步,他能做些什么呢?王琦瑶是比他二妈聪敏一百倍,也坚定一百倍,使他处处碰到难题。可王琦瑶的聪敏和坚定却更激起他的怜惜,他深知聪敏和坚定全来自孤立无援的处境,是自我的保护和争取,其实是更绝望的。康明逊自己不会承认,他同弱者有一种息息相通,这最表现在他的善解上。那一种委曲求全,迂回战术,是他不懂都懂的。他和王琦瑶其实都是挤在犄角里求人生的人,都是有着周转不过来的苦处,本是可以携起手来,无奈利益是相背的,想帮忙也帮不上。
7、从此,他们不再去想将来的事,将来本就是渺茫了,再怎么架得住眼前这一点一滴的侵蚀,使那实的更实,空的更空。因是没有将来,他们反而更珍惜眼前,一分钟掰开八瓣过的,短昼当作长夜过,星转斗移就是一轮回。这真是长有长的好处,短有短的好处。长虽然尽情尽兴,倒难免挥霍浪费;短是局促了,却可去芜存精,以少胜多。他们也不再想夫妻名分的事,夫妻名分说到底是为了别人,他们却都是为自己。他们爱的是自己,怨的是自己,别人是插不进嘴去的。是真正的两个人的世界,小虽小了些,孤单是孤单了些,可却是自由。爱是自由,怨是自由,别人主宰不了。这也是大有大的好处,小有小的好处。大固然周转得开,但却难免掺进旁务和杂念,会产生假象,不如小来得纯和真。
8、上海屋檐下的日子,都有着仔细和专心的面目。倘若不是这样专心致志,将注重力集中在这些最具体最琐碎的细节上,也许就很难将日子过到底。这些日子其实都是不能从全局推敲的。所以,在这仔细的表面之下,是有着一股坚韧。这坚韧不是穿越急风骤雨的那一种,而是用来对付江南独有的梅雨季节。
9、当隐私被揭露,沉滓泛起地在空中飞扬,也是谣言蜂起的时刻。我们所听见的那些私情,一半是真,一半是假。我们虽是信疑参半,可也并不停止继续传播。乌烟瘴气笼罩了城市的街道里巷。这是由最碎的舌头嚼出来的传言,它们使隐私被揭露的同时失去了真面目,变了颜色,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所以你千万不要全信,可也不要不信,在那耸人听闻的危言之下,只有着那么一点实情。那一点实情其实很简单,也是人之常情的一种,就看你怎么去听。千奇百怪的人和事,一夜之间诞生于世,昨天还是平淡如水,今天则骇世惊俗。你只要去看路边的大字报,白纸黑字的写的都是;还有高楼顶上撒下的传单,五色纸黑油墨写的也是。你看这些,能把你看糊涂。这城市的心啊,已经歪曲得不成样了,眉眼也斜了,看什么,不像什么。
《长恨歌》的读书笔记5
雨天里读书。读得自是一个宁静。窗外是潇潇雨声。一颗心全听得见。我想起雷蒙德。卡佛。我不知道为什么一提笔会想起他,可我就是想起了他。就像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那么自然。他说:一切都在月光下躺着,我能看见最细小的东西。卡佛真是棒。他的语言天赋棒到无法说。我爱死他。他简直要把我迷死。就这样渐渐沉入文字,就这样一头扎进王安忆的故事。对文字,一颗心越发深有感触。原来文字是真的可以疗饥的。有一个成语是煮字疗饥。此刻的我,却是读字疗饥。该都是一样的。都是含了万分情深的。
王安忆的笔触情绪,细细品,一支笔里都是旧上海的印记。抬脚是情,眉头心上是情。起笔是情,落笔收笔都是情。却是处处风景句句撩人。比旧上海的月色还要撩人几分。一字一句都进了心的。说四月的天是繁华的,王安忆的笔更是繁华的。她不单单是繁华的,也是锦绣的。是会说话的笔。是细细低语的笔。是恋人抚过你肌肤的吻,温存里都是体贴。她的字适合放在你的枕头边,在月华铺满屋的夜,你洗一个热水澡,穿上丝绸睡衣,松松躺下来,被窝是温热的。这时候你顺手拿起她,台灯下便都是她了。很是妥贴。是寂寞。是寂寞套寂寞。是寂寞中最深沉的抚慰。枝枝蔓蔓纠纠缠缠。又绵绵不绝密密匝匝丝丝入扣。细细尝。却还有着糯米的糯,苔藓般的滑。新鲜又复杂。丝丝凉意里,又有着言不得的温度。刚刚好。你拿起她,便不想再放下了。时间在王安忆的笔里是慢的。是慵懒的。是不经意的。蜻蜓点水的.。句句很轻。句句沁你心入你肺。待你读过一段,再回头,却分明又是一路烟霞。你一回头,那一回头的动静,倒像是惊起一滩的鸥鹭。桃花旗袍都不见。唯有寂寞。寂寞像一条很长很长的蚕丝线。这根线带着你从头抽到尾。好长啊。这是你心底的叹息。有几分痛楚。却被那一路的烟霞都吸引了去。痛楚便是忘了。
我犹记得。
那个王琦瑶和阿二在邬桥外婆家,那个他们一起谈诗的月亮夜。
那夜的月华真美啊。静啊。却一步一步都是画,是诗。
有时,天不那么冷,他们就在街上走走。
街边就是水道,停了船,船舱里漏出点光,两边人家的板壁缝里也漏出点光,丝丝缕缕地落在水面上,能照见水的流动来。两个人的心里都很安宁,也很明净。
阿二说:阿姐,上海的月亮也是这一个吗?
王琦瑶说:看起来就像是两个,其实还是一个。
阿二说:其实就是两个。一个是月亮,一个是月亮的影。
王琦瑶就笑了。
就是从这里开始。他们一起谈起诗。他们谈诗的样子,语态,情景,那个有月亮的夜,那桥下流水的波光,那两颗一起晃荡的心,我是怎么也忘不掉的,都入了我的心。或者干脆说,都招了我的魂魄去。那个阿二是读了些书的。围巾,黑发,眼神里,都透着几分书卷气。淳朴如稚子。他说,诗其实就是一幅图画,比如,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比如,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再比如,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再比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些都是画。殊不知,在他心里,是把个王琦瑶当成一首诗一幅画来看的。对他来说,她王琦瑶就是那画里的人,只看得,却摸不得;她王琦瑶就是那水中的月亮,碰不得,也够不得。他吟诗是王琦瑶,他散步是王琦瑶,他看哪哪都是王琦瑶。
这是怎样的美?
真真是万分万分万万分迷死人的。
然而,那个秦地月却是李白写王昭君的。昭君出塞,离家千里。都是故乡的月,照的却是异乡的人。而那个琵琶,却是白居易在《琵琶行》里写沦落天涯琵琶女的。奈何良辰美景,也有着一去不复回的伤悲意味。而那带泪的枝头梨花,却是《长恨歌》中把魂魄葬在仙山的杨贵妃。这样一来,美着美着,读着读着,不免又是和那个谈诗的阿二一样,心底渐渐也有了悲戚。就连《诗经》上的那“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也在这悲戚里不由地暗淡了。
我要怎么才好呢?
又要我怎么才好呢?
我是想读下去,又怕读下去。想放下又放不下的。这样一来,竟也和王安忆一样的纠结起来。心头真真是万般滋味。为那个小说里的王琦瑶。为那一点半明半暗的光亮。我不禁想起了她的外婆。那个用船接她回家的外婆。那个早年和她一样明媚如花的外婆。那个曾经被热热闹闹用大花轿抬着大红盖头盖着一袭艳红袍迎娶回家的外婆。当时的苏州,那一日的热闹劲儿,唉!一幅画一样的。
临河的窗都推开着,伸了头望;箱笼先上船,然后是花轿;栀子花全开了,雪白雪白的,唯有她是一身红;树上的叶子全绿了,水也是碧碧蓝,唯有她是一身红;房上的瓦是黑,水里的桥墩是黑,还是唯有她一身红。
这就是当年出嫁时的王琦瑶的外婆。是和王琦瑶一样美丽过的做新娘的外婆。她那一身红,她那一身红就从外婆手炉的烟,外婆抽在嘴里的烟,和吼着昆山调子的船老大的歌声里,影子一样钻进了我的心。我的心便都是那一身红了。波光潋滟的。一路晃荡的。和那船上岸上走着飘着的新娘一样。大花轿一样,一路颤颤悠悠的过了对岸。是恒古的。是循回不已的。似乎就是专为那恒古添砖加瓦来着色的。
王琦瑶是比不得她外婆的。我知道。
王琦瑶的快活是实一半,虚一半,做人一半,华服美食堆砌另一半。而她外婆,却是个全部。她比不得。
可我还是喜欢的。喜欢那个和王琦瑶一样美丽过的外婆。也喜欢那个从一开头就走错了的王琦瑶。那个近乎于一个时代缩影的美丽的芬芳过又凋落了的王琦瑶。我和那个外婆一样,喜欢女人的那份幽静。也许是因为,我也是女人吧。女人看女人,相对就更要清晰些。更要深透些。正是因为这清晰,这深透,便对这王琦瑶的长恨歌,更多了层情。这情也像了王安忆的笔。落哪哪是。又像了这窗外的雨,下哪哪湿。
我被这些柔软丝丝缕缕触动着。我甚至忘了我在读书。我为那个摄影先生程先生不值得。他爱了王琦瑶一场。一爱就是一辈子。到头来却像窗外一枚飘零而落的叶。他的自杀就像在我心底猛地戳了一刀,直戳到心脏。有热热地血汩汩流出来。好痛。无言。我也同情那个爱写诗读诗的蒋丽莉。可她为何就不懂得有一种路是调和呢。王琦瑶啊,我恨她也爱她。那么复杂的一种感情对她。如果,如果当初她。可这个世界有如果吗?没有的。如果有如果。这部长恨歌就不会有了。如果当初有如果,她王琦瑶就不是王琦瑶了。那个李主任也就不是李主任了。这是那个年代的影子。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一个时代的缤纷记忆。一部万语千言千言万语的歌。咿咿呀呀咿咿呀呀。墙上钟表的指针在滴滴答答滴滴答答走。让你走也不是,停也不是。外头的天外头的地,却不等你。王安忆在写这个故事时,我闭着眼都能想到,她是一张方桌一盏台灯一只冷笔,轻轻推开了她住的房子的木格子窗,她是看着旧上海天空的灰鸽子,扑棱棱飞起又落下,看着万家万户的灯火亮了灭灭了亮,满怀了伤痛和深情,一笔一笔来缓缓抒写的。她是冷漠的。又是饱含了情的。是梨花里带了泪的。是寂寞里的寂寞。寂寞层层叠叠。她有着和这个城市一样的地久天长的遗民心态。她的长恨歌,是上海这座城市最隐秘的内心。那里面,有着卡佛眼里那一地的月光,有着月光下躺着的,那些最细小最细小的东西。你若用心去看,用心去听。你都看得见。都听得见。
《长恨歌》的读书笔记6
也许是我没读懂吧!也许是这本小说思想情感的时代性太明显,一旦离开了那个怀旧的时代,离开了那个压抑的欲望刚刚被解放的时代,就不觉得什么了。
我明显的感到作者对上海文化的了解和对上海之特殊的关注,以及对上海所经历的时代变迁的感受。也明显的感觉到作者对上海在30年代以来形成的那种特殊气质的认同与骄傲,以及这种气质在历史变迁中被压抑的惋惜。作者是站在一个上海人的视角,一个女性的视角,来写上海、写上海女人,写男人、写上海女人的友情和爱情的。她对上海文化气质的感知是准确而细腻的,她对上海女人命运的讲述更像是对上海这个女性化气质的城市由兴而衰的历史变迁的讲述,王琦瑶是上海女人,上海就是王琦瑶。小说中的人物、故事全全围绕着这个王琦瑶在转,而王琦瑶的气质和命运处处体现这上海这座城市的气质和命运。我感觉作者在叙述中的那种语气里分明有一种对过去的怀恋以及对历史变迁的感慨。上海的这种气质在解放以来一直是被压抑着的,但这种气质却是其地其民的文化本性,这本小说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写就,那时上海正在慢慢恢复这种熟悉的本性,作者作为一个敏感的上海作家对这样一种情绪的感知与表达是先知先觉而较细腻深入的,而这种气息在那个年代的全社会也是有共鸣的,我猜想这是这部作品在当时获得巨大成功的部分原因。
但她对女人的故事讲述却让我有点不太明白她的心理,有冲动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分析下这位女性作者内心的欲望冲动。作者作为一名女性,站在她女性的视角下来描述了她所熟悉的上海弄堂里的一个典型的上海女人的人生,她的友情、爱情和命运。上海女人是美丽的、温婉的、真实的、男人都爱的,对他痴情的男人痴情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也许也只为这样的女人吧!对她负心的男人也让人觉得有点决绝,竟然对如此美丽温柔的女人这样狠心。当我提出这个疑点时,我忽然又感到,在世事中不都是如此么?温柔美丽超乎寻常的女人往往命运的悲惨与跌宕亦超乎寻常。女人的美丽是女人的幸也是女人的不幸。男人都爱美丽女人,女人都恨美丽的女人,而谁又知晓这男人的世界里,一个柔弱的美丽女人在命运的变迁中,心绪是如何沉落的?女作者让美丽的女人负了痴心的男人,却甘愿为负心的男人承受痛苦。这莫非是告诉要告诉所有的读者,对女人痴心的男人没好下场;美丽女人不喜欢痴心男人,更喜欢负心男人?忽然想到,这美丽女人是上海女人,这就可解了,上海弄堂里的漂亮女人,漂亮却虚荣,痴情却现实,柔弱却内心强大。长恨歌里的故事也许不是所有美丽女人的故事,却是上海弄堂里的美丽女人的普遍命运。可见作者的故事还是在描述上海、描述上海的文化气质,上海的弄堂气质。结尾出现的老克拉是改革开放以来,解除压抑后的新上海人,他们留恋怀念老上海的传统气质,但他们对老上海的气质的理解、追寻和模仿都是肤浅而粗糙的,在喧嚣的商业大潮到来之际,他们的灵魂或者迷失或者被冲击得变了形。老克拉抛弃了王琦瑶,而又间接导致其被长脚谋财害命,体现了作者在上海历史迎来新的转机变迁时的一种新的担忧。
作者的笔触是细腻的、缠绵的,亦是冷静的、思索的,大段的白描,传达着间接的体验,这种笔法,虽然语言优美,但比起现代小说中的手法和语言,总让人有点提不起劲。这种语言与讲故事的方法是上海的、是那个年代的,平易浅谈又带着些思索的,对于读惯了现代小说的我来说却有点轻飘飘的了。
《长恨歌》的读书笔记7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
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长恨歌》的读书笔记8
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
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
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
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
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
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
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
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长恨歌》的读书笔记9
上海是一个迷人的地狱天堂,一个不小心便会让人深陷其中。
文章的开头花费了大量笔墨构绘大上海及小上海,有巷子有王琦瑶有鸽子,起初不是很懂作者的用意,只是感觉这样的上海恐怕只有日日夜夜生活于其中的人才会有如此深沉的体悟。可当我看完全文后却发现开头的这些物象是作者有意而为之的它们是全文的线索,是很精致的铺垫,让后文不显突兀。
我阅读了好些豆瓣上的评论,为王安忆深感不平,她的文字是细腻却没有带毒刺,不像张爱玲。以一种旁观者的眼光展现了王琦瑶的大半生,描绘了大上海的40余年,也刻画了一个中国社会的小缩影。这是比张爱玲更宏达的眼光视角以及心胸的。所以我感觉她的文字更适合年轻人阅读,也更有力量,是当之无愧的茅盾文学奖。
再论文本内容,前半部分里面的人物,程先生,李主任,阿二,都没有正式的名字,我想对他们而言是不公平的。却在细细回味中恍然明了,对于王琦瑶而言或许他们都只是过客,都只是回忆里一道模糊的人罢了,如何记得住他们的面容。
王安忆笔下的王琦瑶是不幸的,却并不能勾起我很深的同情,她的身上有太多做的成分,她的命运是作者一起笔便注定了的。性格决定命运一说在她身上得到了印证。一把沙子握得越紧流失得也越快。青春一晃而过,岁月对她是宽容的,时光流逝却讲她的美沉淀,像是一坛好酒越久越香,俞久俞酣醇。可是她只把她的美好当成了花销的资本,错过了一个有一个的人。文中有那么多的男人,而她究竟真心爱过的恐怕不多。她是幼稚的,一生都活在自己给自己设置的恍惚之中,从一个吃瓜的旁观者看来,她是可悲的却不是可怜的。同为女性,却心生不出任何悲悯,她将错误进行到底,进行到她被长脚掐死的那一刻。又或许她自己也未曾真真正正看懂自己的心罢。文章中作者对她有一句评论最恰当不过,起首一句错了,全篇都错了。的'确如此,她一错再错,且错得离谱。最后病入膏肓。没有长脚或许也会有其他人亲手将她退下地狱,哦,她连地狱都不被接纳。风光不过是一时的,她却执拗的想将她控住一世。外貌与智慧往往不相匹配。她的时代已经过去,她只是前朝遗老,安安静静尚可苟且偷生,风风光光必将暴毙隐晦而死。糊涂呀!
这是一部有深刻教育意义的作品,是禁得起推敲的,岁月会淘洗沙砾,留下珍珠,证明它的价值。我不说,后人却一定会有发现的眼光。且待未来给予客观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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