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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村级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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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篇一

村基本情况:

张李乡韩店村位于寿县西南60多公里,北靠淮河,西临淠河,与六安霍邱县隔河相望。该村土地以湾区为主,水资源丰富,灌溉条件便利、光照充足,有效积温高,土壤肥沃,具有发展苗木花卉、光伏发电等特色生态产业的得天独厚优势。全村现总户数1845户,总人数6570人。辖37个村民组,现有中共党员99名。

重点隐患地段:五号路存在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防御的区域为七好小学路口,周岗大桥往韩店村驶入下大坝处。

我村现有村“两委”干部9名,村班子战斗力强。积极性高,增强了村班子的力量。村干部分工明确,开展工作扎实有序。本村村务、党务、财务定期公开。特殊事情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收到群众一致好评。

村设有避难场所一处(韩店村文化广场),总面积2000平方米,可容纳人数1500余人。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人民群众和财产受灾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造成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应急救助反应。

1、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救灾工作。

组长:赵义乐

副组长:聂松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利芹

成员:凤委刘良雪龙汝梅时光霞邓海涛时召燕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村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4、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的应急储备,强化管理,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5、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须的手段,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灾后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7、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协调组、预警预报组、隐患排查组、后勤保障组、转移安置组、卫生医疗组、信息报告。

①应急指挥组: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受灾情况,组织、协调村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害灾情报告,在灾害发生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村村民公布本预案。地点设置在魏岗村办公室。

②预警预报组:

负责灾害信息预警预报。

③隐患排查组:

负责村灾害隐患排查统计工作。

④生活救助组:

检查撤离路线、安置地点、报警设施、抢险工具、物资落实情况,对抢险急用车辆等交通工具进一步落实。加强与各行动小组的联系,迅速将抢险物资及车辆调运到指定地点。地点设置在魏岗村办公室。

⑤转移安置组:

负责灾情发生时,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

⑥医疗救护组:负责开展先期医疗救治工作,并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或申请救治支援。地点设置在寿春镇中心卫生院。

⑦信息报告组:

负责防灾减灾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要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村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3、宣传、培训、演练。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管理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预防能力和意识。采取多种样式,如纺织防灾减灾图表、书籍等,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每年组织不少于2-3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改。

4、领导小组要检查、督促各单位和工作小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村民的安全疏散工作。

7、人员准备:明确村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落实村灾害信息员,成立村志愿应急救助队伍、抢险救援队伍。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村民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村民家中和室外不乱拉乱接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责任制度。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及信息发布方式

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指示及灾害具体情况,由村主任宣布启动预案,并通过手机、信息、通告、电话等多种形式通知村民,紧急情况下以警报声预警。村各救灾小分队各施其责,迅速开展工作。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上报,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确保通信畅通。

3、及时上报灾情,写清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措施和灾区的需求),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倒塌房屋、损坏房屋。

4、灾情报告程序。农户-村民组长-网格员-村委会四方互动、转移安置、灾情总的情况向上级报告。

5、要求。

(1)灾情初报。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村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3)灾情核报。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上级部门报告。

5、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村实际,安置场所按可容纳人员数量储藏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教育受灾群众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灾害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保障物资送到避灾安置场所。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如收到时间、手段的限制,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扩音喇叭报警等,落实专人专责负责发信号。

2、灾害发生后,村处于临灾第一线,应快速做出判断,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相关责任人立即停止一切活动,组织所有在场的灾害信息员、村志愿者、抢险救援队伍等力量参加救援和疏导。

3、要按照平时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场所的所有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而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村工作人员按照防灾减灾“明白卡”所明确的具体帮扶对象,协助脆弱人员转移安置。

4、紧急撤离时,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物、迅速离开现场,听从组长指挥,互相照顾,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5、发出应急信号后,应打开所有撤离出入口,立即确保应急通道畅通。

6、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指定位置。

7、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发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8、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正常工作和秩序。

1、调查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及其它;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

2、灾情稳定后,对因灾害造成的民房、水利、道路等公益公共设施的毁坏,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勘察,制定灾民建房及水利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方案,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帮助恢复重建。

3、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民主评议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金额等,发放后再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村级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篇二

为切实做好全镇20xx年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面提高我镇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我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按照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防灾减灾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亲自抓。镇政府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信访办)和工作组,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工作职责:指挥全镇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

下设办公室:

主任:

成员:

工作职责

1.定期在村(居)民中开展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宣传,增强村(居)民的防灾意识和减灾能力。

2.贯彻执行上级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及时统计辖区内受灾地区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危房情况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4.根据灾害预警和灾情,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汇总、通报灾情;申请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分配建议负责预防和配合事发地突发事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调解,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配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畅通、各司其职。

(二)各工作组人员及职责

1.各村防灾减灾工作组:

组长:村支部书记

成员:村两委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各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宣传;负责各村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群众进行生产、生活自救保护;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灾情。

2.抢险应急工作组

组长:杨雷

成员:应急中队、武装部全体成员及民兵分队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群众及物资,把损失降到最低

3.救灾安置、生活保障组:

组长:赵晓旭

成员:党政办、民政所全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负责灾民的食宿及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4.治安保障组:

组长:李洪超

成员:综治办全体工作人员、派出所全体干警工作职责:负责抗灾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确保抢险通道畅通无阻。

5.卫生救护组

组长:周俊玲

成员: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供应所需药物器械,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一)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受淹村、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间数;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包括: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数量、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数量、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己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二)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对于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事发后1小时内向指挥部报告初步情况。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5点前向指挥部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镇政府在灾情稳定后2个工作目内核实灾情,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镇政府协调民政、农业、水管、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专家评估。民政、农业、水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査、典型调査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评估、核实。

1.进入防灾紧急状态后,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命令、指示一经发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到岗到位,凡发现不到岗到位者追究责任。

2.在抗灾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一旦启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责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到达的应向应急领导小组说明原因,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4.如遇突发事件,应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防灾减灾指挥部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做好事件发展的续报工作。因瞒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汇报。

村级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篇三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农村公路防汛抢险工作,加强汛期突发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镇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良好的运输服务,根据平昌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公路汛期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树立“有备无患,防范于未然”的思想,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常备不懈,全力抢险”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确保汛期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传递。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维护良好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

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应对的方针和单位领导负责制;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动协调、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原则。

镇人民政府特成立镇农村公路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本镇农村公路的防汛抢险工作。

农村公路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认真落实汛期农村公路安全、保障畅通的要求。

(二)制定农村公路防洪应急抢险工作具体措施,及时作出农村公路防洪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决策和意见。

(三)在汛期发现农村公路险情、灾情时,按照职权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农村公路防洪抢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何垒担任。农村公路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与镇防汛值班相结合。

农村公路防洪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汛期的日常防汛工作。

(二)传达和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督促、检查、指导各村委会防汛工作。

(三)研究农村公路险情发生的`可能性、预防和应急对策,以及险情发生后的处置措施、灾害评估等事宜,并提出建议上报县农村公路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四)组织好镇政府防汛值班和情况报告工作。

(五)负责镇、村公路水毁预防、水毁抢修工作,检查督促村公路的水毁预防、水毁抢修工作。

(一)成立防汛抢险突击队

队长:xx

副队长:xx

成员:镇机关干部

(二)救灾物资

编制袋1000条、防雨布150㎡、救生圈10个、救生衣15件、雨衣40件、雨鞋40双、砂石料40方、应急灯10只、木桩100根、钢丝钳20根、手电筒20个、电池30对。

(三)救灾设备

抢险机动车2辆(镇政府2台),架子车3辆,铁铲30把,十字镐10把。

各村委会接通知后:

一是要根据本村公路实际情况制订水毁抢修预案,落实抢险物资、人员。

二是积极发动群众疏通村道水沟、涵洞,做好水毁预防和水毁抢修,确保道路畅通。

三是加强汛期值班和上路巡查工作,发生水毁公路等险情,要及时处理并上报镇政府。

村级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好省、州、市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坚决避免群死群伤灾害事故的发生,结合三街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我镇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明确责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云南省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应急预案》、《楚雄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本方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防灾减灾工作,逐一对全镇地质灾害房屋用户,低洼地房屋用户,以土坯房为主的危旧房用户进行登记造册建档,完善防汛防灾档案,发放各类明白卡,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修订防灾预案,明确隐患点镇、村干部责任,做到防灾减灾工作“底摸清、有章循、责任明”,确保防灾减灾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镇属及市属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一)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

镇成立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任副指挥,分管副镇长任副总指挥,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治办、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派出所、供电所、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和组织防汛防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指挥部同时设立信息监测、转移、调度、保障4个工作组及一个应急抢险队伍。各村成立以村主任为责任人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同时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

(二)职责与分工

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防灾减灾救灾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镇防灾预案,指导推动各村制定和实施预案;督促指导境内河道、渠道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清除;负责抗洪抢险技术指导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加强山洪地质灾害的防治等。执行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指挥部命令,加强值班,确保防灾避灾信息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镇人武部:具体负责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灾民生活救济工作,及时向市防汛办和民政局上报灾情统计资料。

国土资源所:负责监测预报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制订好方案。

镇水务服务中心:对沿河、临河村组及人口密集区、河流险工险段、水毁段等重点区域,指派专人24小时巡查,及时发现险情,有效组织抢险。

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供电所:负责所辖电力工程的运行安全,保证抗洪救灾的电力供应。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对镇域内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加强与上级交通部门的衔接,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镇中(小)学:负责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各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灾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应急抢险队:由镇政府组织成立一支以基干民兵和镇政府机关干部等组成的30人的抢险队。每个村也建立一支20人的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各抢险队员自备电筒、雨衣等工具,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灾工作。

信息监测组:负责对区、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与传递。

综合协调服务组:

1.协调组织全镇救灾物资、装备、人员,根据现场需求,开展紧急救援、抗震救灾物资、装备、人员的保障支援。

2.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做好信息汇总和有关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群众避灾组:

1.负责按照指挥长和市、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的命令,组织群众按预定路线转移,一人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

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场抢险救灾组:

1.负责抢险救灾力量资源配置,统筹安排资源,调配救援队伍及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

2.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的特别管制措施。

3.组织对抗震救灾物资的转运和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安置。

5.协助开展排危除险工作。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灾区社会维稳组:

1.组织维护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进行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等行为。

2.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进行交通管制,优先保障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通行。

3.防控以宗教或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

4.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卫生救护防疫组:

1.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全进入灾区,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2.及时检测、监测灾区饮用水、食品、药品安全等。

3.开展灾后卫生防疫工作。

4.组织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救灾与灾情统计组:

1.负责转移人员的安置,逐户逐人落实,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水喝,有病能得到医治。

2.集中受理受灾群众诉求,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3.及时统计上报灾情信息,为受灾群众救助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设施损毁调查和恢复组:

1.组织指导抢修维护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防洪、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

2.组织调运抢险救援产品、生产物资和装备,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

3.开展灾区房屋建构筑物的安全鉴定;调运应急板房等物资和装备,搭建临时板房。

4.对受灾的基础设施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定科学恢复生产方案,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报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一)宣传和摸底建档。各村、镇属及市属各单位要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象进行一次深入地毯式摸排查,对全镇地质灾害房屋用户、沿河、低洼地房屋用户,以土坯房为主的危旧房用户进行认真排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摸清安全隐患,落实相关责任人。

(二)监测预警。

1.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查制度,各村党总支书记为防灾责任人,各村委会主任为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各责任人和监测人要时刻警惕,加强巡排查,一旦发现险情,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组织转移群众,同时报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

2.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指挥长主持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灾救灾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受灾村及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根据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灾救灾工作,服从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灾救灾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抗灾救灾工作。

2.应急响应措施

当发生灾害后,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灾情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灾情变化趋势,通报灾情和抗灾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落实应急抗灾救灾资金和物资。

3.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抗灾救灾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市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

(一)值班制度。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科学安排好领导带班24小时抗灾救灾值守,负责雨量监测,水位统计、接听上级传真、电话指令等,同时做好记录。各村、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由书记或主任(负责人)带领一名干部进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相关值班记录。

(二)报告制度。为及时做好防灾工作,了解情况,各村、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在每天上午8:00之前如实向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上报情况,如遇重大灾情险情应立即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并及时处置。不得瞒报、漏报、错报、延报。

(三)巡查制度。实行动态巡查,对各类工作对象设立巡查负责人,在正常天气要安排两天一巡查,非正常天气要随时巡查。如遇非正常天气时,责任干部要对地质灾害房屋用户、沿河、低洼地房屋用户进行逐一上门通知。

(四)督查调度制度。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防灾责任人进行督查、抽查、调度,对单位和有功人员进行表扬,对敷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追责制度。对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上级防灾救灾指令,不坚持24小时值班的;不及时组织对防灾工作对象进行巡查的;不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的;对影响防灾救灾安全的问题不及时组织处理的;不坚守防灾救灾岗位,不服从调派,擅离职守的;不按规定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工作,不及时组织安全受威胁的人员转移,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汛情、险情、灾情的,将进行追责。

(一)高度重视。各村委会、各单位、镇村责任干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对待,亲力亲为,保持清醒的头脑,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严肃纪律,切忌推诿扯皮、阳奉阴违,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保障投入。各村、各单位要做好防灾减灾救灾人力队伍、物资储备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能够及时抢险救灾。

村级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篇五

我市是国务院确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依据《沈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和《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1、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统一协调、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地震灾害预警机制。

2、学校防震抗震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隶属关系管理的原则,在市、区、县(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本单位工作。

3、本预案为我市中小学校地震应急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4、本预案适用于有感地震事件、破坏性地震预报和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抢险救灾工作已进行部署并开展后,经市政府批准,本预案即实施完毕。

地震预警级别是综合震情的紧迫程度和严重程度两个方面作出分级。

1、地震预警级别:

(1)蓝色预警级别(ⅳ级)未来五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

(2)黄色预警(ⅲ级)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

(3)橙色预警(ⅱ级)对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

(4)红色预警(ⅰ级)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

2、依据地震的严重程度,分为4级:

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ⅳ级),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6.0—6.5级地震(ⅲ级),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6.5—7.0级地震(ⅱ级),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发生7级以上地震(ⅰ级)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1、地震预报以省政府发布的为准。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和地震预报由省政府发布,新闻媒体刊登或者播发地震预报消息。

2、省政府对我市发布地震短期预报后,若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市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预报。

3、预警解除由省政府发布。

我市境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1、市教育行政部门指挥体系:

市教育局设学校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长。

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县(市)教育局主管局长。

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办公室、安全处、基础教育处、职成处、财务审计处、发展规划处、高教处、体卫艺处。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学校防震抗震应急救灾及宣传教育工作。传达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学校的防震抗震工作。汇报防震抗震救灾工作情况。

成员分工职责:

秘书组:办公室。

职责:负责协助其他成员单位工作,汇总综合情况,编写震情通报,与地震局沟通信息。

保障组:财务审计处、发展规划处。

职责:调配、筹集救灾经费,编制防震抗震工作计划。

医疗救助组:体卫艺处。

职责: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控制疫情和防止传染病流行,指导学校卫生管理工作。

安全协调组:安全处。

职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检查学校开展防震抗震情况和治安、救灾物资和学校重要部门保卫等工作。

安全教育组:基础教育处、职成处、高教处。

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开展防震抗震教育工作。

1、按照地震灾害事件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级划分,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也相应地划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

上级发布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预警,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防震抗震领导小组,需服从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全市学校防震抗震工作,并作出如下应急反应:

(1)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长立即召开区、县(市)教育局主管局长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传达上级有关精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部署全市学校防震抗震工作。

(2)向市里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的抗震防震准备情况。

(3)学校防震抗震应急领导小组,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本学校防震抗震工作和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4)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和地震发生后自救、互救演练,并做好随时停课的准备。

(5)部署学校积极开展对师生防震、抗震知识宣传教育,克服恐慌心理,不听信小道消息;

(6)停用没有抗震设施的建筑物。

2、上级发布黄色(ⅲ级)、蓝色(ⅳ级)预警,学校按照隶属关系,在市防震抗震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防震抗震工作应急与救灾工作进入准备阶段。

并做出应急反应:

(1)防震抗震领导小组开始工作.

(2)主管副局长传达上级有关地震震情通报。

(3)按照有关部门要求统一布置各学校抗震救灾准备工作。

(4)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防震抗震工作准备情况。

(5)学校编制防震抗震应急疏散、震后自救、互救工作应急预案,做好师生防震抗震宣传工作。

(6)对没有抗震设防的建筑物做到底数清楚,随时做好停用准备工作。

(1)主管副局长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学校救灾工作;

(2)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社会各界完成救灾工作。

(3)保持与地震局的联系,了解震情发展情况。

(4)成员单位根据分工核实、统计、汇总并上报受灾情况。

(5)根据学校受灾情况组织学校对口支援,使受灾学校尽快复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预案规定制定本单位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

(2)不按照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规定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

(3)违抗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的;

(4)阻挠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调用物资、人员或者占用场地的;

(5)在临震应急期或者震后应急期不坚守岗位,不及时掌握震情、灾情、临阵脱逃或者玩忽职守的;

(6)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8)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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