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注塑机买卖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此协议。旧注塑机的生产日期:__________,产地__________计__________台。旧塑机的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并共同遵守该设备转让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该合同货物为旧注塑机拾壹台,包括干燥机、上料机、机内液压油等按现有使用标准为准,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的价格转让乙方。
2、签订合同后,乙方在验收全套设备无任何异议后,乙方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_元,剩余货款__________元,在提货装车当日一次性付清设备全款,拉几台付几台的款。
3、在乙方将设备未拉出甲方所在地前的一切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否则甲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超过此地由乙方承担,拆装设备由乙方承担。限乙方在20日内拉走设备。
4、签订合同后在执行期间如乙方违约并赔偿对方总货款10%的违约金,如甲方违约,双倍反还乙方的定金,并赔偿对方总货款20%的违约金。
5、该设备为旧注塑机,所以甲方提供收款收据,甲方必须提供设备清单一份(作为设备转让的附件)及机器说明资料一份。
6、在转让合同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注塑机买卖合同篇二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合同应明确规定: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
注塑机买卖合同篇三
范本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注塑机买卖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希望能够给你带来帮助。承揽方:委托方:合同双方为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按照《民法典》及其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揽标准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以客户提供稿件的确认件为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版费承担责任及起订量:所有包装由运城xx公司大版制作,版费由委托方预付 1
4.9 万元,每单款包装累计达到货值 15 万元,承揽方全额退还版费。改版费用由委托方承担。起订量见附件。
四、货款结算方式及时间:每月月底对账,承揽方提供17%增值税发票,委托方在次月____日之前付款。除承揽方书面特别指定外,货款以汇至本合同所列承揽方开户银行为准。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相关的国家标准或双方书面约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运输方式及交货时间: 承揽方负责送货到委托方,运费承揽方负责。新版的交货时间:稿件客户确认后 20 天交货,返单交货时间为合同签定后15天交货。
七、加工承揽地:承揽方所在地。
八、合同生效后,承揽方需向委托方交纳质保金2万元,质保金在结款时扣除。
九、合同生效后,委托方中途提出变更承揽标的,如未给承揽方造成损失之前,委托方可以要求更改订单,承揽方以更改后的订单交货,如承揽方已施工,所有稿费,版费,材料费及工时费均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拒付相关费用。
十、交货期的约定:交货期在产品的工艺技术要求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时间从委托方定稿并下订单开始计算,由于定稿或订单延误,则交货期顺延。十
一、验收时间:自承揽方交付产品之日起,委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验,若产品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委托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____日内向承揽方提出书面异议,并不得动用产品,否则视为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的质量缺陷,使用期内发生问题,除委托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退换,如有其它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十
二、知识产权:委托方定作的产品如涉及到注册商标或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委托方应向承揽方提供所有权或使用许可证。委托方还应向承揽方提供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条码证,证等。委托方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委 托方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引起侵权等纠纷,由委托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十
三、承揽方需提供给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印刷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第三方检测报告。十
四、除外责任:因不可抗力,停电,主设备故障等意外造成产品交付延迟或不能交付,不应视为承揽方违约,但承揽方应在上述事故发生后的12小时内书面通知委托方,并且承揽方仍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若不可抗拒力持续一周以上,委托方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十
五、违约责任:
1.承揽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委托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委托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委托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按本条第四款处理;少交部分委托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因包装问题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承揽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0.2%的违约金(交付约定数量的合格产品视为交货);未经委托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因承揽方工作进度达或产品品质不到合同约定,使委托方错过了产品上市的最佳时机,从而使委托方遭受损失,则承揽方除退还所有前期买方所支付的货款外,视实际情况另外承担委托方直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十
六、本合同订立后委托方以订单追加并为承揽方确认的定作业务,双方均收受本合同的约束。十
七、未尽事宜,均按《民法典》有关条例的规定执行。十
八、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委托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十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合同约定有预付款的,自预付款交付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下一篇:返回列表